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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 劳费尔(B.Laufer)著 芮传明 译:亚洲琥珀考

劳费尔 著 西域研究 2022-07-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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致谢:感谢《丝路文明》编辑部和作者授权,感谢刘进宝先生提供本文电子文本。引用请以原刊为准。






亚洲琥珀考[1]

[美] 劳费尔(B.Laufer)著   芮传明 译


内容提要

作者利用丰富的中外文资料考察了古代中国的琥珀状况,十分正确地指出,中国的琥珀主要来自境外,其最大货源地是缅甸。琥珀经陆上通道运入云南,再抵达中国内地。在中世纪,又开辟了西北方的陆上通道,由中亚的突厥部落作为中介,将北欧和俄罗斯的琥珀运入中国。在此同时,也有一定数量的欧洲琥珀经由海路运抵中国的南方港口。文章对印度、波斯及中国西藏地区的琥珀使用情况也作了简要的论述。

一、导言

就考古问题的重要性而言,琥珀是吸引最广泛注意的天然物产。如今,我们已可大致了解琥珀在史前欧洲和古典时代占据主导地位的概况,但是,适用于亚洲琥珀史及其贸易史的资料却十分稀缺。硕特(Wilhelm Schott)[2]和儒莲(Stanislas Julien)[3]曾翻译了汉籍中有关琥珀的几条评述,但是儒莲认为他所译的资料意义不大。[4]类似的情况也见于史密斯(Fredrick Porter  Smith)的著述中。[5]

菲兹梅尔(Philipp August Pfizmaier)翻译了11条有关琥珀的汉文资料,似乎出自类书《渊鉴类函》,但他未对这一专题进行讨论。[6]当雅各布(A.G.Jacob)试图从历史观点对中国的琥珀作一番评论时,除了从夏德(Hirth)和阿伦特(Arendt)那里获得一些偶然的信息外,却缺乏作为其研究基础的资料。[7]而在梅利(F.de Mély)与库雷尔(M.H.Courel)的最新佳作[8](它最广泛地考察了汉籍记载的矿产)中,琥珀的问题也只被稍稍触及,[9]两位作者居然认为琥珀在中国几无流传。[10]一位日本学者对汉籍所载琥珀源流的各种说法发表了一篇短评,[11]不太具有批判性,在此不拟再予评论了。

自从印度地质调查局的内特林(Fritz Noetling)发表他有关缅甸琥珀矿的重要研究[12]并证明其矿产[13]的大部分都被中国商人购买而运往云南之后,我似乎主要依靠中国文献来探讨这种贸易,并用以确认中国的琥珀源于缅甸。这类研究已证实这样的推测是正确的。用中文资料确认内特林的考察结论、编排缅甸琥珀生产的年表,以及梳理缅中琥珀贸易的情况,这些当是本文的主要成果之一;此外,我从汉文类书和其他汉文著述中选录了涉及琥珀的每一条有价值的资料。那些没有注明详细出处的引文则源自《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食货典》卷334《琥珀部》。汉文典籍不仅提供了有关缅甸琥珀的资料,还提供了涉及其他许多地区的资料。这些资料均按地理方位排列,每个地理区域内的资料则按年代顺序排列。我将逐一谈论印度琥珀、藏地琥珀、波斯琥珀、罗马琥珀、缅甸琥珀、中亚琥珀,以及输入中国的近代欧洲琥珀。然而,我将首先翻译《本草纲目》有关琥珀的全部记载,[14]此书是李时珍撰写的博物史名著,成于十六世纪末;它评述了自古以来各医学名家对所有药物的叙述和议论,其中包括了大量重要的地理、历史信息,可以作为下述研究的基础。

二、古人对琥珀的看法

《本草纲目》有关琥珀的记载如下:


(李)时珍曰:“虎死则精魄入地,化为石。此物状似之,故谓之虎魄[15]。俗文从玉,以其类玉也。梵书谓之阿湿摩揭婆[16]。”

《别录》曰:“琥珀生永昌。”(陶)弘景曰:“旧说松脂沦入地千年所化。今烧之,亦作松气。亦有中有一蜂,形色如生者。《博物志》乃云‘烧蜂巢所作’,恐非实也。此或蜂为松脂所沾,因坠地沦没尔。亦有煮毈鸡子及青鱼魫作者,并非真。惟以手心摩热拾芥[17]为真。[18]今并从外国来,而出茯苓[19]处并无,不知出琥珀处复有茯苓否也?”[20]

(李)珣[21]曰:“琥珀是海松木中津液,初若桃胶,后乃凝结。复有南珀,不及舶上来者。”

(韩)保昇[22]曰:“枫[23]脂入地,千年变为琥珀。不独松脂变也,大抵木脂入地,千年皆化,但不及枫、松有脂而多经年岁尔。蜂巢既烧,安有蜂形尚在其间?”

(寇)宗奭[24]曰:“今西戎亦有,其色差淡而明澈。南方者色深而重濁。彼土人多碾[25]为物形。若谓千年伏苓所化,则其粘著蜂、蚁宛然具在,极不然也。”

《地理志》云:“海南林邑多出琥珀,松脂沦入地所化。有琥珀,则旁无草木。入土浅者五尺,深者八九尺。大者如斛,削去皮乃成。此说为胜。但土地有所宜、不宜,故有能化、不化。烧蜂之说,不知何据?”

(陈)承[26]曰:“诸家所说茯苓、琥珀虽有小异同,皆云松脂所化,但茯苓伏神,乃大松摧折或斫伐而根瘢不朽,津液下流而线成,故治心、肾,通津液也。若琥珀,乃是松树枝节荣盛时为火日所灼,流脂出树身外,日渐厚大,因堕土中。津润岁久,为土所渗泄而光莹之体独存,今可拾芥,尚有粘性。故其虫蚁之类乃未入土时所粘者,二物皆自松出,而所禀各异。茯苓生于阴而成于阳,琥珀生于阳而成于阴,故皆治营安心而利水也。”

(雷)斆[27]曰:“凡用須分紅松脂、石珀、水珀、花珀、物象珀、瑿珀、琥珀。其紅松脂如琥珀,只是浊,大脆,文横;水珀多无红,色如浅黄,多皱文;石珀如石重,色黄,不堪用;花珀文似新马尾[28]心文,一路赤,一路黄;物象珀,其内自有物命,入用神妙;瑿珀是众珀之长;琥珀如血色[29],以布拭热,吸得芥子者,真也。”

(李)时珍曰:“琥珀拾芥,(芥)乃草芥,即禾草也。雷氏言拾芥子,误矣。《唐书》载,西域康干河松木,入水一二年,化为石,正与松、枫[30]诸木沉入土化珀同一理也。今金齿、丽江[31]亦有之。其茯苓千年化琥珀之说,亦误传也。按曹昭《格古论》[32]云,琥珀出西番、南番,乃枫木津液多年所化。色黄而明莹者名蜡珀[33];色若松香,红而且黄者名明珀;有香者名香珀;出高丽、倭国[34]者色深红,有蜂、蚁、松枝者尤好。”

三、瑿珀

《本草纲目》还谈到了一种琥珀,称为“瑿[35]珀”,其文如下:


(雷)斆曰:“瑿是众珀之长,故号瑿珀。”

(李)时珍曰:“亦作䃜,其色黳黑,故名。”

(苏)恭曰:“古来相传,松脂千年为茯苓,又千年为琥珀,又千年为瑿。二物烧之,皆有松气。状似玄玉而轻,出西戎。而有茯苓处无此物。今西州南三百黑碛中得者,大则方尺,黑润而轻,烧之腥臭。[36]高昌人名为木瑿[37],谓玄玉为石瑿。共州土石间得者,烧作松气,功同琥珀,见风拆破,不堪为器。恐此二种及琥珀或非松脂所为也。”

(唐)慎微[38]曰:“《梁公子传》[39],奈公云:交河[40]之间平碛中,掘深一丈下,有瑿珀,黑逾纯漆,或大如车轮。末服,攻妇人小肠症瘕诸疾。”

