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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同校园性欺凌,未成年作恶被严重忽视了

邢初 南风窗 2023-10-11


作者 | 邢初


山西大同一小学内霸凌事件,官方处理结果已尘埃落定,但这一恶性事件所反映出来的未成年同性之间的性欺凌、惩处方式,却仍不够充分。

 

9月27日,大同市联合工作组发布通报称,“经查,大同市大成双语学校小学生赵某某(男,9岁)、晋某某(男,9岁)对同寝室同学孙某某(男,10岁)多次实施辱骂、殴打、欺凌等严重不良行为。因赵某某、晋某某均系未成年人,公安机关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对赵某某、晋某某依法予以训诫,责令其接受心理辅导、行为矫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对赵某某、的监护人予以训诫,责令其接受家庭教育指导。”

 

另外,官方通报还确认了大成双语学校在管理上严重失职失责,教育行政部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实施条例》等法律法规,责令大成双语学校立即整顿、限期整改,解除许某的校长职务,辞退副校长兼小学部主任裴某某、分管安全工作的副校长白某某、涉事班级班主任辛某某和生活老师侯某。同时,教育行政部门作出对大成双语学校新学年缩减招生规模的决定。

 

不过,相较于曾经在新闻里见到的校园霸凌,这次事件超出了普通的霸凌行为,还存在严重的性欺凌。

 

根据通报里描述的情况,两名欺凌者对被欺凌者的暴行从二年级就开始了,也就是已持续至少两年之久。


据报道,被欺负的孩子被折磨多年,渐渐出现心理问题,甚至想自杀。

 

大同校园欺凌事件通报


由于这起欺凌事件的程度和性质之严重,“责令监护人予以训诫,接受家庭教育训导”的处决究竟是否合适,至今仍在被讨论。

 

中国性与性别专家方刚对校园欺凌有多年的研究,他对于校园暴力的普遍存在有着清醒的认识,认为欺凌包含四种因素:


其一,力量不对等。


其二,旨在伤害。“欺凌是造成情感或身体的痛苦,是以伤害为目的的行动,并以引起或目睹他人的痛苦为乐。

 

第三,制造恐惧。“一旦制造出恐惧,欺凌者就可以不用担心任何的报复或指责。因为被欺凌的孩子完全无力反抗,甚至没有勇气去告知任何人欺凌的发生。”

 

第四,旁观者。“欺凌者同时算准了旁观者的行为,认为他们即使不加入欺凌也不会插手干预。于是,暴力的循环生生不息。”

 

《悲伤逆流成河》剧照


方刚师从“中国性学第一人”潘绥铭,多年来也通过举办性教育营、授课与图书等方式,持续关注与推进中国未成年群体的性教育情况,围绕这次大同校园欺凌事件,南风窗与方刚聊了聊校园欺凌折射出的性教育问题。



 “校园里的性欺凌比我们想象得更普遍”

南风窗:作为一名教育从业者,第一眼看到大同欺凌事件,你最先关注到的是什么?校园里的性欺凌事件是否比我们想象中更容易发生?

 

方刚:其实在第一眼看到这个事件时,我并不感到十分震惊,可能因为长期从事性教育领域的工作,我下意识的直觉就是:那两个孩子肯定是看了一些色情品,但没有得到正确引导,然后进行了模仿,从而导致了“性欺凌”行为的发生。

 

我原来做性教育训练营的时候,就有小孩子主动跟我分享,说他们上小学四五年级的时候,男生女生就都看过色情品了。所以这种事不算稀奇,甚至某种程度甚至上是必然会出现的,只是这一次被曝光出来了。

 

《性教育》剧照


我们真的应当重视儿童性教育了。并且在性教育中,要做“防范色情品”的教育,据我个人了解,我敢说中国所有学校都不敢做色情品的教育,很多做民间性教育的老师也不敢讲色情品,他们觉得这个尺度太大了,你还讲“A片”“毛片”,太前沿了。

 

但我觉得不能回避色情品教育。有三个重要原则,第一是最好不看,第二是看了别当教科书,第三是拿得起放得下,别沉迷。

 

南风窗:哪些产品属于你提到的“色情品”?现如今,未成年接受网络普遍更早,一些家长发现孩子会主动看短视频,接触一些上一代人可能没那么容易接触的图文信息。我曾在社交平台看到有一位母亲求助,称自己还没上小学的儿子就已经学会在某短视频平台刷“美女”,他也会因为网络的误导偷看成年女性裙底。哪些信息会导致今天未成年的性早熟?

