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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妈妈的偶像在秀胸肌,我们的偶像在踩缝纫机”

怪物马戏团 BB姬 2023-09-01


怪物马戏团 | 文


当《封神》5000多万的首日票房出现时,很多人都察觉到了一个笑柄的诞生,因为这部“投资30亿、十年磨一剑、本土《指环王》、魔幻史诗”的电影,带着一脸扑街相来到了世上。



按照这个趋势,它应该要扑到姥姥家,从本土《指环王》变成本土《闪电侠》。当时,很多人都不知道电影里演纣王的人是谁,也不关心,在7月20日前的宣传文/视频里,这演员确实不在C位,就好像宣发方不信赖他的影响力。


现在,《封神》票房已经超过22亿,票房走势成了它最魔幻的地方。看过电影的人,基本都注意到了出演纣王的明星,他也成了宣传活动的C位。在宣发方不断靠卖惨、威胁无续作等奇葩操作给电影招黑时,他负责的部分却从未翻车,说句“哈基米”都没人吵架。



这个演员,你已经知道了,就是如今62岁的费翔。



费翔是谁?他是无数母亲年轻时的梦中情人,很可能是大陆首位主流男偶像。他同时吸引了从60后到90后的人,在“销声匿迹”后,又回归引起了00后的注意。可以说,费翔火了几代,取决于你怎么计算从他出道起,过去了多少代人。


很少裸露上身的费翔,终于在大屏幕上秀了把胸肌。坏消息是,他已经62岁了,好消息是,胸肌看着只有30岁,应该说,是自律健壮版的30岁——对于疲于奔波的可怜大众来说,这种胸肌(和肩)是很稀罕的,哪怕是在30岁。



费翔重回主流视野,而在不少和他有关的视频与文章评论区,都能找到这样一句话:“妈妈的偶像在秀胸肌,我们的偶像在踩缝纫机”。



拉踩很糟糕,这句话也只是调侃而已,如今的偶像,肯定不是谁都在监狱里踩缝纫机。但不论如何,这话背后还是透着一点叹息的感觉,轻不可闻、余音缭绕。


为什么一个ACG号,要去写费翔呢?这是件有点怪的事,但我们真的非常需要这样的怪事发生,因为它已经很久不再出现了——如今对顶流的讨论,是精准属于饭圈的,雷区遍地。



提到费翔,很多人首先会想到两首歌:《故乡的云》和《冬天里的一把火》,它们是费翔在1987年首登春晚时的表演曲目。前者最出名的唱段是“归来吧,归来哟~”,后者则经常被拿来搞笑,至少在20年前,我和二逼的小学同学总喜欢把它改成下流歌词,然后激情破嗓大唱。


这两首歌,都几乎被收进父母辈的储存箱,盖上落伍和淡忘的时光之灰了。



然而,这两首歌在当时的意义,是哪怕你读过介绍,看过录像,都很难体会到的。许多人知道《冬天里的一把火》在当时是颠覆性的,但没意识到到底有多颠覆。


前段时间,我写了篇大家最爱在深夜突然阅读的“模拟恐怖”介绍文,里面用了段早期春晚的敲钟录像,视效一言难尽,这是著名的都市传说恐怖素材,因为当时的文艺表演风格严肃,且在探索中。



而这段影像发生后的一年,费翔就登场了,他的台风如下:



费翔为80年代的大陆带来了迪斯科,他甚至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当时流行文化的展现方式,在那之前,唱歌哪会跳舞?所以才会有全国少女开始给费翔寄情书,装满无数麻袋;全国少年开始剪费翔发型,同款衣服卖脱销的轶事。


当时,因为节目领导认为费翔的迪斯科实在是太诱惑冲击了,所以大半时间都在拍上半身,然而冥冥之中,导演还是让几个著名的全景镜头出现在了电视上。


不要理解成性别对立的调侃:“还是女人懂少女”


所以彩排录像的费翔是全身拍摄的,导演也是为了给春晚加点新意,才不顾争议,让费翔登场,但一再嘱咐他不要太奔放。但好笑的是,正式登场的费翔,舞跳得更风骚了。


《故乡的云》,则是他丢下王炸前的一首歌,风格正经,但由当时的费翔唱出来是不一样的。费翔来大陆表演,一个重要原因是重新联系上了已经断联40年的祖母。



当时,两岸关系尚未破冰,有人警告费翔,假如你过去表演,原本的事业可能就做不下去了。后来,他也因此被台湾封杀了14年。


但费翔还是过来了,后来他在采访中回答:“世界上很多东西是不能用钱来衡量的,比如和家人的感情。”这句挺场面话的回应,费翔用了几十年去证明它的诚恳,以及它并不仅限于家人。



