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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单报关”将成历史?当然!【外土司】

外土司 外土司资讯 2019-12-21

“威武 。”



这两天,微信里被土友一窝蜂的问。

土司,新的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出来后,以后真的不能买单报关了么?

这让我怎么回答好呢!

买单报关本来就不可以的,好伐!


好吧!我知道大家是希望听到我对这件事情的看法。那就稍微来理理吧。


22日,海关总署发布2018年第60号(关于修订《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填制规范》的公告以及2018年第61号公告《修改进出口货物报关单和进出境货物备案清单格式》。


其中的第二条特别引人注目:

新增 “境外收发货人”、“货物存放地点”、“启运港”、“入境口岸/离境口岸”和“自报自缴”等5个栏目的填制要求。


第三条是:

修改4个栏目的名称,将“收发货人”改为“境内收发货人”,将“进口口岸/出口口岸”改为“进境关别/出境关别”、将“装货港/指运港” 改为“经停港/指运港”,将“随附单证”改为“随附单证及编号”。


而这其中最让大家担忧的是,

第二条里的第一个新增 “境外收发货人”!

可以这么解释:


照理说,新增“境外收发货人”也没那么恐怖。即使做到舱单、提单、报关单三单信息一致也没关系。因为货代朋友们总有办法出两份提单。

关键是里面还冒出来一个“有网友分析”“业内人士分析”的一段话,把银行结付汇一起搞进去了。


有网友分析由于新的出口报关单增加了境外收货人一栏,为配合全国海关新舱单系统的实施,做到舱单、提单、报关单,三单信息一致!由此,将有效杜绝无进出口经营权企业或个人从事国际贸易,受联合国制裁国家及企业从事国际贸易,同时银行结付汇也将严格比照报关单提单等纸面信息中的收发货人进行收付汇业务,从而精准服务经济,从制度上杜绝违法买单,变相偷逃国家外汇监管的情况发生。与此同时,这一新政将不利于贸易公司的业务开展。


如果按照这里说的,银行结付汇也将严格比照报关单、提单等纸面信息中的收发货人进行收付汇业务的话,那“买单出口”从8月1日开始就真有可能成为历史了。

不但是“买单出口”将成历史。

离岸公司恐怕也将成为历史。


因为,谁打给你钱,你就必须一定出口给谁,必须付款人、提单、报关单、舱单四项一致才能出口了。那离岸公司还有什么用。


问题是,我搜遍了谷歌、百度和外资讯也没找到国家有明确颁发过这个结付汇的规定。

还真是万幸!


好了,到这里,我们就可以清楚了。

修订海关进出口报关单是真的!

但是银行结付汇也要对照收发货人才能收付汇,无法肯定!

从我每天从全国各地土友反馈了解到的信息看,虽然从去年开始的确有部分银行在对部分敏感国家收结汇的时候,会要求企业提供一致收货人的报关单和提单等要求,比如俄罗斯,比如乌克兰等等。

但是全国并未完全落实此政策。


也就是说,买单出口还未成为历史!

至少在目前来说

所以,不要自己先把自己吓尿了。

Hold住点。


只是,从近两年中国海关一系列的变革来说,买单出口这条通道被封闭也是迟早的事。

自始至终,国家从来就没有承认过这个。


所以,如果你有经常这样操作的,建议你还是提早做好打算,自己注册公司按正常出口流程走,或者找代理公司出口。


最后,说点安慰的话吧。

虽然没什么用。

有时候吧,大家都一样了。也一样。

你不能买单出口了,你的竞争对手也一样。从竞争的角度来说,大家都一样。本来不开票的工厂,大家也都开票了。也一样。

该交的税,还是得交哦。



附:最新出口货物报关单参考!




   这下安心点了吧!   



Ps. 平常空了就多看看外资讯,或者我的朋友圈吧。结汇也好,出口也好,离岸也好,一切只会往越来越正规的方向走。看多了,你也就懂了。


有问题,想交流,更的精彩短分享,可加我个人微信号:181901774(加过的不要重复加,给别人留个位置!)。没空扯,不闲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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