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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发布《上海市老龄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强化科技助老内容)

ITH康养家 2024-04-15



上海市老龄事业发展“十四五”规划


人口老龄化是社会发展的重要趋势,对经济社会全局、城市综合实力和国际竞争力具有深远影响。为深入贯彻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老龄工作的重要讲话和指示精神,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中长期规划》《上海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四个五年规划和二〇三五年远景目标纲要》《上海市老年人权益保障条例》《上海市养老服务条例》《“健康上海2030”规划纲要》等,制定本规划。


一、发展基础


(一)老龄事业发展制度体系进一步健全

印发《上海市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办法》《上海市深化养老服务实施方案(2019-2022)》《关于全面推进本市医养结合发展的若干意见》《关于推进本市“十三五”期间养老服务设施建设的实施意见》《关于加快推进本市养老护理人员队伍建设的实施意见》等系列文件,相关制度稳步推进落实。


(二)老年社会保障能力不断增强

养老保险制度实现全覆盖,城镇职工养老保险参保人数1616.67万人,比“十二五”末提高14.5%。稳步提高基本养老金水平,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企业退休人员月平均养老金4321元,比“十二五”末提高1004元。


2018年,长期护理保险试点在全市推开,仅2020年就完成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34.4万余人次,惠及老年人达42.7万人。


老年综合津贴自2016年5月实施以来,全市共发放老年综合津贴257亿元,累计426万人享受老年综合津贴。


(三)社会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推进

全市共有养老床位15.7万张,较“十二五”末增长24.6%。


在中心城区大力推进社区嵌入式养老,累计建成320家“枢纽型”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758家老年人日间服务中心、1232个老年助餐服务场所、6223家标准化老年活动室,259家社区养老服务组织为老年人提供居家上门照护服务,完成5000户困难老年人家庭适老化改造。


开展养老护理、健康照护培训12.9万人次,为老服务人员专业化水平进一步提升。


(四)老年医疗卫生事业蓬勃发展

全市家庭病床数近8万张,开展上门诊疗近80万次,老年患者约占服务总量的九成。


全面推进医养结合,150张以上床位养老机构按规定均设置了医疗机构,全市729家养老机构中已有317家(占43.5%)设置了各种类型的医疗机构。


全市老年护理床位达8万余张。


全市家庭医生“1+1+1”累计签约60岁以上老人超过400万人。


(五)老年友好型社会加快建设

每年由4万多名低龄老年人为约20万名高龄独居老年人提供日常关爱服务。


实行“全市通办”、上门服务、社会团体联动等措施,对老年人申请法律援助实现应援尽援。


持续扩大老年教育资源供给,新增老年教育社会学习点326个,每年在各级各类老年教育机构课堂学习的老年学员近100万人次。


二、面临形势

“十四五”期间,要顺应形势变化和群众要求,推进老龄事业高质量发展。


(一)国家和城市发展战略为老龄事业发展带来新机遇

推进实施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国家战略,不断推动老龄事业资源跨区域配置,为养老服务和老龄产业发展提供了新的空间。


(二)老年人口总量与结构持续变化深刻影响全市经济社会发展格局

2020年,上海市常住人口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为581.55万、占23.4%;全市户籍人口中,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为533.49万、占36.1%。


预计到2025年,全市60岁及以上常住和户籍老年人口分别将超过680万和570万。


“十四五”期间,高龄化趋势将越发明显,预计户籍人口中8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数量将从目前的81.98万增长到近86万。


人口老龄化与少子高龄化、家庭规模小型化、纯老化等趋势交织共存,2020年全市独居老年人数、纯老家庭老年人数已分别达到30.52万和157.79万,预计“十四五”期间仍将持续增长,对养老保险、医疗保障、养老服务和健康服务等需求持续增加。


与此同时,劳动年龄人口数量持续下降,青壮年劳动力供给逐步减少。


2020年,全市65岁及以上户籍老年人口抚养系数为40.9%,近十年均高于全国平均水平。


“十四五”时期是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重要的过渡期和宝贵的窗口期,要为未来人口高龄化高峰期的到来提前做好部署。


