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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每个人都能给过去的自己写一封信 | 科幻小说

克里斯汀·鲁施 不存在科幻 2022-07-18

作者简介克里斯汀·凯思琳·鲁施,美国作家\编辑。凭借《千禧婴儿》获得2001年雨果奖最佳中篇小说;《消失的2002》赢得2003年努力奖;《回收阿波罗8号》获得2008年侧面奖最佳短篇;《内敌》获得2015年侧面奖最佳长篇。曾担任过六年《奇幻与科幻杂志》编辑,期间曾获得过一次雨果奖最佳职业编辑奖。

红信日[1]全文约13400字,预计阅读时间26分钟
作者 | 克里斯汀·凯思琳·鲁施译者 | 陈捷校对 | 蒲丽竹、Mahat
毕业典礼彩排——学期末最后一个星期一的下午三点左右。贝拉克·奥巴马中学的高四毕业生们在体育馆齐聚,领取各自的包裹,里面装着学士服(早就预定好的),学士帽,还有蓝白相间的帽穗。帽穗引起了绝大多数人的兴趣——每个人都在试着搞清楚应该把它戴在四方帽的哪一边,以及往哪边拨它。
未来就盘旋在不到一周之后,充满着各种可能。充满各种即将被限制的可能,因为这天正好还是“红信日”。[1]原文RedLetterDay,本来表示“纪念日,大喜之日,重要的日子”,源自教会日历上将重要日子标成红色的传统。本文的标题用到了letter的双关(字母,信)。我站在主席台边缘靠近台阶的位置,离场馆出口不远。今天,我穿着自己最好的那条商务休闲裙;至于上衣,我早已没有任何讲究了。我在几年前就已经学乖了,上身要穿自己不喜欢的衣服;因为等到这一天结束,会有太多的孩子在我怀里哭泣过,让我的衣服沾满口水,化妆品和须后水。我的心脏突突直跳。我是个苗条的女人,尽管如此,人们都说我看起来令人畏惧。这是因为作为教练,令人畏惧是一种必要的气质。不过虽然我依然在篮球队当教练,但已经不教体育课了,因为校方认为相比体育老师,我会是一个更好的辅导员。这是校领导在20多年前,也就是我在贝拉克·奥巴马中学的第一个“红信日”那天做的决定。在这所学校中,我是唯一一个真正理解“红信日”有多可怕的成年人。它能够存在,这本身就是残酷的,而这个仪式在学校举行则让它的残酷程度变本加厉。“红信日”应该放假,这样当信件到达的时候,孩子们就会在家里和他们的父母在一起。或者信件不会到达,具体情况具体对待。问题在于:我们甚至不能提前为“红信日”作准备。根据隐私法规定,校方禁止提前阅读信件。严格的时间旅行规则中也有同样的规定。一次接触——只有一次——由一位未来使者完成。他在彩排前不久到达,将信封藏在纸页文件夹中,然后马上消失。未来使者带来的是来自未来的真实信件,即那种老派的,150年前的人们会手写于纸上的信件。今天很少有人会这么写信了。只有这种在特殊纸张上手写的真实信件才能穿越时空,因为这样才能确认签名、检查纸张、验证信封。很显然,即使在未来,也没有人想犯错。文件夹上写着收信人的名字,以确保不会发错信。信件的内容也要故意地写得含糊晦涩。收到信的孩子们不属于我的工作范围。会有其他人会来对付他们。在我看来,不外乎一群职业大话精。你只要花上一小笔钱,他们就会帮你检查写信人的笔迹、署名,拨开信中刻意的含混不清,猜测写信人在未来的社会经济地位,健康状况或情绪状态。这种交易让“红信日”看起来活像是一场骗局。学校却对这种现象却放任自流,因为辅导员们(读作:我)得围着那些没收到信的孩子们忙得团团转,没功夫搭理其他人。此外,我们也无法预测谁会收到信件,谁收不到。只有看到那个孩子停下步子,打开文件夹,看完后一脸震惊地抬起头来,我们才心里有底。文件夹里,要么就躺着红色的信封,要么就空空如也。一切都那么匆匆忙忙,我们甚至都没时间检查文件夹。
