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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票|2018年度“十佳环境保护改革创新案例”评选,你pick谁?

苏小环 江苏生态环境 2019-04-02

为推动我省生态环境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18年5月,省厅启动“试点工作法”,确定了18项改革创新典型经验在全省复制推广。

根据这18项“试点工作法”运用情况,省厅将评选出年度“十佳环境保护改革创新案例”。对这些试点工作法,您是否认可?


动动您的手指,为他们投票吧~


开始时间:2019年01月15日 08:00

结束时间:2019年01月18日 00:00

投票规则:投票期内,每个用户有且只有一次投票机会,可多选。



想知道试点工作法详情,快往下看吧~


一、南京市建立联合执法常态化机制

为贯彻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环境监管执法的通知》,南京市创新联合执法机制,组建市、区两级环保联合执法指挥中心,按照“统一指挥、综合协调、各司其职、分级响应、快速执法”的原则,制定指挥中心工作规范,明确市、区两级的定位与工作职责,构建网络平台,建立统一指挥协调、统一派单办理、统一监督考核的环保联合执法机制,根据环保执法事项目录,整合执法力量,实现环保联合执法常态化和制度化。


市级指挥中心由分管副市长担任指挥长,副指挥长由市政府分管环保的副秘书长和市环保局长担任。区(工业园区)的指挥长由区政府(园区)的副区处(长)(副主任)担任。指挥中心一般由综合保障、信访接诉、联合执法、应急处置、自动监控等功能组成。11个行政区和3个国家级开发园区组建了区级环保联合执法指挥中心。印发《南京市环保执法事项目录》和《南京市城市环境问题巡查督查考评办法》等配套文件,明确各单位执法事项和考评要求,联合执法涉及环保、城管、水务、农委、交通、公安、建委等20个部门和单位。


借鉴中央环保督察工作交办环境问题的接收、分转、办理、督办、回复的工作模式,完善环保联合执法指挥中心工作机制,对一般信访件和环境执法案件实施分类处理,提高执法效率。同时加强巡查城市环境问题力度,2018年共检查各类工地(道路)、餐饮、机动车维修、混凝土搅拌站等企业(项目)15883家(次),通报各类城市环境问题2700例,下发周工作通报37期,编制考核月报12期,下发专项通报235件,下达督办提醒交办单15件。


二、南京市创新工地管理扬尘治理机制

南京市运用科技手段,提升工地管理水平和扬尘污染治理水平。自2015年以来,建筑工地实施视频监控,对洗车平台、工地重点部位实施24小时在线监控,目前视频监控实现了全覆盖。2017年4季度,启动智慧工地监管系统建设,当工地周边PM10超标时,自动开启喷淋系统,实施保洁压尘措施,确保工地周边空气质量达到环保要求,目前智慧工地覆盖率20%,工地精细化、智能化管理还将继续全面推进。


南京市政府于2013年2月成立市扬尘办,负责全市扬尘污染防治的领导、协调、督查、考核工作,区、街两级也都成立了扬尘管控机构,实现市、区、街三级联动管控机制。先后出台《南京市扬尘污染防治管理办法》、《南京市建设工程施工现场管理办法》、《南京市渣土运输管理办法》等一系列文件,为扬尘管控提供制度保障。


实施两项制度。一是实施日查周报月考核制度,二是实施扬尘管控“五达标,一公示”制度。即“围挡、硬化、覆盖、保洁、冲洗”五项达标,在建工地设立扬尘污染防治公示牌。


落实三个责任。一是落实工地主体责任。建设单位、监理单位、施工单位按照扬尘污染防治要求,履行好自己的责任。二是落实部门管理责任。环保、住建、城管、交通等部门各司其职,其它单位按照“谁投资谁负责、谁拆迁谁负责、谁管养谁负责”的要求进行监管。三是落实属地管理责任。各区政府、园区管委会“一把手”对辖区扬尘污染防控工作负总责。


严格四项措施。一是严格复工验收,二是严格联合执法,三是严格行政处罚,四是严格道路保洁。


目前,扬尘管控从“五达标,一公示”为基本要求的“1.0”时代,向实现精细化、智能化、常态化为管理要求的“智慧工地2.0”转变,全面提升全市的扬尘管控水平,减少扬尘污染,改善环境质量。2018年,全市验收达标工地143家,实现了工地的精细化、智能化管理。