 

方刚:在这一事件里,我指的是有具体可模仿的行为让孩子看见了,比如色情片。至于性早熟,其实从性教育的角度来讲,色情产品不会导致性早熟。性早熟是一种纯生理学上的功能发育概念,和接触的信息没有关系。孩子们看到一种行为,然后去模仿,但他们自己可能没有意识到这会是严重的性侵犯行为。

 

南风窗:为什么实施欺凌的孩子,好像对那些天然违反人性,缺乏同理心的行为不觉反感?比如逼同龄人吃屎,让人舔自己的身体等欺凌行为,一般来源于怎样的心理?他们为何会从中获得快感?

 

方刚:“模仿”是第一位的。无论是欺凌还是暴力,孩子们的行为全部都是模仿学习来的,不是大多数,而是全部。所以我更倾向于相信,这些孩子家里,或者邻居家里,总之在他成长的环境里,一定发生过暴力、羞辱行为。

 

几个月前那个未成年人让同伴去吃屎的新闻,也是因为他学会了暴力,接纳了这个逻辑,他就不会觉得反人性,也许,他甚至觉得这才是正常的。

 

南风窗:我们在新闻里看到的校园欺凌,尤其是涉及到性欺凌,大多发生在异性之间,以男孩对女孩占多。这次我们看到了未成年男孩对同龄同性人的侵犯,在你多年的研究和经验里,校园里未成年同性之间的性欺凌,哪些地方容易被忽视?未成年男孩之间的侵犯,与对女孩的侵犯有什么样的区别?


《悲伤逆流成河》剧照


方刚:实际上,在学校里,男性之间的性骚扰,乃至性侵犯非常普遍。但相对于女孩,受侵犯的男孩子可能更难说出来,也可能会产生更强烈的羞耻感,于是就比较少被报道和关注。青春期甚至年龄更小的男孩子之间,他们接触到更多的还是同性,如果他们去对异性进行吓唬或者冒犯,可能明确知道“会被惩罚”,所以一些孩子就把目标投向了同性。

 

无论男孩还是女孩,最基本的是不侵犯他人的身体权,这是应该从幼儿园就开始树立的、贯穿始终的意识,不能说从十几岁开始发育了才开始教育。


我们的性教育,很多时候只强调自我保护,但忽略了自己也不要侵犯别人。 



“孩子们的暴力都来源于模仿”

南风窗:在这次事件里被欺凌的那名男孩,其实在两年前从二年级开始就被相同的人欺负了,但家长一直不知道。他可能出于怎样的心理障碍而不敢开口倾诉?为了避免这种性霸凌受害者的羞耻感,教育者还能做什么?

 

方刚:“不敢说出来”是被欺凌者的普遍特征。一个可能是被威胁,另外,被欺凌者自己也可能会产生强烈的羞耻感,不知道如何开口描述所遭遇的这一切。一开始没说,可能到后面越来越不敢说。

 

而从教育者角度说,还是要强调前期的预防和科普。要让孩子们知道什么是欺凌,以及被欺凌并不是自己的过错,不应该忍受。


《黑暗荣耀》剧照


 

南风窗:对这次事件里这名孩子而言,他可能在当下与未来、身与心两方面分别受到哪些长期负面影响?家长与老师可以如何提供帮助?

 

方刚:家长一定要做正面的引导,比如不能强化他受到伤害的部分,而是应该告诉他,你没有任何错,都是欺凌者的错。也要让他知道,你当时的软弱、顺从,也不意味着你有任何错。你身上那些美好的东西并没有失去,你的善良,美德没有减损,总之,需要重新去提振孩子的力量。

 

在一个孩子被侵犯后,我们都应该要培养他的情绪反应:首先应该是感到愤怒,而不是自责和羞耻。如果太强调他是受害者,他就会觉得羞耻、自责,最好还是找专业人士做辅导,因为这会是一个长期过程,不是一两天就能解决的。

 

南风窗:此次事件发生的小学校是集小、初、高中一体化的全日制全封闭寄宿学校。其实此前不少校园霸凌的新闻,也发生在全寄宿制学校里,比如2021年河南一所全封闭寄宿学校里,初二年级几个男学生围殴一个男孩。校园霸凌是否更容易发生在缺乏家长监管的封闭寄宿学校?

