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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翀炜 张宝元 || 涓滴效应及其社会文化影响——以云南省元阳县箐口村为例

作者简介





马翀炜,云南大学西南边疆少数民族研究中心教授、博士生导师。(上图)

张宝元,云南大学西南边疆少数民族研究中心博士研究生。



基金项目

云南大学新一轮双一流建设重大项目——中国乡村社会大调查(云南)(CRSS)。


摘要

哈尼族箐口村的发展表明,先富地区的发展惠及贫困地区的“涓滴效应”的直接表现是贫困地区人们经济收入的增加。国家对乡村发展的大量投入及农民在城乡之间的流动是涓滴效应得以在乡村实现的重要路径。涓滴的深层效应表现为土地制度的多样化,农作雇工的普遍化,农作工序的货币化以及传统文化的悬置。村寨生活及生产关系的货币化固然促进了村民经济收入的增长,但也使村寨社会关系不断疏离。促使有益于城市生产力水平提升的城市文化与乡村传统文化有效结合是实现乡村振兴并使城乡融合发展得以实现的重要基础。

关键词

涓滴效应 土地制度 雇工货币化 箐口村 乡村振兴



费孝通在20世纪40年代曾深刻指出:“都市的工业和乡村的农业竞争劳工时,农业才有改良的希望……工业发达增加了资源,减低了农田所负担的人口压力。”(1)20世纪80年代开始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使农业改良的希望出现,农田负担的人口压力减低。农民获得土地承包权的同时,也获得了离开土地的自由。都市工业和乡村农业竞争劳动力使大量被束缚在土地上的农村劳动力得以流动,使劳动力资源得到了更好的配置。当进城务工与返乡从事农业生产成为农民的两种选项,劳动力效益的大小而不只是土地收益的多少成为决定从事非农产业或者农业的重要标准。发展经济学提出的涓滴效应理论认为,一个国家的先富地区可缓解贫困地区劳动力就业;在互补情况下,先富地区通过向贫困地区增加投资等方式,给贫困地区带来机会;先富地区的技术、方式、思想观念等经济和社会的先进因素传送至贫困地区,将推动贫困地区的发展。(2)从现实发展经验来看,所有制是涓滴效应实现的核心机制。地区间的不平衡最终是会导致富者更富、穷者愈穷的极化效应,还是通过正向涓滴路径而导致共同富裕与国家的制度建设有密切的关系。(3)中国农村的经济增长与国家的制度安排关系密切。到目前为止,中国“让一部分人、一部分地区先富起来,以带动和帮助落后的地区,先进地区帮助落后地区……根本目标是实现共同富裕”(4)的状况离人们的期望还有一定的距离,但涓滴的积极效应因为国家良好的制度安排及农村劳动力的流动而在许多地区得到体现。农民以个体行动的方式往返于都市和乡村,都市经济发展惠及农村经济的涓滴效应逐渐得以展现,非农产业的发展使小农经济的内卷化有可能得以避免。

元阳县箐口村村民生活的改善及经济增长主要得益于国家诸多发展项目的实施以及村民个体非农产业务工的“涓滴效应”。箐口村现有238户1007人(户均4.23人),453亩水田(人均0.45亩),404亩旱地(人均0.4亩)。对于这样一个典型的人多地少的村寨来说,依靠传统的农作方式来进行发展是不现实的。从箐口村的情况来看,经过各种项目的投入及精准扶贫工程的实施,大量劳动力成为外出务工者,所有村民都已脱贫。2020年全村人均收入约为8600元。据调查,2021年箐口村在省内务工者的月收入一般在2500~3500元之间;省外务工者的月工资一般在3500~4500元之间。尽管外出务工者不能保证全年都有工作的机会,但务工的收入相对于农业收入明显要高一些。农业收入在家庭总收入中的比重越来越低是不争的事实。相较于非农产业,从事农业生产的收益偏低使得农民在有条件进行选择的时候会选择非农产业。