三十二年前,在俄亥俄州谢克海茨的仁慈玛丽修女中学的小教堂里,我迎来了自己的“红信日”。仁慈玛丽修女中学是一座男女同校的天主教中学,规模不大。现在虽然停办了,但在当时还是很有影响力的。曾有民意调查显示,它是俄亥俄州最好的私立中学——但也因为其保守主义的政治倾向和灌输式的教育方式而备受争议。我在那儿读书的时候,从没注意过学校的灌输式教育方式。我的篮球很牛,当时已经拿到了三所大学的全额奖学金,分别来自加州大学洛杉矶分校,内华达大学拉斯维加斯分校和俄亥俄州立大学(“七叶树”[2]的母校)。曾有个职业球探向我保证,如果我在高中毕业后直接进入职业联赛,他担保我能在职业篮球联赛选秀的第五轮被选中。我自己的想法却是先接受教育。[2]俄亥俄州立大学七叶树队是美国著名的大学体育联盟——十大联盟中的队伍。“接受教育可以后面再说嘛,”他告诉我,“先赚够了钱,扬名立万了,到时候好学校随你选。”可我留了个心眼。我研究过那些高中一毕业就进入职业联盟打球的运动员。他们其中很多受伤后就丢掉了合同与钱财,再也没踏上体育场过。通常,他们得再干一份烂工作,攒钱上大学——如果他们后来真的有上大学的话。现实情况是:大多数人后来都从未上过大学。那些侥幸成功的,收入多被经纪人和其他附势逢迎者瓜分。我清楚地知道自己不懂的东西;知道自己高傲自大,徒有一套运球的技巧。我也知道自己很容易相信别人,为人天真,没受过良好教育。我更知道,三十五岁之后,人生还有很多年,而最有天赋的女运动员在到了这个年龄后,也不能再维持过去的优势。对于自己的未来,我想了很多。三十五岁之后的人生会怎样呢?我知道,在那之后再过十五年,未来的我会给现在的我写封信。我坚信,未来的那个我会为我指路,助我做出正确的决定。我以为归根结底,要么就是上大学;要么就是打职业联赛。我完全不知道,未来会有——能有——任何其他选择。你瞧,任何想写的人——只要有这种意愿的人——都可以给从前的自己写一封信。信件在高中毕业典礼之前发出,这个时候的孩子们虽然理论上都已经是成年人了,但依然处在学校的保护之下。官方的建议是:信要写得鼓舞人心。或者,写信人可以在信中告诫从前的自己,让自己避免接触某一个人,避开某一件事,或避免作出某一个决定。仅限一事。数据显示,大多数人不会在信中告诫年幼的自己。他们喜欢自己的生活现有的样子。对于这些人来说,这封给过去的信即使带来了改变,也不会改变太多。只有那些犯了错误、酿下悲剧的人——比如夜里喝大了,酿成了灾难性事故;一个错误决定剥夺了最好朋友的生命;或者一次可怕的艳遇造成了一生的心痛——才会写出详实的告诫信。正是这些内容详实露骨的告诫信造成了平行宇宙的诞生。生命突然转向,踏上不同的道路,疾驰而去。写信的成年人希望从前的自己能听取建议。但如果年幼的那个孩子确实听取了意见,他将永远不会变成未来的自己。他要是不傻,就会想方设法避开那个醉酒的夜晚,从此变成另一个成年人。这个新的成年人则会再一次给曾经的自己写信,警告他避免另一种可能,或者用寡淡的文笔闪烁其词地描绘自己的锦绣前程。关于这个主题的科学研究数不胜数,探寻其后果的辩论也五花八门。各种训令、规则也由此而生。这一切的一切最终指向的还是那个瞬间。那是多年前,在仁慈玛丽修女中学的小教堂里,我所经历过的那个心脏停拍的瞬间。“红信日”那天,我们没有像贝拉克·奥巴马中学的孩子们一样在按例举行毕业典礼。我不记得当年是什么时候举行的毕业典礼的,只确定是在同一周的晚些时候。仁慈玛丽修女中学的“红信日”是在祷告中度过的。所有学生都要在开学日做弥撒。可“红信日”这天,即将毕业的高四学生们得留校参加一次特殊礼拜。他们要请求上帝宽恕、寻求上帝的劝诫。因为在法律的威逼下,学校不得不举办这违反自然的“红信日”。仁慈玛丽修女中学对“红信日”深恶痛绝。事实上,作为天主教会的分支,学校本来就全然反对时间旅行。在黑暗时代(也就是我出生前的几十年),天主教会曾宣称时间旅行为违背上帝意志的孽业。争论无非如此:假如上帝想让我们时间旅行,虔诚的教徒宣称,那么他早就会赋予我们时间旅行的能力。而科学家则说道:假如上帝想让我们时间旅行,他就会赋予我们理解时间旅行的能力——哦,快看!他确实就这么做了。即使到了今天,双方的争论还是上述的衍生。但是与那时不同的是,今天时间旅游俨然已经成为了有钱有权有关系人士的生活现实。我猜,他们不像我们那样害怕平行宇宙。又或者,有钱人可能压根儿就不在乎,正如20世纪著名美国作家F·斯科特·菲茨杰拉德(虽然著名,但读他的人太少了)所说:“富人与你我完全不同。”。剩余的你我——平平无奇的普通人们——在近一个世纪之前就意识到了,时间旅行对所有人来说都是一场冒险。但这里可是美国,我们不能剥夺人们时间旅行的机会。最终,“人人都能时间旅行”变成了政治集会时鼓动人心的战斗口号。