三、南京市创新升级“环保责任制”

环保责任状是一项传统制度。随着环保工作重要性的不断提高,南京市环保责任状由最初的分管副市长、市长签订到今年的市委书记签订,经历了三次升级。


2018年初,南京市召开“全市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动员大会”,市委书记与区委书记、部门一把手签订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书,包括11个行政区、12个板块(开发区)和21个部门,责任书不仅规格高,而且范围广,增加了12个功能板块区域,实现了环保责任制全覆盖。


责任书有环境质量等量化指标,也有“治气、治水、治土”等工作性要求,还有具体的节能减排等工程性项目。增加了新内容,如:“党政同责、一岗双责”、“环境保护报告制度”等。


抓好落实。将环保工作纳入区委、区政府年度工作要点,分解目标任务,落实责任单位,签订2级责任书。以“263”专项行动为抓手,制定污染防治攻坚“一张图”(目标、责任、进度表)、“一本通”(任务分解指南)和“一张网”(区、街、社区、企业),将“任务项目化、项目目标化、目标节点化、节点责任化”,全面施行重点项目周调度或月调度制度。


考核监督。市委督查室、市政府督查室对目标任务推进情况进行督查,每季度通报一次,年底市环委会组织对目标任务完成情况进行考核,考核结果报市委、市政府,并作为各级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


四、无锡市环境污染责任保险

无锡自2009年6月试行开展环境污染责任保险,首创将保险机制引入环境污染风险管理领域,以“创新风险管理、服务企业发展”为指导思想,按照“政府推动、市场运作、专业经营、风险可控、多方共赢”的基本原则,利用保险经济补偿和风险预防功能,通过为参保企业“把脉问症”,帮助企业整改存在的环境隐患和风险,提升参保企业污染治理和环境管理水平,化解企业环境风险隐患,确保企业合法守法经营,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的环境权益,促进了无锡经济社会和谐稳定,同年10月被环保部列为全国试点城市。


做好宣传推动,参保企业不断增加。完成环责险新一轮招标,对服务内容和质量进行进一步的完善。调整风险、重点污染源,整理参保数据库,核实参保企业名单,下发了《关于开展2018年度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工作的通知》,召开联席会议,共同推进环责险工作。截止2018年底,无锡环境污染责任保险参保企业1146家,承担风险责任限额9.24亿元,较去年增加66家,同比增长6.1%。


强化目标考核,企业风险防控能力不断提升。明确要求保险公司做好现场勘查与评估工作,完成全年80%承保企业环责险现场查勘评估与服务的工作目标,共完成企业风险评估与服务934家,同比增长35.17%。 2018年风险评估与服务现场发现隐患总数6500多个。对续保企业2017年发现的4832个风险隐患进行跟踪,已整改1128个,整改率23%,督促未完成整改的企业继续进行整改。


进一步完善工作机制。组织邀请环保部环境科学研究院於方主任一行就环责险“无锡模式”进行调研。建立环责险成员例会制度,落实环责险风险隐患整改专项资金。


加强对风险企业的宣传培训。召开6场环境风险管理与整改专题培训会,为400多家企业的600多名环保工作人员进行了风险防范技术指导;发放现场勘查问题汇编书籍800多册。印制宣传册4000多份,发放1000多家企业进行宣传。召开了3场手机微信公众号APP应用培训会,企业相关人员绑定近500人。


