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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续:CSRC再发声明称,薛鹏教授既不办离职手续,也没撤回离职申请,已累计对”专用用途“平台投入2022万支持其杰青项目

科研大匠 2024-04-05


国家杰青、北京计算科学研究中心博导薛鹏教授网上实名求助事件新进展。


2月9日,北京计算科学研究中心CSRC(以下简称“中心”)在其官网再次发布《严正声明》,声明称中心于2023年8月31日启动了薛鹏教授的离职交接工作,截止目前,薛鹏教授既不办理离职手续,也没有撤回离职申请

声明还提到2018年至2020年,中心投入了1186万元人民币建设“专用用途”平,为薛鹏教授申请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提供了足够的工作条件支撑。2018年至今,中心累计对”专用用途“平台投入了2022万元(编者注:薛鹏教授2018年入职中心,2020年获国家杰青项目资助)等问题。

声明全文详见文末。







2月4日,国家杰青、中国工程物理研究院、北京计算科学研究中心薛鹏教授,在自己的社交平台发布了一条长达1分50秒的视频,实名曝光自己被无端剥夺了招生资格,质疑被单位打压。



次日2月5日8点05分, 北京计算科学研究中心在其官网上发布“严正声明”,声明称薛鹏教授“图谋混淆视听,造成恶劣影响”,“薛鹏教授已于23年7月26日提交离职申请,按照告知期,明确将于23年10月31日离职”。

同日,对于北京计算科学研究中心的“严正声明”,及对其之前视频中“话没有说全”的质疑,薛鹏教授随后在其朋友圈、社交平台等回应,并接受《中国科学报》采访时独家回应称:她确实曾提出离职,但中心并未批准其离职,“等于我没有离职成功”。《中国科学报》记者在北京计算科学研究中心官网首页看到,薛鹏仍被称作“北京计算科学研究中心教授”。


2月8日,薛鹏教授接受微信公众号《知识分子》采访,薛鹏就离职原因、与中心沟通的具体过程、发布视频的缘由等进行了具体回应,《知识分子》认为双方争议焦点有二:“一是薛鹏目前主持的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涉及变更项目委托单位始末;二是提出离职申请之后,薛鹏何以认为自己还在新一年招生名单上?”,《知识分子》就此事与薛鹏教授进行了对话,知识分子(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对话'上网求助博导'薛鹏:被停止招生资格前后,发生了什么?”的原创文章。

2月9日,针对知识分子(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对话'上网求助博导'薛鹏:被停止招生资格前后,发生了什么?”的原创文章,北京计算科学研究中心再次发布《严正声明》,声明全文如下:


严正声明

2024年2月8日,知识分子(微信公众号)发布了“对话'上网求助博导'薛鹏:被停止招生资格前后,发生了什么?”的原创文章。对此,北京计算科学研究中心(以下简称中心)严正声明如下:

一、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中心于2023年8月31启动了薛鹏教授的离职交接工作,截止目前,薛鹏教授既不办理离职手续,也没有撤回离职申请。经核实,薛鹏教授2018年入职,时至今日,中心仍然没有其干部人事档案转入记录。

二、对于《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项目管理办法》第二十六条的例外情形,曾有机构向中心了解情况,截止目前,相关机构没有与中心就变更依托单位事宜作过进一步讨论。

三、2018年至2020年,中心投入了1186万元(人民币下同)建设”专用用途“平台,为薛鹏教授申请国家杰出青年基金项目提供了足够的工作条件支撑。2018年至今,中心累计对”专用用途“平台投入了2022万元。

四、目前,薛鹏教授主持或参与基金委项目 3项,主持国家杰出青年基金1项、主持重大研究计划重点项目1项、参与的项目1项:


(一)截止 2023 年9 月底,薛鹏教授主持的杰青项目包干经费除支出其本人绩效 XX 万元外,没有提出任何其他经费支出需求;主持的重点项目除外拨直接经费30万元外,提出经费需求并支出 0.087 万元。同期,薛鹏教授通过其参与的项目提出并支出直接经费 435.8 万元。


(二)2023 年 10月及以后,薛鹏教授主持的杰青项目支出其本人绩效XX万元、材料费1.8万元;主持的重点项目支出差旅费、交通费、设备费、劳务费、版面费等 12.6 万元,批准实施价值40万元采购项目一项。


(三)2023年10月,薛鹏教授通过其主持的重点项目提出了金额为66万元的量子随机数芯片(设计方案)采购申请,由于下列因素影响,该采购目前处于停滞状态:


1.三轮采购需求论证的经费一致,采购内容存在三个不同版本,即:从采购“芯片设计方案”到采购“芯片设计方案+芯片(100片)+技术服务”,再到采购“芯片”;


2.中心业务管理部门在审核薛鹏教授提交的拟订立采购合同时,发现存在“薛鹏教授在没有审核合同具体条款内容的情况下直接签字、潜在的失败风险与前期论证结果不一致、一次性向乙方付款、外协采购在乙方进行验收、违约赔偿条款对甲乙双方不对等、成果分配权对甲乙双方不对等、未提供合同中涉及的技术方案和验收方案等必要附件”等情形。中心业务管理部门督促其修改合同文本后,“潜在的失败风险与前期论证结果不一致、未提供合同中涉及的技术方案和验收方案等必要附件“等情形仍然存在,且薛鹏教授拒绝继续修改合同文本


五、薛鹏教授可以采用正常的行政渠道或法律程序解决问题。自2023年1月9日以来,按照上级工作要求,中心开展了包括薛鹏教授提及事项在内的9大方面问题的材料收集、整理、上报工作,随时可以接受行政主管部门、纪检监察部门或司法部门的调查。


六、中心仅通过中心官网、微信公众号发布官方信息,未授权其他任何渠道、个人以任何形式发布官方信息。


七、对于薛鹏教授,以及造谣、传谣的其他个人、媒体,中心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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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来源:北京计算科学研究中心、知识分子、薛鹏课题组、科学网等,版权属于原作者,仅用于学术分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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