自由派希望政府拨款来实现这一目标,而保守派却觉得只有负担得起的人才有时间旅行的权利。后来发生了不好的事情——这件事虽然没有从历史书中抹除,但学校里也没有教给学生(至少在我的学校里没有)。事情过后,联邦政府想出了一个折中方案。每个人都能得到一次免费时间旅行的机会——倒不是说他们能回到过去,见证耶稣受难或葛底斯堡战役——而是他们能够在自己的人生轨迹中进行一次回到过去的旅行。然而,时间旅行极有可能对历史造成重大改变,因此必须严格控制。毕竟,再多的规则也不能避免某个家伙回到1776年7月,站在自由堂前,对着国父们侃侃而谈他们后来的丰功伟业。于是,折中范围变得越来越窄(言下之意就是:不能将时间旅行这样重大的权利交给人民大众),最终诞生了被各种规章制度限制着的“红信日”。人们拥有了毋需离开现在便可触碰过去的能力,可以染指自己的过去,让曾经的自己或是坚信未来的人生;或是纠正未来的错误。但是对天主教徒、南方浸信会信徒、自由主义者和“困于时间联盟”(这个是我的最爱,他们好像从来就没搞明白这个名字中蕴含的反讽意味)而言,纵使有着种种限制,时间旅行依然是违反自然的。尽管相关法律已通过多年,类似仁慈玛丽修女中学这样的地方依然试图反抗。他们示威游行,状告至法庭,结果又被别人状告。最终,尘埃落定,他们还是不得不照法律执行。但那并不代表他们必须享受“红信日”。于是,他们改为折磨我们,一群对未来充满希望的,等待着未来,等待着自己的信件,等待着自己的命运的毕业生们。我还记得那时的祷告,记得我们跪在地上好几个钟头,记得春末时节的潮湿和渐渐升高的气温。小教堂因为历史悠久,不准安装空调,因为空调也违反自然。玛莎·苏·格罗宁昏过去了,接着是明星四分卫沃伦·艾弗森。那个上午的大部分时间里,我都一直拿额头顶着前排的排椅。就这么撑着,五脏六腑揪成一团。我的整个人生都在等待着这个时刻。终于,这个时刻来临了。我们按照字母表的顺序一一上前。和平常一样,我排在了中间。我讨厌夹在中间。我那时个子很高,打扮土里土气,身体不协调(除了在篮球场),做事也不成熟——这在高中很重要。另外,那个时候,我还不像现在这样这么令人畏惧。这种气质是后来才发展出来的。不像现在。当时我就是一个傻乎乎的高个子笨拙女孩儿,走在一群比我矮的男孩儿后面,尽量不惹人注目。我在过道边站定,看着我的朋友们走到圣坛前,在我们领圣餐时跪着的台阶下面站定。布鲁萨德神父在分发文件夹。他虽人高马大,但个头还是比我矮。他的身型有点发胖,大部分赘肉都长在了腰部。他拿着文件夹的时候只捏着一个角,好像它们是被诅咒过的一样。每当我们伸出手去,迎接自己的未来的时候,他都会为每一个人祝祷。我们本不该说话的。可还是有几个男孩儿低声咕噜到:“太棒了”,女孩儿们则将文件夹紧紧贴在胸前,就像收到了一封情书。我拿到了自己的文件夹——塑料的材质,手指摸上去冰冰凉——并紧紧地抓住了它。我没有马上打开。最好别在台阶边上打开你的文件夹,因为那些还没拿到的孩子会偷看的。于是我一路走到了门边,走进了走廊,然后靠在墙上。然后,我打开了自己的文件夹。里面空空如也。我的呼吸停住了。我回头看了一下教堂里面。其他孩子还在排着队,挨个领取自己的文件夹。地毯上没有遗落的红信封,也没有被扔掉的文件夹。什么都没有。我叫住了三个同学,问他们有没有看见我掉了什么东西,或是碰巧拿了我的东西。然后,修女玛丽·凯瑟琳就抓住了我的胳膊,把我从台阶上拖了下去。她的手指掐入我手肘上方的神经,令我的手掌感到一阵剧痛。“不要打扰其他人。”她说。“可是,我的信一定是掉了。”她盯着我看了一会儿,然后放开了我的胳膊。她的胖脸上露出满意的神情,接着她拍了拍我的脸颊。她的动作轻柔得出人意料。“那你是有福的。”她说。我可没有福佑的感觉。我正准备告诉她时,她却叫来了布鲁萨德神父。“她没收到信。”修女玛丽·凯瑟琳说。“我的孩子,上帝对你微笑了。”神父热情地说。他以前从没注意过我,可现在,他却将手搭在我的肩头。“你现在必须跟我来,咱们来探讨一下你的未来。”我跟着他走进了他的办公室。其他修女——那些当时没课的——簇拥着他。她们告诉我说,上帝是如何想让我自己做决定,上帝是如何福佑我,将我的未来还给了我,上帝是如何认为我是没有罪孽的。我全身颤抖。我一生的时光(至少我能记得的时光里)都在等待着这个时刻,结果却等来了这样的结局。