从前,我看到“归来吧,归来哟~”的副歌时,曾嫌弃它乡土气息太浓了。但如今我再去听它,却发现这句话的精髓在它之前的歌词,这真情不止在年龄中沉淀,甚至能穿越时代让许多尚未老去的人,在当下产生巨大共情:


我已厌倦漂泊,

我已是满怀疲惫,

眼里是酸楚的泪;

我曾经豪情万丈,

归来却空空的行囊。



许多人说,费翔就是中国的猫王,我觉得没有比这更恰当的比喻了。猫王将黑人音乐/舞蹈带向了美国大众,风格时而温柔,时而激情,也曾因为跳舞“过于性感有伤风化”,遭到画面和谐。但最大的不同,恐怕就是猫王后期去向维加斯后,彻底胖成了球吧。



费翔有多潮?他甚至是新中国最早的意淫CP中的男主,没错,费翔和刘文正,是8、90年代知名的地下谣传情侣——老妈那辈的人,可能比你想得要前卫一点。


刘文正,另一名台湾歌手


没有人是完美的,但很多人都愿意用这词去形容费翔,因为他给中国娱乐界留下的,不止是一堆唱片与演唱会纪录。


他出生在中国台湾,父亲来自美国,母亲来自哈尔滨,是考入斯坦福医学系(地狱难度)的高材生,后来出于爱好转到了戏剧系。其实最初费翔就是以演员身份出道的,但因为191的身高,很难找到合适的搭档和角色,所以影视代表作不多。实际上就连如今的《封神》里,也为他找了匹特别的高马,正常的马对他来说看着太小了。


左:李咏


几十年里,很多人都赞扬过费翔的人品,他总是谦而不卑,待人亲切,工作认真,从不耍大牌。在筹备音乐节目的人口中,你能听到费翔总是在表演前一日提早来到舞台,认真彩排的故事,他经常是明星中第一个到的。


此外,他从不假唱,不缺席,感冒了会解释后用真嗓表演,曾在临近表演时还没收到出场费,也愿意为了观众上台演出。


如今,62岁的费翔依旧保持同样的态度,所以你可以在《封神》的各种采访里,看到他对纣王的深度剖析,包括其暗藏的父子关系与心理创伤,对质子的复杂感情,以及其欲望与善恶的多层塑造。



他调侃说自己“其实真的很懒,是没那么想去健身房拼命的”,但为了还原纣王的武将身材,他进行了高强度训练,所以才能抛开阳光随和的本性,成功演绎一个凶恶阴险,胸怀野心的纣王。


费翔不是个倔强不认错的人,《封神》里的口音被人笑称“殷语”后,他说嘲笑也是一种参与,调侃说大家可以一起学,但不是这么容易学的——好了打住,变得有点像硬广了。



其实这些,都只是好演员的基础素养而已,但遗憾的是,在国内影坛,它们真的没那么常见。


在费翔身上,你可以找到众多和当代偶像截然不同的气质。他虽然相貌出众,但很少以此做文章,年轻时,他就一次次说自己小时候其实很胖,还有点丑,难得提一次自身外貌,说的也是自己的混血脸有点怪,有些人可能接受不了。



老了以后,他对外貌的在意更是陷入了独特的状态,一边每日严控饮食健康,坚持运动维持身材,一边留着大胡子,不在意地贡献各种“直男自拍”。



对此,费翔直接表示自己对外形不是很在乎,他说外貌是肯定会下坡的,自嘲自己已经越来越下坡了,他真正在乎的是他的嗓子。


所以费翔15年的专辑封面,用的是他自己的X光照片,专辑名为《人》,因为他认为去掉表皮,才能看到一个人的本质——段子调侃说费翔是一代男人的情敌,但实际上,他的男粉一点也不少。



他的事业是纯粹的,很少参加综艺,一生未婚无子,从不用自己的私生活干扰表演事业。


为什么这样的费翔,又火了?或许是因为,新一代的人突然发现,同时旧一代的人突然想起:在费翔身上,印着一种可能性,一种逻辑,以及一种事实。


这个可能性是:人在获得巨量财富、名气与地位后,依旧能维持住好的一面,依旧谦逊朴实、诚恳认真。



这个逻辑则是:一个人能成为明星,是因为他在方方面面都做到了常人难以做到的程度,不止有过人的天赋,还有难以模仿的努力、勇气、风度和情商。


而这事实则是:在看似赚钱至上、流量为王、炒作当道的环境里,一个足够庞大的群体渴望的,依旧是恰恰相反的事:他们想要的,是真正是演员的演员,真正是歌手的歌手,真正是明星的明星,真正是电影的电影,以及真正是热爱的热爱。


