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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濛被诉严重违约,这一次,谁的眼睛是尺?

“艺人做到最后,真的是要靠口碑的。”

文 | 吴雪

一觉醒来,冬奥冠军王濛连提两次热搜。
这一次,不是因为金句,而是严重违约。
发布声明方是北京影漪视界科技有限公司,对方自称,是王濛在新媒体领域的独家经纪公司,在合作期间,因王濛严重违反合同规定,擅自参加新媒体领域商业活动,且经多次催告未有纠正,该公司已委托律师启动诉讼程序。
四小时后,@王濛工作室 甩出一纸严正声明干净利落地表示“双方合作已到期,且影漪视界仍拖欠王濛巨额未结款项,有关此事我方不再占用公共资源回应,也请大家不传谣不信谣”。

双方各执一词,谁对谁错,笔者无从判断,但关于艺人与经纪公司的纠纷,并非新鲜事。一位业界人士告诉《新民周刊》,经纪公司往往通过霸王合同或高额违约金来约束艺人行为,降低“单飞”风险,但当艺人突然有了流量,话语权变得更大,经纪公司则处于相对被动地位,如果单方面违约出走,公司似乎也很难直接干涉其演艺工作。
王濛是否遵循了契约精神,经纪公司的维权诉求是否合理正当?在演艺行业的合同纠纷到底有什么“隐性规则”?《新民周刊》采访了上海君悦律师事务所合伙人朱平晟。

谁守约了 谁没守约

笔者注意到,在声明中,这家经纪公司吐槽,合作期间,公司为王濛投入了大量人力、物力及资金,为其量身打造《濛主来了》《运动者联濛》,策划运营其抖音账号,实现粉丝数量百倍级增长,推动她从职业运动员到体育偶像的商业化转型。
但王濛却屡次违反约定,擅自参加新媒体领域演艺工作并获利,甚至在双方合同如约续期期间拒绝继续履行,至今也无任何纠正态度。

王濛方的回应,则是另一种说法。
她表示《濛主来了》《运动者联濛》都是王濛个人衍生IP,影漪视界是付费聘请的制作公司,在项目中的身份仅为承制方,双方的合作已于2022年10月9日到期。目前影漪视界仍拖欠王濛巨额未结款项,王濛已经通过诉讼维权,并且案件已进入财产保全阶段。

王濛方声明指出影漪视界是谈判未果,利用舆论造势,同时,王濛名下公司拥有她的个人独家经纪约。
朱平晟律师认为,根据目前的信息,无法判断是非曲直。但就王濛的回应,影漪视界是其承制方,又拖欠其未结巨额款项,那么,理论上王濛应该向影漪视界付费,而影漪视界的角色,可能的情况是一边是制作方,一边可能还拥有王濛的某些代理权限。
至于经纪公司是否独家的权利,关键在于双方签订的合同,要看合同条款中如何规定。如果到了诉讼阶段,法官一般会根据双方的约定来判断,谁守约了,谁没有守约。

圈内的隐性规则

王濛事件,目前没有定论,但透露出演艺行业一些隐性规则。
比如,霸王条款在某些经纪公司中存在,艺人与演艺公司签订合同,通常存在“高额违约金”条款。艺人“红了就跑”的问题也相当普遍,乐华娱乐创始人杜华曾公开表示希望成立经纪行业协会,不守约的艺人应该被整个行业“封杀”。
看似极端的言辞,实则道出了经纪行业长久以来的痛点。
对于经纪公司来说,一旦艺人不愿履行合同,诉讼起来需要漫长过程;对于艺人来说,想要“单飞”,也要付出高额违约金的代价。“比如游戏、网红主播等,违约金都高达上百万元,还有航空公司飞行员、顶级厨师等,理论上培养人有成本,有违约金也是合理的。”朱平晟说。

一位经纪公司的内部人士表示,艺人红了,有足够的商业价值,这是一个根本的经营之道,所以,经纪公司是不希望解约。“如果艺人随心所欲地任性解约,公司又付出很多,谁还敢奋不顾身地去投资一个新人?”
一旦艺人与经纪公司的纠纷,到了诉讼程序,由于演艺经纪合同给付标的的演艺行为具有人身属性和不可替代属性,强制艺人履行演艺债务在客观上难以实现。
上海融力天闻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许超律师认为,即便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经纪公司的执行目标往往也无法实现。所以这类诉讼,一般都是采取“边打边谈”的策略,让双方协商好赔偿金额后达成和解,最终实现解约。
另一个解决方案是公司维持现状,在判决书确认合同效力的前提下,针对艺人后续具体的违约行为,再次起诉艺人违约,要求艺人根据合同约定支付违约金,甚至同时提出解约,但这又要经历一个漫长的诉讼过程。所以,在第一次诉讼中没有成功解约或者达成解约方案,是一个双输的局面。
当然,也并非所有公司都是既有实力又讲良心的,坑骗培训费、割流量韭菜、权利义务极端不平等的霸王条款等不靠谱行为,业内亦比比皆是。此前,何炅就曾在某节目上提及“有公司一股脑签100个小男孩,只要上了一个,就有可能成为下一个'周震南',剩下的99个就慢慢耗到解约”。
朱平晟告诉《新民周刊》,我国法院对于赔偿多少违约金拥有自由裁量权,一般不会支持非常高额的违约金,如果判决解约成功,艺人需要支付的违约金金额,会在一个相对比较公正的裁量范围。“谁违约了,谁就应该付出更大的代价,这可能是法院要考虑的,只不过相关案件的赔偿金额,在普通人看来,还是蛮高的。”

艺人的口碑很重要

当然,除了违约金的问题,王濛事件还牵涉到,对公众形象带来的负面影响。此前,丝芭传媒旗下艺人黄婷婷,在输掉解约官司后,被指存在违约、侵权、不正当竞争行为,其后,黄婷婷参与录制的几档综艺节目都遭到镜头删减,其个人微博亦再无更新。

反观王濛的爆火,始于2022年北京冬奥会担任解说嘉宾,以一句“我的眼睛就是尺”一炮而红。直爽的个性和自带喜感的东北口音,也让观众对她观感较佳。之后,王濛更是频繁登陆各大综艺,不仅涵盖运动主题类还逐渐扩大至美食、元宇宙、说唱等多元类型。
有媒体盘点了王濛目前的商业版图。当前与王濛关联的4家公司有2家为存续状态,包括山东他山体育文化产业有限公司、湾道体育文化传播(北京)有限公司。王濛担任前者监事,担任后者法定代表人、经理、执行董事并持股89%,而后者已成功注册“王濛”“濛主来了”“濛主驾到”“濛主播”“濛主解密”等多个商标。

随着王濛商业价值的攀升,不单单要考虑到营业捞金,业界口碑的维护,也相当重要。更长远地来看,艺人如果不守信用,很大程度上,会造成其在业内“口碑危机”。“这种情况有了第一次,就有第二次,你的口碑就会差。”一位业内艺人姗姗表示,在业务水平差不多的情况下,如果一个艺人在为人处事方面做得好,大家就会愿意给他机会。
“艺人做到最后,真的是要靠口碑的。”姗姗说。
资料来源:文汇报、中国经济周刊、南都娱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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