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奔驰女车主与西安利之星达成和解:以我个人能力推动到这一步,已经是成功了(附奔驰车主不用哭,下次带上律师优雅地维权)!

承城长安范儿等 法莱利法律资讯 2019-07-25


一、奔驰女车主与西安利之星达成和解:以我个人能力推动到这一步,已经是成功了!

来源:承城长安、范儿、法莱利法律资讯公众号等,感谢。


4月16日晚23点20分,奔驰维权女车主和西安利之星汽车有限公司达成换车、补偿等和解协议。


据了解,双方和解协议的主要内容对应了女车主此前提出的8条诉求。主要内容包括:


1、更换同款同色的奔驰新车,沿用贷款的方式购买;

2、责令第三方(即陕西元胜公司),将该车主此前支付的1万余元“金融服务费”(垫资费)全额退回;

3、奔驰方面主动提出,邀请该车主参观奔驰位于德国的总部及工厂和流水线等,了解相关流程,(奔驰总裁将会见维权车主)。

4、赠送该车主十年(另一说是终身)“一对一”的VIP服务,包括美容级保养、维修等;

5、为女车主补办生日会(农历),费用由对方全额支付。




西安高新区市场监管部门表示:涉事车辆有关质量问题已进入鉴定程序,该事件涉及的涉嫌违法违规问题,仍将依法依规进行调查处理,结果将及时向社会公布。法律咨询微信bestfch001.同时,根据陕西省和西安市部署,将继续开展汽车销售市场经营行为专项整治工作,依法依规净化市场环境、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4月16日晚,女车主和奔驰有关负责人在西安市市场监管局高新分局见面对谈,奔驰方面向女车主出示了涉事车检测数据、PDI检测单、认证资质等材料,并提供了一辆同款代步车。


这些书面材料显示,涉事车确实通过了PDI检测,女车主表示:“是新车,不是事故车或翻新车。我对这个结果是认可的”。


女车主认为,奔驰在此事处理上“这些内容,让我感受到了对方的态度,表示了一定的人文关怀”,包括邀请她去奔驰德国总部参观整个生产流程,为她补办生日会等,“我感受到了歉意,我对处理结果比较满意。


奔驰公司已暂停西安利之星的销售运营,监管部门也对金融服务费等展开调查,“这已经不仅是我个人的事了,对整个行业的推动,对所有人来说都是一件好事。这是一个大的成功,感谢网友及律师的声援支持,是大家的努力带来了这样的结果,我只是发了声而已。”


女车主家属陈先生称:当初的8点诉求中与个人相关的部分已经全部兑现,其中包括奔驰方面的道歉、换一台新车、退还金融服务费、车内装饰升级、提供4s店1对1VIP服务。法律咨询微信bestfch001.奔驰方面称,还会负担我爱人阳历和阴历生日两次生日会的费用,作为精神赔偿,但没有其他的现金补偿。我们对这个结果挺满意的,一方面西安利之星4s现在暂停营业了,另一方面金融服务费的利益链也查明白了,我们的个人诉求也都达到了。


经过20天全国瞩目的维权,女车主称“终于有了一个完美的结局”。这次事件圆满解决非常感谢全国网友、媒体关注、及专业律师的法律建议和支持!


这个维权也早已不仅仅是为了某个人争取利益,我们一起共患难,打赢这场战役之后,大家也可以一起共享获得的战果。

事情结束以后,希望女车主能尽快回到平静的生活中去,继续学习,保证现在的价值观,能为社会创造更多的价值。



二、二审判决:杭州中升之星奔驰“退一赔三”赔偿车主270万元

来源:汽车行业、杭州中院、法莱利法律资讯公众号等,感谢。


汽车行业关注2018年8月16日报道——


70万买的进口奔驰CLS轿车,到车管所竟然无法上牌,原来奔驰4S店私自更换了配置,轮胎和轮毂都被换成小一号,而且轮胎也不是新的。车主张女士要求4S店将轮子重新换回原厂件,并赔偿5万元,4S店并不同意。因协商无果,车主决定起诉4S店,要求退一赔三。


