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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学院女生为什么找不到男朋友?丨无论如何,情人节快乐

鱼跃法学
2024-09-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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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肯定在几百年前就曾说过爱你,只是你忘了,我也没记起。”

——《爱人错过》(告五人)





前言


笔者是一枚法学院单身喵,曾于“超律志”公众号阅读过一篇《法学院男生为什么难找女朋友》的趣文,反观法学院女生之处境,深感此问题并非男生所独有。笔者通过切身体悟和田野调查,得出法学院女生找不到男朋友的情况有过之而无不及的结论,并且有其深层次的历史原因、社会学原因和法学原因,故撰此文,考察一二。


正值西方圣瓦伦丁节,此文献给此时正捧着手机、刷着朋友圈、吃着狗粮的、柠檬树下的,你和我。


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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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法学院男女比例——仅仅是男性的绝对稀缺吗?

(一)数量问题:法学院男生的绝对稀缺

(二)结构问题:优质男的相对稀缺

(三)标准问题:男生和女生的不同期待


二、法之内:法学生为何傲娇、谨慎、怀疑、悲观?

(一)恋爱头脑战的背后:缺少被讨厌的勇气

(二)谨慎、质疑、悲观:法学专业所带来的

(三)对待恋爱:稳健还是冒险?短期主义还是长期主义?


三、法之外:我者与他者——法律人形象和法学生形象


四、高中男生:历史遗留问题/重要突破口


五、为何重要?——大学阶段谈恋爱,是重要人生命题



笔者认为:


法学院女生找不到男朋友,是一个经验事实。


对待恋爱问题,法学院女生作为女性、作为大学生,普遍性有之;作为法学生,特殊性亦有之。本文破题之处,在于特殊性。


笔者认为:


恋爱,是重要的人生命题。


婚姻功能的经济性仍然存在并发挥着重要作用,但爱情正逐渐成为婚姻基础。


婚姻观和恋爱观并不等同,但有一定关系,婚姻观深刻影响恋爱观。


当代人的婚恋观本质上和两千年以来的人没有不同,“门当户对”仍然主宰着中国人的婚姻选择甚至是恋爱选择,对于“配不配”的问题,大家也许会用“适合不适合”作为文饰,但仍旧口嫌体正直地遵循“配不配”规则。


一、法学院男女比例——仅仅是男生的绝对稀缺吗?



(一)数量问题:法学院男生的绝对稀缺


法学院男女比例失衡问题已经是老生常谈,法学院男生是“稀缺资源”。笔者以具有一定代表性的五院四系作为例子。


五院代表的是政法类院校。中政法、中南财、华政、西政、西法大的法学类专业中,男女比例呈现3:7的比例,除了少数的刑法、刑诉、刑侦等门类是男生占比大以外,其他专业门类都是女生占比大。


四系代表的是综合性大学的法学院。据笔者调查,人大法学院和吉大法学院每一级的男女比大致是1:3,每一级男女比例略有差异和浮动,但集中在1:3。北大、武大的男女比例大致是1:1,人大全校的男女比例则接近1:2,吉大全校的男女比例接近3:2。


可见,政法类院校不仅面临院内男女比例失衡,要面临校内男女比例失衡的现象。综合性大学的法学院则呈现院内男女比例失衡的问题,但校内男女比例则各有差异。


我们常说,“选择比努力重要”。背后的数学原理是,“选择”对应的是“基础概率/先验概率”,是量级上的变化;“努力”对应的则是加法上的变化。选择错了,努力的作用便是杯水车薪。


作为法学院女生,我们,选择了法学院,选择了一个谈恋爱的基础概率就很低的学院;更有甚者,我们还选择了一个政法院校,选择了一个谈恋爱基础概率很低的学校!无论我们多努力,都是在加法的维度上做努力,而量级维度上已经注定了我们找到男朋友的可能性就已经大大拉低!



