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城全面禁用!如果您发现请举报——
你有没有这种感受——
明明在店里看到的水果、肉类,
很是新鲜红润,
怎么买到手就觉得没那么好?
其实,这是“生鲜灯”欺骗了你。
宣小布从市市场监督管理局了解到,根据国家相关规定,从12月1日起,禁止使用这种具有“美颜”功能的“生鲜灯”。
目前,这种灯是否已全面禁止?市场反应如何?市民再发现是否可以举报?
“生鲜灯”已基本退出市场
日前,小布走访商超、菜市场、农批市场发现,这种具有“美颜”功能的“生鲜灯”已经难觅踪迹,大多数商户使用的都是白炽灯。在白炽灯的照射下,猪肉更还原了本身的色泽。
商户正在更换“生鲜灯”。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科负责人——
“生鲜灯明确禁止使用,我们从11月中旬开始,就督促市场开办者、产品销售者严格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实行自查自纠,及时更换接近自然光线的照明设施,尽量确保生鲜食用农产品呈现出自然颜色。”
从12月1日起对市场进行排查的情况来看,“生鲜灯”已基本退出宣城市场。截至目前,全市共检查农贸市场145家次,检查相关经营者1366户次,责令改正21户,更换“生鲜灯”728盏。
仍有部分商户“打擦边球”
“生鲜灯”不能用了,但仍有一些商户在“打擦边球”:或是用红色塑料袋罩住灯具,或是在白色灯内壁覆盖粉色薄膜等,企图通过这种手段再次改变食品色泽。
为遏制这一情况,市场监管部门将继续开展全覆盖检查,进一步强化整治措施。
发现违规者可举报
在12月1日《办法》实施当天,郎溪县开出我市首张罚单。截至12月8日,我市已立案10起。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食品流通科负责人表示——
“对投诉举报及现场检查发现违规使用生鲜食用农产品照明等设施,并且经提醒劝告后仍未改正的,会予以行政处罚。发现情况,市民可以拨打12315进行举报。”
根据相关条例,违反“生鲜灯”相关条款的,首次给予警告;拒不改正的,处五千元以上三万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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