(三)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推动老龄事业发展深刻转型

当前,5G、人工智能、大数据、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快速发展,特别是在线教育、互联网医疗、智慧养老等发展提速,为应对人口老龄化提供新的更好手段的同时,也深刻改变着老龄事业发展的路径和模式。


科技创新和新材料等产业发展,极大地丰富和改善了老龄产品的供给结构和发展质量。智慧养老有望重塑养老服务市场模式和发展格局。


现代医学特别是老年医学科技的快速发展,极大地促进了老年人活得更长、活得更好。要主动顺应老龄事业智能化、创新加速化等趋势,加快为老服务体系重塑和老龄产业发展变革。


(四)老龄事业领域主要矛盾的新变化对改革发展提出新需求

养老床位中心城区“一床难求”与远郊地区部分空置现象并存,农村留守老年人的生活照料、健康管理、精神慰藉等方面存在的问题不容忽视。


城市适老设施存在较大缺口和短板。


养老队伍建设与养老服务需求存在较大差距,高龄、失能、纯老家庭老年人的养老服务问题仍是民生痛点。


老龄产业发展与老年人多层次、多样化需求不相匹配,异地康养模式有待破题。


老龄工作体制机制不够完善,基层老龄工作机构力量薄弱,部门协同机制尚未完全形成。


三、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持续推动共建共融共享的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

大力推进居家社区机构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不断提升老年人生活品质和生命质量,最大程度激发老年人活力。


(二)基本原则

1.坚持政府主导、多元参与。

2.坚持共建共享、融合发展。

3.坚持科技赋能、创新发展。

把科技创新作为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第一动力和战略支撑,加快养老服务业的技术创新、模式创新、业态创新和产品创新,着力推进养老领域数字化赋能及服务与管理流程再造,提升老龄工作的信息化、科学化水平。

4.坚持突出重点、协调发展。


(三)总体目标

以国家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战略为统领,持续推进老年友好型社会建设。

在着力健全老年社会保障体系、养老服务体系、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三大基石”基础上,持续夯实积极老龄化“健康、参与、保障”三个支柱,在“三化两高”上取得新突破。


——积极老龄化。丰富老年健身、赛事活动,创造更多条件让老年人能参与经济、社会和文化生活,老年人物质文化需求、个人尊严、价值实现等全方位保障。


——健康老龄化。为老年人提供公平、可及、适宜、连续、优质的健康服务,医养康养结合服务深入推进,健康预期寿命逐步提高。


——幸福老龄化。围绕安养、乐活、善终三大主题,加快构建增进代际和谐、增强社会连接、消除数字隔阂的亲老龄社会,着力打造实现知识、情感等需求,老年人的社区归属感、价值认同感、心理获得感和身心幸福感逐步增强。


——促进老龄事业和产业高质量发展。满足人民群众多层次多样化养老服务需求,为老服务规范化、专业化、职业化、智能化水平持续提升,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双轮驱动。


——服务老年群体高品质生活。不断提高养老服务机构管理能力和服务品质,文娱活动和精神文化生活,完善老年宜居颐养环境建设,让老年人能够“快乐地生活、健康地长寿、优雅地老去”。


(四)规划指标



四、主要任务


(一)夯实社会财富储备,着力健全完善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结构合理的老年社会保障体系

1.完善老有所养的养老保险体系。

2.健全老有所医的医疗保障制度体系。

3.完善弱有所扶的社会福利和社会救助体系。

4.建立满足多元需求的长期照护保障制度。

优化长期护理保险试点政策体系和配套支撑体系,完善需求评估机制,规范护理服务供给,强化基金监管。


力争在“十四五”期间,基本形成更适应本市经济发展水平和人口老龄化发展趋势的长期护理保险制度。


完善养老服务补贴制度与长期护理保险制度的衔接机制。


(二)优化养老服务,着力构建更加充分、更加均衡、优质精准的养老服务体系


5.加强养老服务设施供给

合理规划养老服务设施空间布局,充分利用存量企业厂房、办公用房、商业设施、培训疗养机构和其他社会资源改建为养老服务设施。


重点建设枢纽型养老综合体和家门口服务站点,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骨干网,打造社区“养老服务联合体”。