(二)结构问题:优质男的相对稀缺


除了数量问题,男女比例差距悬殊还带来了结构性问题。男女比例差距悬殊所导致的另外一个结果就是,“竞争对手”更多,且“理想对象”过少。


首先考察理想对象的第一个标准,颜值。外貌标准,是谈恋爱最直观也最重要的标准,这一标准本身是社会学性质的,是价值判断,但这一标准的重要性程度排在第一位的原因则是生理学原因。假设帅哥美女是均匀、等比例分布在人群之中,那么基数有多大,就会决定帅哥美女的具体数量有多少。因此,我们经常会觉得,法学院或者外语学院的美女很多,计算机学院等理工科学院的帅哥比较多。这也势必决定了法学院内的帅哥在数量上并不具备规模优势。法学院女生在繁忙的学习生活之外,有机会接触到的男生最有可能是法学院内的,但是男生们要么就已经“名草有主”,被别的女生先下手为强;要么就是颜值不在女生的“理想对象”之列。


其次考察理想对象的第二个标准,才华。才华是什么?不同人有不同的定义。重视学历者,谓之绩点和GPA;重视技能和知识者,谓之各类证书、各项荣誉等证明;重视思想者,谓之谈吐、气质和读过的书。三者的“认证”难度不一,学历、技能、思想的认证难度依次递增。学历维度的外化程度最高,信息最易得,且这一标准最为社会大众所认可。


根据调查,在择偶时,男生会更注重女生的外貌,女生会更注重男生的才华。


亚里士多德关于法治的经典论述是,“法治应该包含两重含义:已成立的法律获得普遍的服从,而大家所服从的法律又应该是本身制定得良好的法律”。那么,女生容易找男朋友的标准则应是:“能够接触到较大数量的男生,并且所接触到的男生是优秀的男生。”


这也就意味着,法学院男生在院内遇见自己心仪长相女生的可能性比较高,但是法学院女生在院内遇到自己心仪才华男生的可能性较低。考察法学院内男女生的成绩,成绩好的女生数量多于成绩好的男生。女生在法学院内找男朋友,很可能找到成绩不如自己的,也很有可能找到保不上研和考不上研的。即使是有相应技能、思想类的才华,外化程度和信息传播度也并不高,除非是注重“朋友圈建设”并“广撒网”的男生能够成功散发一定的才华因子,实现信息的传递。



(三)标准问题:男生和女生的不同期待


在解释男女两性婚恋问题时,有两个基本理论模型。


第一个是婚姻挤压理论,描述的男女两性数量不平衡的现象,侧重于绝对数量的考察。我国基本面上男性数量略多于女性,呈现男性过剩。在法学院这样一个小社群内,则是女性过剩的情况,对应本文所说的“数量问题:法学院男生的绝对稀缺”。


第二个理论是择偶梯度偏好理论,按照婚姻梯度择偶时,当事人一般遵循“男高女低”的原则。女性往往表现出寻找各方面条件和能力都要比自己强的攀高择偶倾向,男性则表现出女性各方面条件和能力不要超过自己的“低就”择偶倾向。“男高女低”的人为选择,在语境文本(contextualisation)之中,“都市剩女”和“体制内剩女”的问题便随之产生。这一理论则对应本文所说的“结构问题:优质男的相对稀缺”。


婚姻市场的选择,会影响到恋爱关系中的偏好。


女生对理想对象的期待,侧重才华和能力,对颜值的期待侧重身高而不侧重面部精致程度,并且希望各方面“强于自己”,女生对“大叔”类成熟型男性的偏好和对“霸道总裁爱上我”剧本的想象,便是这种期待的反映。



男生对理想对象的期待,侧重“颜值”中的面部精致程度,而身高则希望矮于自己,并且希望对方弱于自己(成绩,能力,性格),男生对“可爱女生”和“小鸟依人女生”的喜爱便是出于此。


目前的法学院女生们,集中在95后和00后,在近十年之后也会成为社会劳动力的主力军,分布在体制内/外的各个领域之中,在体制内的工作有法检证券等专业性岗位和其他的综合性岗位,在体制外的工作则有律师、法务的工作类型,职业形象呈现精英化色彩,大众普遍认知是收入高、工作忙、经济独立、个人时间少,这在婚恋市场上并非男生所青睐的。社会和家庭对女性的角色期待,会使得一部分女性回到家乡从事公务员工作,很可能成为县域体制内剩女而那些选择留在都市从事律师工作打拼的女性,则更有可能成为北上广深都市剩女(原因便是上文所说的择偶梯度理论,优质男的相对稀缺)。


因此,如果在高中、大学阶段找不到男朋友,法学院女生们的恋爱概率将大大降低!!


