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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官“慷慨”放人 政客弃保潜逃?

梁文新 有理儿有面 2022-05-31



全文共929字,图片1张,预计阅读时间为3分钟。

本文作者:香港前报章港闻版编辑  梁文新





立法会前议员许智峯昨晚在社交网页宣布“流亡”,老实说消息并不让人感到意外,笔者早前撰文已提过,许智峯的所谓丹麦“公务外访”疑点重重,结果不出所料,外访只是掩饰弃保潜逃计划的烟幕。可是,比起许智峯潜逃本身,笔者更关注另一问题,本来许智峯已身负三案九罪,潜逃风险绝对不容忽,为何法官却容许他保释外出,甚至拒绝控方要求许智峯交出旅游证件的申请?司法机关是否应以许智峯的案件为鉴,重新评估保释的准则及条件,甚至检讨目前制度是否存在漏洞?

揽炒派政客潜逃风险高

许智峯能有机会潜逃,与法庭宽松的保释条件有着极大关系,既然许智峯已经不是立法会议员,还有需要所谓的进行“公务探访”吗?退一步说,许智峯已不是立法会议员,而只是中西区区议员,但职责是处理“地区事务”,法庭为有需要批准他“公务外访”?许智峯身为揽炒派“有头有面”的人物,与外国势力关系密切,随时可能“出钱出力”支援他潜逃海外,而今次事件中正有丹麦政客承认,为许智峯虚构在当地行程,让他“避开香港警察控制”。法庭日后或须考虑清楚,处理揽炒派政客或“知名人士”的保释申请时,是否需要从严处理,一律禁止他们出境及交出旅游证件?

弃保潜逃个案层出不穷

保释期间被告潜逃的个案频生,除了许智峯之外,早前已有不少先例,由“旺角暴乱案”被告黄台仰及李东升、“港独”分子陈家驹,弃保潜逃案件层出不穷,社会正询问为何事件一再发生,司法机关可有正视问题?如果被告获法官保释,而他最后潜逃,那保释的决定是否合适?先不论法官是否有责任,是不是应该想出亡羊补牢之策,尽快作出修正?如今社会要求检讨司法制度,从速进行改革的强烈声音,司法机构会聆听吗?

近年司法机关经常受到质疑,“宽松保释”是其一,还有部分裁判官对黑暴分子的量刑过轻,亦经常引发争议。例如早前接获多宗投诉的裁判官何俊尧,近月又再有一案黑暴的判刑被上诉庭推翻,一名承认参与去年万圣节非法集结的男待应,由原来被判120小时社会服务令改为入狱三个月,而上诉庭更直指何官的判断错误及过于表面。法官对保释及量刑标准不一,将损害大众对司法制度及法治的信心,司法改革不能再拖,司法机构应顺应市民期望,尽快展开相关工作。

文章转自:港人讲地
图片转自:文汇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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