空无一物。没有未来。没有答案。一无所有。我想哭,但又不想当着布鲁萨德神父的面哭。他早已开始滔滔不绝地向我灌输这上帝恩典的内涵了。他告诉我说我可以去服务教会。任何没收到信的孩子都会收到各种各样的学院和大学的免费录取。这些学校都隶属于天主教会,有些还相当有名。他还说,要是我想当修女,他确信教会接纳我。“我想打篮球,神父。”我说。他点了点头。“这些学校里的任何一所都能让你打。”“职业篮球。”我说。他看我的眼神马上变了,好像我是撒旦之子似的。“但是,我的孩子,”他的口吻不像刚刚那样通情达理了,“你已收到了上帝的指引。祂认为你是福佑之人,想让你侍奉于祂。”“我不这么认为,”我强忍着眼泪,粗声粗气地说,“我认为是你们弄错了。”话刚说完,我便夺门而出,连滚带跑,离开了校园。我母亲逼我回校去上毕业前的最后四天课。她强迫我去参加毕业典礼。她说我要是不毕业我一定会后悔的。这就是我所记得的一切了。那个夏天,剩下的一切都是模糊一片。我哀悼自己消失不见的已知未来,时刻担心我会做错选择。我甚至在考虑要不要去上个天主教大学。我的母亲不断催我,让我在职业篮球联赛选秀开始前做出选择。我听了她的话。内华达大学拉斯维加斯分校,是我所能进入的离天主教会最为遥远的大学。我拿到了全额奖学金,并在自己参加的第一场比赛中就毁掉了膝盖。这是上帝的惩罚,布鲁萨德神父在我回家过感恩节时评价道。我的主啊,原谅我吧。我真的相信了神父的这套说辞。但是我既没有转学,也没有成为苦难缠身的约伯[3]。我已不抗拒上帝,也不咒骂上帝了。我放弃了对祂的信仰,因为在我看来,祂早已放弃了我。[3]约伯是《圣经》中的人物,为人正直,敬爱上帝,但上帝反而用了种种苦难考验他的信仰。
三十二年过去了。如今,我看着眼前这一张张的脸,有些涨得通红,有些吓得半死,还有些眼泪汪汪。还有一类学生,他们完全面无表情,就像受到了什么巨大的冲击。这些学生就是我要应付的了。甚至都不用问他们的文件夹里装着什么,我就能把他们认出来,拉着他们站在我身边。我从没出过错。去年所有人都收到信的时候,我也没把任何人拉到我身边。是的,去年每个人都收到了信。这种情况,五年左右就会发生一次。既然全体学生都收到了红信,那我就无事可干了。今年,我有三个要应付的学生。这不是历年来最多的。最多的那年有三十个。五年之后,原因揭晓了。在一个没人听说过的小国爆发了一场愚蠢的战争。我的学生中有二十九名死于非命,没活过那个年代。二十九名啊。而第三十个和我一样,对于未来的自己为何不给自己写信,她毫无头绪。每到“红信日”的时候,我就会想起这件事。我是那种会写信的人,一直以来都是如此。我相信沟通交流的重要性,哪怕沟通含混不清。我明白打开文件夹时能看到那封红色信封,对一个孩子来说是多么重要。我永远都不会抛弃过去的自己。我已经为自己的“红信”打好了草稿。还有两周时间——也就是我五十岁生日的那天——某个政府人员会出现在我的门前,来和我预约商量写信的事宜。我会在他们的监察之下,完成信件。在同意被监察后,我才能触碰信纸、红信封和用来书写的特殊钢笔。写完后,工作人员会将信纸折叠,塞入信封,标上:送往三十二年前,坐落在俄亥俄州谢克海茨的仁慈玛丽修女中学。我做好了一切计划。我知道自己要写些什么。但我依然好奇,为什么之前的自己没有给曾经的自己写信。到底是哪儿出了问题?是什么阻止了我?难道我已经处在平行宇宙之中,只是不自知吗?当然啦,我永远都不会找到这些问题的答案。但是我让自己不再去想这些。我是没收到信,但这并不代表什么。它既不代表我受上帝福佑,也不代表我活不到五十岁。这不过是个把戏,一个法律上的花招。为的就是让我这种平民百姓不能穿越时空回到重要的历史时刻;甚至连自己人生中的高光时刻都无福再访。我继续观察着眼前一张张的面孔,直到最后一个。但到最后,没收到信的孩子也没超过三个。两个男孩儿,一个女孩儿。卡拉·尼尔森。身材瘦高,一头白金发的姑娘。不管我怎么央求她加入篮球队,她都不同意。她宁愿跑越野赛,也要离篮球远远的。我们的队伍需要身高,也需要运动能力。她两者兼具。但她却跟我说,她不是个团队合作者。她只想单打独斗,憎恨依赖任何人。我并不怪她。但是从她那备受摧残的消瘦面庞上,我明白了,她依赖着未来的自己。她相信她不会令自己失望。永远都不会。这么多年了,我一直听到其他辅导员重复着老生常谈。