二、法之内:法学生为何傲娇、谨慎、怀疑、悲观?



(一)恋爱头脑战的背后:缺少被讨厌的勇气




“恋人之间也存在明确的权力关系,

如果您想高贵活着,

那么绝对不能成为输家。

恋爱即战争!

先喜欢上对方的人 ,

即是输家。”


——魔性旁白君《辉夜大小姐想让我告白~天才们的恋爱头脑战~》




魔性旁白君在第一季开头中就已经将这部番的“主旨”和“基础理论(歪理)”说清道明了:恋爱是一场战争!也是一场头脑战!这正展现了当代部分年轻人的恋爱观——“谁先认真谁就输了!”。



作为一部搞笑恋爱番,《辉夜》并非鼓吹此种恋爱观,而是通过反讽和解构,展示了对妖魔化为控制权争夺的恋爱关系的讽刺。两个傲娇的人,不会主动表露自己的喜欢,而是等着对方主动,表面上是“战争”,实则是青涩、自尊、害羞和对告白失败风险的恐惧与焦虑,于是就呈现出两个傲娇之间彼此算计和一次又一次弄巧成拙。


在父辈们的婚恋中,男性往往扮演着主动的角色,与此同时,社会对女性有着“矜持”和“淑女”的期待,“女性不主动”现象和“渴望被追”的心理也普遍存在,“男主动,女被动”是传统格局。但是现代社会恋爱观也隐约冲破这一束缚,“女生也主动”“主动才有故事”“双向奔赴”的叙事也不绝于耳,作为女生我们也深刻感悟到现在的男生“不主动”是普遍现象


《何以笙箫默》:法律系的许师姐和化学系的赵默笙对“追男生”一事的不同倾向


法学院男生大多是文科男,而“高中三年+大学四年”的氛围渲染,使得内敛型人格在法学院男生中更普遍。而内敛和自尊并存时,容易催生出傲娇和不主动的现象。法学院女生中,内敛型和外向型人格大概呈现出五五开的格局,但较高的自尊心却也较为普遍。


这就使得“捅破窗户纸”的行为变得异常艰难。大家都害怕表白,都害怕表白失败,面对培养感情过程中遇到的“拒绝”意思表示或者“不耐烦”的表达,便“退后一万步”,拒之于千里之外。缺少“被讨厌的勇气”,这是我和我身边的许多法学院女生都存在的。


因此,要出现双方都主动的情况/自己喜欢的人刚好也喜欢自己的情节,极少。大家都害怕只有一方主动的情形发生在自己身上,大家也害怕自己喜欢的人拒绝自己或者表达出对自己的厌烦



(二)谨慎、质疑、悲观:法学专业所带来的


我们进入到法学院,第一节课便是法理学,法理学的范式(paradigm)定于西方法理学,而西方法哲学的基本假设便是“幽暗人性”的伦理原点(对,就是大家的罗翔老师经常说到的),由此搭建其法律的制度框架。法学专业知识的学习,塑造了法学院同学极强的质疑精神,以及一定的“怀疑”后遗症,我们对人性并不抱有乐观态度。


我们不容易去相信别人或者相信某一个社会新闻,总是会用我们头脑中的分析框架去进行解构,这一“职业习惯”让女生们不容易被骗。但是,在感情中,许多“情话”和“承诺”并不遵循“逻辑”的规律,当然其本身也是半真半假,熟悉逻辑和法条的女生们往往可以识破语言的迷宫、刺破甜言蜜语的面纱。