(李)时珍曰:“瑿即琥珀之黑色者,[41]或因土色薫染,或是一种木沉结成,未必是千年琥珀复化也。《玉策经》言,松脂千年作茯苓,茯苓千年作琥珀,琥珀千年作石胆,

石胆千年作威喜。大抵皆是神异之说,未可深凭。雷斆“琥珀”下所说诸珀可据。”

此外,陈藏器[42]还说:“(琥珀),小儿带之辟恶,[43]磨滴目翳赤障。”

我们由此得知,汉籍谈及这一黑色矿石的最早记载是在公元五世纪,而它被列入药典的时间则早在公元七世纪。我们从这些中文记载了解到,至少在某段时期内,吐鲁番附近发现了煤玉,当地的居民熟知这种矿石,并可能开采它们,运往中国内地。这一事实对于矿产地理学来说并非不重要;而据我所知,西方的矿物学者至今对这个事实一无所知。琥珀向中国内地的输入似乎一直持续到十二世纪,这可因唐慎微的考察而得到证实,他评说了煤玉对某些妇女疾病的医疗作用。李时珍按时间顺序引述各家的说法,唐慎微是最后一位。但是,李时珍似乎并不是通过亲自观察而了解这些药材的,却只是根据前人的说法进行思考和分析。

唐慎微的时代之后,瑿珀因缺少进口而从中国市场上消失了。《康熙字典》引《集韵》(成于十一世纪中叶),谓瑿即“美石,黑色”,显然源自苏恭之说。而所引《正韵》之语则谓瑿是“黑玉”,且称“旧注‘美石黑色’,误”。这当表明,此时“瑿”已不再见于中国内地。在当今的中国本草中,不再列入“煤玉”一物。杜利特尔(Doolittle)在《汉语手册》(Handbook of the Chinanese Language,I,p.269)中提到了有关此物的两个名称:“煤玉:(1)不灰木,这是错误的,因为‘不灰木’指的是石棉;(2)黑玉,这似乎只是根据前引的文献,可能是《康熙字典》。”

四、琥珀的分布

1.印度

汉文古籍中最早谈到琥珀的,是班固所撰的《汉书》,而在此前的经典中,却从未出现过“琥珀”之名。《汉书·西域传》谓罽宾出产“虎魄(琥珀)”;而在汉魏时期,“罽宾”一名则是指今克什米尔地区。[44]中国与罽宾的关系始于汉武帝时期(前140-前85),罽宾曾数次遣使汉廷,最后一次是在汉成帝(前32-前7)期间。当时汉廷因路途艰辛而停止了与罽宾的官方交流,到了北魏时期(386-532),中原王朝才与罽宾恢复了外交关系。[45]因此,我们不能推测在武帝至成帝的短时期内,中国就与印度西北方的遥远地区展开了贸易,更不可能的是,那个地区会将足够重要的大量琥珀运至汉地。虽然汉文资料未作明确说明,但是罽宾使团将所产琥珀样品献给汉廷之说肯定是有一定疑问的。

由于政治和地理环境的限制,两地之间的任何大范围贸易在起初都是非常困难的。所以,帕拉第乌斯所言早期罽宾向中国出口琥珀的说法(《中俄词典》第483页)是不可接受的。即使如此,汉籍的记载仍然极有价值,因为它证明了印度地区在公元前一世纪业已知晓琥珀;此外,就我所知,古代的梵文文献对于此事却只字未提。Nighaṇṭurāja一书[46]的矿物学部分并未谈及琥珀,尽管该书的作者纳拉哈里(Narahari)是一位来自克什米尔的医生。[47]除此之外,我们关于印度琥珀的知识就都据自普林尼《博物史》(Historia Naturalis)的说法,该书37卷第11章谈论了琥珀。

在此,普林尼在三个段落中提到了印度琥珀,它们分别来自三个不同的信息源。第一,他录引了尼西亚斯(Nicias)的话,声称琥珀亦见于印度,并被视为乳香的更好替代物。[48]

第二,他转引了泰西亚斯(Ctesias)的说法,谓印度有条河流名为Hypobarus,意即“一切佳品的出产者”;此河从北方流出,注入东边的大洋,其入海口的附近有一座满布森林的山脉,出产银金矿;那些树则名为siptachorae,意为“强烈甜味”。[49]

第三条证据最为重要,因为它展示了琥珀从印度销往西亚。其语云:“印度也产琥珀,这已是无可否认的事实。统治卡帕多西亚(Cappadocia)的阿基拉(Archelaus)说道,从那个国家运来的琥珀是粗糙的原料,上面尚粘着细树皮。人们习惯于将它置于乳猪的脂油中煮沸而予以磨光。有个有力的证据表明琥珀最初是液体状态:通过透明的质地,可以看到琥珀中包裹着某些异物,如蚂蚁、昆虫和蜥蜴等。它们显然是琥珀尚在液体状态时粘上去的,等到琥珀硬化后,它们便被包裹在里面了。”[50]引文中提到的阿基拉乃是罗马皇帝台比留(Tiberius)在位期间卡帕多西亚省的总督,于是,“琥珀乃是古印度的土产”这一事实已无可疑。

一方面,欧洲古人的记载中并无有关印度从欧洲进口琥珀的任何线索,另一方面,从印度的古文献中也丝毫得不到这类印象。然而,十分奇特和令人惊异的是,实事求是的中国人倒为我们提供了一个机会,去确立罗马帝国与印度之间曾有琥珀贸易的事实。总之,这一例证反映了中国人高度发达历史观的最高信誉。这条记载见于成于629年的《梁书》,涉及的时代为502—556年。

503年,印度(中天竺国)遣使赴梁廷,献琉璃唾壶等土产。《梁书·诸夷传·中天竺国传》谓“其西与大秦(罗马帝国)、安息(帕提亚)交市海中,多大秦珍物,珊瑚、琥珀、金碧珠玑、琅玕、[51]郁金、[52]苏合。[53]

我们还从中文史料得知,琥珀也使用于印度的北端和东部。《唐书·西戎传》谈到泥婆罗国(尼泊尔)时,称其国王“那陵提婆,身着真珠、玻璃、车渠、珊瑚、琥珀、璎珞”,云云。[54]撰于1416年的地理著述《瀛涯胜览》告诉我们道,琥珀是榜葛剌国(孟加拉)的一种物产。于是,对于琥珀存在于印度的时间,我们可以从公元前一世纪追踪到中世纪末。

然而,十分遗憾的是,有关现代印度的琥珀,我们却毫无资料,[55]似乎古代的琥珀天然资源早就枯竭了。努力发现矿址始终是一项执行中的任务,对此,考古学家和博物学家都很感兴趣。我未能找到有关克什米尔琥珀的任何资料。劳伦斯(Walter R.Lawrence)撰写了有关该地区的一部最全面的著述,涉及经济矿物学的文字却只有这样一段:“宝石匠们从巴达克山(Badakshan)、布哈拉(Bukhara)、叶尔羌(Yarkand)等地进口了一切有价值的石料,诸如玛瑙、血玉髓、光玉髓、猫眼、石榴石、天青石、缟玛瑙、蛋白石、无色水晶及绿松石等。然而,也用当地的某些石料制作饰品和钮扣。这些石料质地较软,无法高度抛光。”[56]

坎宁安(A.Cunninghan)也未将琥珀列入该地的矿物中。[57]拉森(Lassen)在其《古代印度》(Indische  Altertumskunde)中,除了引述了上文所列的普林尼的一段话外,并未提及琥珀。琥珀似乎也未被列入药物中,因为它并未见于乔利(Jolly)的《印度药物》中;[58]此外,在有关藏人药物的著述中,同样未见琥珀之名。[59]

