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官宣:未申请国自然青年面上项目,无资格申请同类省基金!

今日话题:你所在的地区,对于基金申请有什么限制政策?


近日,河南省科学技术厅、河南省财政厅印发《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通知中写明,河南省基金主要资助项目类别包括:创新研究群体项目、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优秀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青年科学基金项目、重点科学基金项目、面上科学基金项目和联合基金项目等。



其中,有以下几点值得关注:


01

省基金项目评审一般按照通讯评审、会议评审的程序进行。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未获资助、但通讯评审意见较好的申请人,在申请省基金对应类别的面上、青年项目时,其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的通讯评审意见,可视为省基金项目通讯评审意见。


也就是说,未获资助的国基金通讯评审意见可视为省基金项目通讯评审意见。


02

同时,在河南省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里,还有一个规定值得关注,青年项目申请人应当符合《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其中之一是: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未获资助,但通讯评审专家给予较好评价。


也就是说,申请省青年科学基金的硬性条件之一是:曾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青年项目未获资助。同时要有较好的通讯评审评价。如果不满足这个条件将没有资格申请省青年基金。且需提供近2年申请国基金项目的评审意见。


03

而在河南省面上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实施细则里,面上项目申请人应当符合《河南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的要求并同时具备以下条件之一: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含联合基金)或面上项目未获资助,但通讯评审专家给予较好评价。


也就是说申请河南省面上科学基金项目的硬性条件之一是:曾申请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重点(含联合基金)或面上项目未获资助,同时通讯评审专家给予较好评价。且需提供近2年申请国基金项目的评审意见。


综合看各地政策,对于国家级基金和省级基金的申请限制要求有很大的不同:


今年年初,广西省科技厅官方网站发布国基金申报工作通知,通知要求一定条件的科研人员原则上必须申请,凡是获得过广西基金项目资助的项目负责人,符合申报条件的原则上都应当申报2022年国基项目;对于2018年以来(含2018年)符合条件却未申报过国基项目的科研人员,今后作为项目负责人申请广西自然基金项目中原则上将不再给予立项资助。


三月,山东省科技厅发布的《关于继续开展山东省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常态化申请的通知》中新增了179所高校,符合青年基金项目申请人年龄要求的,可申请“直接给予”青年基金。申请国家优青、国家杰青进入最后评审阶段未获立项的申请人,可用“直接给予”的方式申请山东省基金项目。


而五月发布的北京市自科基金项目申报通知中则有这样一条:正在申请国自然杰青、优青的科研人员,不得申请北京市杰青项目……


建议各位学者在申报基金项目的时候,一定要对自己所在地区的政策规定有充分的了解,以免两头落空。


来源:河南省科技厅、广西省科技厅、山东省科技厅、北京市科学技术委员会
责编:Christina

审核:Hanna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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