还有真正是游戏的游戏:《博德之门3》


从语法上看似狗屁不通的事,放在如今我们所处的境况里,却清晰明了;从表达上看不言而喻,如今要做到则难如登天。所以才会有人感叹:“妈妈的偶像在秀胸肌,我们的偶像在踩缝纫机”。


这句话背后的指责,不是娱乐业的时代在倒退,而是从某处起,它跑偏了。费翔则像一个来自更好平行宇宙的独特回响,确实再也没出现过第二个费翔,但好在他还没有真正老去。



他在大陆最火时,离开中国去了百老汇追梦。参演音乐剧一直是他的梦想,他年幼时丧失的姐姐,亦是一名乐队追梦人,所以他才转去了戏剧系,我想任何一个热爱音乐剧的人,都能理解费翔的做法。


费翔的姐姐在他18岁时离世,她是70年代no wave浪潮音乐运动的核心之一,创办了纽约四大演出场所之一的俱乐部,大卫·鲍伊、麦当娜、地下丝绒、Talking Head等传奇乐队,都在那里表演过。


在离去前,他对大众的质疑做出过回应,他说就算自己继续当歌手,也就是再出新专辑,赚更多钱了,但他赚的钱已经足够,这对他来说不是最重要的,而:“明星是一个公众形象,也是一个感觉。不能说它没有价值,它对很多人来说是一种快乐,一种向往,一个共鸣点……可是,艺人一定要很清楚自己是谁,除开那形象,你本人是谁,我一定要找到那个答案。”



对大众来说,费翔是个在30多年前春晚蹦迪爆火的歌手,对我这种音乐剧爱好者而言,却有另一层意义。很多年前,我刚接触到音乐剧,然后毫无新意地喜欢上了《歌剧魅影》,原本对我来说,这是全然西洋化的艺术。


直到有一天,我突然发现有中国人表演过中文版的《歌剧魅影》唱段,唱得还非常好,甚至是那时我见过气质最好的魅影。后来,我发现这人竟是韦伯个人巡演的男主役,曾和伊莲·佩姬同台合唱,这对当时的我来说,是极颠覆性的信息。


韦伯是英文音乐剧的大佬,《猫》《歌剧魅影》的作者,伊莲·佩姬则是百老汇女传奇,《猫》中《Memory》最出名的一版就出自她。


顺带跑题一句,我最喜欢的音乐剧是《Starmania》,法国音乐剧的开山鼻主,一个反乌托邦的科幻故事,1989年的版本浪漫到没边。迪玛希唱过的《一个忧伤者的求救(SOS)》,就是这剧里的著名唱段。可惜费翔没唱过,因为是法语剧。


费翔不止把奔放的迪斯科带给了80年代的中国主流,20年后,他又把百老汇带向了大陆。因为费翔,身处叛逆期的我第一次意识到父母所爱的事物,不一定是老土的,落伍的人不一定未曾拥有过和我一样的青春。于是当我终于愿意去了解父母的过去时,我在老妈的书柜里找到了《呼啸山庄》,在老爸的电脑下看到了邦·乔维的海报,这让我在一个愚蠢的年龄,真切地察觉到了一个和那年龄格格不入的事实:我确实是他们的结晶,纵然叛逆,但有一天我会意识到这事实的重量。


费翔神奇地用自己的表演生涯,搭建了一座桥梁,通向我父母的时代,然后这座桥经过了我,在今年夏天继续向前,延伸向我不属于的未来一代。这是一种很神奇的感觉,更神奇的是,这“只是”一个明星做到的事。



这个明星又一次告诉了一个是非纷乱的娱乐圈,当明星做到巅峰时,不该是一种万分闪耀的高档商品,而是文化的创造者、传播人。他们造就的不该是撕逼和分割,而应该跨越人群,甚至跨越时代,就像大洋彼岸,曾有一位超级巨星汇聚起同国的几乎所有巨星,创造了一首《We Are the World》。



为何“明星”,要以我们头顶的天体为名?


此时在某处,一定又在发生我们习以为常的争吵、扒皮、塌房,一切以热爱和奉献之名。在这时,去追捧一个老明星,是非常危险的,在这个点燃蜡烛,就会投下阴影的环境里,假如真的珍视费翔,似乎不该在这个雷区遍地的时代,过度追捧这个62岁的艺人。



但我们又真的很需要费翔,此时此刻,比任何时候都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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