2.西藏

在西藏地区,琥珀似乎使用得颇多。按汉文记载,藏人无论地位高低,都会在颈中挂一、二串念珠;珠粒的材质为珊瑚、天青石、珠贝,甚或木头。富人则佩戴琥珀念珠,其珠粒有时大如茶盏。[60]西藏达赖喇嘛献给中原帝君的贡品中也包括琥珀;[61]它亦见于十七世纪献给清廷的礼品中。[62]在亚洲各族中,似乎只在西藏诸部落和掸族中,琥珀才扮演了更为广泛的民族志角色。

昌都西北部的妇女佩戴一种首饰,为一片二寸五分直径的圆饼形琥珀,中央嵌以一颗珊瑚珠。[63]这些琥珀片远销至甘肃省西部,据柔克义推测,[64]它们是从印度进口,经拉萨而转运至中国更东地区的。柔克义发现,在青海的塔尔寺可以获得琥珀的毛料。[65]不过,据我所知,西藏没有一个地方真正出产琥珀。琥珀拥有当地的称呼,并不意味着该地便出产这种材料。琥珀的藏语名通常为spos shel(发音pö-shel或pö-she;绒巴[66]语作po-she),意为“香水晶”,可能源自它燃烧时散发出的树脂气味,或者表示了它早先用作为焚香的事实;不管怎样,此名暗示了这种矿物是进口而来的。

另一个藏语名是sbur len或者sbur long,这似乎是梵语tṛṇagrāhin的意译名,意为“吸引”。达斯(Sarat Chandra Das)将藏语名se-mo-do译成“琥珀项链”;[67]然而,耶希克(Jäschke)则将它译成“一种首饰,如用珍珠制成的首饰”。[68]此词绝不可能源出藏语,我倾向于认为它的原语是体现为汉语“木瑿”形式的突厥词:按照《唐本草》的作者苏恭之说,回纥人称煤玉或黑琥珀为“木瑿”。突厥语称汉字之“木”为modo,因此其突厥语化的读音便为simodo,而这似乎即是上述的藏语借词semodo。

3.罗马帝国

中国古人知道琥珀是罗马帝国使用的一种物品。这些信息出自两种主要史料,一是《典略》,声称大秦(相当于今叙利亚)盛产琥珀;一是晚得多的《唐书·西戎传》,说“拂菻国,一名大秦……土多金银奇宝,有夜光璧、明月珠、骇鸡犀、大贝、车渠、玛瑙、孔翠、珊瑚、琥珀,凡西域诸珍异多出其国。”沙畹(Chavannes)最终证实,《典略》即是《魏略》,由鱼豢撰于239—265年间。[69]这是《古今图书集成》“琥珀部”转引的有关罗马东方出产琥珀的仅有两条记载。但是我们从夏德(Hirth)的书(China and Roman Orient,p.41)中得知,《后汉书》也有同样的记载;而此书早成于公元五世纪,《古今图书集成》之所以没有列入这条资料,当是因为编者认为它只是重复了《魏略》之语。另一条史料见于《旧唐书》和《新唐书》。这些引文并未推测罗马东方出口琥珀至中国。[70]它们的说法仅限于“琥珀乃是其特产之一”的这一事实。[71]

我们即使认可《后汉书》都是使用撰于后汉时代(25-220)的资料编辑而成,那也必须承认,在古代世界拥有琥珀的信息为中国人所闻之前,他们首先是通过获自印度的记载[72],其次是通过从掸邦地区实际进口琥珀至云南,才了解了这种矿物。鉴于这一事实,从叙利亚到远东之琥珀贸易的可能性就极为微小了,因为来自叙利亚的琥珀除了本身的高昂价格之外,还得加上陆路长途运输的不菲运费,显然无法与便宜的缅甸琥珀竞争,难以吸引中国人购买它。除了这些历史文献,再未见到谈及西亚琥珀的记载,唯独十三世纪的赵汝适在《诸番志》中提到了西方物产中的琥珀,运至巴林冯(Palembang)、苏门答腊(Sumatra)等地,再转运至中国的泉州港。[73]这些物品被泛泛地说成来自“大食”(Arabia),因此可以认为琥珀出自那里,尽管其措辞的含糊性令人很难追溯到它的确切源头。

4.波斯

在中文史籍中,琥珀也被说成是波斯的物产。首先,此说见于《梁书》,谓波斯有琥珀、玛瑙、真珠等,“国内不以为珍”;中大同二年(547),其国遣使献佛牙等。其次,《魏书》称,波斯“土地平正,出金、银、鍮石、珊瑚、琥珀、车渠、马脑”等。第三条记载则见于《隋书·波斯传》,称其国产“真珠、颇黎、兽魄、珊瑚”等。[74]然而,它们并未说琥珀从波斯出口到中国。

5.缅甸

中国人很早就知道了我们如今所谓的“缅甸琥珀”,这一说法见于《后汉书·南蛮西南夷列传·哀牢传》,声称该地产光珠、琥珀等物。哀牢(可能即是老挝人Laos)是古代汉人对掸族王国的称呼,公元一世纪初见于历史,其领地曾经扩展至四川和贵州,几乎包括了整个云南以及北越、广西的一部分。[75]

庄延龄(E.H.Parker)完整地翻译了《后汉书》所载的《哀牢传》,当地的物产,除了琥珀外,还有铜、铁、铅、锡、金、银、光珠、虎魄、水精、琉璃、轲虫、蚌珠、孔雀、翡翠、犀、象、猩猩、貊兽等。

《新唐书》称,哀牢的后裔南诏的贵人多用珍珠、软玉、琥珀等装饰耳朵,[76]这表明掸人确实是使用琥珀的。

我认为,中原汉人之最初了解琥珀,或可追溯到公元一世纪,当时,他们与云南及其各种部落的关系变得更为密切。在嗣后的千百年间,汉籍中有关该地琥珀的记载越来越多。我们看到,中国人所使用的琥珀确实都来自云南南部的各个地方,它们位于缅甸边境附近,分布在缅甸通往中国西南部的古代商道沿线。[77]

谈及琥珀产地的第一本汉文字典是《广雅》[78],其文如下:“《广雅》:虎魄生地中,其上及旁不生草。深本八九尺,大如斛,削去皮成。虎魄如斗,初时如桃胶,[79]凝坚乃成。”琥珀产于博南县,当地居民把它制成琥珀枕。[80]《广雅》的这段话表明,那时,琥珀已经为中国人所熟知,并且,从云南销往中国其他地区的琥珀贸易已经进行了相当一段时间。

《博物志》引《神仙传》[81]道:“《神仙传》云:松柏脂入地千年,化为茯苓,茯苓化为琥珀。琥珀一名江珠。今泰山出茯苓[82]而无琥珀,益州永昌出琥珀而无茯苓。或云烧蜂巢所作。未详此二说。”

《本草纲目》所引的最古老的药典之一《别录》进一步谈到了永昌出产琥珀之事。人们通常将此书的作者归之于陶弘景(452-536);不管怎样,此书是汉魏时期杰出医学家的标准著述,因为书中的地理名称表明,它们与汉魏时期使用的完全一样。[83]很可能《别录》的编撰时间早于《广雅》,并肯定早于《后汉书》,因此可以认为它比其他文献更早地记载了缅甸—云南的琥珀。

据我所知,欧洲人有关云南琥珀的最早记载是由葡萄牙的耶稣会士谢务禄(Father Alvarez Semedo)提供的,他于1613年抵达中国,约在1633年左右撰写了有关中国的著述(1643年初版于罗马),在此的引文出自他的英文版[84]:“云南的地域很广,但是物产却很少。我不知道那里有什么商品销往外地,除了制作念珠的一种材料,它在葡萄牙语称Alambras,在卡斯提尔(Castile)语中称Ambares。此物类似琥珀(Amber),对白内障有疗效。它们从矿中采掘,有时块粒很大;其色泽比我们的琥珀更红,但是洁净度则不及。”在另一段中,谢务禄说道:“他们非常善于制作象牙、黑檀及琥珀器物。”(第27页)