法院一审判决奔驰4S店构成销售欺诈,按车价款退一赔三,累计款项近270万元,4S店不服提起上诉。日前,法院二审判决结果终于出来,支持退一赔三处理,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据了解,张女士的这辆进口奔驰CLS轿车是在杭州中升之星奔驰4S店购买的,支付65.8万元购车款后,2017年3月15日张女士从4S店提走的新车。因各种原因委托4S店代办上牌手续麻烦,车主决定自己亲自验车上牌,但车管所的工作人员告诉她,车辆的轮毂及轮胎都被更换过,涉嫌改装,因此无法完成上牌。

从《车辆一致性证书》上显示,这辆奔驰CLS轿车的轮胎规格为19寸,而查询发现奔驰厂家生产的奔驰CLS 320轿车也只有19寸这一种规格。


在媒体采访的过程中,4S店却给出几次不同的解释。一开始,4S店说因为车辆存在新老款交替,厂家装配错误,海关过来就是这样,但被车主质疑回去。后来4S店又改变说法,说是车辆运输过程上下板车时的擦伤,所以将轮胎、轮毂临时换掉了,但销售环节忘记换回去直接就卖给了车主。



对于4S店的说辞,车主也是半信半疑。在消保委的介入协调下,车主张女士提出要求4S店将车辆轮胎、轮毂更换回原厂件,另外赔偿5万元。但4S店没有答应,只同意送几次保养作为补偿。


无奈之下,车主直接向法院提起诉讼。一审判决下来,法院认定4S店方面侵害了消费者的知情权和选择权,4S店作为专业的汽车销售商,应该足够了解店内每一辆车的具体情况,轮毂及轮胎作为车辆重要且明显的组成部分,瑕疵表现明显,可见4S店存在严重的主观过错,主观故意明显,构成销售欺诈。法律咨询微信bestfch001.按照消费者权益保护法,支持退一赔三的诉讼请求,也就是退还购车款65.8万元及服务费14000元,另外再赔偿三倍购车款197.4万元,车主缴纳的保险等服务费也一同赔偿。判决结果出来后,中升之星奔驰4S店提起了上诉。



二审中,法院认为,中升之星擅自将车辆的原装轮毂轮胎更换成尺寸不配套的旧轮胎,且不论是出于何种原因进行更换,都应当向车主明确具体告知更换事实,应告知而不告知,就是隐瞒真实情况。



日前,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判决结果显示,驳回上诉,维持原判的终审判决。杭州中升之星奔驰4S店赔偿车主累计款项近270万元,案件受理费用也由4S店承担。

调解5万元坚决不赔,这下要赔270多万,这则汽车“退一赔三”可作为典型案例进行推广了。以儆效尤,更能警醒汽车经销商,要为自己的欺诈行为负上责任。



三、西安奔驰维权:如果咨询了律师,女车主或许不用在引擎盖上哭了!

来源:张伟强、法律读评、法语念声、法莱利法律资讯公众号等,感谢。


这几天几个视频,将一名西安女研究生和西安利之星奔驰4S店推上了风口浪尖,并引发了网络上关于“读书人总以为可以讲道理,最终却总要被迫当泼妇”的讨论。


如果有人还不了解事情始末,可以先看如下两个视频:




根据最新消息,奔驰车店已经道歉,并称已派工作小组前往西安展开调查。



西安市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官方微博@西安发布 就此事发布通报表示,市场监管部门已对“利之星”立案调查,责成尽快退车退款。



此案似乎已经能够解决。


但有人在我公众号留言,如果遇到类似事情,该怎么维权呢,只能像视频上这样大闹,变成泼妇才行吗?这可能也是大多数消费者面临的困惑。


本案双方的争议焦点其实很简单:刚买的车子不到5分钟就漏油,到底是能退车,还是只能进行维修,更换发动机?



