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美食

白左和“正能大V”,他们总在“名教杀人”上殊途同归

海边的西塞罗 山巅上的加图 2023-06-06


我厌恶一切“政治正确”,它们都是现代版“名教杀人”。

各位好,昨天写了《黑人的命是命,但观众的眼睛也是眼睛啊》一文,吐槽了一下迪士尼新上映的真人版《小美人鱼》。结果不出意外惹得一些读者不开心,说我“没别的可写也不能拿“政治正确”开涮。”等等。

我对这样的留言,真的感觉挺奇葩的——我周末买个电影票去看场电影,看了以后觉得拍的一团稀烂,写个影评吐槽之,这难道不是我作为观众的正当权利么?我招谁惹谁了?

如果你觉得我这篇影评说的不在理,哈莉·贝利演的那个小美人鱼就是惟妙惟肖,甚至美艳绝伦,那你大可以也写一篇文章反驳我么。只要你的说法能自圆其说,我自然敬你是条汉子(或妹子)。

但你不能一上来啥道理都不跟我讲,直接一句“你不能这样说!因为你违反了政治正确!”

我就觉得这纯属扯淡了。

这帮人身上的某些味道,让我想起了一件看似毫不相干的国内新闻——

上个月末,湖北武汉发生了一起痛心的悲剧。一名小学一年级的孩子在校园内被一名教师驾车撞伤,经送医抢救无效后不幸离世。这本来是一起很纯粹的社会新闻,但不久之后这起事件却引发了一个更惨烈的次生悲剧——那位不幸被车撞身亡的孩子的妈妈,从自家小区24楼上跳下身亡了。

她自杀的理由除了丧子之痛,另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就是不堪网上一帮自居“正能量”的大v的网暴——事发后,这位年轻母亲像所有丧子的母亲一样,接受采访、找相关部门讨要说法。于是一帮浑身能量无处发泄的大v就就批判起她来了:

他们说案件还没查个水落石出,这位母亲这样“闹”是“不顾全大局”,还有人进而质疑她接受采访时穿着正式、妆容精致,是不是为了博流量,好把事情闹大,多要一点钱,

这些恶毒评论中传播最广,也最典型的,是某博上一个名叫“x有正能量”的“大v”发的这篇网文:

当然这位大v在因此文引发公愤之后,就被平台禁言了,但我对这篇小短文最大的观感,就是让我想起了一个古代词汇——“名教杀人”。

什么是“名教杀人”?就是用各种大词捂他人的嘴,捆他人的手脚,把他人往死里逼。
你看了个电影,觉得电影拍的稀烂,实在是想吐槽两句。立刻有人上来捂你嘴,指责你不能这样评论,因为这不“政治正确”!你这个可恶的“种族歧视”者。

这就是“名教杀人”。

一个母亲,好端端养一个孩子,意外被车撞死了。她本能的哀痛愤怒,想讨要一个说法,也有大v出来捂嘴,说你这样闹不不顾全大局啊,不够“正能量”。

这特么更是“名教杀人”!
夫天者,人之始也;父母者,人之本也。人穷则反本,故劳苦倦极,未尝不呼天也;疾痛惨怛,未尝不呼父母也。路不平则鸣,痛难忍则呼。这就是人的天性,更是人的自由。

可是你发现了没有,这个世界的各个角落,正在出现的越来越多的人,举着各种看似很高大上的道德旗号,非不许你行使这些天性与自由。

“名教杀人”的恶俗,正在全球复兴。越来越多的人,喜欢用各种“大义名分”去干涉他人。

无论这些大义名分是“种族歧视”还是“顾全大局”,它们都有一个共同的特点——看似很拟人,细一咂摸都不是人话。

我不清楚这种全球流行的,非要强迫他人按自己认定的道德律说话、思考、办事的癖好到底算是种什么精神病,但我确定这病传染性似乎是挺高的,且一定得治的,不然所有人都会过得越来越不舒服。
而治疗这病的药方,就是让我们重新确定——这个世界上的道理虽然有千条万条,但最重要的一条,就是必须把那些“大义名分”,放在对他人自由的尊重之后。

我举个最简单的例子:

《论语》里孔子和他的弟子载予有过一段辩论,载予问:老师你提倡父母死要守孝三年是不是太长了?你不是要维护礼乐么?“君子三年不为礼,礼必坏;三年不为乐,乐必崩。”短一点可好?