诸如:我向你保证这没什么大不了的;可能未来的你觉得你现在正走在正确的道路上;我肯定你会没事的。第一次目睹高中生经历这种仪式时,我内心充满了苦涩。我一句话也没说。对于我来说,这应该是个明智之举。因为在我的脑海中,我已经默默将同事们的陈词滥调解读为消极可怕的内容了。这很重要。我们都知道这很重要。未来的你憎恨现在的你,要么很可能,在未来你已经死了。这么多年来,我根据自己的情况,不断假设着人生可能。经历了曲折的大学生涯,拿到教育学学位,一次婚姻,两个孩子,离婚,外孙的降临。终其一生,我不断改变着对自己人生的设定。三十五岁时,当年对未来充满希望的年轻自我,还以为在这个年纪,我该从职业篮球联赛中退休的。而事实却是,我从体育老师变成了一名全职辅导员,以及偶尔兼职的篮球教练。我告诉自己,我不介意。我甚至想过,如果能进入职业联盟打篮球,我会给自己写什么?“坚持到底”?这句话似乎是红信封里的信纸上最常见的内容。具体措辞可能更长,更复杂,但是归根结底,核心内容还是这四个字。坚持到底。不过我讨厌这四个字。我想知道:在职业联盟里,我也会伤到自己的膝盖吗?我会成为明星球员吗?我会进行昂贵的纳米手术以保住自己的职业生涯吗?又或者,我会彻彻底底地失败,比任何时候都跌入谷底吗?梦想真是磨人的小妖精。棘手而又狡猾、精致而又脆弱、容易破灭。而此时,在我面前就有三个梦想破碎的孩子,沿着讲台边缘,站在我的身边。“去我办公室。”我对他们仨说。他们此刻恐慌过度,想都没想,就照着我说的做了。我试图回顾自己所了解的这两个男孩的情况。他俩的名字分别是埃斯特班·勒利耶和J.J.菲尼曼。J.J.代表的是杰森·雅克布。这名字我能记得,仅仅是因为它老派得出奇。而J.J.这个缩写则代表了典型的当代酷文化。如果要根据个性与魅力来判断哪些学生将来会成功,而不是基于“红信”或外界的机会,那你一定会选J.J.。你也会选埃斯特班,但前提是,他必须全力以赴。如果必须得选一名不会在未来给自己写信的女生,你可能会选卡拉。她太独来独往了,为人刺儿头,极难相处。她现在正跟在我后面,往我的办公室走。我本不该对此感到意外。但事实上,我还是觉得很意外。因为实际没收到信的,从来都不是你认为收不到信的学生。反而总是那些你对他充满希望,觉得肯定能收到信的学生。但不管怎么说,现在,我的工作就是要让他们保持对未来的希望。
为了应对这个时刻,我已经做好了准备。虽然我不是特别喜欢互动技术——例如眼视滚动的资讯摘要,掌上显示的浏览技术等等——但是,在“红信日”,我不得不频繁使用它们,比平常任何时候都更频繁。在我们去往行政办公室的路上,我了解到了学校所存贮的这三名学生的所有信息。老实说,也并没多少。这些信息包括:自小学以来的心理评估(包括改良版智商测试)结果、家庭住址、父母的工作及收入状况、课外活动情况、考试分数情况、闹事与否情况(若有被上报的话)、放学后留校查看情况以及表彰与奖励等等。关于J.J.,我已经了解甚多。他是返校节国王,又是球队四分卫。本可以当班长,却自己拒绝了。他外表俊朗,甚至有自己的暗恋跟踪狂——一位名叫利斯贝特·肖琳的女孩。我曾经不得不管教过那个女孩两次,后来只能送她进特殊心理小组进行心理评估。至于埃斯特班的情况,我得查查。他的学业表现中等偏上,但只限于自己感兴趣的学科。他的智商测试结果不管是在老版还是新版的测试体系中都很高。他的潜力还没有发挥出来,也从未真正受到挑战。某种程度上可能是因为,他似乎不是热心学业那一类的学生。三个人当中,倒是卡拉让我觉得最为神秘。智商比两个男孩都高,分数却在三个人中最低。她从来没有留校察看过,也没有任何表彰或学业相关的奖励。她所有的奖励都是和越野赛相关的——连续获胜记录,连续三年的全州冠军等等。这些荣誉让大学纷纷为她抛出橄榄枝,只要她把自己的学业成绩提高上去就行了。但事实是,她对于学业从不上心,因此成绩也没好起来过。关于她的父母,学校没有任何信息。家庭住址是市中心的一个中产小区。我没法在三分钟的路程里弄清楚这个人,尽管我已经努力这么做了。我带着他们走进了我的办公室。办公室里宽敞,舒适,摆着宽大的书桌,带软垫的椅子和真的盆栽。从窗户往外望去,能看到外面的跑道——在此刻这也许算不上什么好事,至少对卡拉来说是这样。我要开始做演讲了。演讲的内容我早已烂熟于心,但我努力让它听起来不那么一成不变。