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绿”的江苏守护|“植”此青绿,为美丽家园添最美底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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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孟春之月,盛德在木”
今年3月12日是第44个植树节
也是我国开展全民义务植树运动41周年
在这个春天里
植下一片绿
共建美丽家园
绿色是家园的最美底色。习近平总书记在2021年4月2日参加首都义务植树活动时强调,要倡导人人爱绿植绿护绿的文明风尚,共同建设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美丽家园。爱绿、植绿、护绿、享绿,为江苏大地添上一抹绿色,为家园植入一份美好。
“植”此青绿,
赴一场春日邀约
植树节来临之际,江苏各地开展形式多样的植树活动,以实际行动为美丽家园添新绿。同时组织策划花卉培育、科普讲座、植物种植、园艺插花等多类活动,凝聚起爱绿植绿护绿的全民力量。
义务植树尽责不止一种形式,除线下植树外,“互联网+”让爱绿成为“新风尚”。今年南京创新义务植树尽责形式,在月牙湖公园、绣球公园、平山森林公园“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基地开展“爱鸟护鸟接力跑”、绣球花园艺知识讲座等多种义务植树主题活动;在和平公园梧桐语家庭园艺咨询中心开设园艺花卉科普知识讲堂。
◎南京市“互联网+全民义务植树”活动线上宣传
◎常州邻里月季园花卉种植(左)
◎常州园艺推广周,以盆换花活动 (右)
每个人都是绿色守护者。扬州将植树节与“清莲微家”项目建设相结合,化身“绿色护卫者”,在荷花池公园集体认养,共植梅花林,用实际行动为城市建设添绿增彩、传承爱绿护绿的优良传统,扮靓美丽扬州。
◎扬州:集体认养,共植梅花林
◎泰州智慧园林树木认建认养系统
爱绿 植绿 护绿 享绿
这份关于“绿”的江苏守护
让城市多一点绿,让自然丰富城市生活空间,怀揣爱绿之心,江苏吹响全民植树的“集结号”,各设区市也立足地方实际,创新植绿护绿形式,以实际行动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不仅从法律制度上推动城市树木绿地保护,还严格规划审批程序,坚持“一树一档”,严格保护城市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
立法推动,
依法依规强化城市树木保护
《江苏省城市绿化管理条例》明确“城市中的树木,不论其所有权归属,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砍伐、移植”。各城市充分利用地方立法权,相继出台相关地方性法规,明确不得擅自移植、砍伐城市树木,推动城市园林绿化规范化、法治化管理,基本实现立法设区市全覆盖。
◎各设区市相继出台相关地方性法规
完善制度,
源头规范树木移植砍伐管理
2016年江苏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强风景名胜区保护和城市园林绿化工作的意见》,明确规定不得随意移植大树、更换行道树。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先后研究制定《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适生植物应用指南》《江苏省城市行道树建设指引》,指导地方根据地域自然气候环境划分区域,应用乡土适生植物品种。发布《江苏省城市居住区和单位绿化标准》、修订《江苏省城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规定》,再次要求严格控制大树移植,强化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的保护管理。各市也持续完善制度建设,落实落细标准规范及技术支撑。
南京出台《“绿色图章”管理制度实施办法》,加强既有公园绿地、城市道路附属绿地等现状城市树木保护。
无锡
制定城市绿化规范指南,进一步规范树木修剪,禁止擅自对乔木“砍头截干”。
南通
出台《市本级城市园林绿地占用和绿化移伐管理办法》,规范申请、审批及苗木处置程序,强化跟踪监管。
连云港
印发《关于加强城市更新改造范围内绿地及树木保护管理的通知》,要求方案设计尽量对树木进行保护、合理避让。
淮安
出台《市区城市建设工程树木移植和绿地占用论证程序暂行规定》,规定规模迁移大树应履行论证程序,并建立热心市民库。
盐城
印发《关于在旧城改造中加强树木保护的通知》,明确拆迁地块树木不得擅自移植买卖。
扬州
扬州市印发《城市绿化苗木移植管理规定》,进一步规范城市树木迁移砍伐管理工作。
规范程序,
持续完善审批事中事后监管
南京
强化审批前现场勘查及方案审查,对确需移植砍伐树木,实施公众参与、专家论证和集体研究决策,召开绿化迁移保护咨询会,广泛听取社会各界意见。
徐州
重点把好树木移植和砍伐“占用范围关、现场核验关、移伐监管关、移树去向关和流程合规关”,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常州
强化树木迁移砍伐跟踪管理,联动城管执法大队和管养单位开展巡查、监督,保护绿化成果。
苏州
制定《城市“绿色银行”工作规范》,建立苗木储备基地50处,推动完善苗木迁移、养护和使用全过程管理。
镇江
制定《树木砍伐、移植审批流程》,规范审批程序。印发《关于加强城市更新改造范围内绿地及树木保护管理的通知》,要求方案设计尽量对树木进行保护、合理避让。
泰州
实施迁移苗木流向备案,录入并实时更新园林绿化信息系统。
宿迁
对已迁移树木等审批事项落实档案管理,做好现场监管及复核工作。
一树一档,
严格保护城市古树名木及后备资源
自2003年起,江苏省住房城乡建设厅每5年开展一次全省城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普查核实工作,编发《江苏省城市古树名木及古树后备资源名录》,公布普查结果。据2018年普查数据,全省共有城市古树名木5957株,其中一级古树1087株,二级古树3814株,名木1056株;古树后备资源4970株。先后出台规范性文件《江苏省城市古树名木养护管理暂行规定》、《江苏省城市园林绿化养护管理规范及分级标准》,明确古树名木养护管理的相关要求。
各市逐步建立古树名木规范化管理机制,如苏州出台《苏州市古树名木保护管理条例》,南京、常州、泰州、宿迁等市出台《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办法》,强化古树名木保护管理。各地按照国家、省古树名木保护管理规定,实施古树名木建档、挂牌,逐步完善城市古树名木档案资料,做到一树一档,挂牌保护。同时开展日常巡查,落实各项管养措施,并纳入日常工作强化监管和技术指导,对生长状况不良的古树及时指导复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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爱绿 植绿 护绿 享绿
绿美一座城
扮靓美好生活
以树之名
一场春天之约如期而至
在这个被绿意铺满的季节
植一抹新绿
共赴春天之约
素材来源:各设区市城市园林绿化主管部门—END—
编 辑|李 菲 蒋春燕校 对|蒋春燕 郭一溢 审 核|单干兴 张 勤策划/审定|于 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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