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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府新区法院破产管理人工作室揭牌!



11月30日,

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

 举行破产管理人工作室揭牌仪式

成都市破产管理人协会会长李正国和

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

党组成员、副院长陈兵

共同为工作室揭牌。



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破产管理人工作室对承办天府新区直管区、四川自贸区破产案件的管理人免费开放使用,覆盖会议、办公、接待、休息等多元化功能。通过人脸识别门禁进行管理,破产管理人无需提前预约即可进出、使用工作室。工作室配置涉诉、涉执信息查询一体终端机和会议设备,满足破产管理人查询案件信息、召开小型会议、研讨案件等需求。






揭牌仪式后,天府新区法院(四川自贸区法院)召开破产沙龙,参与揭牌仪式的嘉宾围绕“房企破产中购房户债权审查与认定标准问题”进行座谈。



四川高院民二庭副庭长许静,成都破产法庭副庭长徐尔双,高新法院知产庭庭长梁瑛、青白江法院民二庭庭长江铮,成都市破产管理人协会副会长成燕、蔡斌、胡庆治,四川豪诚企业清算事务所、成都竞择破产清算事务所、康达律师事务所、四川恒和信律师事务所、四川发现律师事务所、北京大成(成都)律师事务所等律所代表参加沙龙活动。




与会嘉宾对《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的批复》(法释〔2023〕1号)“商品房消费者以居住为目的购买房屋”如何理解、“消费者购房户价款优先返还请求权”如何认定、“以房抵债协议”应否继续履行等房地产停工项目破产案件中疑难热点问题进行了热烈讨论交流。




徐尔双副庭长就准确理解《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的批复》,充分发挥府院联动机制能动化解破产案件中的停工项目矛盾纠纷提出指导意见。







许静副庭长围绕目前房企破产涉及的购房户债权审查与认定标准问题进行深入分析。她同时指出,在特定背景下,坚持“法律效果”底线并根据法理对司法解释、司法政策进行解读,要注重在各类群体利益冲突下根据债权人意思自治形成利益群体普遍接受的公平结果,努力实现破产审判政治效果、社会效果、法律效果有机统一。








陈兵副院长对与会嘉宾的莅临和指导表示感谢。并表示,天府新区法院将充分发挥破产管理人工作室效能,加强与破产管理人协会的常态沟通,继续强化协同发展意识,共同推进“破产办理”指标水平持续提升,为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提供更加有力的司法保障。








END



文   稿 | 审二庭 王婷 熊仕琼

编   辑 | 巫凤麟

声   明 | 转载请注明来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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