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苗炎:加快建构中国法学的自主知识体系 | 法学时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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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快建构中国法学的自主知识体系

作者:苗炎,吉林大学法学院副教授。

来源:《法制与社会发展》2022年第3期。



新中国成立以来,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我国法学工作者坚持马克思主义在法学研究中的指导地位,深入研究和回答了我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面临的重大理论和实践问题,中国法学的知识体系获得了长足发展。但同时,中国法学的知识体系仍然存在短板和弱项,如学术原创性还不强、自主性不强等。


针对我国哲学社会科学的自主性问题,2016年5月17日,习近平总书记在哲学社会科学工作座谈会上发表重要讲话时深刻指出:“我们的哲学社会科学有没有中国特色,归根到底要看有没有主体性、原创性。跟在别人后面亦步亦趋,不仅难以形成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而且解决不了我国的实际问题。”“只有以我国实际为研究起点,提出具有主体性、原创性的理论观点,构建具有自身特质的学科体系、学术体系、话语体系,我国哲学社会科学才能形成自己的特色和优势。”2022年4月25日,习近平总书记在中国人民大学考察调研时发表重要讲话,强调指出:“加快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归根结底是建构中国自主的知识体系。”


中国特色法学是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新时代构建中国特色哲学社会科学体系的着力点之一。加快构建中国特色法学,归根结底是加快建构中国法学的自主知识体系,这是我国增强文化软实力、提高国际影响力的迫切需要,是坚持和拓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的迫切需要,是法学领域补短板、强弱项的迫切需要,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的迫切需要。


加快构建中国法学的自主知识体系,要以习近平总书记有关重要讲话为根本指引。要坚持把马克思主义法学基本原理同中国法治具体实际相结合、同中华优秀传统法律文化相结合,不断推进马克思主义法学中国化时代化。要以中国为观照、以时代为观照,立足中国法治实际,解决中国法治问题,不断推进中国法学知识体系的创新。


十八大以来,在习近平法治思想指引下,我们走出了一条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形成了法治建设的中国模式和中国经验,创造了中国式法治现代化新道路。全面依法治国、建设法治中国、推进国家治理现代化的伟大实践向法学工作者提出的时代性问题以及对这些问题的解决构成了我国法学知识体系创新的动力和源泉,为我国法学学术研究和法学知识体系创新积淀了极其丰富、极其鲜活的资源,在此基础上打造具有中国特色、中国风格、中国气派的自主性法学知识体系,讲好中国法治故事,传播好中国法治声音,是完全有可能的,也是完全应该的。法学工作者要自觉以回答法治的中国之问、世界之问、人民之问、时代之问为学术己任,以彰显法治的中国之路、中国之理、中国之道为思想追求,为不断增强中国法学知识体系的自主性贡献力量。如果我们这一代法学工作者做不到这一点,我们就对不起伟大的人民,就有负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的伟大事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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