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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原四所民办学校收费标准确定

4月24日,太原市发改委、太原市教育局公布四所民办学校初中教育阶段学费、义务教育阶段住宿费收费标准,自2024年秋季招生开始执行。

经学校申请,太原市发改委、太原市教育局核定太原市鲁艺中学校、太原市常青藤中学校、太原市博大学校、太原市闻励实验学校初中教育阶段学费、义务教育阶段住宿费收费标准。

具体标准为

太原市鲁艺中学校,初中教育阶段学费基准收费标准为22000元/生·学年,义务教育阶段住宿费基准收费标准为3100元/生·学年;
太原市常青藤中学校,初中教育阶段学费基准收费标准为22000元/生·学年,义务教育阶段住宿费基准收费标准为2300元/生·学年;
太原市博大学校,初中教育阶段学费基准收费标准为20000元/生·学年;
太原市闻励实验学校,初中教育阶段学费基准收费标准为20000元/生·学年,义务教育阶段住宿费基准收费标准为3100元/生·学年。
学校可在基准收费标准基础上最高上浮10%,下浮不限。
各学校为方便学生的学习和生活,参照相同办学层次公办学校的相关规定,按照“学生自愿、据实收取、单独立账、定期结算”的原则收取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学校自主经营的食堂向就餐的学生收取伙食费,坚持公益性原则,不得以营利为目的。

有关部门要求

  • 各学校不得捆绑收费项目进行收费;

  • 不得在服务性收费和代收费中获取差价;

  • 学生若退(转)学,学校应根据实际情况退学生一定费用,具体退费办法按照省教育厅有关规定执行。

(记者何宝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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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太原晚报

编辑|王丹  校对|张星秀  审核|郭丽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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