本案女车主属于典型的消费者,遇到类似事件,如果没有律师朋友,往往只会自己上网查询法律规定。法律咨询微信bestfch001.然后根据自己找到的法律规定,去与商家理论。


然而,作为商家,经常在处理类似的事件,对于法律的规定,往往比消费者熟悉,因此常常拿一些法律,断章取义,想据此吓退维权的消费者。


视频中西安利之星奔驰4s店的工作人员拿汽车“三包法”驳斥女研究生不讲理。“三包法”是指《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根据该法律规定:

第十八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包修期内,家用汽车产品出现产品质量问题,消费者凭三包凭证由修理者免费修理(包括工时费和材料费)。


家用汽车产品自销售者开具购车发票之日起60日内或者行驶里程3000公里之内(以先到者为准),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出现产品质量问题的,消费者可以选择免费更换发动机、变速器。发动机、变速器的主要零件的种类范围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其种类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具体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


第二十条 在家用汽车产品三包有效期内,发生下列情况之一,消费者选择更换或退货的,销售者应当负责更换或退货:

(一)因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累计进行了2次修理,严重安全性能故障仍未排除或者又出现新的严重安全性能故障的;

(二)发动机、变速器累计更换2次后,或者发动机、变速器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发动机、变速器与其主要零件更换次数不重复计算;

(三)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同一主要零件因其质量问题,累计更换2次后,仍不能正常使用的;转向系统、制动系统、悬架系统、前/后桥、车身的主要零件由生产者明示在三包凭证上,其种类范围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或规定,具体要求由国家质检总局另行规定。法律咨询微信bestfch001.


乍一看,根据法律规定,这种情形确实没有达到退货的条件,必须先更换发动机,更换2次后还不行的,才能退货。法律咨询微信bestfch001.一般人听到这里,可能已经懵逼了,然后觉得法律怎么这么不公平,感觉自己被逼上了绝境。


本案女车主还真被唬住了,在视频中她谈到自己查过法律,好像确实属于三包范围内,不过她还是希望4s店能通通人情。


自己对法律理解的错误,也助长了4s店的信心,因此一直迟迟不肯退让,最终女车主只能采取这种极端的维权方式。


但如果他咨询律师,律师会告诉他,本案并不适应《家用汽车产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可能给对方发一份专业的律师函,对方就不敢再这样忽悠消费者了!


第一,本案动产还没交付,所有权还没转移。根据案情来看,案涉车辆只交给车主5分钟,车子都还没开出车店,就发现车子漏油的。根据民法通则,货物的所有权,自”交付“起转移。


是不是要走”售后“?就要看:车子算不算已经”交付“给了消费者。对于车子的交付,一般理论上可以认为,将控制车子的钥匙交付给消费者,就可以视为完成交付了。


但其实法律适用的时候,不能违背最基本的常识。本案虽然交付了钥匙,但开都还没开出去,当然可以认定车店尚未完成自己的交付义务。

第二、车店没有交付合格的汽车,消费者当然有权要求退货。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第24条和第25条中规定:经营者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不符合质量要求的,消费者可以依照国家规定、当事人约定退货。


除此之外,一般的消费者虽然能查到部分法条规定,但不能如何理解该法条如何适用,也不清楚不同法律之间哪个效力较高。


因此,如果女车主咨询过专业的律师,我想他不会被车店断章取义的法律规定唬得没有底气。


也不会对法律失去信心,进而让自己变成“泼妇”才能维权。


因此,文化人总以为自己可以讲道理,却处处碰壁,这真的是这个社会的现实吗?


最大的问题,可能是你虽然是文化人,遇到法律纠纷却只懂得百度法条,不懂得咨询律师。


因此,当遇到法律纠纷时,百度法条解决不了问题,关键时刻咨询律师,不管你有没有文化,你都可以和对方讲道理,可以优雅地维权!


最高法:肛交、口交等“进入式”的性行为应认定为刑法上的“卖淫”(附强制注射精液进女子阴道如何定罪)!》(点击可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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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咨询一下就要收费?不尊重规则的人,不足以谈合作(附法律咨询律师的正确姿势)!


6、震惊假案:民警、检察官与律师连手炮制不批捕假案,均被判刑!


7、奔驰女车主:请查收这份维权依据(附维权事件,读书人总以为是能讲道理的)!


8、“不迁坟,按扫黑除恶制裁”:背后的逻辑很可怕(附收回告知书并被追责)!


9、最高人民法院:在非信访场所上访,严重妨害社会管理秩序,构成寻衅滋事罪(附拘留上访人员,就是严重刑事犯罪!)!


10、法院案例:公安机关不介入经济纠纷,法院以不履行职责判其违法!


11、律师的价值:要么不接,要么全力以赴(附那些年,公诉人和律师“吵过的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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