然而,从人类学整体观的视野来看,经济的增长必然导致社会文化的变迁。对世界文化遗产哈尼梯田核心区元阳县箐口村的田野调查表明,受都市竞争劳动力的影响而使乡村发生的变化并不仅限于农民收入的增长。相对于过去的秩序“固体性”,以往维持人们正常生活秩序的规则、惯例、价值观等相对稳定的互动模式在不断地“流动”,即相对稳定的传统社会关系不断松动。人们的生活状态难以长时间保持相对稳定,从而表现出鲍曼所谓的那种不稳定的“社会液体性状况”(5)

涓滴效应导致箐口村的劳动力一定程度的帕累托化流动和使用。涓滴效应不仅仅使村民的劳动力价格得到提高,农户的收入增加,而且还使该村的土地制度多样化、农作雇工普遍化、生产工序货币化。货币的超脱与客观的本性有助于把个人因素从人与人之间的关系之中清除,从而使村民更有可能扩大交往范围,使劳动力资源更好地实现其经济价值。但是,货币具有的“瓦解性效果和联合性效力”(6)既可能扩大人们的交往范围,也更可能瓦解原有的社会结构,解构原有的文化价值。当外出务工人口增加到一定数量的时候,村寨集体性的节日消失就已经直接表明了货币瓦解性的力量巨大。非农产业就业使村民的整体收入增加并且使他们能够通过生产工序的货币化使小农经济得以延续,使作为世界文化遗产的梯田景观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保护。劳动力在都市和乡村都可以实现价值这一现实,又使大部分村民绝无可能为了留住乡愁而专一从事传统农耕留在乡村。避免社会性存在的村民最终成为单纯经济意义上的劳动力,就需要在都市与乡村共同发展的过程中积极探寻乡村传统文化与都市现代文化的结合之路。探讨城市中维护社会发展秩序的现代文化与乡村传统文化如何有效结合,以及新的文化结合之于乡村文化振兴的意义等问题理应成为人类学研究的新课题。

一、土地制度的多样化

位于红河哈尼梯田世界文化遗产核心区域内的箐口哈尼族村寨地处新街镇东部,距离土锅寨村委会驻地1.8千米,距离新街镇7千米,距离县城南沙镇35千米,海拔1680米。该村是当地政府于2000年开始打造的第一个哈尼族民俗旅游村。尽管该村现在还拥有“全国农业旅游示范点”“中国传统村落”、省级“旅游特色村”等诸多响亮的名号,但梯田旅游的开展并没有为村民带来直接的经济收入。虽然箐口村也曾有人经营农家乐,开设民宿,但都由于经营不善而不得不关门。最近20年,该村获得村寨建设项目以及村民脱贫项目资金近3000万元,政府的各种扶贫项目使当地村民的生活得到了极大的改善。从20世纪90年代中期开始,不断发展的打工经济使土地制度,即“利用农田而发生的一套社会关系”(7)的具体表现形式发生了诸多变化。以个体为单位外出务工是村民最重要的经济来源,传统农业生产收入在家庭总收入中的比重不断下降,土地要素在经济增长中的作用越来越低,其结果就是土地被流转、托管、低价出售,甚至是抛荒。

2018年箐口村有部分土地流转给元阳县呼山众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该公司于2018年5月和箐口村17户村民签订了为期10年的流转约44亩水田的合同。公司目前也只愿意流转这些水源好、离公路较近、较好管理的土地。根据合同,村民可以按每亩每年1200元获得流转收益。公司把流转的土地以原主人优先的方式承包给村民耕种,承包价格为每年每亩500元。工作内容包括育秧、播种、插秧、犁田、耙田、铲埂、垒埂等,日常放水、灌水由公司派其他人管理。收割时,按收割1袋谷子(约40公斤)40元支付,每亩可收获约8袋谷子,即村民收割1亩可以挣到约320元。这就是说,那些将水田流转给呼山众创公司的村民,如果继续在自己田里耕种的话,每亩每年可以获得流转费1200元、耕种费500元及收割费320元,共计2020元。村民自己耕种的话,辛苦一年,每亩也就收获350公斤谷子,市场销售价约为1225元。同样是种田,没有把土地流转出去的村民还要多负责管理水田用水等工作,收益却还要少817元。因此,村民们都非常愿意把土地流转给公司,然而呼山众创农业开发有限公司也还处于发展探索阶段,不可能流转更多的土地。此外,村里有两户村民租给元阳县农科所的试验田约为8亩,每年每亩租金为1200元。村旁的云上梯田酒店以每亩1500元的价格租了1户村民的2亩水田供游客体验捉鱼。到目前为止,该村有约占总面积12%的54亩水田被流转。