五、“感知环境,智慧环保”无锡环境监控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

“感知环境,智慧环保”无锡环境监控物联网应用示范工程是国家环保部环保物联网示范项目。项目贯彻“物联网+环保”的建设理念,秉承顶层设计、基础示范、整合互联、开放共享的原则,以“全面感知、标准引领、平台支撑、智慧应用”为主线,贯穿“管理数据化—数据资源化—资源智慧化”指导方针,应用物联网技术集成了23个大气自动监测站、97个移动和固定式水质站、4个噪声自动监测点、314家重点污染企业自动监控点、蓝藻水华遥感监测系统和36套监控视频,实现对全市主要环境质量要素、污染排放要素和环境风险要素的全面感知和动态监管;通过业务重构、流程再造与制度创新建设了环保业务20个应用子系统,促进了环境管理信息共享与协同联动;建设了环保大数据系统支撑平台,形成了数据采集、汇聚、存储、加工、管理、服务的清晰信息链,实现“一数一源、一源多用、多源共享”的应用目标。该系统是一套集信息感知、数据传输、处理和综合管理于一体的环保物联网综合应用系统。系统的建成与应用全面提升了无锡生态环境管理精细化、高效化和智慧化水平。


项目于2017年初建成并通过验收,项目建设成果得到了环保部成果鉴定专家组的高度认可,“处于国内领先水平,具有先导性、创新性和示范性,在全国范围具有较大的推广价值”。2018年共接待云南、四川、浙江、河南、陕西、辽宁、山东、广东等省、市兄弟环保单位参观学习达10余次,反映良好。


六、江阴市天网工程

江阴市水气一体“天网工程”于2018年1月开始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并于同年3月开始水质自动站的安装与调试工作,与此同时推进大气自动站点的安装与调试,并于2018年5月完成项目验收。


“全市域”覆盖。“天网工程”建成之后,江阴市基本实现了水、气自动监测站全市域各乡镇板块全覆盖,PM2.5监测点简易站全市行政村全覆盖,主要包括20个大气六参数标准站,250个简易PM2.5监测的环境空气监测网络,70个水质自动站的地表水监测网络。随后开发了自动监测APP,实时发布江阴市环境质量。


“全天候”监管。“天网工程”实现24小时连续采样,充分体现技防优势,数据实时传输到市环保局监管平台。


“全数据”考核。2018年9月起,开始对乡镇大气环境质量的通报排名,目前,通过水气一体“天网工程”,真正意义实现对各镇街园环境质量为核心的生态文明考核,日常数据作为全市环境质量“月通报”重要内容,年度数据作为各板块生态文明考核的重要依据,全面压实属地镇街园管理责任。


同时,通过开展围绕异常数据的强化执法,对异常区域或超标断面进行及时介入、深入分析、准确把脉、对症下药,为全市环保工作精准攻坚打下坚实基础。


七、江阴市环境信用评价自动归集系统

江阴市环境信用评价采取自动归集数据、自动评价企业、实现企业自主管理、确保企业自证守法经营。通过“选号、对号、带帽、自净、换帽”的形式,推动企业主体责任的落实,最终形成企业自主管理、自证守法的良好局面。全面实现环境信用评价“信息化”“差别化”“刚性化”“动态化”建设,落实企业自我评价、自动评审和自主管理。


信息化。实现平台数据自动归集、自动评分。


差别化。评价结果实现差别化运用,对红黑企业实施差别化水、电价,对于环保优质企业,实行环保政策、产业扶持和补助。


刚性化。对信用评级较低企业实施刚性监管,对黄色等级的企业,加大监察频次,督促其整改到位;对红色等级的企业,下达限期整改通知书,加强现场核查力度;对黑色等级、信访频繁的企业,列为重点监管对象。连续两年被评为黑色企业的,则列入关停计划,倒逼其转型。


动态化。对主动改善环境行为、实施有效整改的非国控企业,评价结果公布三个月后,即可向环保局提出环保信用等级修复申请,从而真正实现企业污染治理的主体责任和自我管理。


截至目前,2018年全年已完成对3024家企业的信用评价参评工作。


八、常州市环保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

2018年,常州市积极推动环保垂改工作不断向纵深发展并取得阶段性成效,形成了“常州模式”,为其他城市提供了改革样本,获得了环保部垂改办、省厅、省编办的高度赞赏和省内其他市环保局的一致好评。


调整了环保机构管理体制。一是完成环保系统垂管涉改单位统一挂牌。环保系统垂管涉改单位完成了更名,并于今年1月18日对所有辖市区环保局、环境执法局及环境监测站完成统一挂牌,揭开了常州环保工作崭新的一页。二是完成行政机构三定方案。根据市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常州市环境保护局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进一步强化市环保局内设机构设置,确定市环保局主要职责十三项,内设机构13个、派出机构7个,行政编制(含7个派出机构)146名。


