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造谣杨振宁去世的大V,道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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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某大V发布的物理学家杨振宁“去世”消息,在网络热传。


记者从杨振宁教授亲友处获悉,此信息系谣言,杨振宁教授目前身体良好。



当日上午10点,该大V发消息称,“杨振宁先生那条消息不确定。”随后,其再发消息称,“自禁七天,现在面壁去。”



当日12点多,该大V发布一则“道歉启示”表示,其再次思考一番,“对于今日误传杨先生谣言,深感不安,牛(自称)需要认真反省及检讨。牛决定,自罚停博至少三个月。以儆效尤。”


记者注意到,该微博账号此前发布的“杨振宁离世”内容已被删除。自该博主发布“道歉启示”称停博后,该账号暂未更新内容。目前该博主有108万粉丝。


网友:严肃处理!


而对于该博主的道歉,不少网友并不买账:自罚停博三个月?还有这迷惑操作?



也有网友连续发问:造谣者道歉态度诚恳吗?平台处置到位吗?法律处罚明晰吗?



网络造谣如何处罚?


值得注意的是,近年来,对于网络造谣问题,无论是专家学者还是人大代表,都纷纷建议持续加大打击力度,提高其违法成本。

      


我国法律法规对此也已做出相关规定↓


《关于办理利用信息网络实施诽谤等刑事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五条


编造虚假信息,或者明知是编造的虚假信息,在信息网络上散布,或者组织、指使人员在信息网络上散布,起哄闹事,造成公共秩序严重混乱的,依照刑法第二百九十三条第一款第(四)项的规定,以寻衅滋事罪定罪处罚。


《网络安全法》第四十七条


网络运营者应当加强对其用户发布的信息的管理,发现法律、行政法规禁止发布或者传输的信息的,应当立即停止传输该信息,采取消除等处置措施,防止信息扩散,保存有关记录,并向有关主管部门报告。



之前消息:


针对网络上

“著名物理学家杨振宁去世”的传闻

清华大学校方表示

网传消息不实

杨振宁先生目前

身体状态良好


3月20日凌晨,复旦大学物理学教授施郁,在其个人微博“物理文化与施郁世界线”发文称,“昨晚将此照片发给杨先生,今天他回信给我表示感谢。得到此认可,我今天才发出来。”



公开信息显示,杨振宁是我国著名物理学家,中科院院士,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现为清华大学高等研究院名誉院长、教授。

杨振宁于1922年9月出生于安徽合肥。1938至1944年在国立西南联合大学物理系读书,先后获学士、硕士学位。1948年获美国芝加哥大学哲学博士学位。

20世纪五六十年代,杨振宁先后创立“杨-米尔斯规范场”论(Yang-Mills gauge theory)和提出“杨-巴克斯特方程”。因与李政道共同提出弱相互作用中宇称不守恒原理而获1957年诺贝尔物理学奖。

历任普林斯顿高级研究所教授、纽约州立大学石溪分校爱因斯坦讲座教授兼理论物理研究所所长、香港中文大学博文讲座教授、洛克菲勒大学董事。是美国国家科学院、美国物理学会以及巴西科学院、委内瑞拉科学院、西班牙皇家科学院、台北中央研究院院士,英国皇家学会外籍会员、俄罗斯国家科学院外籍院士、日本科学院荣誉院士。
杨振宁曾获美国“国家科学奖章”、美国费城富兰克林研究所的鲍威尔科学成就奖、费萨尔国王国际奖的科学奖。著有《杨振宁论文选集》《杨振宁文集》《曙光集》《晨曦集》等,发表论文约300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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