笔者试举二例。


例1:《喜剧之王》男女主的定情时刻


“我养你啊。”这句经典台词本身的传播程度,已经超越了电影剧情本身,在此笔者并不讨论剧情,而在思考以这句情话为代表的“物质承诺”类的情话。


“养”,其背后的法律关系是何种性质?婚姻关系?还是合同关系?爱情和“养”背后所代表的物质之间的关系应该如何理顺?当爱消灭的时候,“养”的关系还能否维系?如果在一段婚姻关系中你“养”我,那夫妻共同财产和个人财产应该如何划分,离婚时我的权利应该如何保障?……这些问题,在我们眼中,并不是一两句情话就可以回答,也许一份婚前协议会来得更加踏实。


更深层的,在法哲学视域下,“谁养活谁”的问题,其逆命题是“谁依附于谁”的命题。农民养活地主,还是地主养活农民?女生养活自己,还是靠男人养活?这是每个女生必须回答自己的问题。


例2:《何以笙箫默》何以琛对赵默笙的表白:“如果三年后你注定是我女朋友,我何不提早行使我的权利?”


确实浪漫!以何以琛为代表的影视形象,也确实塑造了大众对律师形象的看法。但是,我和我的法学院女生朋友们都会在想,男女朋友的恋爱关系并非法律关系,不受法律保护,何来权利之说?何以琛这样的法学院高材生会不懂?还是说,在欺骗化学系出身的也不好好读书的赵默笙?


其实,法学院女生普遍对何以琛式的法学院男生/男律师所展现出来的强占有欲和控制欲有所不满,并且对玛丽苏剧情持保留态度



(三)对待恋爱:稳健还是冒险?短期主义还是长期主义?


法教义学/实证主义法学,是对现行实在法秩序的规范化研究,是本科法学学习之主体,也是入门法学之不二法门,是法律人安身立命的的技艺。体系、规范、教义,概念、规则、原则……成本思维、风险思维和结果导向,法律帝国构造了我们的知识体系;我们如何建构知识,决定了我们如何建构关于世界的文本。



你不愿意种花

你说:“我不愿看见它一点点凋落”

是的

为了避免结束

你避免了一切开始。

——顾城《避免》




在面对风险时,是进一步冲一冲,还是退一步稳一稳,稳健型选手倾向于后者,风险型选手倾向于前者。法律本身便是规避风险的技艺,所以这也造就了谨慎思维成为法学生所共有的定式思维。


大学两个文科内卷大户,一是商科,二是法科,二者不分伯仲。不同的角色期待下长大,男生会更“贪玩”,女生会更“用功”,这是大众普遍的认知。法学院的内卷氛围也相应地在女生中会更浓厚,女生比起男生也会更加感受到同侪压力(peer pressure),在行为选择上对绩点/GPA的执着程度便会更高,分给学习和睡眠的时间已经占据了绝大多数的情况下,分给恋爱的时间更是少之又少。


在考虑付出和收获的比值的时候,在预估“好恋爱”成功可能性的,在评估告白与否/中与否的问题时,法学院女生更倾向于悲观主义者,“敢爱敢恨”“冒险激进”是少数人的选择。法学院女生在对待恋爱问题时,不愿意充当一个短期主义者,不愿谈“快餐式恋爱”,认为这是对双方的不负责,也是对双方宝贵时间的浪费。法学院女生们的长期主义者的倾向会更明显,希望双方在精力和时间上都有较多的投入,并且试图回答“爱情命题”,而非单纯的“寂寞心态”和“为了恋爱而恋爱”。


三、法之外:我者与他者——法律人形象和法学生形象




Knowledge is power.

——Francis Bacon




知识不只是力量(作为力量的power),更是一种权力(作为权力的power)。法律人共同体,共享着一套以法考为入门门槛的知识体系,对外界形成了一套权力话语。只要你具备了法学标识的身份(法学生,律师,法官等),你就是亲戚朋友所代表的大众眼中的那个打开了潘多拉魔盒之人,那个越过了“法律之门”的人。他们坚信,你所掌握的神秘知识,能够在他们“遇到事”的时候,发挥作用,法律知识在他们眼中就是“有用的知识”。


影视剧所塑造的“精英律师”“律政俏佳人”“女律师”形象,也构成了大众对法学生/法律人的部分看法。


影视剧中,男律师何以琛,是婚恋市场的香饽饽。



但是,与何以琛同样优秀的美女律师,却被男性所畏惧,并且冠之以“霹雳”的称号。



《何以笙箫默》中,编剧对男女律师不同的角色期待:


女律师说话咄咄逼人/尖锐,男律师则彬彬有礼地回击/散发出智慧和正义的光


精英和法律,常常关联在一起;“法律知识”所带来的权力、权威和所塑造的专业主义形象,给女生和男生附加了不同的形象。


对于法学院女生,法律人形象是一种威压光环,从而产生了一定的距离感。大家可以类比一下,小初高男生们对成绩好的女生常常抱有畏惧和疏远的心理,与此同理。


但是,同样的光环放在法学院男生身上,反而是一个加分项,精英男性是女生们所青睐的,所以法学男生的标识在恋爱市场上的受欢迎程度会比法学院女生更大。


当女生们跳脱法学院,去到院外寻找对象时,面对院外人的“你们法学院……”式提问时,共同经历是:需要不断地“祛魅”、不断减少自身的的“角色附加值”,从而增强亲和力色彩。


四、高中男生:历史遗留问题/重要突破口


笔者列举一下大学女生找男朋友的几个途径:①本院男生;②同校其他专业男生;③交友APP的同城外校男生;④高中男生。对于女生来说,途径③安全性偏低,不会将其作为主途径。所以,本院男生、高中男生、同校其他专业男生,构成了大学女生找男朋友的主要途径。上文已对本院男生、其他专业男生进行了深入分析。而高中男生,在时间上相处更久,在地域和文化上具有相似性,知根知底的程度会更高,在高中男生中寻找优质男,不得不说是一个最优选。


但是困境在于,与法学院女生们存在联系的高中男生,在数量上也不具规模性。


法学院女生出身文科居多,高中时期便长期待在女多男少的文科班。在情窦初开的高中时期,本应是培养发展单纯美好感情的时期,但由于文科班男女比例实在悬殊,女生一方面缺少寻找高中男友的机会,另一方面也缺乏和男生交流和相处的经验。文科女生都苦于现实中接触到的男生同学实在是少,再加上高中时期搞学习是第一要务,并没有主动找男朋友或者男性朋友的意识。


同时,文科班男生和女生之间也存在着一定的交流壁垒,这体现在女生的心智早熟程度比男生高。在小初高时期,女生经常会觉得身边的男生较为幼稚,并且对于成熟男性会产生一定的迷恋心理,集中表现在女生对年轻男性老师的群体追捧上。


另外,文科女生对文科男和理科男的偏好也存在不同(当然,高考改革下已不存在严格的文理科划分,但大多数高中仍然设置有政治班、物理班等广义上的文科班和理科班)。不止一个文科班女生同学和我说过,“不想找文科男做男朋友”,这其中或许有刻板印象的缘故,“距离产生美”的原因也可能有之。


到了大学,女生们又来到了女多男少的“文科班”——法学院!!可以说高中时期的历史遗留问题没有解决反而愈演愈烈。


尽管如此,地域因素在大学生恋爱观中扮演的角色仍然颇为重要,对于长期主义者居多的法学院女生来说更是如此。大学高校面向全国招生,五院四系中吉林大学、西政、西法大法学院的招生中,当地人的比例可能较大,但是其他学校的地区特点呈现均匀化色彩,并未有鲜明的地方色彩。这也就决定了学生们来自五湖四海,在就业时也会飘向五湖四海,就业流向分为以北上深广杭为代表的大都市和家乡公务员。职业流动性和未来的不确定性,以及传统社会结构下的“女迁就男”的定居城市选择,对于长期主义者的法学院女生来说,更不愿意对与自己来自不同地域的男生身上花费过多投入,除非这个男生身上有其他附加值。


选择同乡的、同地域的人作为自己的男朋友——也即高中男生,或许是法学院女生的重要突破口。找高中男生谈恋爱,依靠高中班级群、校友群、同乡会群等弱联系,主动出击,从共同经历切入,并且利用同学会等社交场合,或许是可以尝试的路径。


另外,笔者想要问一个问题,当我们在谈“找不到男朋友”时,我们有在“找”吗?