截至2020年,有16户村民的60余亩水田(约占该村水田总面积14%)委托给其他村民。委托方基本都是因为出外务工没有劳动力进行农业生产的农户。受托方大都是家里有水牛,留在家里的人的年龄不是太大的人家。总体上看,把土地托管出去也不是易事。受托方之所以接受委托,一方面是因为面子和人情;另一方面则是为了自己,顺便多种几亩田好歹可以增加一点收入。

因为受托方往往都是比较勉强地接受委托关系的,为了可以随时解除委托关系,这些托管关系都只是口头约定,并没有文字依据。托管的时间也不是很明确,受托方在耕种一段时间之后,如果觉得不划算、自己也要外出务工或者年纪大了没有精力,也就只需在收获之后和委托方说一声,就可以解除委托关系。因此,一块土地被多次托管已不是稀奇的事。

土地托管行为是从早期租赁关系演变过来的。2000年前后,少数长期在外务工的村民由于无法兼顾农业生产,便将自己的田地租给其他村民耕种,承租者需要给出租者一半的收成。随着村里人不断外出务工,租赁关系逐渐变为托管关系。从2010年开始,租赁关系就不再存在。土地的主人家为了不使土地抛荒,不但不会再收取租金,除了谷物收成全部给土地受托方外,还要给受托方托管费。托管费用也在逐年增加。大约从2016年开始,除了所收谷物全归受托方外,委托方至少还需按每亩1000元左右的管理费支付给受托方。如果是缺少水源、距离村寨较远的水田,管理费用会更高,每亩甚至可高达2000元左右。保持土地不抛荒的成本约为每年每亩1000~2000元。

对那些长期从事非农业生产的村民来说,过去被视为命根子的土地甚至已经成了负担。出售土地成为一种选择。想出售土地的村民不少,但很少有人有购买的意愿,因此土地买卖的情况还不算多。截至2020年,箐口村已经有3户村民出售了共计8亩左右的水田,价格在每亩15000元左右。按照国家法律,私人之间是不允许买卖土地的,但这类事情却在村内实际发生着。一般来说,这种“买卖”行为不会让村委会知道。农民交公粮早已是历史,村委会就是知道也不会去管。村民也把这种实质性的买卖称为“土地转让”。一旦这种并无转让期的“转让”实际发生便是实质上的出售。由于订立合同时有其他村民做中间人,任何一方的反悔都是不可能的。

部分村民因没机会把土地流转出去,又找不到合适的受托人,也没有人愿意买,就把部分水源差、离村寨较远、不肥沃的土地抛荒。村里把所有土地都抛荒的人家只有1户。现在,箐口村抛荒的水田有30亩左右,也就是说全村有约7%的水田被抛荒,抛荒田地也是无奈之举。无论如何,对村民而言,抛荒土地多少会有一些对不起祖先的愧疚感。此外,土地一旦抛荒,再要复耕就很不容易。如村民张某家长期在外务工,有约3亩水田抛荒达5年之久,2020年因外出务工工作不稳定而想回来重新种田,拿出6000元请村民帮助恢复土地,但因为抛荒时间太久很难处理,没人愿意干,最终那3亩水田被继续抛荒。张某只有再次外出务工。此外,作为世界文化遗产核心区,水田改旱地会破坏整体景观,因而也是不允许的,但依然有6户村民把水源不充足的约10亩水田改种玉米和黄豆。

由于机会成本的计算,传统上一直是经济重心的土地在村民心中变得纠结起来——土地是他们的根,但传统的耕作方式并不能让他们看到发展的前景。外出务工固然可以挣到更多的钱,但从一生来说,外出务工又只是阶段性的。从村寨的总体情况看,村民总是处于一种力争在非农产业有更大的发展与继续从事农业生产保证有饭吃,以及保住土地作为未来养老保障的衡量中。

