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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孩母亲事件第五次通报发布,不要对她们停止关注

爱与生命管理 爱与生命 2022-04-15


自1月27日起,八孩母亲事件已经发酵一个月的时间。2月23日,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发布“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调查处理情况通报,这也是此次事件曝光后的第五份通报。


第五次通报发布以后,舆论热潮渐退。“一锤定音”之后,其中反映的妇女拐卖、妇女人权、女性生育健康安全问题,能否产生更久的回响?


上期梳理中,我们回顾了从视频在社交网络上传播,到四份通报发布的过程,展现舆论的进程,并从社会学、法律的角度,探讨了拐卖妇女为何屡禁不止、相关量刑是否需要更改等问题。


在本文中,我们将从法律角度入手,继续“围观”这场有望改变中国的事件。


期待打在一个人身上的聚光灯,能照亮更多仍处黑暗的远方。一个人苦难的钟声,能为更多人带来不被遮蔽的回响。


2月23日,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发布“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调查处理情况通报,以下是通报全文,如果你已经看过,可滑动跳过。


01

“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

调查处理情况通报全文


“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调查结果

(图源:新华网)


一、关于“丰县生育八孩女子”身份认定情况


2022年1月27日,社交网络平台流传“丰县生育八孩女子”的相关视频。经核查,视频中涉事女子现户籍登记名为杨某侠,其丈夫为董某民,家住江苏省丰县欢口镇董集村(后并入李庄行政村)。公安机关获取了杨某侠来自“云南省福贡县亚谷村”的线索,据和某某(亚谷村原村干部)反映,杨某侠可能是本村的小花梅(父母已故)。根据进一步调查走访得到的线索,公安机关在河南省项城市找到小花梅同母异父妹妹光某英(原名花某英)。2月9日,经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对杨某侠、光某英血液样本与普某玛(小花梅母亲,2018年去世)遗物上提取的生物检材进行DNA检验比对,结果为普某玛与杨某侠、光某英均符合生物学亲子关系。后又于2月13日,2月20日经过多次DNA检验对比,综合DNA检验比对、查阅小花梅云南户籍底册和调查走访,认定杨某侠即小花梅(户籍登记姓名为小花梅,出生日期为1977年5月13日,云南省福贡县亚谷村人)。


针对“杨某侠可能是四川籍失踪女子李莹”的问题,公安机关开展专门调查。经江苏公安机关会同四川公安机关将李莹母亲与杨某侠进行DNA检验比对,结果排除生物学亲子关系。后经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对李莹母亲与杨某侠进行DNA检验比对,结果仍排除生物学亲子关系。2月20日,经公安部物证鉴定中心鉴定,再次排除李莹母亲和杨某侠存在生物学亲子关系。据此认定杨某侠与李莹不是同一人


二、 关于小花梅从云南省福贡县到江苏省丰县过程


经走访,福贡县亚谷村村民及小花梅舅舅、姨妈等亲属以及知情群众反映,小花梅1980年跟随改嫁的母亲从云南省福贡县匹河乡普洛村到子里甲乡亚谷村生活,1995年嫁到云南省保山市,1997年离婚后回到亚谷村。小花梅亲属、同村村民反映其回村后言语行为异常。调查走访中群众反映,1998年初,小花梅被桑某妞(女,1974年7月出生,云南省福贡县人)从亚谷村带至江苏省东海县。


针对小花梅如何从东海县到丰县的问题,警方亦进行了深入的调查。据董某民交代,1998年6月,其父亲董某更经刘某柱(丰县欢口镇人)介绍花钱买来小花梅。经审讯,刘某柱对犯罪事实供认不讳,且牵扯出霍某渠、霍某得(二人均为丰县欢口镇人)及谭某庆、李某玲夫妇(河南夏邑县人)等人拐卖小花梅的相关情况。据4人交代情况,谭某庆、李某玲夫妇在夏邑县骆集乡经营的饭店内,发现流落至此的小花梅,将其收留一个月后卖给在饭店附近工地务工的霍某渠、霍某得,二人将小花梅带回丰县经刘某柱介绍转卖给董某更。相关犯罪事实仍在深入侦查中。