“你们的文件夹是空的,对吧?”我说。令我意外的是,居然是卡拉的下嘴唇开始颤抖了。我以为她会挺过去的,可她现在眼泪都快流出来了。埃斯特班的鼻子涨得通红,耷拉着脑袋。卡拉的沮丧感染了他,让他也难以控制自己的情绪。J.J.则双臂交叉着靠在墙上。他俊朗的面庞此时变成了一副面具。就在这个时刻,我突然意识到他的脸上经常带着这种表情。没有完全放空——带着点高兴——但又抽离在外,貌似在神游远方。他蜷着一条腿将脚撑在墙上。虽然这样会在墙上留下印迹,但我没有指出来。我就让他这么靠着。“当年,我们办‘红信日’的时候,”我说,“我也没收到信。”他们全都惊讶地看着我。一般来说,成年人是不应该和孩子们讨论自己的信件的,不管他们收到了还是没收到。而就我个人而言,即使没有这条规定,我也不愿意讨论这些。但是,这么多年过去了,我渐渐明白了这一刻是至关重要的。孩子们需要在这一刻意识到,即使没有收到信,他们也能活下去。“你知道原因吗?”卡拉用沙哑的声音问道。我摇摇头。“相信我,我也想知道。我在脑海中模拟过各种情形——也许我在能写信的年纪到来之前已经死了——”“可你现在超过了那个年龄了,不是吗?”J.J.问道,语气中带着一丝愤怒。“这一次,你写了信,是吗?”“我要等到两个星期之后才有写信的权利,”我说,“我打算要写的。”他的两颊绯红,我第一看到在他的外表下,他是如此的脆弱。他和埃斯特班与卡拉一样被彻底摧毁了,甚至比他们更惨。J.J.坚信自己会收到自己应得的来信——信中描绘着他未来成功富有的美好生活,就像我曾经坚信的那样。“所以说,你依然有可能会在写信之前死去哦。”他说。这次,我明显地感到他这话就是想要伤害我。他的话确实伤到了我,但我没有显露出来。“是的,是有可能,”我说,“可是,我已经在没有‘红信’的情况下活了三十二年了。这三十二年中,我完全不知道自己的未来是怎样的。时间旅行和‘红信日’被发明之前的人们,也都是这么过来的。”这句话引起了他们的注意。“我认为,我们是幸运的,”我说。因为我已经把自己归为他们群体的一员了,所以这话听起来没那么刻意的屈尊俯就。同样的话语,我都已经说了二十多年了。之前的学生后来告诉过我,这个部分是整段说教中最重要的。卡拉与我四目相对,她的眼神里充满了悲伤、恐惧,但同时又闪烁着些许希望。埃斯特班依旧垂头丧气。J.J.则眯着眼睛。我能感到他的愤怒,就好像他没收到信,是我的错似的。“幸运?”他问道,语气和刚刚说我有可能在写信前去世时的一模一样。“幸运,”我说,“我们没有被未来所束缚。”埃斯特班抬起头来,他皱起眉头,额头上涌起条条皱褶。“外面的体育馆里,”我接着说,“那些辅导员们正在应付收到两种棘手的信件的学生。第一种信件告诫收信人,不要在某年某月某天做某件事,否则收信人就会毁掉自己的一生。”“真的有人会收到这种信件?”埃斯特班气喘嘘嘘地问道。“每年都有。”我说。“另一种棘手的信件呢?”卡拉的声音颤抖着,蚊子般地轻言细语,不竖起耳朵,我简直听不清楚。“这种信件中写着你能比我做得更好,但是没有解释——也没办法解释——到底是哪儿出了问题。我们在‘红信’中告诫过去时,只能写一件具体的事情。但是,如果出问题的地方不是一件具体的事,而是一连串的错误选择的话,那我们就没法在信中解释了。我们只能笼统地警告,并希望过去的自己——也就是你们——能作出正确的选择。”J.J.也皱起了眉。“这话什么意思?”“试想一下吧,”我说,“你收到了未来来信。但是信里却说,在未来,你的梦想没有一个能实现,并且你只能接受这个事实,因为未来是不可改变的。”“我不会认命的。”他说。这点我同意:他的确不会认命。刚开始不会。但是渐渐地,自我怀疑会像蛀虫一样,一点一点地蛀空他的自信。从这一刻起,他所做的每一个决定,都会受到影响。“真的吗?”我说,“你是那种会自欺欺人,有意毁掉现实自己的人吗?试图毁掉自己现在所拥有的每一点希望,直到绝望?你是这种人吗?”他的脸涨得更红了。他当然不是这种人。他会自欺欺人——我们都会——只是他自欺的是自己有多么的伟大,有多么的无缺。利斯贝特开始跟踪他的时候,我曾把他叫到我的办公室,叫他不要理她。“这样只会让她更入迷,”我说。“我不这么认为,”他说,“她知道我对他不感兴趣的。”他知道自己不感兴趣。可怜的利斯贝特可一无所知啊。我可以看见利斯贝特正在外面的走廊里来回徘徊,等着他出去,想要问他的红信里写了些什么。