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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徽省征求2021年风光开发建设意见,新增风电1GW


近日,安徽省能源局发布《关于2021年风电、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有关事项的通知(征求意见稿)》,通知要求:合理确定2021年和2022年风电、光伏保障性并网规模,并优先用于安排存量项目。鼓励有意愿并网的项目通过自建、合建共享或购买服务等市场化方式落实并网条件,由电网企业予以并网。除存量项目外,本次全省计划新增风电、光伏和灵活性改造建设规模共计600万千瓦,其中风电1GW。


存量项目规模,2020年底前已核准且在核准有效期内的风电项目、2019 年和2020年平价风电光伏项目,以及竞价光伏项目等存量项目,直接纳入保障性并网项目范围。新增项目规模,2021年,安徽省计划新增6GW。其中,光伏4GW,风电1GW,燃煤火电灵活性改造1GW,分两次进行竞争性配置。具体按照《安徽省2021年风电项目并网规模竞争性配置方案》组织开展。上述《配置方案》显示,2021年用于进行竞争性配置的并网规模为1GW,全部用于第二次竞争配置。项目申报条件:1、申报项目具有与乡镇级及以上人民政府签订项目开发投资协议2、申报项目不得占用基本农田和生态保护红线3、申报项目应与2023年底前并网发电,2024年6月底前全容量并网4、单个申报项目规模原则上不超过150MW5、已上报国家的源网荷储一体化和多能互补一体化项目不参与本次申报,待国家政策明确后另行开展在评分细则方面,分为申报企业业绩(15分)、申报项目前期工作推进情况(30分)、申报项目电网接入情况(10分)、市场化并网条件落实情况(45分)和承诺事项完成奖惩情况(3分)五部分。需要注意的是,如风机制造企业参与项目申报,该企业在安徽年实际纳税额2亿元及以上将得满分。在项目配置储能方面,该文件并未直接指定项目配置储能比例的评分标准,而是采用盲盒的模式,将申报项目承诺配置电化学储能规模占申报项目装机容量的比例设为P,通过资格初审和电网接入条件审查的项目去掉最高和最低的10%项目数计算。以该数值为标准进行加减分。文件要求自建储能电站不迟于发电项目并网,储能电站连续储能时长1小时,循环次数不低于6000次,系统容量10年衰减不超过20%。文件原文如下 :

CWEA来源:安徽省能源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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