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某银行大V写文“敲诈”四家上市公司,判了7年

小伙伴们的 Tsinghua资管人 2021-05-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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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家知道,自媒体也算是媒体,也是一种行业,就像豆包也是干粮一样。媒体行业的主要盈利来源就是广告,一般来说,收了甲方爸爸的钱,就要为甲方发布相关广告(前提是合法合规)。


当然还有另外一种剑走偏锋的“灰媒体”,他们往往专业能力比较强,专门盯着某些企业的小辫子;一旦抓住就会即刻撰写负面文章进行曝光,同时向相关企业暗示,索要封口费。这也算是这种行业的潜规则。


其实在国外,这种倒是挺多的。如大名鼎鼎的浑水、香橼等独立做空机构,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是一种“灰媒体”。



但毕竟国外的的规则相对透明,而且如有相关牌照资质的话,一般问题不大;而国内的情况比较特殊,自媒体其实本质上又没有采编资质,很多资料来源要么道听途说,要么根据已有资料进行推测,甚至个别有杜撰造假的情况。


今天的故事主角,就是这么一位自媒体大V沈某,名校硕士学历,本职工作在杭州的某银行总行工作;业余时间喜欢写写文章,逐渐积累了大量的粉丝,并在业内积累了一定的名气。


然而实际上做自媒体是很辛苦的,需要耐心;沈某做了一段时间后,总觉得变现能力不行,于是走向了揭露上市公司负面新闻的道路。


2018年9月,沈某趁上市公司A公司,处在重大资产重组阶段的时机,写了一篇负面报道,发表在了自己的公号和某炒股社区。为避免通过法律手段处理而导致纰漏公司涉密业务,A公司委托公关公司处理此事,沈某获利2.5w后删帖;

2018年10月,沈某在B公司停牌期间,写了该公司的负面新闻,同样发表在自己的公号和炒股社区,B公司董事长为尽快处理文章带来的负面影响指派工作人员与沈某联系,双方谈妥支付10w“合作费”后,删除负面文章。

又过了两个月,2018年12月,沈某还是在公号和炒股社区,连续发表了三篇涉及C公司的文章,包括对其预付款项、资金链、利润造假等问题的深度怀疑,之后,沈某主动联系C公司的相关负责人,索要5w稿费后,删帖。

2019年1月,沈某最后一次发表了关于D公司的负面新闻,并索要了8w好处费;D公司将计就计,给完钱后报警,警方跨省抓捕,沈某落网。


再之后,沈某以涉嫌敲诈勒索罪被起诉,经过两年的双方辩论,法院最终判定:



被告人沈**敲诈勒索企业财物,数额巨大,以敲诈勒索罪,判处有期徒刑七年一个月,并责令退赔被害单位损失。



真是可惜了,一位金融精英就因为贪图小便宜,自作聪明把自己玩死了。


说句题外话,这些上市公司,现在又是什么情况了呢?


A公司从最高点67.32跌至停牌,如今处于退市边缘;


B公司停牌;


C公司一路跌超80%;


只有报案的D公司,这两年的股价还是可以的。


这也就可以理解,为什么ABC都不太敢吭声,而D却硬刚的原因了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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