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当为他人的事儿、为社会公义发声,成为一种负担

烟语法 烟语法明 2023-04-30

创办这个法律公号,经常会收到后台发来的添加好友申请,简单的寒暄之后,就会发来一个判决书或申诉书,或是要求投稿,或是要求爆料。态度好点的,是希望帮其发声,引发关注,对自己的案子有所帮助;态度直接的,上来就是自己要提供素材,帮写作提供流量,反成了他们成了提供帮助者。


曾经有一个自称是大学老师的,也是后台添加烟语君,上来就发来了一份自己写的上诉状之类的司法案例,要求进行转发。
烟语君问他,如今各大媒体平台注册这么方便,为何不自己的事儿自己发?
他说,自己有账号,可是影响力小,而且自己圈子里都是同事或同行专家人士,让他们看到了自己怼法院影响不好。
呜呼!自己也知道作为一名维权者会受到质疑和针对,却希望别人替自己出头,自己躲在后面收获引发关注之后的案件影响,或是让别人顶在前面自己则是见机行事。
记得有个电影里,村里人长期受欺负,于是便去求一大侠拔刀相助。大侠道:你们每个人都可以有剑,为何还要求别人帮助,自己都不帮自己,反让别人去帮你?众人皆无言以对。

在很多人认识里,自媒体就是群靠刷流量赚名声谋利益的,有的动不动就以“吃人血馒头”相称,只要对不是迎合自己看法的,恨不得除之而后快。这样观点的人,不是蠢就是坏。对于这样的留言,反正本号是不会精选的。
任何行业都有害群之马、各种心理,自媒体本就是一个鱼龙混杂的群体,但不代表其中的所有人,都是唯利是图、见钱眼开。没有这些自媒体的围观热议,会有胡鑫宇案的省市县专班调查、召开记者发布会?
为什么不轻易发评司法案例了,因为吃过太多被人过河拆桥、上屋抽梯的教训。曾经有一个律师拿着一份已经公布在裁判文书网的案例,要求评述一番。本号也就转发了该判决,对其中的法律观点进行了评论。
过了两天,这个律师就找到了本号,要求删除文章,消除给他带来的不利影响。稍有迟疑,言语之间,净是什么“吃人血馒头”之类的反口相斥。所谓对他的影响,不过是,案例所在的法院看到了文章,就找到律师所在的司法局投诉,司法局就找到了律师所在的律所施加压力,要求律师不管用什么法儿删文消除影响。
公开发布、向当事人已经送达的司法判决,接受社会的评议,不是再正常不过的事儿吗?没有评议,哪来的发现问题,改进问题?不准他人评议,本是不应该的事儿,反到成了提供司法判决的人受到处理,进而指责他人对于案件的评议会造成不利影响,这是正常的逻辑吗?可是,现实的利害关系约束下,已经不讲正常的道理了。
还有一个律师,此前也曾经写过,长期关注本号的也会知道。自己代理的案件,被一审法院以提供虚假证据为由罚款了3万元,向上级法院复议期间,在微信群里到处求人转发评议。本号转发评议了,她的处罚决定是撤销了,却在后台直接以开骂的形式,要求删文。按照她的理论,自媒体不过是就是借他们的爆料来赚流量、博名声,事情解决了再不删文,就是害他们。
谁的脸被打了不会疼啊?利用别人写文评议制造影响,自己的事情解决了,就去指责别人是多管闲事。经过这么几轮下来,别人的脸就不是脸,被打了不会疼吗?于是乎,大家看看,如今还有那些法律号,包括其他的自媒体号,还有几个写未经报道的司法案例?即便是自己遭到了不平的事,都不会在自媒体上评论半点。
曾经有一个律所的领导,面对上门想要想要转所的律师,在得知了后者曾经因为发文被司法局约谈过后,直接予以拒绝转所收留。过了几年,该领导因为是法院退休人员,被当地通知要求收缴律师证,面临着没法继续成为律师更别说成为律所合伙人的局面。在网上,他也是积极寻求自媒体帮自己反映问题。现实就是这样,当不支持别人为了公益的事情发声的时候,说不定哪天就会轮到自己没人帮助的时候。
有些人就是太精明,认为自己的事情才是事情,能玩空心思让别人为了自己的事情出头,属于自己的心智高于别人,别人被自己利用是咎由自取。只要自己当下的事情能解决了,什么手段都可以用上,根本不会顾及给别人、给社会造成的影响。甚至发生在自己身上的,也是一步步的忍着,心里想的是,说不定有人会忍不住出头的,自己不就沾光了?
于是乎,一个个精致的利己主义下,出于公义之心、关注别人事的自媒体,还剩下几个?网络上,但凡看到跟自己不同的声音,留言区里都是,收钱了、吃人血馒头......这样的阴谋论、动机论者,不知道他们有没有想过,自己会不会成为下一个需要社会其他成员帮助的求助者,四处打压别人的声音,到时候,还会有人帮助自己吗?
最后,想对那些天天后台或是添加好友发来司法案例的说,自己才是自己权益的最大维护者,自己都不肯出头,光指望别人出头,真的以为别人生来就是被当工具吗?烟语君添加好友有个习惯,总是看一眼他的朋友圈,对于那些整天都是自己岁月静好的,基本断定,可以直接拉黑了。这种人,不值得交往,更别说帮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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