调整了市环境监测中心管理体制。根据全省统一部署,做好设区市环境监测机构上收工作。一是成立环境监测机构上划工作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加强环境监测机构上划工作的组织领导,对接相关部门解决相关问题,落实政策措施,确保上划工作规范、有序、平稳运行。二是制定环境监测机构上划工作方案,按照时间节点倒排任务表,明确具体目标、措施和完成时限,确保按时完成各项上划任务。三是召开环境监测机构上划工作动员会,完成省环保厅驻市环境监测机构挂牌工作,全面做好监测机构人员划转工作。


调整了环境执法管理体制。常州市环境监察支队更名为常州市环境执法局,主要负责统一管理、调度指挥全市环境执法、信访举报和环境应急等工作。原有的辖市(区)环境监察大队相应更名成执法局,随辖市(区)环保局一并上收到市,具体工作接受辖市(区)环保局领导。通过执法管理体制的调整,进一步加强了市区两级环境执法工作,为全市环境质量的提升提供了坚强保障。


强化了党组织建设。根据《中共常州市委组织部关于同意环保机构垂直管理后设立分党组的批复》,设立直属环保局分党组,明确分党组书记和局长,分党组接受市环保局党组领导。按照属地管理原则,建立健全党的基层组织。通过党组织的建设,切实把全系统党建工作落到实处,努力达到以党建工作新成效推动环保业务工作新提升的效果。


研究部署了生态环境相关事权、人员、资产划转工作。做好辖市区环保局的清产核资工作以及人员划转调研摸底工作。从人员性质、人事关系、工资待遇、社保、养老保险、人事档案以及社会化(协管员)等方面,进行了调研摸底,进一步梳理了当前存在的问题,明确了下步工作方向,拟订人员划转、人员待遇和资金保障方案。


九、南通市环境违法失信行为公众监督管理办法(环境问题全流程舆论监督体系)

2018年5月,南通市制定印发《南通市环境违法失信行为公众监督管理办法(试行)》,环保部门在《南通日报》等主流媒体开设“曝光台”“回音壁”“致歉栏”等栏目,对突出环境问题予以曝光并回应整治情况,首创“应当致歉”内容,倒逼企业对环境违法行为向社会公开登报致歉,强化环境失信行为社会监督。


具体措施有:强化公众参与,打造公众监督系统;加强后续监管,建立失信制衡措施;创新监督内容,首创主动致歉做法;完善监督流程,构建监督闭环体系。


主要成效:在开展污染防治攻坚战的当下,该做法将突出环境问题纳入公众关注之中,逐步形成环境失信行为社会监督体系,进一步延伸了环境保护工作的监管触角,让社会公众、新闻媒体成为环境监管的“顺风耳”“千里眼”,补齐了环境执法力量不足的短板,扩大了执法普法的影响力,同时也倒逼相关部门在化解环境问题时尽职履职,倒逼违法行为责任主体践行公开承诺。截至目前,南通全市已曝光9批81个问题,推动40个问题整改,企业登报致歉110起,其中2起通过新闻发布会进行致歉。


十、南通市企业事业单位环保总监工作(企业主体责任制度改革)

2018年3月,《南通市重点排污单位环保总监管理办法》正式出台,要求重点排污单位设立环保总监,全面负责企业环境监管工作,切实解决企业环保工作无人抓、不懂如何管等问题,通过正向激励和反向约束等制度设计,促使环保总监履职到位,倒逼企业真正落实环境治理的主体责任。截至目前,全市520余家重点排污单位环保总监均已配置到位,对环保总监和企业负责人进行了2000人次的轮训,编印、发放环保总监管理手册、环保法律法规解读等3000余册,建立了总监权责清单,促进总监规范履职。2018年6月,省厅专门印发文件在全省推广该项工作经验。作为落实企业主体责任的一项重要措施,环保总监发挥了显著作用。


重视程度显著提升。各单位对总监人选均高度重视、谨慎安排,总监普遍感到责任重大,由副总以上任总监的占8成以上,有25家单位主动调整总监人选,40家单位在环保部门建议下调整了人选。