加大全市养老床位建设统筹力度,在郊区五大新城建设中,布局基于服务全市域范围的养老床位。


重点发展护理型床位和认知障碍照护床位,在中心城区探索发展连续、稳定、专业的家庭照护床位,支持和鼓励社会力量投资设置普惠型和护理型床位,探索跨行政区养老新模式,支持老年人根据个性化需求自主选择养老机构。


支持利用农村宅基地或闲置集体建设用地,进一步完善镇有“院”、片有“所”、村有“室”、组有“点”的设施网络。


6.丰富养老服务内涵

健全符合超大城市特点的,居家为基础,社区为依托,机构充分发展,居家社区相协调,医养康养相结合的养老服务体系。


大力发展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推广居家、社区、机构融合发展的综合照护服务模式。


持续推进老年认知障碍友好社区试点,实现街镇全覆盖。


支持家庭承担养老功能,推进志愿关爱服务、家庭照护者培训、“喘息服务”、辅具推广服务、“时间银行”等项目。


深化养老顾问服务,健全覆盖城乡社区的服务网络,探索养老顾问的社会化发展。


促进农村养老服务提质升级,以农村互助性养老为基础,逐步提高专业服务水平,推动养老服务与乡村旅游、绿色农产品开发等融合发展。


7.优化养老服务发展环境

健全养老服务综合监管制度,完善养老服务机构等级评定、日常质量监测、信用分级等科学评价机制。


大力推进养老服务机构公建民营。


营造公平开放的政策环境,鼓励各类主体参与养老服务,对提供基本养老服务的企业和社会服务机构给予同等的床位建设、机构运营等补贴支持。


完善财政补贴机制,推动养老服务领域补贴制度实现“补供方”与“补需方”的有机结合。


依托政务服务“一网通办”平台及智慧养老服务平台,整合部门职能、优化业务流程,深入推进“一网办、一窗办、一次办”。


(三)推进健康上海建设,着力打造更加便捷、更高品质、综合连续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


8.普及健康生活方式

坚持以健康为中心,坚持预防为主,推行健康生活方式,减少疾病发生,提高老年人健康水平。


开设和规范各类广播电视等健康栏目,发挥新媒体传播优势,规范健康资讯传播。


倡导科学健身,推广中医传统运动项目,建立完善老年人运动处方库,制定实施老年人体质健康干预计划,加强体医融合和非医疗健康干预,形成体医融合的健康管理和服务模式。


加强老年人健康素养和生活方式监测,推进健康自我管理小组建设,倡导“每个人是自己健康第一责任人”的理念。


9.完善健康服务设施

推动二级及以上综合医院、中医医院、中西医结合医院开设老年医学科。


加强老年护理床位建设,推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老年护理床位设置和具有康复功能床位建设。


鼓励社会资本兴办老年康复医院和老年护理机构。


新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床位不少于100张。


聚焦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健康管理中心”“康复中心”“护理中心”建设,推动建设“社区医院”,提升“全专结合”“医防融合”服务能力,全面夯实“家门口”老年健康服务平台。


推进“长者运动健康之家”建设。


充分发挥智慧健康驿站功能作用,整合社会资源,提供主体多元、丰富多彩的健康管理服务。


10.优化健康服务供给

加强老年人健康管理服务。


健全“预防-治疗-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服务链。


实施慢性病综合防控战略,早发现、早干预、早治疗等“三早”健康服务。


推进心理健康服务体系建设和规范化管理。


加强社区居家康复和护理服务,推进“互联网+护理”“互联网+医疗”“互联网+家庭医生”等服务模式应用于老年健康服务。


普及安宁疗护文化理念,提升临终患者生命尊严。


发挥中医药在治未病、慢性病管理、疾病治疗、康复、安宁疗护等方面的独特作用,为老年人提供中西医结合的健康服务。


11.深化医养结合模式

鼓励养老机构设置护理院、护理中心、康复医疗中心等医疗机构,支持社会力量通过市场化运作方式举办医养结合机构。


鼓励养老机构与医疗卫生机构开展多种形式的协议合作,鼓励执业医师到养老机构设置的医疗机构多点执业。


将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打造成医养结合重要平台,推进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医养结合功能建设。


