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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人分饰多角,女子装神弄鬼诈骗闺蜜37万!
女子一人分饰多角
虚构“仙姑”“姥爷”等身份
诈骗闺蜜财物高达37余万元
案情回顾
2012年年初,被告人小王与被害人小李初识,后发展成为好友。2020年以来,小王利用小李相信封建迷信的心理,通过言语恐吓,虚构“仙姑”“姥爷”等身份,对小李进行精神控制和殴打,并以请法器、给“姥爷”过生日、庇佑家庭为由,先后诈骗小王财物达37余万元,用于自己日常消费,购买珠宝、车辆等。
法院审理
弋阳县人民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小王利用封建迷信对小李进行精神控制,骗取其钱财高达37余万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
综上,法院依法判处小王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五万元,责令被告人小王退赔被害人小李37余万元。
法条链接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
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勿信“大师”能“消灾”
被骗钱财回不来
装神弄鬼不可信
迷信诈骗要当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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