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简要对比中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政策(10 张图)

常华Andy Andy730 2024-03-16

2021 年 7 月 28 日,拜登签发了《关于改善关键基础设施控制系统网络空间安全的国家安全备忘录》(National Security Memorandum on Improving Cybersecurity for Critical Infrastructure Control Systems),就加强关键基础设施的网络空间安全防护提出相关倡议。 



看到这则新闻,我就把手头的资料做了一个简要的对比。


中国所提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是 Critical Information Infrastructure,而美国国土安全部(Homeland Security)和美国国家标准与技术研究院(NIST)是关于 Critical Infrastructure,即关键基础设施。实际上,两者在目标和内容上差别不大。


美国对“Critical Infrastructure”的定义最早出自于 2001 年 10 月 26 日小布什签发的“美国爱国者法案”(USA PATRIOT Act)。顺便提一下,这部法案并不是针对“爱国”的,“爱国”(PATRIOT)是该法案的首字母缩写。实际上这部法案是关于反恐的。


2013 年,奥巴马签发《网络安全增强法案(2014)》(Improving Critical Infrastructure Cybersecurity)。


中国关于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的重要文件是 2017 年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布的《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条例 (征求意见稿)》。


美国国土安全部对关键基础设施的定义是 16 个行业。中国的定义基本类似。需要注意的,美国把重要商业设施也算在内了,这是非常必要的,大型和超大型城市的重要商业设施对公众安全有重大影响。



下面是 NIST 《提高关键基础设施网络安全的框架》(Framework for Improving Critical Infrastructure Cybersecurity, Version 1.1),最新的是 2018 年发布的 1.1 版本。


对应中国,全国信息安全标准化技术委员会于 2018 年起草的《信息安全技术 关键信息基础设施网络安全保护基本要求》标准草案。


整体而言,美国在关键信息基础设施安全保护上起步更早,发展相对成熟,而中国在这方面已经落后,相关政策、标准迟迟没有正式发布,打雷了,雨没落下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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