加强家庭病床服务,提高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为居家老年人提供上门医疗服务的能力。


(四)提振银发经济,着力推进老龄产业优质化、集群化、创新式发展


12.推动老龄产业高质量供给

坚持老龄事业和老龄产业双轮驱动,推动养老产业与其他产业融合发展,多渠道、宽领域扩大适老产品和服务供给。


把老龄产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


优化老龄产业市场竞争环境,建立健全老龄产业相关产品和服务的标准规范。


提升融资能力,加强财税支持,加大对养老服务、智慧养老、生物医药等企业和项目的支持。


培育一批“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


夯实老年用品产业发展基础,提高产业创新能力,提升质量保障水平,推动智能产品应用。


发展一批养老产品和服务特色街区、园区,鼓励服务机构专业化、连锁化、品牌化发展。


支持新城引进或培育一批社会化养老机构和连锁品牌。


13.激活老年产品市场需求

倡导健康、科学的养老理念,通过适度补贴等方式,引导有条件的老年人购买或租赁适宜的专业服务和辅具用品。


加强对老年产品的宣传推介和消费引导,鼓励电商、零售企业线上线下联动。


依托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上海国际养老辅具及康复医疗博览会等展会平台,促进老龄产业相关产品和服务供需对接。


加快发展老年用品租赁市场。


14.推动老龄产业融合发展

拓展旅居养老、文化养老、健康养老、养生养老等新型消费领域,深入推进医养康养结合。


支持社会资本设计开发更多适合老年人居住的商业住宅产品。


加强公共文化数字化服务,鼓励发展老年数字教育新业态,推进“互联网+老年教育”的融合创新发展,支持企业和各类社会组织通过网站、手机APP等平台,开发线上学习、互动交流等创新教育产品。


促进老年旅游健康发展。


(五)提升人力资源素质,着力构建总量有保证、素质有提升、参与更充分的老龄事业劳动力供给体系


15.构建老有所学的老年教育体系

推进老年教育“十五分钟学习圈”建设。

鼓励老年教育特色发展。

持续推进“养教结合学习点和示范学习点”建设。


16.营造老有所为的社会环境

顺应延迟退休年龄趋势,加强老年人再就业的专业培训体系建设,积极搭建老年人才市场,建立老年人才信息库。


鼓励老年人参与就业创业。


鼓励老年人继续发挥经验、知识、技能方面的优势。


17.打造高素质的为老服务队伍

将老年医学、康复、护理人才作为急需紧缺人才纳入卫生健康人员培训规划,


鼓励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开设养老服务、康复辅具及与老年人有关的临床、药学、护理、康复、营养、心理等专业和课程,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联合办学。


扩大养老护理员从业规模,建立全市统一、可查询、可统计的养老护理员信息管理系统,全面提升养老服务职业化、专业化、规范化水平。


(六)推动科技创新,着力强化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的科技支撑


18.聚焦重点领域技术创新

加快服务机器人、康复机器人等智能设备在现代服务、养老陪护、医疗康复、教育娱乐、公共安全等领域的普及,加快对危险、繁重、环境恶劣等工作任务自动化、智能化、无人化技术创新。


加强人体机能增强技术的研发及应用,发展机械外骨骼、视网膜植入、听觉增进装置、生物芯片及人机共融的智能服务机器人等智能产品,综合利用认知增强、体力增强等新技术装备,帮助有劳动意愿的老年人延长劳动年限,提升老年人劳动参与率。