2000年6月,董某民为办理结婚证,找村委会会计邵某征开具婚姻状况证明时,经人建议将杨某英改为杨某侠。欢口镇民政办工作人员按董某民自报的信息违规办理结婚登记,将结婚日期登记为1998年8月2日、杨某侠(由于笔误将杨某侠写成“扬某侠”)出生日期登记为1969年6月6日。据董某民供述,2011年3月,杨某侠在欢口镇卫生院生次子时,登记产妇信息为“杨某英”,卫生院要求提供新生儿母亲身份证,其父董某更找人做了一张“杨某英”的假身份证。2020年11月,董某民为办理低保,申请为杨某侠落户,公安机关按规定将杨某侠DNA信息录入“全国公安机关查找被拐卖/失踪儿童信息系统”和“全国公安机关DNA数据库”比对,未比中。2021年4月14日,欢口派出所按照无户口人员登记户口的规定,为其办理该镇集体户口与身份证,并按照结婚证上的姓名和出生日期,登记为杨某侠,1969年6月6日出生。董集村村干部和村民证实,杨某英、杨某侠名字经常混用,实际系同一人。


三、关于杨某侠(小花梅)精神与身体状况


据董某民供述和多名村民反映,1998年6月,杨某侠刚到董家时生活基本能够自理,能与人交流,但有时存在痴笑、目光呆滞等表现。据董某民亲属反映,2012年杨某侠生育第三子后,精神障碍症状逐渐加重。


2022年1月30日,经徐州市医疗专家会诊,诊断杨某侠患有精神分裂症。2月19日,经南京脑科医院司法鉴定所司法鉴定,结论为杨某侠患精神分裂症,受目前精神状态影响,难以正常接触交流。入院检查结果显示,杨某侠除精神及牙齿疾病外,未发现其他疾病。经多方会诊结论为杨某侠患有重度慢性牙周炎,未发现外伤致牙齿缺失的客观证据。目前,杨某侠正在医院接受治疗。


小花梅在医院接受治疗

(图源:荔直播)


四、关于杨某侠(小花梅)生育八孩情况


杨某侠与董某民共生育8名子女,户籍信息显示,长子董某港于1999年7月出生、次子2011年3月出生、三子2012年4月出生、四女2014年11月出生、五子2016年5月出生、六子2017年5月出生、七子2018年11月出生、八子2020年1月出生。期间生育分别间隔为:3年,1年,2年,2年,1年,1年,2年。经多方法鉴定,8名子女均与两人存在生物学亲子关系。


调查发现,1999年杨某侠生育第一个孩子后,采取了节育措施,至2010年董、杨二人未生育,后节育措施失效,2011年至2020年又生育7个孩子。基层计生工作人员在跟踪管理、服务指导、信息采集等方面未能认真履行职责,负有失管失察责任。


五、关于董某民等人涉嫌犯罪的情况


2017年以来,董某民在杨某侠发病时对其实施布条绳索捆绑、铁链锁脖,有病不送医治疗等虐待行为。最终丰县人民检察院经依法审查认为犯罪嫌疑人董某民虐待家庭成员情节恶劣,以涉嫌虐待罪依法批准逮捕。


2月22日,丰县人民检察院对犯罪嫌疑人桑某妞、时某忠,以涉嫌拐卖妇女罪依法批准逮捕。对犯罪嫌疑人徐某东、刘某柱、霍某渠、霍某得、谭某庆、李某玲,公安机关已立案并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继续开展侦查取证工作。


六、关于医治救助情况


2022年1月28日,徐州市和丰县卫生健康部门将杨某侠送医院进行检查治疗,丰县政府安排人员与其长子董某港在医院陪护。目前杨某侠疾病治疗工作正在积极进行。


省有关部门督促指导徐州市按照民法典、未成年人保护法和社会救助暂行办法给予供养,组建了“爱心妈妈”小组照顾其未成年子女,对杨某侠及其未成年子女指定监护人,落实低保、社保等政策和家庭生活照料、教育资助、关爱帮扶等具体措施。


