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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市数据条例》不完全解读

常华Andy Andy730 2024-03-16

本文仅以部分需要注意的点加以解读,并不全面。

详细内容,请见官网:https://www.shanghai.gov.cn/nw12344/20211129/a1a38c3dfe8b4f8f8fcba5e79fbe9251.html


本条例依然显示上海相关领导的思维细致缜密。


首先看 “上海市数据条例” 的名称,既不是“大数据”,也不是“数据安全”,因为这两者均把范围缩小了。“数据”是一个站在更高格局、更高视野的命名。



此处涉及到了“非法人组织”,这个词语在常见的法律法规中不常见。更具体,考虑更周到。


非法人组织是不具有法人资格,但是能够依法以自己的名义从事民事活动的组织,包括个人独资企业、合伙企业、不具有法人资格的专业服务机构等。




寄托于电子政务云,建设大数据资源平台,进而实现对全市相关单位的公共数据归集、整合、共享、开放、运营统一规划和落实。


这里提出了一个公共数据的概念。数据安全法内未提及。


公共数据,是指本市国家机关、事业单位,经依法授权具有管理公共事务职能的组织,以及供水、供电、供气、公共交通等提供公共服务的组织,在履行公共管理和服务职责过程中收集和产生的数据。



市大数据中心的任务繁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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