19.推广智慧养老应用

充分利用区块链、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等新一代信息技术提供物联化、互联化、智能化的养老服务,布设互联感知的智慧养老设施,开发与智能设备、医疗设备对接的云边协同的智联网养老系统。


制订完善智慧养老相关产品和服务标准,开展家庭、社区服务中心、养老机构等多种应用场景的试点,支持发展社区居家“虚拟养老院”,培育一批智慧养老应用示范基地、示范社区和示范品牌。


推进上海市银发族大数据、老年健康服务信息管理等数据平台建设,鼓励各类企业开发集信息系统、专业服务、智慧养老产品于一体的综合服务平台。


支持智能交互、智能操作、多机协作等关键技术研发,提升适老产品的智能水平。


加强老年健康相关科学研究,支持老年健康相关技术和产品研发。


(七)建设老年友好型社会,着力打造尊老、敬老、爱老、助老的城市风景线

20.加强老年人权益保护

加强老年人权益保护法律法规的普法宣传教育,强化全社会维护老年人合法权益的法治观念。


探索建立老年社会监护制度,支持专业性的社会组织依法为有需要的老年人担任监护人或者提供相关服务。


21.提升家庭养老照护能力

制定支持子女赡养照顾老人的政策措施,强化子女赡养老人的职责,巩固和增强家庭养老功能。


鼓励和引导家庭成员学习康复、护理技能,提高家庭照护能力。


鼓励各类社会资源为失能老年人家庭提供所需支持性“喘息服务”。


推出家政赋能系列政策,推广家政从业人员持证上门服务,构建持证、用证、查证、验证及服务评价的上海家政生态,实现家政服务机构和家政从业人员可查询、可追溯、可评价的全过程追溯管理。


22.打造老年宜居颐养环境

开展智慧助老行动,研究开发适老化智能产品,推进互联网应用等智能化服务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引导帮助老年人融入信息化社会,完善日常生活中传统服务方式的兜底保障,进一步消除“数字鸿沟”。


完善无障碍设施运行维护相关管理标准,稳步推进公共场所设施的无障碍改造。


制订完善适老化房屋建设和改造标准,探索“政府补贴一点、企业让利一点、家庭自负一点”的资金分担机制。


23.丰富老有所乐的精神文化生活

继续完善公共文化设施全域网络,持续提升公共文化设施的服务效能,提供适宜老年人的公共文化服务。


鼓励和支持在养老服务机构设置公共文化活动区域,为老年人开展文化活动提供便利。


增加广播、电视、出版物等媒体资源中适合老年人内容的比重,引导设立老年电视和老年广播专栏。


24.鼓励老年人参与社会发展

引导老年人树立终身发展理念,鼓励老年人主动参与学历教育、职业技能培训和各类兴趣爱好活动。


鼓励和引导公益性、互助性、服务性的老年社会组织健康有序发展。


持续开展“银龄行动”等老年志愿服务活动,为老年知识分子参与社会、奉献才智、实现更高层次的老有所为搭建平台。


25.加强老年人社会优待

推进老年人社会优待法治化进程,逐步健全老年人社会优待制度体系。


日常生活用品经销商以及水、电、燃气、通讯、电信、邮政、金融等服务行业为老年人提供优先便利服务。


依托“上海市敬老卡”,不断丰富老年人社会优待服务内容。完善老年优待服务场所的优待标识,公布优待内容。


(八)深化长三角老龄事业协同,着力探索大城市群应对人口老龄化新路


26.推进一体化体制机制建设

开展长三角为老服务区域合作,推动三省一市为老服务支持政策、标准规范、数据信息等方面的衔接共享。


进一步优化长三角医保异地结算信息平台,支持三省一市之间实现异地门诊结算互联互通。


试点开展本市长期护理保险和养老服务补贴有关待遇异地延伸结算工作。


推进养老服务机构相关标准、老年照护统一需求评估标准和评估结果、养老护理员从业资格等的互认互通。


探索建立长三角区域养老服务数据管理平台,推动长三角养老服务供需资源有效对接,健全养老服务优质诚信品牌互认和推介机制,推进长三角居民电子健康档案、电子病历的互联互通。