当地政府加大对小花梅及其子女的救助力度

(图源:新华社)


七、关于有关党员干部和公职人员失职渎职行为处理情况


经纪检监察机关审查调查,责令徐州市委和市政府作出深刻检讨,对有关责任单位和责任人员依规依纪依法作出处理。


02

“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

法律角度四问


第五份通报发布之后,不少网友对于小花梅的婚姻效力问题提出质疑:为何办结婚证的过程已经确认违法,婚姻仍然被认定为有效,董某民被认定为“丈夫”,涉嫌“虐待家庭成员罪”?“拐卖婚姻”能被认定为“事实婚姻”吗?


针对以上问题,爱与生命的法务,梳理资料,从法律专业角度进行整理、回答。


Q1:小花梅的婚姻是否有效?

通报发布后,法律界对于小花梅的婚姻效力有两种观点。一种意见认为,小花梅的婚姻属于被胁迫状态下进行的,应当由小花梅的新监护人当地民政部门依据《民法典》第1052条,在一年内向法院提起撤销婚姻,从而解除这段婚姻关系


但也有许多法律人士提出,这段婚姻产生的主要原因是婚姻登记机关的错误登记,因此婚姻根本未成立,不存在无效和可撤销的争议,不需再另行撤销。


Q2:公安机关侦办的罪名是否有问题?

首先需要说明的是,目前通告中涉及的各项罪名并非最终结果,而是初步的侦办方向。在刑事程序中,一个案件最终走向判决,需要经过公安机关的侦查检察机关的审查起诉法院审理判决三个阶段。在这三个过程中,侦查、指控的罪名都可能根据侦查所得的证据发生变化,检察机关也可以以证据不足等理由,要求公安机关补充侦查。


其次,通告中披露董某民涉嫌虐待罪、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董某民最后可能会被判什么罪呢?


如果存在虐待行为,有几种可能出现的结果:

(1)单独以《刑法》第261条虐待罪论处,这一罪名要求行为对象是“家庭成员”;

(2)根据《刑法》第241条,按照虐待罪和收买被拐卖的妇女罪数罪并罚;

(3)根据董某民的行为另按照强奸罪、非法拘禁罪等罪处罚。


Q3:董某民有可能被判强奸罪吗?

如果按照强奸罪对董某民进行处罚,面临很大的困境。


根据通告显示,董某民与小花梅结婚登记的时间比较遥远,但是全文并未确定小花梅的精神状况到底是无性防卫能力、部分丧失性防卫能力还是属于具备辨认、控制自己行为能力的民事行为能力人。


如果要以强奸罪定罪论处,追诉时需要足够的证据证实性行为发生时小花梅处于违背意愿、无行为能力或限制行为能力状态。


Q4:实施拐卖行为的桑某妞等,已经过了追诉期,还能被起诉吗?

根据《刑法》第87条关于追溯时效的规定,拐卖妇女罪一般情节的法定刑为10~15年,追诉时效是15年。而拐卖“小花梅”发生在1998年,按照前述计算,极有可能已经过了追诉期。


即使在2000年12月,桑某妞、时某忠夫妻二人因其他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5年和7年,发生了追诉时效中断的情形,但也过了15年。


因此,如果在侦查中未能发现新的证据和罪行,很可能实施拐卖行为的犯罪嫌疑人不会被起诉。


03

第五份通告出了,

然后呢?


