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速看!金堂这些情况可申请补贴……

金堂发布 2024-06-04

金堂县惠农补贴

政策明白卡

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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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

耕地地力保护补贴


1.补贴对象

原则上为拥有耕地承包权的种地农民,享受补贴的农民要做到耕地不撂荒,地力不降低。


2.补贴依据

补贴面积=土地承包或土地确权面积+新增土地承包或土地确权面积-排除面积。对非农征(占)用耕地、已作为畜牧养殖场使用的耕地、林地、草地、成片粮田转为设施农业用地等已改变用途的耕地,以及撂荒地、占补平衡中"补"的面积和质量达不到耕种条件的耕地等不给予补贴。


3.补贴标准

县级根据年度资金总量和当年补贴面积等情况确定。2023年,金堂县补贴标准为87.9元/亩。


4.兑付时间

6月底前,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户。


5.申报程序

村登记造册,乡镇审核,县级复核确认。

02

谷目标价格补贴(稻谷补贴



1.补贴对象

稻谷种植者,包括普通农户、家庭农场、合作社和农业企业。


2.补贴依据

当年稻谷种植面积。


3.补贴标准

县级根据年度资金总量和当年稻谷种植面积等情况确定。2023年,金堂县补贴标准为57.45元/亩。


4.兑付时间

11月底前,通过"一卡通"发放到稻谷种植者中。


5.申报程序

种植户向村申报,村登记造册,乡镇审核,县级复核确认。

03

实际种粮农民一次性补贴


1.补贴对象

实际承担农资价格上涨成本的实际种粮者,包括利用自有承包地种粮的农民,流转土地种粮的大户、家庭农场、农民合作社、农业企业等,以及开展粮食耕种收全程社会化服务的个人和组织。


2.补贴依据

各地确定补贴的粮食作物面积,补贴品种由各县(市、区)自行确定。2023年金堂县补贴品种为玉米。


3.补贴标准

县级根据年度资金总量和粮食作物面积等情况确定。2023年,金堂县补贴标准为16.6元/亩。


4.兑付时间

6月底前,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实际种粮农民手中。


5.申报程序

种植户向村申报,村登记造册,乡镇审核,县级复核确认。

(注:非延续性政策,根据中央当年度下达资金情况确定)

04

种粮大户补贴

及粮食规模化生产财政奖补


1.补贴对象

小麦、水稻、玉米经营主体;县域内实施水稻(含杂交水稻制种)、小麦、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规模化生产的自然人和法人。同时符合种粮大户和粮食规模化生产财政奖补的经营主体不重复享受,按两个补贴中较高标准进行奖补。


申报条件

种粮大户补贴:按照大春(水稻+玉米)、小春(小麦)种植面积较大的一季进行申报,种粮农户50亩,家庭农场100亩,土地股份合作社300亩,农民专业合作社500亩,直接从事粮食种植的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等1000亩,村集体经济组织30亩(包含村集体自留的“公田”、托管的土地、土地整治新增的耕地等),各地确定补贴面积。

规模化生产财政奖补:市域内小麦、水稻(含杂交水稻制种)、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面积达到50亩及以上(杂交水稻种子生产主体100亩及以上),同时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的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者,各地确定补贴面积。


3.补贴标准

种粮大户补贴:2023年,成都平原100元/亩。

规模化生产财政奖补:市域内小麦、水稻(含杂交水稻制种)、玉米大豆带状复合种植面积达到50亩及以上(杂交水稻种子生产主体100亩及以上),同时秸秆综合利用率达到100%的粮食规模化生产经营者,按照200元/亩(杂交水稻种子生产400元/亩)标准予以奖补。


4.兑付时间

种粮大户补贴11月底前,兑付到种粮大户手中,规模化种植补贴次年6月底前,通过"一卡通"发放到补贴对象手中。


5.申报程序

种粮大户补贴和规模化生产财政奖补对象向村申报,村登记造册,乡镇审核,县级复核确认。

05

补贴中央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



1.补贴对象

购买农机具的农业生产个人或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2.补贴依据

所购买符合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的农机具。具体详见《四川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额一览表(2023 年修订)》。


