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刚刚曝出:河南一法庭庭长升三级高级法官,离不离谱?

雨牧瑶 中央路知事 2023-03-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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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日来,河南省西峡县人民法院双龙人民法庭庭长姬海朝晋升为三级高级法官,在当地引发关注、反响与震撼。

有人发问:这事正常不正常?离谱没离谱?

且请往下看

据介绍,姬海朝1990年7月调入法院,31年来先后在3个基层法庭工作过,他带着他的“车载法庭”,跑遍了辖区782平方公里156个自然村。

姬海朝身上的荣誉也不少:“全省法院最美乡村法官”“省劳动模范”“全国岗位学雷锋标兵”等。

可以说,他以坚忍不拔的精神和司法工匠的技能,赢得了当地群众的公信与爱戴。

就在前不久的7月27日,中共南阳市委组织部罕见地发出红头文件,特别批准姬海朝晋升为三级高级法官。

一石激起千层浪。

此举,在全省法院系统引发强烈反响。

作为青年干警,商丘中院立案二庭法官助理石一凡有感而发:

“这次姬海朝庭长特别选升为‘三高’法官,是组织对平凡坚守的高度肯定,树立了踏实肯干不吃亏”的用人导向,我将见贤思齐、择善而行,以姬海朝法官为榜。”

今年6月,主动要求到中原区法院唯一一个派出法庭须水法庭工作的法庭负责人李冬玮也不无感慨:

“小法庭,大作为,对于法庭工作,我还是个“新兵”,但我会不负重托,以姬海朝庭长为榜样,从“新”出发。”

对于姬海朝所在法院的西峡县法院院长,肖新征则表示:

“姬海朝同志通过特别选升程序晋升‘三高’法官,是对担当作为、默默奉献同志的莫大褒奖,我们全院干警倍受鼓舞、倍感振奋, 不少同志还主动请缨到基层法庭经受锻炼,到一线窗口服务群众,到案件多的庭室勇挑重担,比学赶超、争先创优的氛围更加浓厚。

02

大家知道,这一特别的人事任命,当然是在省委组织部、省委政法委的大力支持下取得的。

以我个人看,这件好事定是在河南省高级人民法院做了幕后工作才成就的。

其实,圈内人都知道,晋升“三高”法官,这对于一名基层人民法庭的法官来说,突破了职级晋升的“天花板”了

在河南省的西峡县域,书记、县长一般才是正县处级,法院院长副县级,而法庭庭长则是正科或副科级审判员。

按中国法官等级说,基层法院院长:一般为三级高级法官至四级高级法官(主要由副省级城市和省辖城市分定);

基层法庭庭长:四级高级法官至二级法官。

而姬海朝这次晋升的是“三高”,若按行政级别套,他就是正处级,如果他现是正科的话,就是连跳了二级,副科的话也就是跳了三级。

无疑,这理应是近年来河南法院进行司法改革带来的红利之一,一批德才兼备、务实能干的法官突破“瓶颈”而“破茧而出”。

人们能够感受到,全国法院一批具有“四梁八柱”性质的改革主体框架基本确立,改革呈现全面发力。

河南法院包括组织人事制度机制等多点突破的良好态势,给法官及其他工作人员带来了实实在在的获得感。

对于姬海朝“高升”,在“让出力者出彩、让吃苦者吃香、让有为者有位“的机制下,河南法院这次启动的是改革中的特别选升程序。

据我猜测,他们应是积极地向省委政法委、省委组织部作了报告,以及与西峡县法院所在地的南阳市委组织部等部门领导作了沟通与协调。

姬海朝才得以成功破格选升为“三高”。

此状无需赘言,一目了然。

03

前面看到,姬海朝晋升为“三高”法官是南阳市委组织部发文任命决定的。

文说“特别”与“罕见”,一点也不为过。

按法官等级晋升程序,“三高”法官以下等级,均可由省高级人民法院院长批准。

那么,姬海朝为何是由南阳市委组织部批准决定的?

我的理解,这正是河南法院的睿智。

这些年来,大家普遍知晓,政法机关干部的职数不够、位置稀少,多少年都是“一个萝卜一个坑”。

所以,在不少单位选用干部的问题上,难免论资排辈、按部就班和循规蹈矩。

然则,我个人认为,河南高院此举的睿智就在于:

一则,充分体现河南法院在组织人事工作方面,积极主动接受与服从党的绝对领导;

二则,通过对姬海朝破格晋升的这一过程,借机让党委组织部门了解并理解法院干警职级晋升的难点与困境;

三则,按行政序列提级较难,组织人事部门卡得很紧,而按晋升法官等级序列走,河南高院完好行使了“我的地盘我做主”的权限;

四则,法院与党委组织等部门最好的交情,就在于一来一往之间,对于法院来说,将来应该“好办事”。

我在新出版的《谋局》书里说过,“过程,就是舆论,就是宣传,很多时候胜过媒体报道。”

现实中不难见到,对于组织人事上的论资排辈、按部就班和循规蹈矩,干警们是看在眼里,怨气憋堵在心里。

显然,这“台阶”成为一线务实能干者争先创优的一大障碍。

为政之要,在于用人;用人之要,在于导向。

选什么样的人,不用什么样的人,是一种导向,一种信号,是检验一个单位的人事组织路线的风向标和晴雨表。

在一些政法机关里,务实能干者无论工作怎出色,只要没有把你面前的领导熬出去,你就得继续熬。

应当承认,论资排辈在一定程度上反映了年月与经验的正向关系,有其合理之处。

将论资排辈作为一种制度安排,或者潜规则,则显然与“德才兼备、以德为先”标准相违背。

论资排辈之所以受“欢迎”、有市场,主要是由于论资排辈论的是工作年限、资历和辈分,符合人们尊卑有别、长幼有序、尊老爱幼的传统认知。

论资排辈不讲用人的背景和关系、不搞用人腐败,一定程度上又符合和满足人们“公正公平”选人用人的意愿,一般不会产生大的分歧与异义。

但诸多实践表明,选拔任用唯台阶、唯资历,搞论资排辈,却是弊端很多,弊大于利。

也与选贤任能的本义相差甚远。

论资排辈有如一把扼杀人才的“软刀子”

表面上看不带血,但比带血的刀子更有杀伤力。

在这把“刀下”,多少真才实学人被压抑、埋没,有才难展、有志难酬

多少青年才俊被论资排辈消磨了锐气和斗志?

又有多少逸群之才从青丝等成了白发?

说到底,过于僵化的论资排辈,其实就是选人用人上的唯命是从和形式主义。

会扼杀许多真正的人才,使他们失去工作进取的信心和动力。

孰是孰非,不言自明。

河南法院不拘一格、唯才是举,对于理性看待论资排辈颇具标本意义。

让我们力促“英雄不问出处”落地生根!

愿更多的优秀年轻干警能“破茧而出”,愿更多的“姬海朝”出现在各级各地政法机关里。

END


编校:程启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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