第五次通报发布以后,“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舆论热潮渐退,而其中反映的妇女拐卖、妇女人权、女性生育健康安全的问题,不会随着舆论的平息而消失。


贩卖人口活动,严重侵害了公民的基本人权,使其人身权、发展权、安全权受损。人并不是冰冷制造的器物,而小花梅却如货物般,在几任“买家”手里倒卖,丧失了她作为人在社会中生存和发展的权利。


实际上,正好就在去年,国务院才发布了《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福建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在此基础上印发了《福建省贯彻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实施细则》,就反拐工作做出了部署。让我们来了解一下,这些文件上的治理方法:


一、发现源头:举报、治理、规范婚姻登记

综合运用大数据、人工智能等现代科技手段和入户走访、群众工作等传统手段,拓宽畅通群众举报和线索发现渠道,不断完善发现、举报拐卖人口犯罪工作机制;加大拐卖人口犯罪打击整治力度,在收买人口犯罪活动高发地区开展综合治理和专项行动,从源头上减少拐卖人口犯罪的发生。


规范婚姻登记管理,登记中发现疑似拐卖妇女情形的,应当及时制止并向公安机关报告;强化对拐卖人口犯罪、侵害未成年人行为及收养、安置、救助等工作调研,及时掌握犯罪动向,研究法律法规政策适用执行难点,推动反拐预防、打击、救助、安置、康复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法治化。


二、打击犯罪,解救被拐卖受害人

建立健全“线上”和“线下”一体的打拐工作网络。依法严惩拐卖人口犯罪;明确办理拐卖人口犯罪案件的法律适用标准,建立统一的办理拐卖人口犯罪案件证据审查认定规则和量刑标准。对以非法依法解救被拐卖儿童,并送还亲生父母。对无法查明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的被解救儿童,交由民政部门妥善安置,不得由收买家庭继续抚养。


三、加强被拐卖受害人的救助、安置、康复和回归社会工作

完善被拐卖受害人救助、安置、康复和回归社会工作机制,保障被拐卖受害人合法权益;进一步加强被解救受害人的登记、管理和保护工作,建立并完善专门档案,跟踪了解其生活状况,积极协调有关部门和组织帮助解决实际困难。


四、加强宣传、教育和培训

充分运用互联网和新媒体宣传手段,开展多渠道、多形式、全覆盖的反拐和防性侵宣传教育;将反拐和防性侵教育纳入中小学和中职学校教育教学活动中,提高学生自我保护意识。


五、加强国际和省际合作

深挖跨国跨境拐卖人口犯罪线索,严厉打击跨国跨境拐卖人口犯罪,及时解救被拐出国的受害人。


六、切实保障经费

各地应将开展反拐工作所需经费,列入同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鼓励社会组织、慈善机构、企事业单位和个人援助和支持,开展反拐公益项目,多渠道筹集反拐资金。


《中国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2021-2030年)》

部分内容

(图源:中国妇女报)


“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发酵后,全国人大代表也提出了相应的提案,以帮助解决拐卖妇女的问题。


全国人大代表樊芸于今年两会期间将递交议案,强调应加重拐卖、收买妇女儿童罪的刑责,尤其是“买卖同罪”,以增强法律威慑力。她建议,将防止拐卖妇女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体系,规定行之有效的法律责任举措,对不作为者零容忍。


樊芸

(图源:东方网)


全国政协委员朱征夫建议,基于收买犯罪行为产生的婚姻和收养关系,因为违背法律规定,且违背当事人的真实意愿,从一开始就应当视为无效,不产生任何与婚姻和收养相关的权利义务。


朱征夫及其建议

(图源:中国新闻周刊)


宝贝回家寻子网创始人、全国人大代表张宝艳建议,各地应对辖区内来历不明的妇女儿童,特别私自收留的精神疾病患者及聋哑女性,进行彻底排查。排查后将信息公开,帮助她们寻找亲人,最终形成全国性的、长效的工作机制。张宝艳补充,近些年浮出水面的拐卖案,往往涉及跨省犯罪,统一行动会促进信息共享和各地协调工作。


张宝艳(左一)

(图源:中新网)


全国政协委员、上海外国语大学法学院副教授、上海市妇联兼职副主席黄绮受访时表示,因为收买和拐卖是互为条件、相互作用的对向罪,因此,对刑法第241条收买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处罚,须和第240条拐卖妇女儿童罪的刑罚一致。她同时建议,提高刑法第242条规定的聚众阻碍解救被收买的妇女、儿童罪的刑罚,对首要分子给予5年以上的判罚。黄绮还表示,可以借鉴《反家庭暴力法》,立法确定强制报告人,发现可能涉嫌拘禁或伤害被拐卖的妇女儿童以及强迫被拐妇女生育等情况的,县乡村居委会、妇联及学校等基层干部及卫生所、医院等单位及工作人员发现后应当立即报告公安部门,公安部门接报后必须马上立案调查,情况属实的应立即采取相应措施。


