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成功的法律定分止争,失当的法律撕裂社会

张是之 奥派经济学 2024-03-08

文丨张是之

这两天网络上、微博上又吵起来了,这次闹得动静还很大。

先是有人要起诉莫言,起诉的理由是莫言的书籍内容有很多侮辱英雄先烈、美化日本人的地方。

然后是胡锡进下场说起诉者是在炒作,是在断章取义给莫言扣帽子,顶端新闻也发了一篇《莫言遭起诉,文学争议莫成法律闹剧》力挺莫言。

双方正在硬刚,火药味很浓。现在好像是法院没有受理,当事人已经到检察院要求公诉,而且正准备起诉胡锡进。

本来还准备截几张图片过来的,但看了一圈发现图片太多了,作罢不截了,简单说下我的看法吧。

1.不爽没有侵权

首先,是诉讼本身问题,有人说任何人都有起诉的权利,这点可能有点想当然了。

因为按照我国法律规定,你去起诉一个人,首先是要有利害关联的个人或组织机构才可以。

也就是说,你的个人权利的确受到了侵犯才行。

但是起诉莫言的人,恐怕不符合这个诉讼主体资格。他认为他读了莫言的书,认为莫言侮辱了英烈,这只能证明是他的解读角度,而不能证明他受到了伤害。

即便是在阅读过程中感觉很不爽,但这种不爽不是伤害,更不是侵权。

而且更重要的是,莫言写的是小说,小说一大特点是允许虚构。如果一个人仅仅是读了一本小说觉得不爽就起诉作者,这岂不是要天下大乱?

所以,不爽不是伤害,也没有侵权,起诉无凭可据,法院不予受理是对的。

另外,微博上有起诉者的“战友”说法院没有受理起诉后,他又到检察院请求检察院公诉,并强调检察院收下了材料并作了笔录。

这点真假未知,但他和起诉者好想都没搞明白标准的法律程序。

在中国,你个人是不能直接去检察院要求检察院提起公诉的。你去检察院提这事,按理说检察院同样应该是直接不受理,做个笔录可能也就是走个流程。

想走公诉程序必须先去派出所报案,由派出所决定立不立案,派出所决定立案后会将案件转交检察院,最后再由检察院来决定是否提起公诉。

直接去要求检察院对人家莫言提起公诉,这是不是太把自己当棵葱了?

为避免我看错了,我贴个图过来。

2.胡锡进和媒体的评论

人红是非多,莫言出名了,状告莫言确实有流量,特别是打着爱国的旗号,站在一个政治正确的制高点上,确实不好说什么。

因为你的任何反驳,都有可能被用来贴上不爱国的标签,然后被放大一万倍再攻击你。

这次起诉莫言的人很聪明,他们不再是用了很多年的“批判的武器”,反而是拿起了“武器的批判”。

他们拿起了法律的武器,用法律当作自己的冲锋舟。

胡锡进和顶端新闻在法院作出裁决之前的表态,反而正中他们下怀,反而落下了口实。

因为在他们看来,整个诉讼有理有据,而且证据扎实,不容质疑。

这个时候胡锡进对他的动机表示怀疑,并觉得他们是在给莫言扣帽子。

这样的怀疑,反而让老胡也落入了给他们扣帽子的矛盾之中。

加上老胡原来不错的“人缘”,有的人干脆反水,说原来不支持起诉的,看到老胡反对,就立刻支持了。

你看,就是这么荒谬。

这里问题的关键在于,老胡和顶端新闻都没有从法律的角度反驳,而是在动机上质疑。

你说他在炒作,他说他是在爱国;你说他这是闹剧,他说他这是痛心疾首,为了中国的未来。

在动机问题上辩来辩去,除了激化双方矛盾,增加社会裂痕之外,必然不会有什么其他结果。

3.法律的尴尬

如果你有留意,这类事件最近几年才多了起来,以前也有各种争吵辩论。

微博微信还没有起来的时候,各大论坛一样吵得不可开交,我曾经也在「色影无忌」跟人吵过,现在想想挺傻的。

但那时候很少有人说要去因为一个观点不同就要起诉你,更不用说动不动就人肉、网暴、然后各种举报。不能说没有,但没有这么高发。

但完整经历过2010年前互联网时期的人,应该知道我的意思。

法律的作用是用来定分止争的,成功的法律可以发挥这个作用,让矛盾越来越少,甚至可以凝聚人心。

但是失当的法律,带来的可能是纷争迭起,严重的能够撕裂社会。

我以前写过很多知识产权类文章,连个胡辣汤、水煮鱼都能被注册为商标,然后拿着注册好的商标到处碰瓷起诉赚钱,这就是典型的法律失当。

再比如美国曾经从宪法层面来实施禁酒令,结果导致黑帮盛行、政治腐败,法律的尊严殆尽,社会严重撕裂。

最后还是用宪法修正案撤销禁酒令,重新允许大家喝酒、酿酒、贩酒。

这也是法律的失当,号称自由法治的美国,同样被折腾的不行。

这次起诉莫言的支持者们,反而拿出“批评不自由,则赞美无意义”来嘲讽胡锡进和起诉的反对者们。

所以,这事如果暂时抛开我第一大点说的侵权事实和起诉资格不谈,双方都觉得自己是法律尊严的维护者,都觉得自己更爱国。

问题出在哪里呢?我认为也许是法律本身的失当,让大家陷入了困境、斗争和撕裂。

比如我国《民法典》的规定:

第一百八十五条侵害英雄烈士等的姓名、肖像、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责任。

再比如2020年《刑法》第十一修正案增加的条款:

第二百九十九条之一 【侵害英雄烈士名誉、荣誉罪】侮辱、诽谤或者以其他方式侵害英雄烈士的名誉、荣誉,损害社会公共利益,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管制或者剥夺政治权利 。

当然,立法是一件很严肃的事情,白纸黑字的法律也很明确,请大家自觉遵守。

这里从学理和法理角度需要思考的问题是,无论是《民法典》还是《刑法》,“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这个表述是不是有点太过宽泛了?

面对莫言小说的巨大影响力,小说内容本身也的确在有些人看来就是不爽,就是在抹黑英烈,就是在损害社会公共利益,这怎么办?

所以,他们才会依法办事、依法起诉。

从经济学的角度来看,面对今天这样撕裂的局面,对经济建设是好事还是坏事?对艺术家、小说家们的文艺创作和表达,是好事还是坏事?

以及,对我们将来的生活是好事还是坏事?

这些问题,如果可以,最好试着从自己个人的角度来尝试回答一下,比如你是一个文字、艺术工作者。

我相信,你自会有答案。

2024年02月28日

最后推荐一本新书,“思想史万有引力”这个号的作者,他的新书《不正经西方思想史》。相信很多人都看过他的视频,做的很精致,文笔思考都很不错。而且今天我才发现作者就在我的朋友圈里,已经是加过好几年的朋友了,没想到高手就在身边。点击下方链接直接下单,当当网官方旗舰店发货。

——————

上一篇:韩国医疗,本质上还是密不透风的管制

延伸阅读:相隔万里,我们为什么要关注米莱和阿根廷

直播预告:周五跟老贾直播,开始解读米塞斯巨著《人的行动》,欢迎预约,一起精读,一起精进。

扫码或者点击阅读原文可以加入
继续滑动看下一个

成功的法律定分止争,失当的法律撕裂社会

张是之 奥派经济学
向上滑动看下一个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