3.补贴标准

农机购置补贴实施定额补贴。具体详见《四川省2021-2023年农机购置与应用补贴额一览表(2023年修订)》

(http://202.61.89.161:13096/)。


4.兑付时间

购机者申报后,农业农村部门20个工作日内完成资料审核、公示,财政部门15个工作日内完成资金兑付。个人账户通过“一卡通”发放;合作社或农业企业等补贴对象的资金,通过合作社或农业企业开设的基本存款账户拨付。


5.申报程序

购机者购买机具,产销企业出具发票(须注明生产企业名称、发动机号、出厂编号等信息),购机者准备好相关资料后到所在镇(街道)农业产业服务中心进行申报或者通过四川农机化服务 APP 端"购置补贴申请"办理补贴申请(须上传发票、告知承诺书等材料)。

APP 下载二维码:

06

农机购置市级累加补贴



1.补贴对象

补贴对象为成都市实施中央购机补贴范围内的农业生产经营组织。


2.补贴依据

所购买符合省厅发布的农机购置补贴机具种类范围的农机具。


3.补贴标准

市级累加补贴实行定额补贴,即在农业农村厅发布的中央定额补贴的基础上,市级再累加补贴20%。


4.兑付时间

县级及时向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兑付市级累加补贴资金。


5.申报程序

按照“购机者申请、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审查、购机者购机和上牌(实行牌照管理的农机)、县级农业农村部门核验重点机具、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公示、按程序兑(拨)付补贴资金”的程序执行。


07

农业职业经理人社保补贴


1.补贴对象

凡是取得《成都市农业职业经理人》证书者,均可享受社保补贴。每个农业职业经理人终身最多享受5年(60个月)的农业职业经理人社保补贴。对在我市从事粮油规模种植且已享受养老保险补贴累计60个月的农业职业经理人,如上一年申领了规模化粮油种植补贴,可在第二年继续享受养老社保补贴,累计不超过120个月。


2.补贴依据

农业职业经理人以个体身份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暨成都市城镇居民养老保险) 60%档起,原则上先买后补。


3.补贴标准

按缴纳社保60%档的60%补助,购买60%档以上档次的,也按60%档次补贴资金。(仅限购买成都市范围办灵活就业人员类社会养老保险的方可报销)


4.申报时间

原则上每年申报补贴时间为6月份,补贴月份为上一年未补贴月份到第二年5月份。


5.申报程序

农业职业经理人个人购买“成都市灵活就业人员保险”,凭购买发票到县级农业农村部门申报补贴,由县级农业农村部门和社保部门进行审核。成都市农业职业经理人证书复印件、身份证复印件、成都市社会保险个人参保缴费证明,四川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发放的(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障卡)复印件,无不良记录证明。

08

“农贷通”平台贷款贴息



1.补贴对象

通过“农贷通”平台贷款并已实际发生贷款利息支付的涉农贷款项目业主。


2.补贴依据

通过“农贷通”平台贷款的粮油种植项目、特色种植业项目、特色养殖业项目、现代农业种业项目、一二三产业融合发展项目可申报贷款贴息。


3.补贴标准

对从事粮油种植的贷款项目按当期银行LPR利率给予贷款主体30%-100%、不超过50万元贴息补助。


4.兑付时间

经市级公示后,及时拨付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户。


5.申报程序

项目业主采用线上申报方式在“农贷通”平台进行贴息申报,村(社区)、镇(街道)、区(市)县、市级对申报项目进行逐级审核。

“农贷通”平台网址:

https://www.ndtcd.cn

09

职业经理人政策性农业保险

自缴保费补贴



1.补贴对象

获得成都市农业职业经理人证书或者已通过政府职能部门认定暂未获得证书的成都市农业职业经理人。


2.补贴标准

农业职业经理人个体投保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可以享受个人自缴保费金额20%的政策性补贴。如以企业、家庭农场个体投保政策性农业保险的,其法人代表为农业职业经理人的可以享受自缴保费金额20%的政策性补贴;参与村集体经济组织或专业合作社组织的集体投保的政策性农业保险(保单投保方式为集体投保),农业职业经理人可以按分户凭证中个人自缴保费金额享受20%的政策性补贴;以专业合作社个体投保政策性农业保险的(保单投保方式为个体投保),其成员为农业职业经理人的可以按其在合作社所占份额确定个人自缴保费金额后享受20%的政策性补贴。


