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看原文
其他

中国同阿盟发表《中阿数据安全合作倡议》

数据观 2022-06-25


图片来源:外交部官网
全文共计4636字,预计阅读时间7分钟

来源 | 数据观综合自外交部官网、新华社、人民日报(转载请注明来源)

编辑 | 蒲蒲


据外交部网站消息,2021年3月29日,外交部副部长马朝旭同阿拉伯国家联盟首席助理秘书长扎齐举行中阿数据安全视频会议,双方签署并发表《中阿数据安全合作倡议》。


双方一致认为,在当前数字经济迅猛发展、数据和网络安全风险突出背景下,达成《中阿数据安全合作倡议》具有重要特殊意义,标志着双方数字领域战略互信和务实合作进入新阶段。双方愿以此为契机不断深化合作,共同推动全球数字治理和国际规则制定。


马朝旭表示,在全球数字经济正蓬勃发展、数据安全风险和挑战日益突出背景下,中阿就重大数据和网络安全问题提出解决方案,为推进全球数字治理做出了重要贡献。《中阿数据安全合作倡议》致力于打造开放、公正、非歧视的数字发展环境,反映了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共同愿望,符合国际社会的共同利益。希望双方以此为契机,加强战略对接和务实合作,坚持多边主义,推进全球治理。


阿方强调,中国是阿拉伯国家的重要合作伙伴。阿方高度重视数字发展与安全问题,赞赏中方发起《全球数据安全倡议》。在数字技术快速发展、网络和数据安全挑战不断增加的背景下,各国有必要加强合作,在遵守《联合国宪章》的基础上使用信通技术,制定统一的国际规则,共同应对网络安全威胁,维护数据和供应链安全,为社会经济平稳运行创造有利环境。


阿方表示,此次签署《中阿数据安全合作倡议》,与联合国网络安全领域共识一脉相承,体现了国际社会维护网络和数据安全的共同呼声,有利于弥补国际规则漏洞。《中阿数据安全合作倡议》的签署是中阿战略伙伴关系的又一体现,也将为数字领域国际规则制定作出重要贡献。阿方愿与中方加强沟通协调,推进中阿关系不断向前迈进。


外交部副部长马朝旭在中阿数据安全视频会议上的主旨发言


尊敬的阿拉伯国家联盟首席助理秘书长扎齐阁下,


尊敬的阿拉伯国家联盟助理秘书长阿里阁下,


尊敬的各位常驻阿盟代表,


尊敬的廖力强大使,


各位同事:


很高兴同扎齐首席助理秘书长和阿里助理秘书长以线上方式共同主持中阿数据安全会议。


近年来,中阿高层交往密切,各领域合作全面推进,战略伙伴关系建设硕果累累。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过程中,中国同阿拉伯国家风雨同舟、守望相助,成为中阿命运与共的生动写照。去年,中阿合作论坛第九届部长会议成功召开,习近平主席向会议致贺信,为中阿政治关系开启了新篇章。中方愿同阿方一道,为中阿战略伙伴关系注入新内涵,携手打造志同道合、发展繁荣的中阿命运共同体。


各位同事,


当前,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蓄势待发。全球数字经济蓬勃发展,人类加速步入数字化时代。作为各国经济发展和产业革新的动力源泉,数据的重要性进一步凸显。与此同时,侵害个人信息、对他国大规模网络监控等数据安全风险和挑战日益突出,亟需全球性的解决之道。


为顺应各方共同需要,加强全球数字治理,去年9月,中方发起了《全球数据安全倡议》,就重大数据和网络安全问题提出解决方案,旨在促进数据安全合作,推动数字领域互利共赢、共同发展。


