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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平|律师的三种境界——《杀光所有的律师?!》序

吕良彪 第一法商CHANNEL 2024-03-07


【按:2006年12月,张思之先生八十华诞暨律师执业五十周年庆祝会在北京举行,江平先生应邀出席并在致辞中总结出“思之精神”。彼时我的第一本讲演文集正在法律出版社结集出版,遂恳请先生为之作序。先生边听我讲书中内容边有些“憨态可掬”地把嘴里的东西吃完,然后拍着我的手说“好好好”——感谢摄影师记下这生动的一幕。2009年我的第二本文集《和光同尘|法治时代的权利博弈》准备出版时先生大病初愈,表示作序暂时没有精力,便给那本书题写了书名。抽著《控制公司》2013年出版和2018年第二版时,先生欣然署名推荐。——先生对晚学后辈学术追求的鼓励与提携,始终温暖着我前行的道路。】




在台湾讲学时曾听说有一本书叫《千万不要学法律》,搜寻之后终于买到了。当然对此书内容褒贬不一,学法律的人当然不以为然。现在,在我的案头这本书叫《杀光所有的律师?!》(后因出版需要更名为《我反对!|宪政维度下律师的价值》),名字比前者更加醒目刺人。细看之下是一位律师在中国律师论坛上的发言题目,好在这个醒目标题下面还有个问号和惊叹号。在今天社会对于律师的作用和形象褒贬不一的情况下,这个能振聋发聩的标题及书的内容无疑会起到一定的挑战作用。


我与良彪律师见过几次面,知道他是一位颇有才华的律师。他曾经(先做律师后又)在法院做过十年法官,然后重新“下海”(来北京)做律师,在不同场合作有关律师问题的演讲,颇有见地;也曾到中国政法大学“中国名律师讲坛”等演讲,受到学生的欢迎;甚至,在美国访问期间也数次发表演讲。他确实是一位勤于探索的学者型律师。


作为一位有良知的律师,良彪的思考与探索当然不会局限于律师的狭小范围。他关心经济改革、司法改革、关心法治建设、关心宪政人权,这不仅需要良知,也需要勇气。


律师有三种境界:第一个境界是有高度责任心,全心全意为当事人服务;第二个境界是有社会良心,为弱势群体、为权利被践踏的人伸张正义;第三个境界是有历史使命感,敢于为中国的法治与宪政,挑战权威,挑战体制。——我们不能要求所有律师都做到,但许多律师努力朝这个方向在努力,良彪也是其中一个。这是使我最感欣慰的,所以欣然命笔为他的这本书作序。


江 平

2006年12月



点击参阅:“杀光所有的律师”?法律人当具贵族精神律师,不仅仅关乎正义!律者如医——那些“通天”的案件,请律师还能有什么用?律师高尚,可能么?!——兼谈法官检察官为何在法庭上也如此嚣张地公然辱骂律师?律师的工匠精神与法治理念如此不确定的时代里,深刻理解“鸭子定律”显得尤为重要|||当下中国社会的三种法庭与三类博弈为企业家辩冤白谤的十种有效辩护大思路信心的前提是安全——吕良彪律师凤凰卫视谈民营经济司法保护|中国梦——权力规规矩矩,百姓堂堂正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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