她一手拿着自己的红信,另一只手插在宽松的裙子口袋里。今天,她看起来比以往更美了。或许为了这一天,她特意打扮了一下吧。或许结束之后,她要去那场不可避免的派对吧。每年都会有某个傻瓜准备“红信日派对”,虽然学校——以及整个社会文化——都反对这种派对。那些收到好信件的学生都会去,剩下的要不就不去,要不就去待一小会儿,还得假装自己收到了不错的未来来信。利斯贝特可能想知道他是否要去派对。我在想他会对她说什么。“也许是因为现实太残酷了,所以才没有写信。”埃斯特班说。这就开始了,自我怀疑,恐惧。“或者,”我说,“是因为未来你的成功完全超乎了你自己最大胆的想象。那为何要让自己有所期待呢?如果告诉了自己,你所做的每一件事都会限制自己,都会让自己畏手畏脚,生怕会毁了未来的成功。”他们又都齐刷刷地看向了我。“相信我,”我说,“每种可能性,我都设想过了。结果表明,没有一个是对的。”办公室的门开了,我轻声骂了一句。此刻,我想让他们关注于我刚刚说的话上,而不是被某个闯进来的人分散注意力。我转过身去。利斯贝特走了进来。她看上去心神不定。不过话说回来,在J.J.面前,她总是心神不定。“我想和你谈谈,J.J.”她的声音颤抖着。“现在不行,”他说,“等会儿。”“就是现在。”她说。我从来没有听过她用这种口吻说话,既强硬,同时又吓人。“利斯贝特,”J.J.说。很明显,他现在很疲倦,完全不知所措。他受够了这一天,这件事儿,这个女孩,这所学校——他天生就不擅长处理失败。“我现在很忙。”“你不会和我结婚。”她说。“当然不会。”他大声呵斥道——就在这个时候,我明白了为什么我们四个人都没有收到来信;尤其是我自己为什么没有收到来信,尽管再过两个礼拜就是我的五十岁生日了,而且我是完全有意愿要给我那可怜的过去的自己写信的。利斯贝特一手拿着自己的信封,另一只手里举着一只小巧的塑料自动手枪。这是种非法枪支,一种任何人都不应该得到的枪支——无论是学生,还是成年人。所有人。“趴下!”我一边大喊,一边扑向利斯贝特。但是她已经开枪了,不是对着我,而是对着J.J.,他还没来得及趴下。但埃斯特班已经不紧不慢地趴下了,而卡拉——卡拉只比我慢了半步,她也扑向了利斯贝特。我俩一起扑倒了利斯贝特。我将手枪从她的手上夺了下来。我和卡拉押着她的时候,人们已经从四面八方赶了过来。有些是大人,有些是手里还拿着信封的孩子。大家都聚集在一起。我们没有手铐,但有人找来了绳子。还有人用紧急报警装置联系了紧急救援部门。这种装置我们每个人身上都有,遇到这种情况,大家本该第一时间使用这种装置的,至少我是应该使用的;也许在另一种人生中,我的确用到了,在另一个宇宙中,在那个我没有写信的宇宙中。在这个宇宙中,我应该联系了应急救援部门,并试图用话语来安抚利斯贝特。而同样在这个宇宙中,利斯贝特应该不只枪杀了可怜的J.J.,而是杀死了我们全部四个人。J.J.现在躺在地上,一动不动,血液在他身边渐渐聚集,形成血泊。学校的橄榄球教练正在给他止血,还有一位我不认识的人也在帮忙。而我什么也做不了,至少目前是这样。我们在等待紧急救援部门的时候,能做的都被他俩给做了。保安将利斯贝特绑了起来,将手枪放在桌子上。所有人都瞪着那把枪。英语老师安妮·桑德森对保安说:“你应该检查每一个人的,尤其是像今天这样的日子。不然我们干嘛要雇你。”校长轻声地斥责了桑德森,他的声音中充满了疲倦。桑德森于是闭了嘴,因为大家都知道,有时候,“红信日”确实是会造成这种后果。这就是为什么要在校园里举行“红信日”的原因:为了避免家庭满门屠杀,射杀好友及雇主这样的事情发生。我们被告知,学校能够控制武器与暴力,但事实上,学校根本就不能。有些人会以此为理由,试图废除“红信日”。可那些收到“好信件”或者警告他们不要酒后犯错的信件的人们会极力反对,然后所有人——包括权威评论人士、政客、普通父母——都会跳出来说维持原样最好不过了。除了J.J.的父母,他们根本不知道自己儿子没有未来。他的未来是何时失去的呢?遇到利斯贝特的那一天?他不听我苦口婆心的劝诫,告诉他她有多疯狂的那天?还是几分钟之前,他没有趴下的那一刻?我永远都不会知道。但是我做了一件自己平常不会做的事。我拿起利斯贝特的信封,打开了。信上的字迹细长,笔画弯弯扭扭。放弃吧。J.J.根本不爱你。他永远都不会爱你。