 

方刚:我个人认为,关键不是学校环境,而是取决于教育者。全日制学校也有好处,比如能培养学生的自立和自理,还有同龄人之间的人际交往,为自我的成长负责,等等。

 

我曾经接到过一个咨询,说一个小学六年级的学生、大队长、三好学生、升旗仪式的旗手、“别人家的孩子”,去性骚扰女同学。他偷偷溜进女厕所,偷看女老师上厕所,还钻到女同学宿舍床上,学校一开始想保护,后来发现实在保护不了,就劝退了。所以这给我们家长一个启示:光学习好了有什么用?

 

如果说,现在法律上降低未成年最低惩罚年龄的考量暂时还不可行,那我们就应该多往教育者方面去想想,对直接教育者,比如学校老师、校长、家长,有没有加大惩罚力度?孩子在学校里性骚扰别人,也是教育者的失职。如果对于伤害别人的孩子,教育者不仅没有严厉惩罚,反而包庇,那是否也是另一种形式的犯罪?


黑暗荣耀》剧照


 

南风窗:公共领域关于未成年性教育匮乏的问题从未停止讨论,很长一段时间,我们都认为,观念相较以前更开放,家长对孩子们的性教育也应当做得更好,但很多极端个例告诉我们事实好像并非如此。如今,在我国,针对未成年性教育仍然顽固的问题是什么?最容易被忽视的盲区在哪里?

 

方刚:校园欺凌的施加者,通常都来自于家庭暴力的原生家庭。上一代家长,包括这一代家长,大多数自己都不是在一个性教育寻常的环境里长大的,也没有接受过正式的性教育,然后又觉得性上的事情自己都懂,或者迟早会懂,无师自通,其实父母不懂啊,孩子们也不懂,大家就心照不宣、闭口不谈。



处罚未成年人不是根本方法

南风窗:你认为暴力、凌辱倾向是后天习成的吗?

 

方刚:一般来说,霸凌者和被霸凌者成长的家庭环境都是很不一样的。只能说,被霸凌的孩子,他的家里往往没有经历或者见到过暴力。我还是坚持认为,暴力、欺凌,都是学习、模仿来的。


南风窗:9月25日,据央视新闻报道,山西新修订的《山西省未成年人保护条例》将于2024年1月1日起施行,《条例》针对未成年人心理健康教育、未成年人校园欺凌防范等,提出校长是学校保护未成年学生的第一责任人。但目前对于类似的未成年人暴力,我们仍然感到难以应对。在你看来,成年人还可以做些什么?

 

方刚:大部分未成年人犯罪,最大的恶人还是成年人。我看到新闻里说,这个学校的老师一开始是想遮掩和包庇的,这样反而是把两个孩子害了。我们的确不应该把矛头全都对准这两个未成年人,他们的做法也是社会教给他们的,更重要的是,施暴者的家长、老师、学校,是怎么看待和预防这类行为的?


大同校园欺凌事件中欺凌的同学写下的保证书


每次发生这种事件,舆论总是在盯着如何降低处罚年龄,但要加大未成年人的处罚力度的确是一件困难和严肃的事,不仅在我们国家,很多国家都是有严格立法的。全世界法学界有一份共识:对未成年人要教育为主,不能“严惩”。

 

所以,或许更值得我们考虑的是:学生性骚扰、欺凌别人,老师要承担什么责任?校长要承担什么责任?比如发现之后,若是遮掩,责任就很重。我觉得,现在只有加大对成年人的处罚力度,才可能使整个社会重视起来。

 

很多人意识不到我们作为成年人的责任,恨不得把那两个作恶的小孩吃了,但从某种程度上来说,他们所有的做法,都是你们教的,我觉得社会应该有这样的反思。



文中配图来源于网络



编辑 | 苏米

值班编辑 | 向由

排版 | 风间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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