开展长三角公共卫生数据共享联动试点,推动跨地区卫生应急准备和联防联控协作。


完善长三角区域协同监管机制,建立诚信系统和失信登记制度,完善行政处罚和失信行为的定期通报机制。


27.促进为老服务协同发展

鼓励养老服务机构连锁化、规模化、品牌化发展。


构建长三角区域智慧养老平台,推进长三角区域养老智慧服务体系建设。


支持长三角区域内的养老服务行业联合开展养老服务领域民间合作,为老年人选择异地养老提供服务。


探索共建养老服务人才培养基地,支持长三角区域高校养老服务类专业人才培养交流。


开展医疗、教育、科研合作,推进长三角专科联盟建设,探索实施高层次医疗卫生人才柔性流动机制,促进老年医疗服务均质化发展。


开展老年教育长三角区域联动,做实做强老年教育联盟,打造区域老年教育共同体。


在长三角区域共同打造一批国际一流、特色鲜明的旅游康养示范基地和养生养老基地。


五、重点项目


(一)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1+8”体系健全项目

落实《上海市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工作指引》,中心城区和城镇化地区各街镇按照“15分钟养老服务圈”布局,构建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1+8”体系。


“1”是每个服务圈内至少建有1家集多种养老服务功能于一体的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到2025年,全市建成500家社区综合为老服务中心(含分中心)。


“8”是指围绕每个服务圈应具备八项标配功能


一是专业照护类,即具备机构照护、短期托养、日间照护、居家照护的服务功能;


二是助餐服务类,即依托社区长者食堂、老年助餐点等为老年人提供堂吃和送餐服务;


三是医养结合类,即依托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等医疗卫生机构,为老年人以及社区内的养老服务机构提供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基础护理、临床护理、医养签约等服务;


四是健康促进类,即依托社区内的医疗卫生机构、养老服务机构、健康促进中心等,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管理、体养结合服务;


五是智能服务类,即依托智能终端设备、智慧养老平台等,为老年人提供急救援助、安全防护、远程照护服务;


六是家庭支持类,即开展志愿关爱、家庭成员增能、“喘息服务”、辅具推广等服务;


七是养老顾问类,即为老年人提供各类养老服务资源介绍、政策指导、资源供需对接等服务;


八是精神文化类,即依托社区老年活动场所以及社区服务组织等,为老年人提供精神慰藉、养教结合等服务。


到2025年底,力争全市各街镇社区嵌入式养老服务实现规范化达标,为老年人提供可及的近家、进家服务。


(二)为老服务队伍提质增量项目


一是推进养老护理员队伍建设

落实就业扶持措施,优化以奖代补政策,加大职业技能培训力度,实施养老护理职业技能培训补贴,各类市场主体依法平等适用奖补政策。


制定相关措施,推动一批退休护士从事失能老年人护理指导、培训和服务等工作,鼓励一批医护人员到医养结合机构执业。


完善职业技能评价制度,设立养老护理员分等级的基本工资指导标准。


二是推进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

建立基层医务人员定期能力评估、针对性能力培训、可持续能力提升的机制,开展多种形式的岗位轮训、带教与技术支持。


充实家庭医生团队,通过购买第三方服务或培养团队成员一专多能等方式,将健康管理师、心理咨询师、康复师功能纳入团队,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服务能力。


三是推进专业化人员培养

推动高等院校和职业院校开设一批与老年人有关的专业和课程,加快老年医学、药学、康复、护理、老年服务与管理、营养、心理和社会工作等方面专业人才培养,鼓励社会力量参与联合办学,支持社会力量与职业院校合作开展校内外养老护理实习实训中心建设。


争取到2025年,实现高校养老服务类专业点数量达12个以上,相关专业人才培养规模达1000人以上,建成至少10个高校养老服务类专业校外实训基地,相关专业获得养老服务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学生人数达1000人以上。


