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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家力:中国律所30年品质发展核心八要素丨卓越品牌之道

徐家力 律新V品 2023-02-18


编者按

成立于1992年的隆安律师事务所是中国最早的合伙制律师事务所之一,后于2017年成功改制成为特殊普通合伙律师事务所。截止到2022年,隆安已在30个城市设有办公机构,拥有合伙人370余人,执业律师1500余人,员工人数总计约2100人。连续7年入选ALB“亚洲本土50强”榜单,连续3年位列“中国律所规模30强”榜单第11位,3次斩获“中国十佳成长律所”。


走过30年发展历程,隆安既保持了一致的价值观和较强的凝聚力,又在管理机制和管理制度上不断优化更新;继承了合伙制的优良传统,又兼具一体化律所的优势,保持了强劲的发展势头。

6月24日下午,由北京律师法学研究会指导,中国政法大学律师学研究中心、华东政法大学公共法律服务研究院、律新社、独角新闻主办的“法律服务业数字化品牌发展论坛暨‘V品计划’启动仪式”于线上成功举办。北京律师法学研究会会长、北京隆安律师事务所创始合伙人徐家力分享了他创所30年以来,关于律所发展核心要素的深入思考。“律新V品”将其整理如下,与各位读者分享。



感谢主办方,感谢主持人!今天我想和大家分享的主题是《中国律所30年品质发展核心八要素》


关于这个主题,我首先想和各位分享的是隆安律师事务所成立的经过。1992年初,我当时正在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听说司法部要出台允许办合作制律师事务所的政策,我便找到了我的大学同学——最高人民法院院长任建新的秘书李京生。他当时的行政级别已经到了副厅级。他问我:“你怎么知道这消息?”我说:“我去上面问的。”他表示确实有这个消息,于是我开始对他进行动员邀请,问他能否出来,我们一起创办一家律师事务所。他说:“我真的一点思想准备也没有,我已经是副厅级的干部了。”


后来到了四五月份,我找到当时的司法局局长,他表示这个政策的确属实。司法局要在1992年分两批进行审核批准,上半年的材料提交已经结束,赶下半年这批提交材料的话,还是有很大可能获批。


于是在5月份的时候,我就和几位同事一同向最高人民检察院递交了离职申请。律所在1992年12月29日正式获得批准。这就是隆安律师事务所成立的简要过程。



如今我已60多岁,隆安律师事务所成立已有30年。回忆起来,我觉得我这一辈子就干了两件事儿,而且这两件事都跟邓小平同志南巡有关系。1979年春天,邓小平同志第一次南巡,提出要进行改革开放。1979年1月1日,我的母校成立了文科班,而我也顺利进入了文科班。同年7月9日,我参加了高考,考上了北大法律系。所以他的第一次南巡促成了我上北大。


第二次南巡是在1992年的春天。当时最高检传达了一个文件,说是要配合邓小平南巡,将来要有相应的动作。我当时坐在第一排,检察长问我说:“小徐,你年龄多大了?”我说:“我今年32岁。”他说:“你听懂了文件的意思吗?”我说:“听懂了。”


隆安律所自92年成立至今已经历整整30年。现在企业界有个“92派”企业的说法,我会想:“我们就是典型的‘92派’啊。”。律所走过30年,我个人也从业了30年,终究会孕育出一些思考:我觉得律所发展有八要素。


在大约10到20年前,我提出了律师事务所发展的“四化”,即“规模化”“国际化”“品牌化”和“专业化”。当时是在国际饭店的一个会议上提出的,现在这“四化”得到了近百人的认可。


当时我为什么首先提出要“规模化”、要“跑马占地”的思路呢?以我们自身为例,在隆安创办之初,律所只有3个人,而且还是费了很大功夫聚集起来的。而如今,律所发展至将近3000人,经过30年的“跑马占地”,已经有31家分所。所以我认为,任何一个事物的发展必须进行规模化。中国有50万律师、32个省,有无数服务领域,所以不“跑马占地”是不可能的。


第二个是“国际化”。实际上,在隆安发展到10年到15年的时候,我们便开始了与美国的律师事务所合作。例如1994年,经司法部批准,美国执业律师正式加入隆安律师事务所,成为外国法律顾问,这是司法部正式批准的第一个在中国律师事务所执业的美国律师。他从美国芝加哥来,提出律所要提升国际化,中国要“走出去”。而中国律所真正“走出去”的原因是2001年中国加入WTO。当时我在国际俱乐部参加了一个大型会议,议题是“中国律师面临的挑战和机遇”,会议核心就是“外国人来了,我们要开放法律服务市场化的国际化”。会上,很多人对“国际化”发表了自己的观点,我也针对“国际化”发展的路径谈了很多自己的想法。律所“跑马占地”以后就需要谋求“国际化”,律所真正要走得远、走得深,必须“国际化”。



第三个是“品牌化”。当律所发展到了一定程度后,实际上,面对这么多的律师事务所,客户、业内、主管部门如何评价一家律师事务所是否领先行业?当他们提到“律所规模大”“律所服务产品在业界有口碑”等描述,这些便都是品牌。我们为何总会提到华为?因为华为有品牌。而品牌是塑造出来的,不是吹出来的。吹出来的只能是气球,轻轻一戳泡沫就没了。所以我觉得律师事务所发展到一定程度后,便需要通过律所自身一点一滴的累积来铸造品牌。品牌化是外部表现,但品牌实际上是律师事务所经过多年对内功的锤炼而形成的。