二、农作雇工的普遍化

土地制度的多种形态并存是以家户为生产单位的村民一种理性计算结果的表现,理性计算的另一个结果就是换工为雇工所代替。根据入户调查,2018年,箐口村除了将水田流转给呼山众创公司的17家村民及把水田全部抛荒的1户之外,剩余的220户村民中,有181户即82%的村民在不同的生产工序上雇人耕种。2020年,218户即99%的村民都或多或少地通过雇工的方式进行农耕活动。

在传统的农耕时代,“春生夏长,秋收冬藏”是农业生产的基本环节,而且,每一个环节都是有机关联的,每户村民基本上都要参与生产的每一个环节。当然,不同节气时的农作工作量是不一样的,如费孝通所言,“在农作日历中看见农作物差不多继续不断地在农田上长着,很少空隙的时间,可是和它相配的农作活动却是挤一时、空一时”(8)。为了提高效率或者解决短工困难,在春播和秋收两个农忙季节时,人工与人工交换、人工与畜工交换的换工情况较为普遍。“换工不但可以扩大利用家内自由劳力的机会,而且农作活动中有许多工作是集合性的。”(9)可以说换工是提高效率的最合适的办法。与费孝通的禄村一样,“换工并不限于本村的人,在外村住的亲戚也有来换工的。换工的性质是信用,所以一定要利用亲戚、朋友、邻里等感情关系”(10)。也如齐美尔所说,在传统社会中,“得到服务的人,都有义务为对方提供相应的服务”(11)。长期来看,接受帮工即是欠下了人情,总是要在当下或者未来要以某种方式偿还的。传统社会中,“个人直接受其所在群体的规制,劳务交换把每一个人跟整个群体紧密地联结在一起”(12)

随着非农就业规模逐渐扩大,农村劳动力不断被都市抽走造成农村内部农业劳动力在农忙季节的紧缺。这也使留村农民的劳动能力在一定程度上得到了帕累托化流动和使用,并依据乡村劳动力市场的一般价格获得了相当的货币收入。(13)依凭自己的劳动力或者换工来完成整个农作过程的情况在不断减少,亚当·斯密“农业不能采取完全的分工制度”(14)的判断失去了现实基础。事实上,箐口村的农业生产犹如亚当·斯密所说的工厂制作扣针分出十八道工序(15)那样被分成了许多不同的工序,不同的工序由不同的人完成。整个农业生产环节被分割为不同工序的同时也使农民的生产效率得到提升,弥补了农业劳动力不足的问题。

箐口村的绝大部分农户都有人外出务工,几乎每户都存在农忙时缺少人手的问题,那些有足够的劳动力足以应付自家农作的农户却又因为受了委托要帮别人照料田地,同样需要雇工。也和费孝通笔下的禄村一样,“一个人工并不是指一个人在一天内可以供给的劳力,而是指一天内普通认为应该供给的劳力”(16)。比如犁一块田,大家一般认为一个工可以完成的,那就按一个工的价格计算。特别强壮的劳动力半天干完,还是较弱的劳动力两天才干完都按一个工计价。雇工时就是雇方和受雇方一起看一下地块有多大,离村寨有多远等,然后讲好干完这个活计要几个工即可。

使普遍性的雇工成为现实的另一个重要的自然条件就是处于不同海拔的标准农期差异性。所谓“标准农期是根据当地人民累积下来的经验而规定的。它是农民规划他们活动的底本”(17)。“标准农期规定了农作活动的期限。在这期限内,各家可依其特殊情形,决定他们个别的实际农期。”(18)在同一个地方,不同家庭的实际农期会有一些不同,这使本村内部换工、帮工以及雇工有了实现的条件。就哈尼梯田核心区的村寨而言,海拔低的地方比海拔高的地方的标准农期要早一些。也就是说,当低海拔的村寨开始播种和收割的时候,高海拔地方的人可以来当雇工,当低海拔地区的农活一完,这些村民又可以被高海拔地方的人雇用。如来箐口村当雇工的人中有20%来自约10千米以外的多沙村,其原因就是多沙村的海拔比箐口村低一些,往往是箐口村的农忙才开始,多沙村的农忙就已结束。