神父杜赫德(Du Halde)也了解出自云南的中国琥珀,[85]这是十八世纪上半叶欧人著述中的又一条证据。李特尔(Carl Ritter)的说法也引起了我们的注意。[86]

当今中国琥珀市场的主要供应源来自云南,这一事实清楚地体现在大清海关的统计报告中:云南始终作为琥珀供应地而被提及。[87]1903年,我在汉口搜集中国医药资料时,也亲自获得同样的资讯。我在那里购得的琥珀毫无疑问出自缅甸。

如果从三世纪以降,汉文文献都一致地声称琥珀源自永昌,那么这并不意味着永昌出产琥珀,而得理解为永昌只是琥珀从缅甸运往中国内地的一个中转市场,是缅甸货物销往中国其他地区的主要转运地。这一事实得到《大清一统志》卷380的证实:它在谈及永昌的物产时,声称永昌的琥珀“产缅爨诸西夷地”[88]

几乎所有涉及缅甸的汉籍中都谈到该地出产琥珀。在佚名作者的小册子《缅藩新纪》[89]中,列举了产于缅甸的一系列宝石:翡翠玉、黄宝石、大红宝石、大蓝宝石、猫眼,以及各色琥珀。同样地,龚柴在其《缅甸考略》[90]中除了谈到珍贵的软玉外,还提到那里的象牙、槟榔果、铜、铁、铅、锡和石油等;《缅甸琐记》[91]等汉籍也谈到了这些矿产。

最后,云南琥珀源自缅甸琥珀矿的事实毫无疑问地由诺特林(F.Noetling)的研究加以证实。琥珀工业的中心位于掸族居住的迈因赫万(Maingkhwan)村(在密支那地区);该地距永昌城仅约110英里。[92]

据诺特林之说,缅甸所产的大部分琥珀原料都是被中国商人买走的,通过孟拱(Mogung)以北的商道,经由密支那运往中国的云南。[93]他推测道,由于云南人与缅甸北方的商贸关系已经持续了许多年,因此缅甸琥珀也是长久经此道运销的。假如缅甸琥珀是古代中缅贸易的商品之一,那么它在很早时期就开辟了通往中国的运输道。这一推测得到了先前研究的有力证实。因此我们可以认为,根据汉籍记载,即使在中国人抵达北缅甸之前,那里的琥珀矿从未得到开采,其开采时间也至少可以追溯到公元一世纪。

虽然所谓的“永昌琥珀”无疑原产于缅甸,但是云南省也有两个地方出产琥珀。一个是丽江府;对此,李时珍的《本草纲目》曾提及,《大清一统志》也予以肯定。另一地是宁州,宋代著述《南蛮记》对此有所叙述。[94]其言云:“宁州[95]沙中有蜂,岸崩则蜂出。土人烧治以为琥珀。”[96]这个问题需要作进一步的探讨。罗切尔(E.Rocher)全面地描述了云南省,[97]讨论了该地所有的矿产,但是令人不解的是,他居然丝毫没有谈及琥珀的制作。

关于中国内地发现琥珀的地点,很少见到可靠的记载。夏德(Hirth)摘引九世纪的《蛮书》之语道,四川永昌城之西十八日路程处,有一座“琥珀山”。描述本省地理状况的《四川通志》仔细地罗列了各个府州的物产,我却未发现有关琥珀的介绍。

据威廉森(Alexander Williamson)之说,山西省的潞安府有琥珀;[98]李希霍芬(Richthofen)在其《中国》卷二中详细地谈到了山西的矿产,却未提及琥珀。《格致镜原》卷33引梁朝文献《广志》之语,谓山东西部东昌府的“博平有琥珀,生地中”。由于化石树脂经常见于各地,所以有关各地琥珀的这些记载当是可信的。然而,我们得注意的是,这些发现物未必是真正的琥珀,而是类似琥珀的树脂,诸如树脂石或其他东西。此外,这类情况无疑只是偶然的发现,而不是具有商业目的的系统性采矿工程。假若中国各地真的存在琥珀矿,那么汉文典籍是不会默不作声的。我们可以较有把握地说,中国人在使用琥珀之初,其原料的主要来源出自缅甸,经过云南的陆上商道运抵中原。

6.中亚

在中世纪,中国通过它与中亚诸突厥部落的关系,开辟了另一个琥珀供应渠道。五代后周太祖皇帝的广顺元年(951)二月,回鹘遣都督来朝,其礼品包括大小不等的六块玉、一块璧、九斤琥珀、二十四块大琥珀等。翌年三月,回鹘又遣另一使团赴中原,献琥珀五十斤等物(见《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食货典》卷187《贡献部汇考》)。

北宋太祖乾德三年(965)十二月,于阗国王遣使中原,[99]贡物中包括500斤琥珀。[100]宋初编撰的地理著述《太平寰宇记》将琥珀列入于阗和撒马尔罕的物产中。[101]在明代的地理志中,琥珀也是撒马尔罕的物产,与之一起的,还有金、银、铜、铁、玉、珊瑚、玻璃等。[102]我没听说过中亚的突厥斯坦或其他地方曾出产琥珀,因此我只能得出“中亚突厥人从西方获得琥珀”的结论。

十三世纪初,由扎希里丁·纳斯尔·穆罕默德·奥菲(Zahiriddin Nasr Muhammad Aufi)撰写的波斯语著述《奇闻录》(Jami ul-Hikayat)中的一段,可能提供了一条线索,使我们得以了解这些突厥部落获得琥珀的方式。他谈到萨曼王朝崩溃之后,中国物产输入呼罗珊的情况:“他们拥有各种各样的纺织品,其中有一些运到了呼罗珊,真是不可思议的珍奇物品。他们的商品包括树脂、香,以及来自斯拉夫人之地的黄琥珀。这是斯拉夫人的海洋里出产的一种树脂。”[103]

基于这段文字,我倾向于认为,在中世纪存在着一种发自俄罗斯的琥珀贸易,途经西伯利亚,[104]抵达突厥斯坦,再由此前赴中国,而输入中国的琥珀则再分销至其西的各国。

《宋史·回鹘传》载云,大中祥符三年(1010),“龟兹国王可汗遣使李延福、副使安福、监使翟进来进香药、花蕊布、名马、独峰驼、大尾羊、玉鞍勒、琥珀、䃋石等”。

7.见于中国的欧洲琥珀

最后,我们将谈一下欧洲各国向中国出口琥珀的情况。卫三畏(S.Wells Williams)声称,中国用在朝珠和其他饰品上的琥珀量十分巨大;事实表明,欧洲的供应是长久持续的,但并非源自普鲁士。[105]严格地说,最后一个说法是确实的,因为至今几未见到普鲁士之波罗的海沿岸与中国沿海地区之间的直接贸易资料;因此,若谓普鲁士琥珀从未直接销往中国,则也未尝不可。

有两条资料表明,葡萄牙至少在十八世纪(很可能还要早得多)就将琥珀销往中国了;他们显然是从欧洲通过船舶运往中国的。[106]《广东方志》卷64中有一段短文谈到了葡萄牙的殖民地澳门,说中国与葡萄牙的贸易品包括象牙、琥珀、粗呢料和细呢料、红杉、檀木、胡椒、玻璃等。[107]汉文著述《澳门纪略》谈到葡萄牙人拥有两种琥珀:一为“金琥珀”,一为“水琥珀”。[108]

诺顿斯丘德(Nordenskiöld)在游历广州时,见到了欧洲的琥珀:“琥珀,特别是包有昆虫的琥珀,似乎颇受珍视。琥珀不产于中国,而是从欧洲进口。人们经常伪造琥珀,其中包着中国的大甲虫,身上还留着被针刺穿的痕迹。”[109]

