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精读《货币和信用理论》100讲:第11讲 货币的法律概念

张是之 奥派经济学 2024-04-23
前言
本文是精读《货币和信用理论》100讲的第11讲,每周更新两讲。 本讲2700字,主要内容: 1.法律对于货币的理解 2.发行更便宜的货币 3.民间的黄金条款
第11讲:货币的法律概念
文 | 张是之
对于货币来说,经济学概念和法律概念,是两个不同的视角。人们日常的商业行为,既受到法律概念的约束,同时也会根据自身需要,回归到经济学概念上来,一定程度上突破或者绕过法律概念。而法律概念如果想有效发挥作用,最终还是要尊重货币的经济学概念。
一、法律对于货币的理解
对于我们日常生活中的一般交易,很多时候都是一手交钱一手交货,这种情况基本上不会涉及什么债务纠纷,顶多是涉及产品质量问题。
但是,如果交易不是现货交割,而是涉及未来的期货交割,比如购买的是期房,那么就会产生一个合约,以及合约的履行问题。如果一方履行,而另一方不履行,那就会发生纠纷,就有可能需要诉诸法律。
法庭的任务,一方面是定分止争,解决纠纷问题。而另一方面,也是同时,就要根据合同双方的意图,决定在他们约定的商业交易中货币的意义是什么。
所以从法律的角度看,“货币不是一般交换媒介,而是支付或债务清算的一般媒介。但是,货币首先是交换媒介,然后才成为支付的一般媒介。”
但是,如果合同双方约定的履行手段不是货币,仅仅因为货币是交换媒介,法律或法庭却强制要求使用货币来履约,最后的结果可能是事与愿违,无法履约。
所以米塞斯这里说:“法律对于货币的理解事实上不是一般交换媒介,而是支付的法定手段。定义货币的经济概念并不在立法者或法律专家们研究和解决的范围之内。”
二、发行更便宜的货币
欠债还钱,天经地义。但是在实际商业往来中,欠债还的未必一定都是货币。因为商业行为的周边条件时刻都在发生变化,一个企业或个人在债务到期需要清偿时,未必能够拿的出足够的现金。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