环境行为明显改善。环保总监任职后,主动履行监督职责,从单位内部抓好环境行为管理,行使环保决策权,抵制环境违法行为,在规范化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在执法力度空前、全市案件增加0.5倍的背景下,重点排污单位违法案件同比还略有下降。


环境监管工作更加顺畅。环保总监在单位负责人领导下对环保工作实施统一监督管理,成为联络企业与环保部门的重要纽带。各地组建的“环保总监微信交流群”长期处于活跃状态,已成为开展经验交流、信息共享的重要平台。


十一、南通市生态损害赔偿制度改革

2017年9月,南通结合地方实际,在省内率先出台《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试点实施方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磋商办法(试行)》等规范性文件,明确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实施范围、责任主体、索赔途径、案例实践等相关内容。按照依法实施、稳妥推进、积极试点、实质突破的工作目标,扎实推进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


具体措施有:坚持问题导向,落实赔偿责任;强化联动协调,形成工作合力;创新评估办法,提升综合质效;“刑民”同步推进,巩固磋商基础;引入担保内容,确保赔偿到位;建立监督机制,规范自行修复。


主要成效: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为破解“企业污染、群众受害、政府买单”的困局进行了积极探索,积累了经验。省内外十多个省市来取经学习。2018年10月,省厅召开专题会议邀请南通介绍经验。截至目前,全市共有40家企业签订《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协议》,实际缴纳生态环境损害赔偿(修复)保证金逾1亿元,协议签订数量和赔偿金到账数均位居全国前列。2018年5月,生态环境部《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改革专刊》第8期以“江苏南通市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取得初步成效”为题,对南通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工作经验进行介绍。2018年7月,江苏省委办公厅《快报》(第136期)以“南通探索生态环境谁损害、谁赔偿取得实效”为题进行了介绍。


十二、环保信用体系南通模式

近年来,南通市逐年扩大参评企业范围,规范评定程序,环境信用评级工作走向规范化,成为建立环境“守信激励、失信惩戒”机制的主要内容,成为社会力量督促企业持续改进环境行为、自觉履行环境保护法定义务和社会责任的重要手段。


具体措施有:统一评价标准,确保科学合理;规范评级流程,突出程序公正;严守评级要求,务求结果公平;动态调整结论,彰显惩恶扬善;广泛运用结果,加强联动管理。


主要成效:信用评级在推动减排降污、促进绿色发展、改进环境行为等方面起到了“风向标”和“指挥棒”的作用,“环保信用”成为企业十分关注的重要资本和财富,成为南通生态文明建设亮丽的品牌。2015年5月,“环保信用体系南通模式”被环保部和中国法学会评委“生态环境法治保障最佳事例”。《人民日报》《中国环境报》《新华日报》等权威媒体进行了专题报道。2016年6月,入选江苏省委深改组办公室评定的“江苏基层改革探索100例”,2017年5月、7月,环保部两次组织全国专题会,南通市均作为唯一基层代表单位受邀介绍经验。2017年2月,该项工作获评南通市改革创新奖。2018年,环保部将南通市列为生态环境政策法制基层联系点。2018年全市非国控参评企业3537家,较往年增加14%,绿色企业占比近5%,符合示范企业控制比例标准;红黑企业占比近14%,全省比例最高,符合加大信用惩戒力度的管理要求,体现了环境信用管理真抓实干的力度和成效。差别水电价、绿色信贷等联动奖惩措施在南通得到扎实有效的落实,相关做法被全省、全国推广,并被写进《江苏省大气污染防治条例》。


十三、连云港市完成全国“三线一单”试点工作

2018年,连云港市完成“三线一单”试点工作,形成了“141”制度体系,即:发布“一张底图”——生态环境管理底图,完成生态保护红线和生态岸线矢量化工作;出台“四项制度”——生态红线管控制度、环境质量底线管控制度、资源利用上线管控制度、负面清单管控制度,作为全市产业发展、项目准入、环境管理等的基础依据。同时,结合沿海化工园区整治相关政策、要求,联合印发了《连云港市化工产业建设项目环境准入管控要求(2018年本)》,对化工产业提出更为科学、严格的管控要求;建立“一个平台”——环境大数据管理平台,实现连云港市建设项目智能化审批。