黄绮

(图源:中新网)



“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并非只是个例。


在这片黄土地上,还有许多和她一样的女性,被锁在房屋之中,遭受身心上的双重苦难,远离正常的生活。中国政法大学法治政府研究院教授李宏勃表示,“帮助被拐卖妇女回归社会、抚平心灵的创伤,是社会的责任。被解救的被拐妇女背后有一个成熟的社会支持体系,是更加需要关注的问题。”


第五次调查通报的出炉,绝不代表着讨论和关注的结束。


八孩母亲之后,拐卖妇女事件已走入世人的眼中,引起全国人民的重视。还有多少被信息漏斗遮蔽的“小花梅”,在铁链之下,失声在黑暗之中?如何彻底杜绝拐卖妇女事件的发生,解救被拐卖妇女?法律如何有效预防、打击这类犯罪行为?妇女之为人而非货物的权利,如何得到保障?


还有许多问号,悬在空中。


今日互动


1.你觉得小花梅的悲剧是法律的问题吗?还是有其他的因素。


2.你希望小花梅在未来过上怎样的生活?




参考资料

(滑动查看)

《全国人大代表张宝艳:#建议各地对来历不明妇女儿童彻底排查#》,中国新闻网

https://m.weibo.cn/status/4740525490441246


《全国人大代表:#建议将防止拐卖妇女纳入地方政府绩效考核#》,中国新闻网

https://m.weibo.cn/status/4741055096033614


《#怎样彻底解决拐卖妇女问题# 》,中国妇女报

https://m.weibo.cn/status/4738697725742783


《官方:#严打侵害农村妇女儿童人身权利违法行为#》,中国新闻社

https://m.weibo.cn/status/4739761116024500?wm=3333_2001&from=10C1293010&sourcetype=weixin


《江苏省委省政府调查组发布“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调查处理情况通报》,新华网

https://mp.weixin.qq.com/s/VxguXGprq-YeVmUgGLmk9Q


《“丰县生育八孩女子”事件十三问》,新华社

https://mp.weixin.qq.com/s/367JU5pW5eSiWuV7r6duKQ


《视频:#杨某侠在医院救治情况公布#》,人民日报

https://m.weibo.cn/status/4740060676886037


《小花梅(杨某侠)病情稍有好转 精神治疗持续进行》,环球网

https://3w.huanqiu.com/a/78fa3c/46w5O6y7eX9?agt=96&version=2&mibusinessId=miuibrowser&env=production&miref=newsin_push_model&infotype=1&_miui_fullscreen=1&utm_source=xmpush&mifloat=newscat&docid=huanqiu_46w5O6y7eX9&cp=cn-huanqiu&itemtype=news&mi_source=miuibrowser&share=wechat


《转发关注!“反对拐卖人口行动计划”要点》,中国妇女报

https://m.weibo.cn/status/4740056059217548


《全国政协委员#建议收买妇女产生的婚姻关系无效#》,中国新闻周刊

https://m.weibo.cn/status/4740352042864005


《全国政协委员黄绮呼吁:“提高刑期、强制报告”让反拐达到实效》,中国新闻网

http://www.chinanews.com.cn/gn/2022/02-24/9685168.shtml


《#政协委员建议收买拐卖同罪同罚#》,中国新闻社

https://m.weibo.cn/status/4741043566675628



采集丨60% 爬爬 晨曦 Hey

撰稿丨哒哒哒 猪头法师 阿爬 晨曦

编辑丨哒哒哒 猪头法师 阿爬 晨曦 达生

视觉丨Olive

排版丨alin

校对丨Nana

刘文利性教育工作组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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