中阿一直是数字经济领域的重要合作伙伴。几个月来,双方就倡议及相关问题进行了深入沟通和协调,成功达成《中阿数据安全合作倡议》。这一成果是中阿深化数字合作战略共识的集中体现。早在2017年,中国就与埃及、沙特、阿联酋等国共同发起了《“一带一路”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倡议》,中阿在5G、人工智能等高新技术领域合作不断深化,网络安全应急响应合作稳步推进。此次中阿《倡议》的达成,标志着中阿数字合作达到新水平,双方数字领域战略互信和务实合作进入新阶段。


同时,《中阿数据安全合作倡议》也是双方为推进全球数字治理做出的重要贡献。我们在《合作倡议》中呼吁各国坚持兼顾安全与发展、坚守公平正义的原则,携手打造开放、公正、非歧视的数字发展环境,反映了广大发展中国家的共同愿望和国际社会的共同呼声,对推动发展中国家在全球治理中拥有更大代表性和发言权具有重要意义。


各位同事,


中阿《合作倡议》的达成为加强双方数字合作奠定了良好基础。我们应再接再励,把双方战略合作进一步推向深入。为此,我愿提出三点建议。


一是发挥中阿《合作倡议》引领作用,加强战略对接。我们要加强统筹协调,使双方数字领域发展战略对接更加精准高效,打造全面系统的数字合作架构,携手共建高质量“一带一路”。


二是坚持务实合作,扩大互利共赢。要充分调动政府、企业、学术等各界力量,推进数字经济、数据和网络安全治理、电子商务、智慧城市、人才培养等领域合作,将倡议的战略引领转化为实实在在的成果,有力促进中阿数字发展与合作。


三是坚持多边主义,推进全球治理。我们要积极推广中阿《合作倡议》倡导的共商、共建、共享理念,共同引领数据安全国际规则制定,为解决全球数字治理赤字作出贡献。


中方愿与阿方一道,为中阿数字合作凝聚新共识,绘制新蓝图,共同推动中阿战略合作迈上新台阶。


谢谢大家。


人民日报刊文:开启全球数字治理新篇章


面对数据安全这一各国共同挑战,《中阿数据安全合作倡议》体现了开放、包容的合作精神,必将带动国际社会更多成员加入这一合作进程中,形成全球数字治理合力


3月29日,中国外交部同阿拉伯国家联盟秘书处召开中阿数据安全视频会议,宣布共同发表《中阿数据安全合作倡议》,阿拉伯国家成为全球范围内首个与中国共同发表数据安全倡议的地区。中阿双方高度评价,认为这彰显了中阿在数字治理领域的高度共识,有利于推进数据安全领域国际规则制定,标志着发展中国家在携手推进全球数字治理方面迈出了重要一步。


习近平主席指出:“为世界经济发展增添新动能,迫切需要我们加快数字经济发展,推动全球互联网治理体系向着更加公正合理的方向迈进。”2020年9月,中方发起了《全球数据安全倡议》,为全球数字治理规则制定贡献了中国方案,得到国际社会广泛积极评价。在该倡议基础上,阿拉伯国家集体同中国发表《中阿数据安全合作倡议》,充分证明这一中国方案顺应了时代潮流,契合了国际社会需要,是得道多助的又一例证。


数字治理是全球治理的新领域,数据安全风险是各国面临的共同挑战,化解这一风险需要各国建立互信、深化合作。然而一段时间以来,某些国家奉行单边主义和霸权主义,将数据安全问题政治化,严重干扰全球数字合作与发展的努力。中国和阿拉伯国家由于历史原因曾长期是国际规则的被动接受者,双方都认识到要努力做全球治理的重要参与者、国际规则的主动制定者。《中阿数据安全合作倡议》的发表,有利于推动在多边主义基础上共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的网络空间,树立了发展中国家参与全球治理的范例,为世界各国在全球数字治理领域寻求最大公约数贡献了智慧和力量。