如今,即使在缅甸的曼德勒,也比较容易获得黄琥珀(即普鲁士琥珀),并且价格比缅甸琥珀便宜。[110]诺特林(Noetling)说,自从中国对缅甸硬琥珀的进口减少之后,大部分的黄琥珀加工便在曼德勒进行了。[111]因此,普鲁士琥珀通过陆路,经由缅甸而运往中国,并非完全不可能。中国的海关报告显示,普鲁士琥珀确曾从中国口岸输入中国。在中国海关总署有关维也纳万国博览会的港口目录中,上海港栏内将欧洲和日本列为琥珀的产地(上海,1873年,第267页,);广州港栏内,普鲁士沿岸、中国海、印度群岛都被相提并论(第424页);又,第470页则有“群岛、普鲁士”字样;如此等等。

我认为,对于这些说法不应该过分强调。它们只是反映了中国海关官员对于琥珀来源的看法或一般知识,而不是对进口琥珀进行可靠调查的结果。“中国海、印度群岛、日本”云云的说法,更像是中国海关人员的一种言辞表达方式,而非经过证明的可靠事实。我们完全可能无法确定现代琥珀的确切来源;较有把握的推测只能是:中国通商口岸的琥珀来自境外,非常可能源自德国。

根据《中国海关贸易报告》(Returns of Trade of Chinese Customs,vol.IV,pt.II,Shanghai, 1906,p.410),外国运来的36担琥珀课以1033两银子的进口税。它们是1905年从香港运至广州的。

如今高丽使用的琥珀全部来自德国。1898年从德国的进口额达到11495日元;1899年为510日元;1900年2111日元;1901年则达5280日元。[112]

8.琥珀赝品

对于琥珀的赝品,卫三畏评论道:“中国人懂得用柯巴脂、虫胶、松香等制成的各色器物巧妙地冒充琥珀。”[113]然而,这些材料中最重要的是玻璃。众所周知,中国人非常清楚地懂得如何利用金属氧化物,使玻璃呈现出极为漂亮的各种色彩,从而冒充玉、孔雀石、天青石及琥珀等物。人造的琥珀色玻璃珠做成的念珠,像其他玻璃器皿一样,在山东的博山经常使用。相当奇特的是,广州在制作饰品时使用一种黄色的材料,它极似琥珀,实际上只是鹤嘴的上部。[114]药物中使用的琥珀粉也经常被掺以松香和柯巴脂。[115]

这类赝品并非始自近期,而是几乎在琥珀见于中国之时就存在了,这可由杰出医学家陶弘景、雷斆的说法予以证实:他们利用琥珀的磁性来测试琥珀的真伪。类书《格致镜原》引《财货源流》之语云:“琥珀多伪,惟以色如血,于布上拭热,吸得芥子者真。”(卷33)此外,《神农本草经》谈到了一件奇特的琥珀赝品:“鸡卵可作琥珀。其法,取伏毈黄白浑杂者煮,及尚软随意刻作物,以苦酒渍数宿;既坚,内着粉中。佳者乃乱真矣。此世所恒用,作无不成者。”

这种不可思议的配方是否真能制成琥珀,是大可怀疑的。《古今图书集成》也将该段落列为《神农本草经》的内容,但是略去了首尾之语,因此并未出现“琥珀”一名。又,《格致镜原》引《奇玩林》之说,谓“假者以羊角染色为之”;其说与李时珍所引《格古要论》之语相仿,即用染色的羊角仿造。

(注:有关汉籍所载的琥珀制品以及仿真赝品,我将另外撰文谈论。)


 注释

滑动查阅

[1] 本文原载Memoirs of the American Anthropological Association,Volume I, Lancaster, 1905-1907,pp.211-244。

[2] “Skizze zur einer Topographie der Producte des chinesischen Reiches”,in Abhandlungen der Berliner Akademie der Wissenschaften, pp.266, 361, 1842.

[3] Industries anciennes et modernes de l’empire chinois, Paris, 1869, p.228.

[4] “我们不拟讨论这个问题,它的意义只平平而已。”

[5] Contributions towards the Materia Medica and Natural History of China,  Shanghai and London, 1871, p.12. 参见A.G. Vorderman in T‘oung Pao, I, 1891, p.382.

[6] “Beiträge zur Geschichte der Edelstein und des Goldes”,Sitzungsberichte der Wiener Akademie, phil.-hist. Cl., LVIII, 1868, pp.194-197.

[7] “Neue Studien, den Bernstein im Orient betreffend”,Zeitschrift der deutschen Morgenländischen Geselschaft, XLIII, 1889, pp.353 et seq.

[8] Les lapidaires de l’antiquité et du moyen āge; Vol.I, Les lapidaires chinois, Paris, 1896.

[9] 同上引书,p. li。“我们都知道琥珀问题在西方引发的争辩……在古代中国,琥珀是否也如西方一样具有商业价值?夏德并未从这个角度探讨该问题。当他提到‘琥珀’一词的语源时,我不得不说,它在粤语中发音为fou pak,源自希腊词αρπαξ(它在转译成中文时失去了ρ之音)。”

[10] 同前引书,p. lviii。

[11] 南方熊楠(Minakata Kumagusu), “Chinese Theories of the Origin of Amber”, Nature, LI, 1895, p.294.

[12] “Das Vorkommen von Birmit (indischer Bernstein) und dessen Verarbeitung”,Globus, LXIX, 1896, pp.217-220, 239-242. 英文读者可参看同一作者的类似文章: “On the Occurrence of Burmite, a New Fossil Resin from Upper Burma”, Records of the Geological Survey of India, XXVI, 1893, pp.31-40;或可参看J.G. Scott & J.P. Hardiman, Gazetteer of Upper Burma and the Shan States, Vol.II, Pt.I, Rangoon, 1900, pp.289-295.

[13] 据但泽的赫尔姆(Otto Helm)的调查,这种琥珀的物理、化学品性不同于波罗的海琥珀或黄琥珀,并明显地区别于其他已知的任何化石树脂。因此,赫尔姆认为它应该称为“缅甸琥珀”(Burmite)。然而,上引《地名词典》(Gazetteer)第289页对此作了公正的评说:“既然二者通常的外观都相类似,那么就没有理由以Burmite之名取代至今更常用的科学术语Succinite(黄琥珀)一名。”我出于历史和考古的目的,倒更乐于称之为“缅甸琥珀”,因为它既道出了这种矿石的属性,同时也指出了它的产地。

[14] 解释琥珀之药性和处方的若干段落则除外,因为它们不在本文探讨的主题之内。

[15] 这个注释专门用来说明显然为外文借词的“琥珀”的语源:“虎”与“琥”,“魄”与“珀”均为同音字。这种写法据自《汉书》。

[16] W. Schott将此名比同于梵语açmagarbha,意即绿宝石、翡翠,并推测是古人混淆了琥珀与翡翠这两种宝石(同前引书,第361页)。

[17] 普林尼(Pliny)说:“用手指摩擦琥珀所生之热能够吸引糠粃、枯叶和薄树皮,恰如磁石能吸铁一般。”

[18] 十分引人注目的是,这个观察相当正确。我们西方的博物学者也一直依靠琥珀的磁性而将它与赝品区分开来。法林顿(O.C.Farrington)在其《宝石与宝石矿》(Gems and Gem Minerals, Chicago, 1903)中说道:“赛璐珞与琥珀的区别在于:前者擦拭后不会带电,并会散发出一股樟脑气味,而不是如琥珀那样发出芳香气味。” (p.207)雅各布(K.G. Jacob)说,阿伦德(Arendt)曾告诉他,琥珀另有一名,称“顿牟”(前引书,第355页)。而“顿牟”之名早就见于著名哲学家王充的《论衡》中,其卷十六《乱龙篇》有“顿牟掇芥,磁石引针”之语,清人王筠谓“顿牟岂虎魄之异名邪?”这是汉籍谈及琥珀之磁性的最早记载(公元一世纪)。梵文词tṛṇagrāhin意为“吸草”,表明印度民有同样的认识;此外,波斯语和阿拉伯语中有个类似含义的单词kahrubā;而中文中的“拾芥”就成了琥珀的异名。亚洲最先观察到琥珀之天然品性的民族肯定是中国人,但这未必意味着相关的知识源自古代西方。像王充那样具有敏锐观察力和深刻思想的学者,能够如同现代心理学家一般,聪慧地驳斥当时世俗的永生观(参看A. Forke, “Wang-Chung and Plato on Death and Immortality”, Journal China Branch Royal Asiatic Society, XXXI),那么他完全有可能独立发现琥珀的这种品质。