连云港市积极落实“三线一单”管控制度,探索“多规合一”,严格对建设项目进行管理,通过战略环评、规划环评、项目环评三评联动,倒逼区域经济发展转型,把好环境准入,并实施一系列达标规划、整治方案,推进环境质量明显改善。


2018年,省厅环评处专门到连云港调研“三线一单”试点工作,福建省、山东省环保厅以及鄂尔多斯、济南、湘潭、衡水、徐州等多个省、市环保厅局来连云港调研,就“三线一单”在战略环评、规划环评、项目环评中的运用,以及在推进“多规合一”、倒逼产业能源交通结构、优化空间布局中发挥的作用等相关问题进行了交流,对各地开展“三线一单”工作起到了示范作用。


十四、盐城市建立环评中介服务网络超市

创新工作机制,提升服务质效。2018年,盐城市环保局创新中介监管方式,依托盐城市政务服务网络平台,构建“开放、规范、高效、便捷、透明”的环评中介服务平台,搭建环评中介机构、服务对象、行业监管部门三方互动的网上环评中介超市。该平台的建立运行,为进一步规范环评中介服务、方便业主单位查询和推动环评审批提速增效发挥了积极作用。设在市政务中心的“环保审批服务窗口”连续四个季度被评为“优质服务红旗窗口”。


强化工作推进,保障高效运转。2018年初,以本地环评中介机构为试点单位,开展环评中介机构网上服务超市入驻工作,3月全面放开环评中介入驻。为进一步加大对网上环评中介超市的宣传和推广力度,提高业主单位和在盐、来盐开展环评业务的中介机构对网上环评中介超市的认知度,8月专门下发《关于加强中介机构监管完善网上中介超市有关工作的通知》,积极指导全市各地对辖区内执业的环评中介机构入驻网上超市,并完善相关信息。截至目前,已有南京国环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无锡市智慧环保技术监测研究院有限公司等29家省内外的环评中介机构入驻。


加强考核评估,实行优胜劣汰。坚持每半年对入驻超市的环评中介机构进行考核评估,建立考核评价标准,通过网上超市微信群,实时征集服务对象对环评机构的意见建议,将国家、省、市三级对环评中介机构考核情况及时发布在“网上环评中介超市”平台,为业主单位挑选环评中介机构提供准确信息,并将考核结果纳入环境信用评价系统,严格实行末位淘汰制。


十五、泰州市设立村(居)生态环保两委员,解决村(居)环境管理“最后一公里”

为切实解决基层生态文明建设、环境保护组织缺失问题,泰州市放大姜堰试点经验,召开现场推进会,印发《泰州市推广“生态文明委员”“环境保护委员”工作指导意见》,在全市1800多个村(居)设立3600多名“两个委员”,明确岗位设置和工作职责,强化业务培训和考核监督,安排专项资金给予报酬,使“两个委员”成为编外环保人员。


“两个委员”既是生态文明建设的设计员、宣传员、指导员,又是监督员、调解员、信息员,在负责制定村(居)生态文明建设规划、宣传生态文明建设工作理念的同时,重点负责对辖区工业企业、畜禽养殖户、河湖周边开展不定期巡查,调处日常环保纠纷,与环保执法人员沟通联动。


省政府、省厅充分肯定泰州市“两个委员”工作,分管副省长批示:要完善机制,创新方法,适时推广;省厅要求在泰州召开专题现场会。《人民日报》《中国环境报》《新华日报》多次刊登文章,介绍工作经验。目前,市委组织部正会同环保部门进行现场会前期准备工作,着手出台进一步深化“两个委员”工作的意见。今年,还将组织对靖江、泰兴、兴化三地“两个委员”工作情况进行督查并通报,推动“两个委员”工作进一步深化。


十六、泰州市推行专家治厂科学治污,解决排污企业“外行管环保”

2017年,在对全市1000多家企业进行全面调查摸底的基础上,泰州市针对排污企业普遍存在的“外行管环保”问题,试行“专家治厂、科学治污”,进一步压实企业污染治理主体责任,提升企业的科学治污水平。