3.兑付时间

经市级公示后,及时拨付资金,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户。


4.申报程序

项目业主采用线上申报方式在“农贷通”平台进行贴息申报,村(社区)、镇(街道)、区(市)县、市级对申报项目进行逐级审核。

农贷通平台网址:

https://www.ndtcd.cn


10

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补贴



1.补贴对象

畜禽生产经营者、无害化处理企业。


2.补贴依据

养殖环节病死猪、牛、羊、小家禽、兔、鱼等;屠宰环节病害畜禽及不可食用产品。


3.补贴标准

生猪:20公斤(含)以上的87元/头;5公斤(含)—20公斤的20元/头;5公斤以下的5元/头。生猪定点屠宰厂(场)经检疫或肉品品质检验确认的不可食用产品,按90公斤折合1头,每头补贴87元。

:犊牛200元/头,育成牛400元/头,产奶牛600元/头。

:5公斤以下的20元/只;5公斤-15公斤的50元/只;15公斤以上的100元/只。

 小家禽、兔、鱼、畜禽(生猪除外)屠宰厂(场)不可食用产品等:2元/公斤。


4.补贴依据

成办函〔2018〕180号《成都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成都市病死畜禽集中无害化处理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5.申报程序

畜禽生产经营者手机登陆成都智慧动监平台报告(老年人可通过电话上报)畜禽死亡情况——监管人员24小时之内现场核实畜禽种类、数量、重量后开收据以及收集单上报成都智慧动监平台(县级)主管部门复核确认审核。

6.兑付时间

6月底前,通过"一卡通"发放到实际畜禽生产经营者、无害化处理企业。



11

病死畜禽扑杀补助



1.补贴对象

畜禽扑杀的经营者。


2.补贴依据

成财农〔2013〕51号《成都市财政局、成都市农业委员会关于印发畜禽扑杀补助标准》通知。


3.补助品种及标准

牛(奶牛):犊牛2000元/头;育成牛5000元/头;产奶牛7000元/头;

牛(肉牛):犊牛1500元/头;育成牛5500元/头;

猪:仔猪150元/头;中猪500元/头;育成猪900元/头;种猪1500元/头;

羊:羔羊350元/只;育肥羊1000元/只;种羊1500元/只;

禽、兔:肉鸡、肉鸭(大)20元/只;肉鸡、肉鸭(中)10元/只;肉鸡、肉鸭(大)2元/只;蛋鸡、蛋鸭、鹅、兔(大)30元/只;蛋鸡、蛋鸭、鹅、兔(中)15元/只;蛋鸡、蛋鸭、鹅、兔(小)5元/只

种禽:40元/只 


4.申报程序

畜禽生产经营者手机上报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畜禽死亡情况——由县级动物疫病预防控制中心组织人员现场确认诊断、核实畜禽种类、数量后报县级动物卫生监督所(金堂县农业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确认扑杀。


5.兑付时间

按规定和要求有扑杀行为的养殖户发放扑杀补助。

12

农村户厕改造补贴



1.补贴对象

除已明确要征地拆迁、土地整理等项目覆盖的农户外,其余按照成都市农村户厕改造统一标准实施了户厕改造且验收合格的农户,坚持“应改尽改、不落一户”的原则。


2.补贴依据

按照全市统一标准进行改造且验收合格。


3.补贴标准

采取村民自筹、政府补助引导、集体和社会资助相结合的方式,多方筹集资金。对实施户厕改造提升且验收合格的农户,根据“一户一厕”的原则,按照每户不高于1400元给予户厕改造补助。


4.兑付时间

验收合格后,通过"一卡通"发放到户。


5.申报程序

农户申请,村、组初审,镇(街道)审核,组织实施。

13

农机报废补助



1.补贴对象

实施范围内从事农业生产的个人和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包括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农民专业合作社经济组织、农业企业和其他从事农业生产经营的组织。


2.报废种类

《农业机械安全监督管理条例》规定的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农业机械,包括拖拉机、联合收割机、水稻插秧机、机动喷雾(粉)机、机动脱粒机、饲料(草)粉碎机、铡草机等。


3.补贴标准

拖拉机和联合收割机报废补贴额不超过农业农村部发布的最高补贴额。其他农机报废补贴额原则上按不超过同类型农机购置补贴额的30%测算,并综合考虑运输拆解成本等因素,单台农机报废补贴额原则上不超过2万元。(详见附件1)。报废部分补贴标准与农机购置补贴同步调整。