村民之间发生的雇佣关系的特点是短暂性和直接性。因为大家所要耕种的土地很少,不需要长期雇工。主雇关系也不固定,此时的雇主,彼时就是雇工。雇工和雇主谈工价的时候将后者戏称为“老板”,结果就可能是今天的雇工在明天变成“老板”。互为“老板”实在是非常普遍的情况。

虽说“人的劳动力价值提高,农田的经营中才值得利用节省人力的机器”(19),就箐口这一类处于哈尼梯田核心区的村寨而言,尽管有农业剩余劳动力不断向非农产业转移,人的劳动力价值不断提高,按理说利用节省人力的机器可以降低生产成本,但是当地的梯田耕种模式并不利于开展机械化生产。此外,又由于处于世界文化遗产红河哈尼梯田核心区的梯田是不允许变更作物种类的,如不能改种玉米、香蕉或其他经济作物而使其难以实现农业规模化经营的模式。因此,小农经济模式难以上升为高技术、密集资本的现代农业。农作过程中互为雇佣关系的雇工现象必然会存在。

从价值产出的角度来看,换工和雇工关系都是遵循价值规律的。两种关系的发生都有中介:换工之间的中介是人情,雇工关系之间的中介则是货币。“货币的可分割性可以确保劳务与其回报之间的客观相等终究得以实现。”(20)雇工使村民的劳动力价值得以实现的同时,也使传统小农模式的农业生产能够完成,梯田景观也暂时得以保存,只是原本建基于农耕生产的社会关系变得松动。

三、农作工序的货币化

雇工的普遍化使过去在生产活动中发生的人情关系基本消失。有学者指出,小农劳动密集型农业,与资本、技术密集型农业二元并存的格局造成了农户生活的货币化。(21)在箐口村,不仅农户生活,就是生产环节也已在相当程度上货币化。从启动春耕开始,出钱雇工干活已是常态,对于很多村民来说,倘若手头没有一点钱,生产就很难启动。整个村落的生产活动需要货币来连接,使获得必要的货币成为梯田得以耕种的第一步,打工挣钱逐渐成为开展农耕的必要条件。货币的桥梁作用渗透到经济领域的各个环节。

雇工在市场经济出现之前就存在,并非是最近才出现的情况。如恩格斯所说,传统的“雇佣劳动是一种例外,一种副业,一种辅助办法,一种暂时措施。不时出去打短工的农业劳动者,都有自己的几亩土地,不得已时单靠这些土地也能生活”(22)。市场经济时代则使以前是一种例外和辅助办法的雇佣劳动“成了整个生产的通例和基本形式”(23),市场交换就取代了大部分的社会交换。

2020年,箐口村外出务工时间超过半年的人有268人,夫妻一起外出的有83户。箐口村长期外出打工的人口分布区域非常广:浙江省宁波市、绍兴市;江苏省苏州市、淮安市、盐城市;上海市;安徽省马鞍山市;广东省广州市、深圳市、惠州市、佛山市、揭阳市、东莞市、汕头市;福建省厦门市、泉州市、惠州市;四川省金阳县;湖南省长沙市;云南省昆明市、西双版纳州、蒙自市、开远市、建水市、河口县、绿春县。此外,在元阳县境内做小生意及打短工的人也有不少。一般情况下,省外打工的收入明显高于省内打工。从经济上讲,放下非农产业的工作回村种田是非常不划算的,打工地点的距离较远以及工作单位的各种用工制度也使过去那种农忙时节返村干农活的情况越来越少。雇工从事农业生产显然是更加符合经济理性的。

以下是普遍存在的村民雇工的两个案例。

马某某耕种自家和受委托的水田共计11亩。家里只有3个劳动力,需要大量雇工。2020年拔秧4个工,每工120元,合计480元;插秧10个工,每工80元,合计800元;犁田3个工(含牛工),每工300元,合计900元,耙田3个工(含牛工),每工300元,合计900元;除草2个工,每工80元,合计160元;垒田埂6个工,每工130元,合计780元;割谷子14个工,每工100元,合计1400元;脱粒10个工,每工130元,合计1300元;运输5个工,每工200元,合计1000元。各种雇工费总计7720元。马家收获3850公斤谷子,约合13 475元。扣除雇工费后还剩5755元。马家自己投入了多少劳动力是没有算过的。但从这个案例中可以看出农耕生产已经被细分为很多工序,种田所需的请工费不少。