近年来,中阿双方数字领域合作不断深化,取得丰硕成果。早在2017年,中国就与埃及、沙特阿拉伯、阿联酋等国共同发起《“一带一路”数字经济国际合作倡议》。2020年7月,中阿合作论坛部长会又决定加强双方在互联网和数字经济发展领域的合作与互鉴。新冠肺炎疫情发生后,中国电商积极与阿方分享平台建设、物流管理等方面技术和经验,为助力阿拉伯国家复工复产作出了积极贡献。据统计,中国电商平台在海湾六国互联网用户覆盖率已达80%。《中阿数据安全合作倡议》的发表,有助于深化中阿关系,推动双方蓬勃发展的数字合作取得更大成果。


凡益之道,与时偕行。历史已经并将继续证明,多边主义必将战胜单边主义,互利合作必将取代零和博弈。面对数据安全这一各国共同挑战,《中阿数据安全合作倡议》体现了开放、包容的合作精神,必将带动国际社会更多成员加入这一合作进程中,形成全球数字治理合力,开启全球数字治理新篇章,为共同构建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作出更大贡献。




中阿数据安全合作倡议

2021年3月29日,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与阿拉伯国家联盟秘书处共同主持召开中阿数据安全视频会议。双方及阿盟成员国负责网络和数字事务官员出席对话。阿方欢迎中方提出《全球数据安全倡议》,支持秉持多边主义、兼顾安全发展、坚守公平正义的原则,共同应对数据安全风险挑战。双方一致认为:


信息技术革命日新月异,数字经济蓬勃发展,深刻改变着人类生产生活方式,对各国经济社会发展、全球治理体系、人类文明进程影响深远。


作为数字技术的关键要素,全球数据爆发增长,海量集聚,成为实现创新发展、重塑人们生活的重要力量,事关各国安全与经济社会发展。


在全球分工合作日益密切的背景下,确保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安全对于提升用户信心、保护数据安全、促进数字经济发展至关重要。


呼吁各国秉持发展和安全并重的原则,平衡处理技术进步、经济发展与保护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关系。


重申各国应致力于维护开放、公正、非歧视性的营商环境,推动实现互利共赢、共同发展。与此同时,各国有责任和权利保护涉及本国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安全和社会稳定的重要数据及个人信息安全。


欢迎政府、国际组织、信息技术企业、技术社群、民间机构和公民个人等各主体秉持共商共建共享理念,齐心协力促进数据安全。


强调各方应在相互尊重基础上,加强沟通交流,深化对话与合作,共同构建和平、安全、开放、合作、有序的网络空间命运共同体。


为此,双方倡议:


——各国应以事实为依据全面客观看待数据安全问题,积极维护全球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的供应开放、安全、稳定。


——各国反对利用信息技术破坏他国关键基础设施或窃取重要数据,以及利用其从事危害他国国家安全和社会公共利益的行为。


——各国承诺采取措施防范、制止利用网络侵害个人信息的行为,反对滥用信息技术非法采集他国公民个人信息。


——各国应要求企业严格遵守所在国法律。各国应尊重他国主权、司法管辖权和对数据的安全管理权,未经他国法律允许不得直接向企业或个人调取位于他国的数据。


——各国如因打击犯罪等执法需要跨境调取数据,应通过司法协助渠道或其他相关多双边协议解决。国家间缔结跨境调取数据双边协议,不得侵犯第三国司法主权和数据安全。


——信息技术产品和服务供应企业不得利用其产品和服务非法获取用户数据、控制或操纵用户系统和设备。


——信息技术企业不得利用用户对产品依赖性谋取不正当利益,强迫用户升级系统或更新换代。产品供应方承诺及时向合作伙伴及用户告知产品的安全缺陷或漏洞,并提出补救措施。


双方呼吁各国支持并通过双边或地区协议等形式确认上述承诺,呼吁国际社会在普遍参与的基础上就此达成国际协议。欢迎全球信息技术企业支持本倡议。




▐ 白皮书


▐ 国际要闻



 政策新规



▐ 数据观出品


❏“数据观”亮相纽约时代广场 



您可能也对以下帖子感兴趣

文章有问题?点此查看未经处理的缓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