[19] 参看贝勒《中国植物志》(Botanicon Sinicum),第三部,第532—536页。茯苓呈肉桂色,长于杉树上;可能正是这一事实使它与琥珀的形成联系在一起。

[20] 这段文字出自《别录》所引陶弘景之语,贝勒(Bretschneider)在其《中国植物志》第三部,第537页上将其译成英文,但是删略了最后的“而出茯苓处……”一语。

[21] 李珣是《海药本草》的作者;此书记录了南方诸国的草药,共六卷,成于八世纪下半叶。参看贝勒《中国植物志》,第一部,第45页。

[22] 韩保昇编撰《蜀本草》,记载了蜀地的草药,成于十世纪中叶。参看贝勒同上引书,第46页。

[23] 关于枫树,参看Th. Sampson, Notes and Queries on China and Japan, III, 1866, pp.4-7.

[24] 宋代著名的药物学家,《本草衍义》的作者。此书约出版于1115年。参看贝勒同前引书,第48页。

[25] “碾”字的原义是指用石滚筒轧碎谷物之类,但赵汝适《诸番志》也以此字指称巴格达艺匠对玻璃器皿的雕凿、研磨(参看Hirth, Die Länder des Islam nach chinesischen Quellen〈汉籍中的伊斯兰世界〉, p.42, note 3; p.48, note 3)。在欧洲,也用车床或手工切割对琥珀进行加工。

[26] 译者注:按《本草纲目》汉文原著,此名当是“(陈)承”,但是英文作者劳费尔将它译成了Su Sung,并在注释中称他为《图经本草》的作者云云,显然将“陈承”误成了“苏颂”。特此更正。陈承也是宋代医家,撰有《重广补注神农本草并图经》、《本草别说》等医书。

[27] 雷斆,《炮炙论》的作者,公元五世纪的药物学家。参看贝勒同上引书,第41、42页。

[28] “新马尾”无疑是某种植物的名称,然而我至今尚未知道它究竟是哪种植物?

[29] 这种颜色也用以形容西西里琥珀。

[30] 枫树与琥珀的关系无疑源于枫树所产的半液体状的树脂,此即用以商贸的苏合香(storax)或液态苏合香料。参看F. Porter Smith, Contributions toward the Materia Medica, etc., p.187。

[31] 在《大清一统志》卷382中,琥珀也被说成是丽江府的物产。

[32] 曹昭的《格古要论》成于明朝之初,参看贝勒同前引书,第162页。

[33] 雅各布(K.G. Jacob)说道:“颇有意思的是,中国人像阿拉伯人一样谈及蜡珀。”(Zeitschrift der deutschen Morgenländischen Geselschaft, XLIII, 1889, p.356)我则认为,此事并无什么值得惊叹之处,因为“蜡”(wax)字只是世界通用的颜色名称。帕拉第乌斯(Palladius)在其《中俄词典》(Chinese-Russian Dictionary)第483页将“蜡珀”译作“淡黄色琥珀”(light-yellow amber);艾特尔(Eitel)将该词译成“亮黄色琥珀”(Sparkling yellow amber)(A Chinese Dictionary in the Cantonese Dialect, p.510);顾赛芬(Couvreur)则译作“黄琥珀”(ambre jaune)(Dictionaire Classique de la langue chinoise, p.580c)。普林尼也曾谈及见于塞西亚(Scythia)的蜡色琥珀(Hist. Nat., 37, 11),并说,白色琥珀与蜡色琥珀没什么价值,只是用在消毒方面(Blümner, Technologie und Terminologie, II, p.386)。即使当代的博物学者也用这个品性来描述某些种类的琥珀。例如,孔兹(G.F. Kunz)在其《北美之宝石》(Gems and Precious Stone of North America, New York, 1890, p.199)中谈到发现于美洲的一种宝石,称之为“蜡黄色”。这足以表明雅各布强调的“蜡珀”名称的相同只是自然的巧合而已。

[34] 就我所知,汉籍中有两条记载谈及日本向中国进贡琥珀。唐高宗永徽五年(654)——相当于日本的白雉年间——日本(倭国)孝德天皇遣使唐廷,“献琥珀、玛瑙,琥珀大如斗”。来自日本的另一件琥珀制品,是宋神宗熙宁五年(1072)倭国僧人所献的“琥珀所饰念珠”(见《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边裔典》卷33《日本部汇考》)。雅各布在谈及日本琥珀时,提到了坎普费尔(E. Kämpfer)的《日本概貌》(Beschreibung von Japan, II, p.470, 1779)。缪恩斯特堡(O. Münsterberg)在其《日本文化史》(Japanische Kunstgeschichte, II, Braunschweig, p.89)中展示了奈良时代的一面铜镜,其反面的花、叶用贝壳与红琥珀雕刻而成。在近代的日本贸易统计中,我并未发现琥珀的资料。

[35] 翟理斯(Giles)解释“瑿”字道:“一种煤玉,被说成是具有清晰黑色的一种矿石琥珀。”我深信,下文描述的事物即是古人所说的“煤玉”,因为它与普林尼所描述的这种矿石非常相像,也与现代矿物学书籍所说的“煤玉”(jet)一致。关于煤玉,可参看布隆纳(H. Blümner)的《希腊、罗马人之技术和贸易、艺术术语》(Technologie und Terminologie der Gewerbe und Künst bei Griechen und Römern),III, Leipzig, 1884, pp.67, 68.

[36] 参看普林尼关于煤玉的描述(Hist. Nat. 36, 34):“它黑色,光滑,有渗透性,质轻,易脆,与木头的差别不大,摩擦时,发出难闻的气味。”

[37] 比照普林尼“与木头的差别不大”之语,以及法林顿(O.C. Farrington)《宝石与宝石矿》(Gems and Gem Minerals, Chicago, 1903, p.210)之语:“煤玉是煤的一种,它很坚实,十分光滑,因此可用以制作首饰。它是一种棕色的煤,即褐煤,保留着一定程度的木头原始结构。”以及如此等等。

[38] 宋代药学家,《证类本草》的作者;该书刊印于1108年。参看贝勒同前引书,第47页。

[39] 可能即是唐代张说所撰的《梁四公记》,参看贝勒前引书,第169页。

[40] 交河,唐时为吐鲁番的首府。参看沙畹(Chavannes)《西突厥史料》(Documents sur les Toukiue occidentaux),第336页。

[41] 参看法林顿之语:“煤玉有时被称为黑琥珀;若考虑到这两种矿石的类似起源,则此名并非不恰当”

[42] 陈藏器,唐代药学家,《本草拾遗》的作者。参看贝勒,同上引书,第45页。

[43] 据普林尼,若将琥珀作为护身符挂在婴儿身上,则有利于婴儿。

[44] 参看Chavannes, Documents sur les Tou-kiue (Turcs) occidentaux, St Peterburg, 1903, p.336; 亦见Schlegle, T‘oung Pao, serie II, Vol.I, 1900, p.329.

[45] 相关细节,可参看O. Franke, “Beiträge aus chinesischen Quellen zur Kenntnis der Türkvölker und Skythen Central-Asiens”,Aus dem Anhang zu den Abhandlungen der Königl. Preuss. Akademie der Wissenschaften, Berlin, 1904, pp.58, 59, 63, 64.

[46] 加布(R. Garbe)编辑了此书,并译成德文,题为Die indischen Mineralien,Leipzig, 1882.