村民李某某夫妻长期外出务工,他家4亩水田都是由留守老人雇工耕种。2019年雇工及费用的大致情况如下:育秧3个工,每工60元,合计180元;拔秧和插秧16个工,每工80元,合计1280元;犁田3个工(含牛工),每工300元,合计900元;耙田3个工(含牛工),每工300元,合计900元;除草3个工,每工80元,合计240元;垒田埂8个工,每工150元,合计1200元,收割(含割谷子、脱粒和把稻谷运输回家)30个工(因田离村较远,需要人工较多),每工100元,合计3000元。4亩水田的请工费用为7700元,每亩雇工费1925元。按亩产350公斤谷子计算,4亩可以收获1400公斤谷子,约合4900元。雇工费减去出售谷子的钱,李某某家还要倒贴2800元,每亩亏700元。这些计算里面还没有包括谷种、施肥、水源管理等实际支出。由此也可以看到,那些村民为了避免水田抛荒而支付每亩1000元左右的托管费也只是使受托方不太亏本而已。

农作工序的货币化也使传统的社会性别分工发生深刻的变化。过去,在箐口村的梯田劳作中,男性主要从事对体力、技术要求相对较高的生产工作,例如犁田、耙田、拔秧、除草、垒田埂、脱粒等工序;女性则主要从事育秧苗、插秧、割谷子以及做饭和操持家务。近两年来,女性会参与所有的耕作环节,包括犁田、耙田和垒田埂之类传统上由男性承担的重体力活。此外,女工和男工价格的差别也在缩小,一些工作的价格甚至男女完全一样。2016年左右,拔秧,一个男工80元,插秧,一个女工80元;犁田一个工100元(不包含牛工)或者一个工200元(包含牛工);耙田一个工100元(不包含牛工)或者一个工200元(包含牛工),垒田埂一个工80元,割谷子一个男工100元,一个女工60元。2020年,工价明显提高且男工女工的价格更为接近。拔秧,无论男工女工,一个工130元;插秧,一个女工100元(无男工);犁田,无论男女工,一个工350元(包含牛工);耙田,无论男女工,一个工300元(包含牛);除草,一个男工120元,一个女工100元;垒田埂,一个男工120元,一个女工100元;脱粒,无论男女,一个工130元;割谷子,不分男女,一个工80元;运输,一个男工120元,一个女工100元。雇工也由此使具体的人的劳动所具有的抽象劳动性质得以凸显,雇谁干活,是男是女都不重要,在哪里干活,干什么活以及给谁干活也不重要。重要的是干活拿钱。货币化使农业生产能够顺利进行。

最初,雇工还只是限于村内,但很快就扩展到村外。如齐美尔所说,以货币为交流手段的“发展使人们对更多的人有所需求,同时又使人们对特定个人的依赖性大为减少”(24)。箐口村雇工范围大致为紧挨村寨的大鱼塘、小水井、土锅寨、全福庄等村以及十几千米外的阿党寨、麻栗寨、多沙等村。如果是在本村雇工,那就是需要雇工的村民去临时找人。如果是请外村的人,那就是打电话或者发微信。谁接活儿并组织一伙人去打工谁就成了临时工头。手机支付也为这种“一天一算”的雇工方式提供了便利。

农业生产环节因为分工提高效率而不断分解为细致的工序确实为村民劳动力价值的充分实现带来了机会。一些村民会在完成自己家的耕种活计之后,马上转而去为其他人打工。如一些在县内及邻县务工的村民回村忙完自己田里的活之后会比较一下在何处挣钱多,从而决定是返城务工还是留在村内受雇干一段时间的农活。村民卢某在2020年春耕大忙时节,在抓紧时间干完自家的活计之后,通过赶牛帮人犁田耙田挣了约7000元。在县城南沙镇务工的张某夫妇在2020年回家秋收之后,又去当雇工专门给人收割水稻,干了10天,挣了3600元。“养工一年,用在农忙。”(25)耕牛的情况也大致一样。虽然犁田耙田很重要,但牛也就是用于一时,因为劳动力不足以及原本可以放牛的老年人需要在家带孩子等原因,养牛变得困难重重,耕牛已经非常之少。(26)犁田、耙田工作很少雇用较远距离的村民,因为赶牛过来比较麻烦。有村民也就在村中耕牛稀缺的情况中看到了挣钱的机会。2017年之后,每年都有5~6户村民在春耕之前去市场上按8000~9000元一头的价格购买成年水牛来耕田。这既可以解决自己家没耕牛的问题,又可以受雇去给别家犁田、耙田。犁田季一过又以7000~8000元的价格把牛卖出去。一个春耕季节挣7000~10 000元也是不错的。