就这么离开吧,假装他不存在。过上比我更好的生活。扔掉那把枪。扔掉那把枪。跟我想的一样,她在上一个轮回做过同样的事。我在想:这封信和以前的不一样吗?如果不同,那不同在何处呢?扔掉那把枪。这句话是这次的信新加上去的吗?还是说,在上个轮回里,她也忽视了这句话?我头痛欲裂,心如刀绞。我疾首痛心。就在几分钟前,我还在对J.J.发脾气,而现在,他却已经死了。他死了,我还活着。卡拉还活着。埃斯特班也还活着。我用双手将他们拉得离我更近了。卡拉看起来更平静些,埃斯特班则面无表情——我猜他完全被惊吓得魂飞魄散了。他左半边的脸颊和衬衫上都喷满了血迹。我给他们看了利斯贝特的信,尽管我不应该这么做。“也许这就是为什么我们没有收到来信,”我说,“也许今天的结局和上一个轮回不同。毕竟,我们都活下来了。”我不知道他们有没有明白我这番话的意思。他们有没有明白,我已经不在乎了。我甚至都不确定我自己明白了没。我坐在自己的办公室里,看着紧急救援人员涌进来,宣布J.J.死亡,带走了利斯贝特,将剩下的人带到一边,进行讯问。我把利斯贝特的红信封交到某个人——是名警察吧——的手中,没跟他说,我们已经看过了。但我有种预感,他知道我们看过了。整个事件在我的脑海中一幕幕回放。我想,就算我安全度过了后两个星期,活到了五十岁,这也可能是我在贝拉克·奥巴马中学的最后一次“红信日”了。正当我坐在书桌上,等着做笔录的时候,我发现自己开始犹豫了,我到底要不要写那封红信呢。我能写下什么话,是我自己会听的呢?语言是如此轻易地就会被误解和误读啊。我猜,利斯贝特只读到了前几句。还没读到离开或扔掉那把枪,她的大脑就已经停止工作了。或许,在第一个轮回中,她没写这句话。又或许,她一直都有写。一次又一次地,一世又一世地,在绝望的循环中不断重复。我不知道。我永远也不会知道。没有人能知道。这就是为啥“红信日”完全就是个笑话的原因。有这封信就能让我们走上笔直的康庄大道吗?还是没了这信,会让我们更占上风?我该写下这封信,警告自己在遇到利斯贝特的时候要确保她得到救助吗?还是在信中告诉自己无论如何也要去参加职业篮球选秀呢?这样就能阻止今天下午所发生的一切吗?我不知道。我永远也不会知道。也许布鲁萨德神父才是对的;也许上帝造人,本来就是要让你我对未来一无所知。也许他让我们在时间的洪流里前行之时,对前路无知,就是为了让我们遵循直觉,做出最初的、最佳的——并且唯一的——选择。也许吧。也许,这些信件根本没有任何意义。也许,所有对于某个固定日期以及某条来自未来的信息的关注,就如纪念七月四日国庆日一样毫无意义。不过是普通的一天,和其他日子并无二致。只是我们人为地强加了一场典礼,称其为重要的一天罢了。我不知道。我永远也不会知道。不管我再多活两个礼拜,还是两年,都永远不会知道。无论如何,J.J.是死了的;利斯贝特却还活着。事实不可改变。而我的未来——无论变成怎样——一如既往地,依然会是个谜。谜,本该如此。谜,始终如一。(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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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者按当有机会从未来的自己得到暗示,当下该做或不该做什么,那么是否会改变自己的现在和将来?抑或什么都改变不了?这便是这篇小说提出的时间旅行的伦理问题。这篇小说同时又批判了美国泛滥的校园枪击,将时事揉进虚构,让读者深思。本篇获得2011年《模拟体》杂志读者选择奖。——孙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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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编 孙薇  题图《天赐灵机》截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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