[47] 见同上引书,第vi页。

[48] 见The Natural History of Pliny, Bostock & Riley英译,vi, London, 1857, p.399.

[49] 同上引书,第400页。

[50]见The Natural History of Pliny, Bostock & Riley英译,vi, London, 1857,第402页。亦可参看Chr. Lassen, Indische Altertumskunde, III, p.32。

[51] 参看F. De Mély & H. Courel,同上引书,第56、258页。

[52] 贝勒《中国植物志》(pt.II, p.232)对于“郁金”未予解释。我则认为,无论“郁金香”或其略称“郁金”的意思是什么,都是指当地的植物;当它用于外国(尤其是印度)时,即是指印度的真正saffron(番红花)。其理由如下:

(1)《梁书》谈到印度时,清楚指出,“郁金独出罽宾国”。“罽宾”即今克什米尔地区,是种植番红花的一流产地,并出口至印度的其他地区、西藏,以及更远的蒙古和中国内地。克什米尔的番红花加工业十分古老。可参看W.R. Lawrence, The Valley of Kashmir, London, 1895, pp.342-344;亦见Mémoires de la société finno-ougrienne, XI, 1898, pp.66-68;我在此谈到了番红花的传播史以及它的各种异名。

(2)玄奘也谈到了印度斯坦和克什米尔存在同样的植物(参看St Julien, Voyages des pèlerins bouddhistes, II, pp.40, 131)。义净说,郁金香见于北印度(高楠顺次郎,A Record of the Buddhist Religion, p.128),高楠顺次郎正确地将它比同于梵文kunkuma,亦即番红花。然而,很奇怪的是,他在注释中的说法又与此矛盾:将“郁金香”解释为日本的金姜黄(姜黄属的一种)。几乎所有的中国、日本、阿拉伯和西方的学者都混淆了这两种植物,尽管它们不仅是有区别的物种,并还隶属于颇不相同的科。

(3)李时珍在《本草纲目》中提到了郁金香的一个梵文名——“茶矩摩”(çakama;藏文sha-ka-ma),即是指称克什米尔(罽宾)的番红花。他还提到,大秦(西亚)产郁金香。这个说法十分正确,因为小亚细亚正是番红花的产地。参见夏德(Hirth)刊于Jour. China Branch R. A. Soc.(XXI, 1886, p.221)的文章。史密斯说,在汉口无法获得番红花(F. Porter Smith, Contributions to the Materia Medica, p.223);但是,我却认为在那里和北京的任何药铺里都能买到真正的番红花。不过,应该注意的是,此物不是书面语言所称的“郁金“或”郁金香“,而是现代中国人俗称的“红花”。中国人十分珍视番红花,妇女在月经期间非常使用得非常频繁。

[53] 参看Hirth, China and the Roman Orient, p.47。

[54] 参见Sylvain Lévi, “Le Népal, Étude historique d’un royaume hindou” I, Annals du Musée Guimet, Bibliotèque d’études, XVII, p.164, Paris, 1905.

[55] 按照Noetling的看法(Globus, 同前引文,第241页),印度的化石树脂至今尚未得到研究。

[56] The Valley of Kashmir, London, 1895, pp.64, 65.

[57] 见Ladak, Physical, Statistical, and Historical, London, 1854, pp.229-237.

[58] Grundriss der indo-arischen Philologie und Altertumskunde, III, no.10, Strassburg, 1901。

[59] Heinrich Laufer, Beiträge zur Kenntnis der tibetischen Medicin, Berlin, 1900. 但是在众所周知的《汉-藏药典》中,琥珀则被列为一种药,因此很可能是汉人的影响导致的。

[60] 参见柔克义(W.W. Rockhill)的“Tibet”, Jour. Roy. Asiatic Soc., 1891, p.225.

[61] 同上引书,第244页。

[62] 参见柔克义(W.W. Rockhill)的“Tibet”, Jour. Roy. Asiatic Soc., 1891,第204页。

[63] W. W. Rockhill, The land of the Lamas, London, 1891, p.184. 同作者,Diary of a Journey through Mongolia and Tibet,Washington, 1894, p.103.

[64] 见The Land of the Lamas, pp.60, 110.

[65] W. W. Rockhill, Diary of a Journey through Mongolia and Tibet, p.103.

[66] 胡克(J. D. Hooker)说道:“绒巴人喜爱佩戴首饰,耳戴银耳环,颈挂光玉髓项链;琥珀与绿松石来自西藏,珍珠与珊瑚来自南方。”(Himalayan Journals, I, London, 1855, p.122)

[67] A Tibetan-English Dictionary, Calcutta, 1902, p.1274.

[68] A Tibetan-English Dictionary, London, 1881, p.575.

[69] “Les pays d’occident d’après le Wei lio”, T‘oung Pao, ser. II, vol. VI, p.519, 1905.

[70] 例如,尼森(H. Nissen)曾作此猜测,见其“Der Verkehr zwischen China und dem römischen Reiche”,Bonner Jahrbücher, XCV, p.19, 1894.

[71] 若按最严格的意义来看待上述引文,则其中未见义为“出产”或“出口”的“出”字,所以似乎只能说当地“存在”或“有”琥珀。

[72] 汉籍有关印度琥珀,尤其是罽宾(克什米尔)琥珀的记载,都将时间归之于公元前一世纪;而有关罗马东方的琥珀,无疑只涉及纪元后的时代,依我之见,不会早于公元三世纪。

[73] Hirth, Chinesische Studien, I, p.39.

[74] 译者注:这些资料由英文作者转引自《古今图书集成·边裔典》。而今版的《隋书》则将“琥珀”写作“兽魄”,原因是由唐人编撰的《隋书》必须避“虎”字之讳:“虎”乃唐王室先祖,唐高祖李渊的祖父李虎之名。

[75] 参看E.H. Parker, “The Early Laos and China”, China Review, XIX, 1890, pp.67-106; “The Old Thai or Shan Empire of Western Yünnan”, ibid., XX, pp.337-346. G. Devéria, La frontière sino-annamite, Paris, 1886, p.117. E. Rocher, “Histoire des princes du Yunnan”, T‘oung Pao, X, 1899, p.19.亦见A. v. Rosthorn, Die Ausbreitung der chinesischen Macht in südwestlische Richtung, Wien, 1895, pp.42, et. Seq.

[76] 见《新唐书·南蛮传上·南诏传上》:“贵者绫锦裙襦,上施锦一幅。以两股辫为鬟髻,耳缀珠贝、瑟瑟、虎魄。”参看庄延龄(Parker)刊于《中国评论》(China Review)卷二十的文章,第341页。这是有关圆柱形琥珀耳塞nadonay的最早记载;至今,克钦人仍然佩戴它。诺特林(Noetling)也谈到过它(Globus, 同前引文,pp.240-241)。

[77] 有关这条商道,可参看C. Ritter, Erdkunde von Asien, III, Berlin, 1834, pp.746-751;G.W. Clark, Kweichow and Yünnan Provinces, Shanghai, 1894, pp.16, et. Seq. 从缅甸销往云南的其他物品包括软玉、红宝石和棉花等。自从英国占领缅甸南部之后,这条古道的重要性逐步减退,因为如今的货物多通过海路从仰光运往广州,然而再经内河船舶运抵百色,又用马匹运往云南的首府昆明,约费时两个月。而若用陆路驮队从昆明前赴缅甸的曼德勒(Mandalay)、毛淡棉(Maulmain)或仰光(Rangoon),或者从那里返还,则需耗时约四个半月。

[78] 《广雅》由张揖编撰于约227—240年间,参看贝勒的《中国植物志》第一部,第164页。但是瓦特斯(T. Watters)说它刊于265年(见Essays on the Chinese Language,p.38, Shanghai, 1889)。本段引文据自《佩文韵府》卷100,作为上引《后汉书》记载的注释。