农作工序的货币化高效率地解决了乡村农忙时劳力不够而农闲时劳力闲置的问题,但农作工序的货币化也使农村的社会关系不断疏离。

2016年开始,箐口村就没人再愿意担任村寨传统仪式主持人咪古的助手(村民称他们为小咪古),从而使村寨性的仪式活动无法举行。当小咪古并不能获得什么像样的收入,照顾好孙辈却是出外务工的子女对老人的要求。子女孝敬老人的货币击破了老人们可能还在内心留存的通过祭祀寨神林、举行六月节等仪式为村寨祈福消灾的责任心和荣誉感。过去每年举行的这些村寨性的仪式活动要表达的人丁兴旺、五谷丰登、六畜繁盛的意愿都是以村寨为单位进行的。相应的,那些村寨内部社会关系也在这些年复一年的仪式活动中得到加强。如果承认“在任何情况下,守护神都与生产有关”(27),守护神展示了生产生命和使生命延续的那种丰饶,那么,过去被视为村民守护者的寨神不再得到祭祀,就意味着寨神所守护的那种生产方式不再重要。在许多村民尤其是那些第二代务工村民心里,那些田地与祖先的关系迅速淡化,农业生产本身也只是被视为一种经济活动,在历史上与农业经济生产密切相关的社会关系、文化价值观等在村寨中迅速松动和式微。村寨原有的集体主义精神都受到重大的影响,过去较为紧密的社会结构也因此而松动。

四、讨论与结论

工业化和城镇化的溢出效应之一便是使从事农业生产的劳动力价格提升。涓滴效应得以实现与农民在城乡之间流动的个体行为密切相关。市场原则在村寨生活中获得了从未有过的重要性。无论是村寨的空心化,村寨社会从“熟人社会”(28)变为“无主体熟人社会”(29)抑或“半熟人社会”(30),其变迁的根本动力还是村民获得了新的经济增长方式。十多年前,有箐口村民感叹过:“梯田是好看,可就是吃不饱肚子。”(31)近年来,政府大力实施的帮扶项目和脱贫工程的落实以及村民外出务工人口的增加,吃饭问题早已不是问题,所有的村民都住进了新房。然而,在经济收入明显提高的过程中,土地制度发生了变化,以自家人为主,辅之以帮工换工的耕种活动突变成几乎所有的生产环节都以货币支付为主的新的“互为雇工”的农作形式,新的社会现象的不断聚合最终会导致聚合前所没有的新特征的涌现。(32)这个特征就是市场原则在社会交往中扮演了最重要的角色,个体化发展已经成为现实,那些强化村寨凝聚力的村寨仪式等传统文化事象迅速式微。如鲍曼所说,“集体用以把它们的成员联结在一个共同的历史、习俗、语言或教育中的铠甲,正在逐年变得破旧”(33)

个体的村民因从事非农产业本身也如涓涓细流一样在缓慢但又不可逆地改变着乡村。虽然个人及家庭日益成为利益考虑的出发点,但村寨内部并没有完全失范。这与鲍曼所说的“处理事情的老办法不再奏效,过去习得和沿袭的生活方式不再适合于当今的人类状况,而应对挑战的新方式和更加适合于新状况的新生活方式又尚未发现、就位和发挥作用”(34)的“流动的现代性”的情况不完全一样。因为完全没有秩序的社会必然是混乱不堪的。村寨中的老办法不再奏效而生产生活依然有序本身就表明村民已经开始在遵循某种不同于传统的秩序规范生活着。这种已经在发生作用的主要就是单纯的经济理性计算原则或者说是市场逻辑。

