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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烂尾停交房贷上黑名单”案上热搜,法院会判出“公正”结果吗

烟语法 烟语法明 2023-12-27

“十年烂尾无人问,一朝停贷天下知”。7月27日,媒体报道的“房子烂尾女子停交房贷上黑名单”案件,冲上微博热搜,让烂尾楼盘的司法处理态度,再次引起大众关注。

据《北京青年报》深一度栏目报道,2019年4月购买了一套商品房,与开发商、银行共同签订了《个人购房担保借款合同》,贷款50多万元,期限30年。没想到,楼盘烂尾了。合同约定2021年12月31日前交付,可直到今天,房子仍未完成施工。

2022年4月,在看不到交房希望的情况下,购房者停止了银行还贷,之后,购房者发现自己上了银行的征信黑名单,2022年7月,购房者以银行为被告向法院提起诉讼,要求在交房之前银行停贷停息,不增加任何额外费用。
根据报道,7月3日本案开庭,银行的代理律师认为,“银行将贷款支付至非监管账户,与房屋能否按期交付,不具有直接因果关系。房屋不能如期交付责任也并不在银行。”

购买的楼房因为开发商的原因迟迟不能完工交付,购房者就会面临着一边是自己全款支付(银行按揭贷款也是全款向开发商一次性付款)的楼房无法获得交工,一边是自己作为银行的贷款人不能不按月支付贷款,用网上用语就是,购房者成了烂尾楼的最终“背锅侠”。

很多自媒体都在奉劝购房者,一些法律业者基于司法实践也告知购房者,一定不要停止供应贷款,如果私自停贷的话,就要对银行承担违约责任:如支付逾期利息、违约金、律师费诉讼费等,还会上了征信不良记录,被起诉到法院还会上了失信执行人名单,影响今后生活。
网上还有一些自媒体发布的案例显示,某某购房者停止了还贷一段时间之后,被银行起诉到法院,被法院以违约为由判令支付一次性偿还本息及罚息。最终一算账,就算是已经支付的购房首付款和偿还资金不要了,法院判决对自己执行的金额也超过了全套购房款。如此算来,根本不合算。
不用研究法律规定,就算是按照常理分析,就会发现其中存在明显的不合情理的地方。明明真金白银的支付了购房首付款和按期偿还银行贷款的毫无过错,因为开发商违约不能按期交房,为何产生的逾期还款责任,需要没有过错的购房者承担?

可惜,经过了诸多法律人的运作,得到的司法结果却就是如此。对此,媒体评论到,普通家庭几乎耗尽全家积蓄最终拿不到房,贷款却还要继续交,明明没有错,却要付出如此代价,这合理吗?究竟谁才是老赖,到底该由谁负责?

记者采访的法学专家认为,银行在于购房者签订了贷款合同之后,还负有监管开发商预售资金使用用途的责任。开发商没有按约定完成施工进度,银行就将购房者贷款资金拨付给了开发商,即便合同没有约定此合同义务,但按照银行业对于商品房预售资金的管理规定,也是一种违规行为。

如此的违规行为,不仅导致了购房者贷款资金的损失,也是构成了开发商挪用购房者资金的原因,需要部分的承担“缔约过失责任”。银行认定购房者违约停贷而将其列入个人征信黑名单的行为,法院可以查明责任情况,“支持买房人的停贷停息主张。”

法院判令烂尾楼购房者具有停贷的权利,不可为不是颠覆性的判决结果。该案的法官、法院,能据此法律适用标准判处如此“公正”的结果吗?专家没有说的是,之所以导致购房者需要停贷这样的暴力性行为,直接的原因是,法院不支持跟开发商解除购房合同。

不管是按照《民法典》的规定,还是根据具体购房合同的约定,动辄几个月乃至几年的迟迟不交房,购房者都是有权要求法院判决解除购房合同的。

根据主合同(购房合同)解除,附合同(贷款合同、抵押合同)也要解除的民事法律规定,(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规定:“商品房买卖合同被确认无效或者被撤销、解除后,商品房担保贷款合同也被解除的、出卖人应当将收取的购房贷款和购房款的本金及利息分别返还担保权人和买受人。”)只要法院支持了解除购房合同,哪里还会存在购房者需要冒着被银行起诉、上征信黑名单的风险,而强制停贷?

今年4月21日,最高人民法院公开公布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商品房消费者权利保护问题的批复》批复中明确规定,在房屋不能交付且无实际交付可能的情况下,商品房贷消费者主张价款返还请求权,优先于建设工程价款优先受偿权、抵押权以及其他债权的,人民法院应当予以支持。
根据以上“批复”的规定,法院应该支持烂尾楼的购房者要求解除购房合同的诉讼请求,而且要支持购房者优先于开发商的其他债权人,拿回已经支付的购房支付款。“批复”隐含的意思也包括,支持购房者解除银行贷款合同,由开发商承担逾期贷款的违约责任。
可惜的是,以上的“批复”尽管规定的甚好,就像本号之前担心的是,《2013年1号司法解释旨在保护购房者,能否落实到具体案件呢?》。究竟什么是,“房屋不能交付且无实际交付可能的情况”?法院能不能将烂尾楼购房者纳入立案登记制规定的受案范围呢?
建设法治社会,就是要倡导社会生活、广大民众利用法律规则解决经济纠纷、社会纠纷,这句话的另一面意思则是,当法律规则不能处理或者受理某方面的社会纠纷时,就会将这类的社会纠纷推向了产生更多的社会纠纷。例如,当法院不支持不受理烂尾楼解除纠纷时,就会产生大量的银行逾期还款,乃至购房者直接停贷的纠纷。由此顺延下去,是更多的其他方面的社会纠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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