五、为何重要?——大学阶段谈恋爱,是重要人生命题


笔者奉行不作无用之学的原则,而所谓“有用”,则旨在人生幸福和人格完善。讨论“法学院女生为什么找不到男朋友?”的问题,正是“有用之学”。



重要性一:知根知底,爱的教育


首先,经过四年的同校时光,我们共享的朋友圈能够让我们对男/女朋友的各项信息更加易得,保证我们对其是“知根知底”的。其次,是大学阶段的恋爱较为纯粹,能够将恋爱和婚姻作出一个较好的区分,有足够的空间、时间和环境为爱情的培养奠定基础。最后,大学能够给小初高阶段缺少恋爱教育的中国大学生进行补课,男性思维和女性思维之间的互通和对接,恋爱是最好的方式。爱情,作为公认的婚姻基础,能够为婚姻搭建坚实的城墙壁垒。而大学恋爱,则是培育爱情的最好路径。谁都会觉得缺少一场校园恋爱是一种遗憾,仔细想想,这其中也蕴含着大家共同的“经验”。



重要性二:大多数人的幸福,要从亲密关系中去找寻


有婚姻不一定幸福,没有婚姻也不一定不幸,这是当代人普遍持有的观点。



但是,人类也是社会性动物。身边有关注“爱的艺术”的朋友,和我分享他们的观察和经验:从婚姻或亲密关系中获得幸福的人很多,而能在单身生活中满足快乐的人则非常少。


真正的不婚者当中,主观选择的不婚主义者是少数,被动选择的不婚者是多数。以不婚之名,行海王之实者,多为“上流社会”的玩法。真正的不婚主义者的人生,幸福指数也有待考察。



当然,笔者并不劝婚,也不劝人谈恋爱,只是向各位展示亲密关系对人类的重要性。至于如何定义亲密关系,现代社会包容多样性的存在,婚姻只是其中的一种选择。



重要性三:婚恋观的形成、发展和成熟,需要恋爱的实践


婚姻,似乎已经逐渐成为一个高危项目,笔者也认同,不要轻易地走进那个良宵(婚姻)。中国74%的离婚是由女性提起的,对民法典“离婚冷静期”深感愤懑的人群以女性为主,对李靓蕾王力宏事件反映最强烈的也是女性,对婚姻恐惧感最强烈的也以女性为主。


当都市女白领作为社会新兴权利阶层,主张自己追求爱情、独立自主、注重精神需求和“不将就”的择偶观时,实际上她已经深深嵌入了社会和经济结构之中了。“独立自主”的婚恋观并非被“抛入”这个世界的思维产物,而是物质的产物。持有此种婚恋观的女性,希望通过经济独立的努力和对价值观的身体力行,最大限度保护婚姻中的自己,即使要承担“剩女”的代价。


“纸上得来终觉浅,绝知此事要躬行。”恋爱的实践,能够积累更多“第一手知识”,形成体悟式心灵体验。


面对法律,我们是初学者、入门者。


面对恋爱和婚姻,我们也是初学者、入门者。


保持空杯心态,不轻易下定论,但也要敢于做决断。


祝你,无论如何,情人节快乐!


后记




“我们还是可以夸

法律像爱情。

就像爱情,我们不知在哪里或为什么,

就像爱情,我们不能强求或逃避,

就像爱情,我们时常哭泣,

就像爱情,我们罕能保有。”

——奥登《法律像爱情》,穆旦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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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亚里士多德:《政治学》。

【2】欧阳静,马海鹏:《县域体制内的“剩女”——基于中部D县的调查》,载《中国青年研究》2019年第10期。

【3】宁鸿:《“剩女”现象的社会学分析》,载《理论界》2008年第12期。

【4】陈友华, 吕程:《剩女:一个建构失实的伪命题》,载《学海》2011年第2期。

【5】《法学院男生为什么难找女朋友》,载于“超律志”公众号,2021年11月7日。

【6】沈晓志:《2022年,你愿意一个人过,还是有个人吵架都好?》,载于“存真守志”公众号,2020年12月27日。

图源:《辉夜大小姐想让我告白》,《何以笙箫默》,《三十而已》,《喜剧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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