然而,涓滴效应的不断深入,个体化的不断推进以及市场逻辑趋向于成为村寨的惟一组织逻辑的结果就会使继续留在乡村中的具有社会关系拥有地方文化的小农终结。这必然会导致村寨社会生活空间日渐逼仄,文化意义不断消失。城市边缘地带的村庄、远离城市的过疏化村庄以及政府规划合并的村庄在不断终结(35),自然也就在许多地方造成了“农民的终结”。需要指出,孟德拉斯所说的“农民的终结”,并不是农业的终结或乡村生活的终结,而是“小农的终结”。(36)如果说“小农”仅仅是指以家庭为单位、生产资料个体所有制为基础,完全或主要依靠自己劳动、满足自身消费为主的小规模农业经济,那么,这种“小农”被生产效率更高的其他形式的农业经济所代替就不是问题。如果“小农”还指有各种传统的社会关系、遵循某些特定的传统文化秩序和价值取向、拥有特定的地方文化的主体的话,那么,当市场原则成为连接村寨中农民的最主要的关系时,小农的终结就不仅仅是一个经济变迁问题,同时还可能是一个社会文化终结问题。农业永远不会消失以及城镇化不会永无止境这一基本判断可以提示人们,就是在不远的将来,中国城镇化率达到70%的情况下,仍然会有4亿多人口继续从事农业生产。

面对村落终结的村民如何成为市民固然会涉及城乡关系中的社会融入、文化重建的问题;而依然存留并且经济增长也不差的村落还会面临留在农村的人口、进城务工的人口、返乡人口,甚至包括下乡的市民应以怎样的方式在农村进行社会组织及文化建设的重要问题。从根本上讲,脱离丰富经验世界的社会文化关系的市场最终会是困难重重的。扩大的社会网络、合理的社会结构和良好的文化价值追求对于经济增长不仅具有维护、协调和激励的作用,而且还具有确定社会发展方向的作用。在传统的秩序被悬置的时候,遵循经济理性原则固然可以使人们确保劳动力自由流动,可以扩大他们与村寨外的世界交往,这对于经济增长的意义是明显的。但是,村寨内部人情淡薄,文化丢失严重的情况是不利于社会的长期稳定发展的。一个文化逐步荒漠化的社会不可能有一个美好的未来。

在城市与乡村竞争劳动力而事实上形成新的城乡关系中,思考秩序的社会单元和层次问题以及小型社会与大型社会的关系问题显得十分必要。此外,如果考虑到城市大型社会的经济能够发展也是得益于其社会文化基础的,那么,也就有必要改变对城市文化抱有的消极的甚至多少还有些敌视的态度。毕竟,城市固然是“吵闹、俗气而又充满野心家的地方”,但同时也是“代表成就的中心:智力、交流、知识”(37)。乡村被誉为“一种自然的生活方式:宁静、纯洁、纯真的美德”的同时,也可能被贬为“落后、愚昧且处处受到限制的地方”(38)。这两种概括化的表达都有其真实性,但也都是充满情感色彩的:前者充满幻象,后者不免刻薄。无论是景观还是乡情,乡村的美好都要以发展为前提。费孝通就曾说过:“即使我承认传统社会曾经给予若干人生活的幸福或乐趣,我也决不愿意对这传统有丝毫的留恋。”(39)真正美好的乡愁绝不是以贫穷、停滞为代价的,社会的松散及情感的疏离都不是乡愁的寄寓之所。乡愁也并非仅仅是对乡民而言的,乡村留不留得住乡愁与城乡共同发展中的城乡文化是否真正融合发展关系密切。

※ 云南大学于2004年在云南省元阳县箐口村建设民族文化研究基地,作为基地负责人,作者马翀炜一直对该村进行调查研究。本文资料除注明出处者外,均出于两位作者的田野调查。


(注释及参考文献已省略,需要请下载原文)

END

文献来源

马翀炜 张宝元.涓滴效应及其社会文化影响——以云南省元阳县箐口村为例[J]. 湖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23,41(1):093-1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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马翀炜 张宝元 || 涓滴效应及其社会文化影响——以云南省元阳县箐口村为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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