礼乐和守孝,这是孔子思想中两个最关键的核心,可是面对自己学生的这个冒犯他权威的挑战,孔子可没讲什么“你怎么这么说?这不政治正确!”之类的片儿汤。他只是问:载予啊,丧期不到三年,你就吃白花花的稻米,穿柔软的锦缎,你良心不会痛吗?(于汝安乎?)

载予也是心大:我不疼啊!(安)

孔子直接回:你不疼,那就干吧!我之所以提倡守孝三年,是因为君子在居丧期间食不甘味,闻乐不喜,如果你心安,那你就做好了!

传统儒家因为在后世被宋明理学所绑架,对这一段的解读特别程式化。那就是载予不仁、“朽木不可雕”,孔子这是对这学生弃疗了,所以才说这样的话。

可是今天,当我们跳出传统儒学,重新解读孔子这番话,你也许能品出不同的深意——

“守孝三年”、“维护礼乐”,这是孔子心中的道德律,他想要推行和维护的政治正确。

可是当他的学生挑战这些“正确”,问他可否“期可已矣”时。孔子没有像后世打着他名号的那些假道学家们一样,挥起名教大棒来打人,而只是问“于汝安乎?”——

你心中的道德律是怎样的?如果你觉得你的做法更让你心安,那你就按你自己心安的做法去行事。当然我会对你的做法有个评价(予之不仁也!),可那是我自己的事,让我们在道德上各行其是、心安则为之好了。

是的,心安则为,在道德上,奉行这个准则,是能够达成人与人共容的最好方法:

我觉得真人版《小美人鱼》拍的难看,你若觉得好看,那你就买票去看,带着你老婆孩子、七大姑八大姨都去看,看它十场二十场,把票房推的高高的。那这样的电影以后自然就会常有、常拍,哈莉·贝利那个扮相以后就会成为影坛经典,作为一种审美被大众所接受。这才是促进社会审美变革的正常方法。

同样的道理,我不排除有些人天天浑身“正能量”,到了即便自己辛苦养大的儿子女儿突遭横死,依然能“顾全大局”、情绪稳定、不吵不闹、不私自接受采访,不给校方和肇事者施压、添麻烦。

但拜托,即便你有这个能耐,也无权要求一个丧子的普通母亲也这样做。人家没你那么高的觉悟,她想哭就是可以哭,想闹就是可以闹!你无权用你的“大局观”去对这个悲伤的母亲评头论足!

把那些看似高大上的“大义名分”,放在对他人自由的尊重之后。允许别人各行其是,心安则为之。这个道理是如此的简单,以至于两千年前的古人都懂。可是在历史的发展中,它总难免变质。以至于时下,无论在东方还是西方,越来越多的人,喜欢用自己私定的道德律和大义名分去强迫他人,逼迫他人,甚至把人逼死。

而那些充作道德大棒的大义名分,可以是西方白左常讲的“政治正确”,也可以是自我标榜“正能”的网络大v经常挂在嘴边的“顾全大局”。

这两拨人虽然观点迥异,甚至互相看不起,但他们骨子里透出的那种神经病气质却是非常类似的——他们都继承了古代的假道学先生的光荣传统,骨子里都是强迫症加偏执症患者。最可怕的是,他们不仅喜欢强迫自己,更喜欢以自己认定的那些“名教”去强迫他人。

让我们远离这些看似道德、实则自私的人,愿世界厌弃这些看似正确,实则荒谬的人。
让我们相信人性,相信这个世界上多数人基于人性的各行其是,说他们想说的、做他们想做的,就能够创造一个美好的世界。
正如约翰·弥尔顿所言:“就让真理与谬误在苍穹下自由的战斗吧,看看谁将获得胜利!”
相信人性,尊重自由,不要让“名教杀人”的故事,在现代重演——无论那“名教”又打了什么新的大义名分。

全文完
本文2800字,感谢读完,喜欢请三连加关注,多谢。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