泰州市政府印发《关于推行“专家治厂、科学治污”的指导意见》,并召开1058家企业参加的“专家治厂、科学治污”电视电话动员大会,明确了三个“必须”,即:企业分管环保工作的负责人必须具有环保专业的教育背景和工作经验,企业必须设立职责明确的环保机构,企业环保工作人员必须持证上岗,并通过三年左右时间实现全覆盖。泰州市环保局还编印《企业环境管理手册》,免费发放给企业。2018年6月3日,举办2300余人参加的“泰州市第一届环保人才供需洽谈会”,由政府免费搭建平台,为企业招引人才提供服务,现场25家企业与29名环保专业人才、2家企业与环保管家团队成功签约;72家企业与207名环保专业人才、51家企业与环保管家团队达成意向性协议。中央电视台、《中国环境报》《新华日报》等20多家媒体现场采访报道。通过行政手段在全市的强势推广,重点企业环保机构设置得到健全,环保人员素质得到提升,企业治污水平得到提高。“专家治厂、科学治污”的做法也被写入《江苏省长江保护修复攻坚方案》(征求意见稿)。


十七、泰州市实施乡镇差别化考核——解决乡镇考核“绿色指挥棒”的问题

2018年,生态保护差别化考核工作在泰州市全面推广,所辖各市(区)均对生态红线重点保护区域进行差别化考核。其中,兴化市进一步突出“生态优先”发展理念,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将全市28个乡镇分为经济类和城区类、符合类、生态类进行生态经济差别化绩效考评,明确生态类乡镇招商引资、工业发展等指标不作要求。同年,生态保护差别化考核融入泰州全市高质量发展考核之中,生态文明考核指标占比达到20%。


差别化考核实施以来,泰州各地在生态文明建设方面取得了一系列成效。一是激发各地集中精力抓生态的干劲。靖江市提出三分之一长江岸线永不开发;泰兴市拟建12公里长江生态廊道;高港区建成面积达6平方公里的长江滨江分光带;兴化市生态红线区域面积占比21.8%;姜堰区创成全国首批国家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海陵区和高港区建成省级生态文明建设示范区。二是推动区域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对实施差别化考核乡镇的政策倾斜和财政支持力度不断加大。2018年,兴化市得胜湖、平旺湖退圩还湖工程入选水污染防治中央项目储备库,获得国家专项补助资金8837万元;千垛镇不断放大当地生态优势,生态经济发展质量和效益显著提高。


泰州市乡镇差别化考核工作在全省乃至全国都产生了一定的影响,《中国环境报》头版头条进行报道,《新华日报》、中央电视台进行了采访报道,产生了良好的反响。


十八、宿迁市有动力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状况监管系统

宿迁市环保局开展“有动力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状况监管系统”试点工作以来,已在全市313家企业、1049处污染治理设施上安装了5545个用电工况监测点位,将污染源末端“结果”监测和设施用电“过程”监测紧密结合,实现了企业污染源“过程+结果”的全过程监管,促进了环境监管由“人防”向“技防”转变,极大提升了环境监管能力。截至目前,因治污设施用电状况出现异常现象被核查的企业达到近百家次,其中21家被处罚,罚款金额210万元,夜间偷排、治污设施不正常运行等非法排污状况得到有效遏制。


该项工作在环保业界和企业界产生较大影响。省内南京、连云港、徐州、扬州、盐城、张家港、江阴及安徽、山西、山东、浙江、福建、河南等地环保部门来宿调研学习。目前,省内外已有1800家企业、40000个用电点位安装了用电工况监测系统,推动了环保监管手段的创新和提升。


有动力污染治理设施用电状况监管系统有效推动了环境精细化管理迈上新台阶。通过开展大数据关联分析,建立大气污染应急管控体系。由企业污染处理设施用电工况监测,进一步对企业生产线用电量进行监测,重污染天气下,通过企业污染治理设施用电工况监测系统,对企业生产线的生产状况进行精准监控,实现重污染天气重点管控企业停限产管理精细化。为实现对排污企业的差别化、精准化和精细化管理,省厅起草了《大气污染工况用电监控技术指南》,并在全省推广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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