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过去一年,我县挽回消费者损失93.08万元!

浮梁发布 2024-04-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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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天是第42个国际消费者权益日,是全体消费者的共同节日,消费维权再一次成为焦点。记者从县市场监管局了解到,2023年我县共受理电话函件、来人来访等各种渠道的投诉举报咨询共2300余件,其中消费投诉838件,已办结828件,办结率达98.80%,涉及争议金额为99.32万元,为消费者挽回损失金额达93.08万元。

从2023年度投诉受理整体来看,辖区内商品消费投诉大于服务消费投诉,涉及投诉前十位的类别依次是质量、广告、商标、不正当竞争、合同、计量、价格投诉、人身权利、售后服务、安全。其中,商品投诉前三位的是坐便器、餐具、其他日杂用品,与之相对应的主要投诉内容仍为产品质量。服务消费投诉前三位的是宾馆住宿服务、音乐会表演服务、美发洗浴服务,预付卡消费纠纷较去年有所下降,但仍然存在。

从投诉相关热点问题来看,2023年,我县房地产投诉居高不下,房产类投诉举报大多围绕广告宣传与实际不符和合同不规范等,很多宣传内容往往是销售人员口头承诺,消费者留证困难,容易造成后续的矛盾纠纷,监管难度较大;职业打假行为屡禁不止,职业打假人持续增多,但由于基层执法力量不足、相关政策不完善,导致对职业打假人的认定难以落实;食品安全仍是主要投诉热点,关注重点开始逐渐从食品本身转移到服务质量上来。

过去一年,为着力提高消费者维权意识,高效化解消费权益纠纷,我县不断深入推进在线消费纠纷解决(ODR)机制建设,积极探索“互联网+消费纠纷处理”渠道,推动商家与消费者投诉在线“面对面”调解,实现消费者、商家、消费维权机构“零跑动”,让消费纠纷调解处理更加便捷高效。同时,还通过走访、约谈等形式,积极引导大型商超、专业市场、连锁超市以及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强、售后服务系统的经营者成为ODR企业。目前,我县已有ODR企业5家。

县市场监管局相关负责人表示,今年我县将持续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提高产品质量,把服务做到消费前,为消费者提供“不出门、不用跑、可跨区”的消费维权模式,逐步构建起企业履行主体责任、行业自律、社会监督、部门协作为一体的消费维权共治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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往期回顾


Δ 我县召开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调度会

Δ 2024年全县公安工作会议召开



文       字:洪    豆

编       辑:郭玉玲

审       核:程学斌

监       制:庄金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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