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风微课堂 | 揭开违规使用办公用房“隐形衣”
The following article is from 厦门党风政风监督台 Author 党风政风监督台
办公用房奢侈浪费
是群众“看得见的腐败”
这种奢靡之风不仅损害了党员干部形象
又“透支”了民心民意
因而是事关作风建设的大事
近年来,党中央把控制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和使用作为加强作风建设的重要切入点,下大力气进行治理,取得了明显成效,但“树欲静而风未止”,一些违规使用办公用房问题穿上了隐身衣,同时反弹回潮问题也时有发生。
本期作风微课堂
我们就通过相关案例来
揭示违规使用办公用房问题
01
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
☞违规配备2处办公用房
案例:某中心副主任办公室在8楼,期间其兼任某促进会秘书长,协会办公地点在该楼11楼,这位副主任在同一栋办公楼内,同时使用了上述两处办公室,总面积达40多平方米,严重超标,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超面积使用办公用房
案例:某中心副主任单独使用位于该中心5楼办公室办公,超标40.7%。该中心办公室主任在办公用房整改中,工作不认真、整改拖沓、数据填报错误。上述2人分别受到政务警告和诫勉谈话处理。
违规装修改造办公用房
02
☞弄虚作假,休息室“改”值班室
案例:某管委会办公室主任在上级明确要求关闭个人休息室的情况下,以设立值班室名义,没有对个人使用的休息室进行整改,仍由其个人违规使用。同时,该主任为解决办公室超标问题,名义上让他人与其共用办公室,但实际并未共用。违规问题直至再次被检查发现,该主任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把简单分区、半隔断、软隔断当作整改
案例:某学院图书馆馆长未认真落实上级对该馆不规范使用办公用房问题的整改意见,先后3次将图书馆某室简单分区、半隔断、软隔断,调整为阅览室,且独自在该处办公,导致办公用房功能不区分,实则整改不到位,其个人使用办公用房面积超过标准。馆长受到诫勉处理。
03
自己违规且监管不严
案例:2019年4月,某医院院长、党支部书记,在党支部副书记已配备办公室的情况下,仍主持召开院务会,决定将某大楼 408 室作为副书记负责党建工作的办公点,造成副书记实际占用两处办公用房。2019年12 月至2020年4月28日,该院长在副书记已腾退 408 室办公用房的情况下,在408室虚设一张办公桌,由其一人使用。2020年8月,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改头换面规避监督
04
☞将隔壁值班室、会议室供领导个人使用
案例:某鉴定所所长在已使用办公室的情况下,利用隔壁1间14平方米的党建室房间,作为所长接待与休息室,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设置“稻草人”,加桌不加人
案例:某社区党总支书记、居委会主任独立使用单间办公室,超过该区规定的使用面积标准5.8平方米。该主任为应付检查,在其办公室虚设一位工作人员办公桌和去向牌,直至区委巡察组巡察发现后才进行整改,其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轻者重之端,小者大之源。超标准配备和使用办公用房,看似小事小节,反映出的却是作风建设的大问题,一旦放任自流,不但浪费公款,而且会助长贪图安逸、追求享受的歪风邪气,必须坚决查处制止。
●《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
第一百零九条:“违反办公用房管理等规定,有下列行为之一,对直接责任者和领导责任者,情节较重的,给予警告或者严重警告处分;情节严重的,给予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一)决定或者批准兴建、装修办公楼、培训中心等楼堂馆所的;
(二)超标准配备、使用办公用房的;
(三)用公款包租、占用客房或者其他场所供个人使用的。”
漫画:张平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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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厦门党风政风监督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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