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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电子税务局用户​操作手册(六十五)丨耕地占用税税源信息报告申报

新疆税务 2024-06-07

新疆电子税务局

用户操作手册

国家税务总局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电子税务局(以下简称“电子税务局”)是一个可实现涉税事项在线办理、涉税事项进度查询、一户式查询,提供全方位服务的综合纳税服务平台。

今天我们学习第六十五期——耕地占用税税源信息报告申报


耕地占用税税源信息报告申报


业务概述

纳税人申报印花税、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车船税、环境保护税、资源税、土地增值税、耕地占用税、契税、烟叶税这10个税种时,统一使用《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表》进行合并纳税申报,相关税种的原有申报表不再使用。

合并申报前需要在“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下进行税源信息采集:【印花税税源采集】【城镇土地使用税税源采集】【房产税税源采集】【车船税税源采集】【环境保护税税源采集】【资源税税源采集】【土地增值税税源采集】【耕地占用税税源采集】【契税税源采集】【烟叶税税源采集】。

合并申报包含一张主表即《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表》和一张附表即《财产和行为税减免税明细申报附表》,申报时选择已采集的税源信息,系统会自动生成申报表主表及附表,点击申报即可。

操作路径

打开浏览器输入新疆电子税务局网址,登录电子税务局:

https://etax.xinjiang.chinatax.gov.cn/

方式1:

登录【新疆电子税务局】,在右上角搜索栏搜索“财产和行为税”,即可进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首页。

示例图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入口1

方式2:

登录【新疆电子税务局】,依次点击菜单【我要办税】-【税费申报及缴纳】-【综合申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即可进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首页。

示例图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入口2

操作步骤

 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 

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指纳税人首次产生影响税源申报的信息或相关信息发生变化时应报送的有关明细事项。纳税人进入“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功能首页,通过页面“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模块操作列,可进行相应税种的税源采集。

示例图 财产和行为税合并纳税申报功能首页

也可以点击菜单【我要办税】-【综合信息报告】-【税源信息报告】-【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进入各税源报告采集功能。

耕地占用税税源信息报告

纳税人进行耕地占用税申报时,应先进行耕地占用税税源信息报告。点击“财产和行为税税源信息报告”模块操作列耕地占用税的“税源采集”链接,或【耕地占用税税源信息报告】功能,系统将出现新的“耕地占用税税源信息采集”页面。

查询耕地占用税税源信息

初始化为查询页面,自动带出税款所属期起止对应的已采集条目列表,若默认税款所属期内无已采集耕地占用税税源信息,则显示为空。可修改查询条件,点击【查询已采集信息】,则可查询满足条件的已采集的税源信息。

新增耕地占用税税源信息

通过点击页面上方的【新增采集信息】按钮,系统弹窗显示新增耕地占用税税源信息。纳税人根据实际业务情况自行填写,点击【保存】并且通过采集表填写校验后方可保存税源信息。

示例图 新增耕地占用税税源信息

查看/删除/修改耕地占用税税源信息

查询出已采集的耕地占用税税源信息,选择“操作”下方对应的按钮,未申报的税源信息可进行【查看】【删除】【修改】操作,已申报的税源信息可进行【查看】操作。

示例图 查询结果列表

示例图 删除耕地占用税税源信息

示例图 修改耕地占用税税源信息

来源:新疆税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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