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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礼55天后,新娘被残忍杀害!新郎一审被判死缓

南国早报 2024-05-05

2021年11月21日,办完婚礼不到2个月,时年29岁的天津女子小洋(化名)被丈夫张某育在家中杀害。2024年4月22日,法院一审判处张某育死刑,缓期二年执行,限制减刑,同时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4.7万元。


“这个结果,我们完全无法接受……”小洋的母亲王女士告诉记者,看到律师拟的起诉书她才知道,女儿被捅刺了49刀,而事发至今,张家人“没有一句对不起”。4月26日下午,王女士向检察机关提出了抗诉申请。




新婚女子被丈夫杀害

经法院审理查明,2020年5月,张某育与小洋经他人介绍相识,并确定恋爱关系。2021年8月6日二人登记结婚,同年9月26日举行婚礼。



2021年11月21日23时30分许,张某育认为小洋联合他人陷害、加害自已,以及因家庭琐事心存不满,在家中持刀捅刺、割划小洋致她当场身亡。23时56分许,张某育报警,公安机关于案发现场将其抓获归案。


经鉴定,张某育案发时精神状态诊断为待分类的精神病性障碍,具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




凶手隐瞒精神疾病并擅自停药

王女士告诉记者,事后她和家人才知道,张某育一家隐瞒了他的精神疾病。这一点,判决书内容也予以证实。


法院审理查明,被告人张某育因患有精神疾病曾多次前往医院治疗,并长期服用治疗精神疾病的药物。二人结婚前,张某育及其父母故意向小洋一家隐瞒他患有精神疾病的事实,结婚后亦继续隐瞒直至案发。


而张某育本人的供述显示,为瞒住小洋,他将治疗精神疾病的药物放在母亲家。“结婚之前就不怎么吃药了,怕她知道我有精神疾病,偶尔精神状态不好的时候就过去吃药……”



法院一审判处死缓

法院一审认为,被告人张某育的行为已构成故意杀人罪,手段特别残忍,犯罪后果严重,社会影响恶劣,论罪应当判处死刑。鉴于张某育具有限制刑事责任能力、自首情节,对其判处死刑,可不立即执行。



同时,考虑到张某育向被害人故意隐瞒病情,自行停药对于案发时精神疾病的发作具有过错,且无真诚认罪态度及悔罪表现,以及被害人近亲属不予谅解,要求从重处罚等全案具体情节,决定对张某育限制减刑。


法院一审以张某育犯故意杀人罪,判处其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对张某育限制减刑。同时,判决张某育赔偿附带民事诉讼原告人小洋的父母47514元。


“对于这个结果,我们无法接受。”4月26日,王女士告诉记者,她已经向检察机关递交了抗诉申请,正在等待回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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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丨潇湘晨报

编辑丨谭双梅

校对丨麦雪莉

责编丨唐海波

审核丨李   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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