[79] 可参看普林尼的《博物史》(Bostock & Riley的英译本,VI, p.401):“琥珀是由松属树木排出的精髓生成,状如樱桃树的胶汁以及普通松树的树脂。”

[80] 在汉代,“博南”是云南永昌府之名。公元69年,哀牢、博南两地与益州的一部分合并成永昌郡。

译者注:英文作者将“琥珀枕”一语也列入《佩文韵府》所引《广雅》的注释中,但是经检视,我未见《佩文韵府》(《四库全书》版,卷一百之十二)载有此语,或许劳费尔别有所本。不过,《宋书·武帝纪》倒有“宁州尝献虎魄枕,光色甚丽”之语;由于汉代的云南博南县曾属永昌郡,而永昌与云南宁州的辖境又交叠于不同时代,故谓博南产琥珀枕,并无不当。

[81] 由于张华(232—300)的《博物志》成于三世纪下半叶(Wylie, Notes on Chinese Literature, p.192; Bretschneider, Botanicon Sinicum, Part I, p.181),而葛洪(?—330)的《神仙传》则成于四世纪初(Wylie, 同上引书,第219页),因此所谓的“《博物志》引《神仙传》”之说,肯定是后世补入的。这与伟烈亚力(Wylie)的看法是一致的:他认为,《博物志》似乎在宋代佚失了,故现今流行的版本当是后世利用留存于其他著述中的片断辑合的。

[82] 泰山是地处山东的著名圣山,早在名为《名医别录》的著述中,它就被指为茯苓的产地。

[83] 参见贝勒《中国植物志》,第三部,第2、3页。

[84] The History of that Great and Renowned Monarchy of China, London, 1655, p.9.

[85] 见A Description of the Empire of China, I, London, 1738, p.122:“它出产红琥珀,但是如今是黄色的。有人认为其红宝石和其他一些宝石是从缅甸阿瓦(Ava)地区运来的。”Grosier, Description Générale de la Chine (Paris, 1785), p.86也谈到了同样的情况。

[86] Die Erdkunde von Asien, III, Berlin, 1834, p.754.

[87] 参见List of Chinese Medicines, Published by order of the Inspector General of Customs, No.488, Shanghai, 1889, p.450.

[88] 译者注:劳费尔将《一统志》的此语译作“(amber) is produced in the soil of all western barbarians of Burma”,显然意为“(琥珀)产于缅甸的所有西夷之地”。然而,按汉语,此语也可理解为“产缅、爨诸西夷地”。即是将“爨”并列于“缅”;而“爨”通常是指云、贵之地的蛮族。鉴于此,此语亦可解释为“琥珀产于缅甸和云贵等地的西部各蛮族之地”。若然,则英文作者欲以此语作为“唯有缅甸产琥珀”的证据,便不那么可靠了。

[89] 收载于《小方壶斋舆地丛钞》第10帙第4册。

[90] 同上引书,第10帙第4册。

[91] 同上引书,第10帙第4册。

[92] 参看诺特林的地图,载Globus, 同前引文,第219页;亦见贝勒的中国地图。

[93] 同上引书,第241页。

[94] “蛮”字通常指称中国南部和西南部的一切非汉民族。参见贝勒《中国植物志》,第一部,第176页。

[95] 在云南临安府。

[96] 琥珀由蜜蜂形成的信仰显然源自琥珀中嵌有昆虫的事实。

[97] 见其La province chinoise du Yünnan, Paris, 2 vols, 1879-1880.

[98] Journeys in North China, I, London, 1870, p.160.

[99] 《格致镜原》卷33引《拾遗记》云:“有韩房者自渠胥国来,献琥珀凤凰,高六尺。”这显然并不可信。

[100] 《古今图书集成·经济汇编·食货典》卷189《贡献部汇考》:“甘州回鹘可汗、于阗国王等遣使来朝。进马千匹、橐驼五百头、玉五百团、琥珀五百斤。”

[101] W. Schott, “Skizze zu einer Topographie der Producte des chinesischen Reiches”, Abhandlungen der Berliner Akademie, 1842, pp.371, 372.

[102] 参看《古今图书集成·方舆汇编·边裔典》卷53《罽宾部汇考》。

[103] 见Ch. Schefer, “Notes sur les relations des peoples musulmans avec les Chinois”,Centenaire de l’école des langues orientales vivantes, Paris, 1895, p.8.

[104] 据斯特拉伦堡(Philipp Johann von Strahlenberg)的《欧洲的北部、东部与亚洲》(Das nord- und östliche Theil von Europa und Asia)说,在靠近北冰洋的哈坦加(Chatanga)河与叶尼塞河之间发现了一些琥珀块;在蒙古高原与中国之间的沙漠中也曾见到琥珀(Stockholm, 1730, p.332)。这一记载由科本(Fr. Th. Köppen)的考察加以证实,见其 “Vorkommen des Bernsteins in Russland”,Petermanns Mitteilungen, XXXIX,1893, pp.249-253;此文的摘录见于Nature, XLIX, 1893, p.181。据科本,琥珀见于俄罗斯和西伯利亚的北冰洋沿岸,分布甚广;比较频繁地见于鄂毕河口和叶尼塞河口,但是更深入大陆处也可见到。叶尼塞河以东100俄里处,在斯特法廷(Stefatin)河(注入Agano河)流域,在更远的赫塔河(Cheta,哈坦加河的支流)流域,以及在拉丹那赫(Ladannach)湖和塔尔塔赫(Tartach)湖,都曾见到琥珀。但是,在西伯利亚见到的这些东西很可能并非真正的琥珀,而是树脂石。对于俄罗斯来说,琥珀见于相当广大的区域内,几乎不间断地见于波罗的海和黑海地区,以及偶然地见于高加索山的两个地方。我认为,俄罗斯与内亚、中国的中世纪贸易中的琥珀商品似乎并不是用西伯利亚的劣质原材料制作的,而更可能是使用了珍贵的波罗的海琥珀,仅凭它本身就足以证明这样的贸易是非常复杂和昂贵的。

[105] 见其《中国总论》(The Middle KingdomNew York,1901),卷二,第398页。

[106] 里斯(L.Riess)在其《福摩萨岛史》(Geschichte der Insel Formosa)中说,十七世纪,荷兰人向中国出口的若干商品中,琥珀曾输入福摩萨(台湾);但是这些琥珀源自哪里,却不得而知(Mitteilungen der deutschen Ges. Für Natur–Völkerkunde Ostasiens, VI, p.427)。

[107] 见Sir George Th.Staunton, Miscellaneous Notices Relating to China, London, 1822, p.88.

[108] 见《澳门纪略》卷下,第39页。此书成于十八世纪下半叶(Wylie, Notes on Chinese Literature, 2d ed. p.60),或者更早些,因为它的两个编撰者之一张汝霖卒于1750年(M.Courant, Catalogue des livres chinois, I, Paris, 1903, p.104)

[109] Adolf Eric Freiherr von Nordenskiöld, Die Umsegelung Asiens und Europas auf der Vega, II, Leipzig, 1882, p.372.

[110] 见Gazetteer of Upper Burma, II, pt. I, p.294。

[111] Globus,同前引文,第242页。

[112] “Handelsbericht des Kaiserlichen Konsulats in Söul für das Jahr 1901”,Handelsberichte über das In-und Ausland, Asien, Serie II, no.36, Februarheft, 1903, pp.11, 12, 14.

[113] The Middle Kingdom, II, New York, 1901, p.398.

[114] Catalogue of the Chinese Collection of Exhibits at the Paris Exhibition, 1900(1900年巴黎博览会中国展品目录), Shanghai, 1900, p.132.

[115] Hankow List of Medicines(汉口药单), 1888, p.18.

(本文原载刘进宝主编《丝路文明》第六辑,上海古籍出版社,2021年,第83~100页,引用请核对原文)


(作者单位:芝加哥菲尔德自然史博物馆;译者单位:上海社会科学院历史研究所)


编校:杨春红

审校:王文洲

审核:陈 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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