四是整合社会化为老服务人力资源。

推进为老服务社会工作者、志愿者队伍培训项目,到2025年,每千名老年人配备至少1名社会工作者。


(三)老年宜居环境建设项目


一是推进公共设施适老化及无障碍改造

统筹推进公共基础设施、生活服务设施、医疗卫生设施、文化旅游和体育设施、移动互联网应用的适老化建设和改造推进。


环卫公厕建设提档升级,第三卫生间配置比例达到20%。


加强景区、酒店等旅游基础设施无障碍建设和管理。


推进信息无障碍改造。


二是推进老年人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工程

加大力度推进既有多层住宅加装电梯工作。结合旧住房更新改造,推进无障碍设施改造。


到2025年,完成老年人居家环境适老化改造25000户。


三是改善老年人体育健身环境

开展老年人健康检测、评估、干预三位一体的综合性智慧化服务,广泛开展“你点我送”社区体育服务配送。


四是优化农村老年人居环境

推进美丽乡村示范村、乡村振兴示范村建设,到2025年,创建300个以上市级美丽乡村示范村、150个以上乡村振兴示范村。


五是推进老年友好型社区建设,到2025年,新城全面构建老年友好型社区。


(四)老年健康服务项目

着力构建涵盖健康教育、预防保健、疾病诊治、康复护理、长期照护、安宁疗护的老年健康服务体系,为老年人提供覆盖生命全过程、便捷可及、综合连续、更高品质的老年健康服务。


一是建设老年健康管理信息库

汇集智慧健康驿站自检记录、医疗机构体检和诊疗记录等多方信息,建立连续、综合、动态的老年健康管理档案,为老年人提供健康状况评估和健康指导。


二是做实健康服务

进一步夯实家庭医生签约服务,扩大签约覆盖面,着力加强对老年人的护理、康复、心理、营养、安宁疗护等健康服务。


三是全面推动医养结合发展

鼓励社会力量兴办医养结合机构,推进医疗卫生机构与养老服务机构签约合作。

推进智慧医养,促进服务深度融合。


四是开展家庭照护能力培训

充分发挥家庭在支持和促进老年人健康方面的独特作用,通过宣传教育,引导家庭成员了解老年人的生理特征、心理特征以及行为模式,学习掌握日常照护老年人的基本技能,提升家庭成员照护意识和能力,为老年人营造健康、安全、温馨的家庭生活环境。


(五)长期护理保险制度深化试点项目

重点完善长护险制度评估机制和护理服务两大环节。


积极探索和支持商业保险公司参与长护险经办服务。


到2025年,基本建立本市长护险制度规范可持续发展的运行机制,提升保障效能和管理水平,有力支撑老龄服务事业与产业协调发展。


(六)打造老年教育“空中课堂”项目

为市民提供最佳的线上资源聚集平台——老年教育“空中课堂”。

开展老年人智能技术应用培训


(七)长三角智慧养老服务与管理平台建设项目

利用信息化手段,推动长三角养老服务供需资源有效对接,大力发展智慧养老,推进智慧养老数据、信息、接口等统一,探索建设长三角区域养老服务数据管理平台。


完成三省一市养老数据资源的共享。


2022年,三省一市协同建立长三角智慧养老服务与管理平台(测试版)。


2025年,完成长三角智慧养老服务与管理平台(最终版),根据数据库建立多种应用平台。


六、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加强各级老龄工作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的统筹协调作用,督促相关政策制定和任务落实。


(二)加大经费投入

健全老龄事业经费投入保障机制,为老龄工作提供必要的财力保障,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引导各类社会资本投入老龄事业,划转部分国有资本充实社保基金,确保老龄事业顺利推进。


(三)完善制度保障

加强老年人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实施《上海市家政服务条例》,加快老年人社会服务和社会参与等制度建设。


(四)强化监测评估

加强对老年人口信息的管理、分析和预测,监测和评估人口老龄化变动情况及发展趋势,形成人口老龄化预测预报制度。


健全第三方评估机制,对本规划重点领域和重点环节执行情况,适时进行评估。en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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