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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环评“放管服”改革,营造“生态+营商”双优环境

导 读

12月21日上午,市规划自然资源委组织召开“创新+活力”北京营商环境5.0版投资建设审批制度改革专场新闻发布会,北京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城市管理委员会、北京市水务局、北京市交通委员会、北京市生态环境局、北京市经济技术开发区、北京市电力公司、北京市燃气集团等相关负责人出席,发布和解读优化营商环境5.0版投资建设审批制度改革措施相关内容,并回答记者提问。市生态环境局相关负责人就“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改革情况进行解读。


2021年,市生态环境局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统筹做好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生态环保工作的各项要求,坚持改善环境,坚持便企利民,持续推进环境影响评价“放管服”改革,从国土空间、区域、项目三个维度出台改革政策,打出组合拳,在生态环境质量持续改善的同时,也为企业切实带来了实惠。


1

聚焦环境质量改善,强化生态空间管控,构建“三线一单”制度体系


“三线一单”是对现有生态环境准入体系的更新与完善,“三线”是划框子,明确生态环境保护的边界和底线,衔接资源开发利用的上线;“一单”是定规则,规范开发行为,约束活动的性质和规模。划定三条线,提出差异化的生态环境准入清单,提前告知生态环境准入要求,为污染的源头管控、环境的精细管理打牢基础,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和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


2021年,全面实施生态环境分区管控,先后发布了《关于北京市生态环境分区管控(“三线一单”)的实施意见》《北京市生态环境准入清单(2021年版)》;印发《北京市区级生态环境分区管控细化技术要求》,指导各区制定实施方案,推动成果细化。在项目环评审批过程中,开展“三线一单”符合性分析。


2

聚焦规划源头管控,强化规划生态环境合理性,构建区域环境评估体系


通过开展区域环境评估,强化与规划编制的互动,增强规划的生态环境合理性,为后续项目落地、优化环评审批提供支撑。


2021年,出台《关于在控制性详细规划编制阶段推进区域环境评估有关工作的通知》,从实施范围、主体、程序、评估类型、成果应用等方面,明确区域环境评估具体要求;发布《街区层面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指南》(DB11/T1820—2021),该标准是全国首个为贯彻优化营商环境要求、推动落实区域评估政策落地而出台的技术标准,规定了街区层面控制性详细规划环境影响评价的一般规定、技术要求及文件编制要求,从技术层面为政策落地提供支撑。


目前,本市所有产业园区均已按要求完成至少一轮规划环评,门头沟、大兴、平谷区4个街区层面控制性详细规划区域环境评估通过审查。


3


固化改革成果,强化审批服务,推进项目审批优化提升



规范优化环评审批行为,统一市区两级审批标准

印发《关于规范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批事项的通知》,规范市区两级环评审批条件、固化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减材料、压时限改革成果;建立多样化服务联络机制,实施重点“服务包”、重点项目台账等制度,推进北京城市副中心站综合交通枢纽、轨道交通28号线、科兴流感疫苗等一批重点项目加快落地。


持续下放审批权限,推进管理权限下移。2018-2020年连续3年赋予和下放市级环评审批权限。


2018年发布“环境影响评价文件管理权限目录”,下放55%市级审批权限,方便各区就近办理环评手续。


2019、2020年,结合“两区”建设,先后向北京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亦庄新城)、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大兴)管理委员会等赋予市级环评审批权限,激发试点地区改革活力。


2021年,进一步支持中国(北京)自由贸易试验区、北京城市副中心、北京大兴国际机场临空经济区高标准、高质量发展,向上述区域全面下放建设项目环评审批权限。


2020年全面取消“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设施竣工验收”行政许可,由建设单位自主开展环保验收。


优化建设项目分类管理。在取得授权的前提下,对《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管理名录》进行细化,形成了“豁免——备案制——告知承诺制——审批制”的环评管理体系,一批污染小、风险低的建设项目免于环评手续。


例如,以往小微商户开办餐馆需要进行备案,今后无须再办理环评手续;危房改造项目,免于办理环评手续。免于办理环评手续,但并不免除企业环保责任,企业需依法依规落实污染防治要求。涉及疫情防控的急需项目先承诺即可开工,管理重点进一步突出,助力企业发展。



推进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在线审批

推进建设项目环评审批“全程网办”。加大政务信息化建设,除涉密等特殊情况外,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批和报告表审批均实现“全程网办”,向企业群众提供更快更高效的服务。


完成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与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系统对接。主动对接生态环境部,取得国家支持与授权,开发北京市环境影响登记表备案系统,2021年10月正式上线,推动北京市工程建设审批管理系统覆盖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事项。



加强事中事后监管

强化审批和执法联动,严格事中事后监管。组织《北京市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行动计划(2021-2023年)》《北京市2021年度环评与排污许可监管工作方案》落实,对产业园区规划环评质量和措施落实进行专项监督检查,对石化、化工、医药等行业环境影响报告书(表)以及采取告知承诺审批的建设项目进行现场检查,按季度对区级生态环境部门审批环评文件质量开展监督抽查,并约谈环评文件存在问题的建设单位、技术单位和相关人员。


内容来源:市生态环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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