4.报废条件

根据《拖拉机禁用与报废标准》(GB/T16877-2008)和《联合收割机禁用和报废技术条件》(NY/T1875-2010),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即可申请办理报废:

(一)小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0年、大中型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5年、履带拖拉机报废年限为12年、自走式联合收割机报废年限为12年。在四川省农机安全监督管理信息系统中登记为“大中型拖拉机”的存量变型拖拉机,执行《机动车强制报废标准规定》中对低速货车的报废标准,逐年报废。手扶式水稻插秧机报废年限为8年、乘坐式水稻插秧机报废年限为10年,机动喷雾(粉)机报废年限为10年,机动脱粒机报废年限为8年,配套电动机功率小于等于18kW的饲料粉碎机报废年限为10年、配套电动机功率大于18kW的饲料粉碎机报废年限为12年,铡草机报废年限为10年。

(二)严重损坏无法修复的。

(三)预计大修费用大于同类新产品价格50%的。

(四)技术状况差且无配件来源的。

(五)国家明令淘汰的。

补贴的报废农机应当主要部件齐全,来源清楚合法。纳入牌证管理的机具需要提供县农业农村部门核发的牌证,且拟报废机具登记所有人与报废补贴申请人需一致;无牌证或未纳入牌证管理的,应当具有铭牌或出厂编号、车架号等机具身份信息,机主应就机具来源、归属等作出书面承诺。


5.符合条件的农机回收企业

目前,我县符合条件的报废农机回收企业为成都兴原再生资源股份有限公司。该公司在金堂县设有报废机动车回收服务站(地址:金堂县赵镇新龙路198号,联系电话:028—84926098)。

其他企业、农机维修企业或农机合作社也可按照《再生资源回收管理办法》相关规定,取得包含从事回收生产性废旧金属和非生产性废旧金属业务范围的营业执照,并在县人民政府公安机关备案后,向县农业农村局提出参与农机回收业务。待确认回收企业资格确认后再向社会公布。

回收企业应当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环保的规定,按照《报废农业机械回收拆解技术规范》开展报废农机回收拆解工作。


6.操作程序

(一)报废旧机。机主自愿将拟报废的农机交售给回收企业,回收企业应当核对机主信息和拟报废农机信息,向机主出具《四川省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逐台登记报废机具品牌型号、号牌号码、车辆识别代码、发动机号等相关信息;对纳入牌证管理的机具,回收企业应核对报废机主与机具登记所有人、行驶证登记信息与报废机具信息等是否一致。报废机具残值由农机回收企业与机主按照公平交易原则,共同协商确定。农机回收企业对回收农机主要零部件进行解体或销毁,并拍照存档、建立拆解档案(档案应包括铭牌或其它能体现农机身份的原始资料,保存期不少于3年),形成报废农机销毁记录并交县农业农村局存查。对国家禁止生产销售的发动机等部件进行破坏性处理。县农业农村局对回收企业拆解或者销毁农机进行监督。

(二)注销登记。纳入牌证管理的机具机主(若委托代理人办理的、需出具书面委托书)持《四川省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和行驶证原件、号牌等相关证照,到县行政审批局依法办理牌证注销手续。县行政审批局核对机主和报废农机信息后,在《确认表》上签注“已办理注销登记”字样。

(三)补贴申请及兑现。机主凭有效的《四川省报废农业机械回收确认表》、《农业机械来历承诺书》、身份证或营业执照、社保一卡通或对公账户等资料,到县农业农村局农机推广站办理报废补贴申请。个人年度内享受报废补贴机具不超过3台,农业生产经营组织年度内年度内享受报废补贴机具不超过5台。补贴资金申请、资金兑付流程及发放方式按照购机补贴相关制度执行,兑付给个人的补贴资金通过社会保障卡“一卡通”发放,兑付给农业生产经营组织的补贴资金通过对公账户发放。

(四)加强信息公开。县农业农村局和各镇(街道)要加强政策宣传,扩大公众知晓度(县农业农村局政策咨询电话:028—84932117)。同时对享受报废更新补贴者的信息在所在村进行公示,公示时间为20天,主动接受监督。


附件:

中央财政资金最高报废补贴额一览


转自金堂农业

编辑/ 晏越  彭团虎

审核/ 邱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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