第四个是“专业化”,我一直强调“专业化”。在我当律师的那个时代,成为一名“万金油”律师是可以的。我执业的前4年就是“万金油”律师,离婚、刑事、继承......没有我没做过的类型。“万金油”律师是法律服务业在发展中的阶段性产物。当时的中国法律服务市场发育得不是很完备,客户的专业度也没有如今那么高,于是“万金油”律师就适应了市场。但到了今天,或者说是20年之前、10年之前、5年之前,“专业化”就是律师事务所发展的必然之路,甚至是唯一的路径。现在的客户太专业了,律师自身专业不过硬就没法向客户提供高质量的法律服务。所以说客户的专业化倒逼律师事务专业化。无论是律所专业化、团队专业化,还是律师个人的专业化,都必须进行专业化发展。举个例子,如果律师事务所是一个综合医院,综合医院有院长、有各科室,但各科室的专业都得强。医院中不可能全是门诊部而没有专业科室,你得有专家号,得能解决某个专业的问题,是吧?


所以我当时提出“四化”,也就是“四要素”。如果回顾历史、回顾律所发展的30年,任何律所不搞“四化”,或者在哪个方面有缺口,那律所发展的速度、规模、深度、影响就会很有限。如果律所很好地进行了“四化”建设,就能很好地生存与发展。


那搞了“四化”是不是就可以高枕无忧了?时至今日,我认为还不够。因为技术的发展带来了如互联网、数字经济、人工智能、大数据等一系列观念的出现,甚至连元宇宙也进入了人们的视野。因此,我们又提出了新的思路,也就是在原来的“四化”后加上四个新的要素。


第一个要素是“数字化”。为什么要强调“数字化”?当今社会正处于数字时代,现在所有的行业都在进行数字化变革。我们每天都会使用手机,甚至举行一场会议都可以用数字信号传递信息了,所以律师事务所的服务方式就需要“在线”,这种“在线意识”必须通过数字化显现,这样的需求是否能被数字化建设所支持?律所在专业化方面也需要数字化表达,用数字化提供服务的律所、用数字化宣传的律所、用数字化显现的律所等,正是我们新时代需求的新要素。


第二个要素是“知识化”。什么叫“知识化”?我个人觉得,律师事务所之所以拥有可信赖的品牌,就是来源于律师事务所拥有的知识。


什么是知识?第一个知识是办案案例。对律师办过的各类案子使用数据化工具一查,就能够展示律师的所有办案数据,如律师在专业领域内处于什么位置、属于第几位等,这种案例所形成内容就是“知识化”的,需要把律师的案件都总结成一种知识输出,律师卖的就是自身的知识。第二个知识是对法律的理解。为什么一位律师能成为行业大咖、专家?正是因为他拥有丰富的专业知识,在某一个领域内深耕多年,对该领域的研究深度不亚于大学教授、不亚于一个研究者。以一个行业为专业进行研究,并拥有专业的知识,这就是“知识化”。


律师事务所的管理也需要“知识化”。什么叫“知识管理”呢?就是将律所的知识井井有条地总结管理起来,然后把知识运用起来。如果知识都是零散的,那律所也就没有知识。所以“知识化”又体现在律所的管理和事务所的业务上,以及给客户的服务上,也在宣传上。整个法律知识包括专业知识,对法律的应用,以及法律知识与案件、与行业的结合。“知识化”是第二“化”,或者叫“第二要素”。



第三个要素我认为是“特色化”。律所发展到今天,“规模化”已经实现了,“国际化”也已经显现了。“特色化”实际上是说这个律师事务所很有特色,比如有家律所提出“打造全世界最幸福的律师事务所”。还有的时候,我觉得说“我只做一种业务”就很有特色。


所以“特色化”与律所文化也常联系到一块儿。因为律所经过30年的发展,已经呈现出非常好的发展态势,那么“特色化”就是一家律所在未来发展中能让人记得住的地方,或者自身可依赖的路径,所以“特色化”很重要。


那什么叫“特色化”?实际上,我们的很多律师对国外不是很了解,比如说英美律师,包括我国旁边的日韩律师。从事涉外业务的大型律师事务所并不是很多,因为没那么多的涉外业务。在中国,绝大部分律所都是中小型的律所。大数据显示,我国律所的规模平均为10-20人。在如此激烈的竞争中,律师的“特色化”就非常重要,如果没有特色的话,就可能淹没在目前的50万名甚至未来的100万名律师当中。所以,“特色化”是律师生存发展、在市场上立足、在行业内立标杆的关键。


第四个要素是“精品化”。什么叫“精品化”?就是一个律师事务所提供的服务非常小而精,能够提供其他律所无法提供的更为精品、更为深入的独到的服务。也有一部分律所的管理特别“精品化”,管理得十分细致且有条理。


受到行业认同的律师事务所,其输出的服务应该是精品式的服务,管理应该是精品式的管理。有的大型律师事务所对内部律师的管理像“散养的羊”似的,虽然满山遍野都是这家律所的律师,但我们能说它是“精品化”吗?而有的律所则采用“圈养”,“羊”都聚集在很大的山头上,山头有铁丝网和电网,无法随意进出,而且还有“牧羊犬”看着“羊”。所以这样的律所提供的内容是标准的服务,这种律所就叫“精品律师事务所”。精品律所无论是管理、内部的团队或者其形成的业务都是精品的,甚至穿戴的服装都是定制的,这就是“精品化”。


这4个新要素组成的“新四化”加上“老四化”组成的8个要素,我认为是律师事务所在未来30年乃至50年发展过程中的核心要素,即“规模化、国际化、品牌化、专业化、数字化、知识化、特色化、精品化”。


谢谢各位!


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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