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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江宁区与马鞍山博望区续签法治一体化合作协议
3月26日,南京市江宁区司法局与马鞍山市博望区司法局续签《江宁―博望司法行政一体化战略合作协议》,双方将在平台建设、优化营商环境、法治文化建设、公共法律服务等各方面继续开展深度合作。
自2021年两地首次签订合作协议以来,司法行政一体化合作机制不断完善,一是“场所+机制”实体化运行。依托江宁区丹阳司法所挂牌成立“江宁博望一体化公共法律服务中心”,按照“前店后厂”设置,选派专职调解员、律师等11人进驻办公,制定首问负责等20余项工作制度,14项公共法律服务项目清单公示上墙。二是“网格+法律”高效化服务。推动公共法律服务融入边界基层社会治理,搭建跨省域“新枫桥”。妥善化解边界信访案件2起,提供法律咨询1028余人次,法治宣传70余次。开展边界涉企行政合规指导服务,涉及企业106家。三是“立法+执法”一体化协同。联合组建“立法民意团”,设立“立法民意征集区”,组成“法润民生微信群”,为两省地方立法和政策制定提供建议。以两地分界线——堂子巷综合治理为切入点,开展“两区一街”联合执法5次,整治堂子巷占道经营等违法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