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充协议未审议、未披露,ST花王被通报批评!
1月9日,上交所发布公告,对ST花王(603007)及有关责任人通报批评。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江苏监管局出具的《关于对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相关人员采取出具警示函措施的决定》查明的事实,2017年,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ST花王或公司)收购郑州水务建筑工程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郑州水务)60%股权,并与郑州水务原股东签订协议约定,郑州水务在2017年至2019年的业绩承诺期内实现净利润合计不低于1.42亿元。2018年4月、2020年3月,公司又与郑州水务原股东签署两份补充协议,其中部分条款涉及公司承诺后续为郑州水务融资担保、项目承接等事项提供支持,并将原先业绩承诺实现净利润金额调减1500万元至1.27亿元。上述补充协议未经董事会、股东大会审议,且签署两份补充协议事项作为前期收购事项的重要进展,公司未进行临时公告。
上交所认为,ST花王对前期收购事项的重要进展未履行审议程序且未按规定披露,违反了有关规定。根据《警示函》认定,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肖国强作为公司主要负责人和信息披露第一责任人,时任董事会秘书李洪斌、时任董事会秘书肖杰俊作为公司信息披露事务具体负责人,未能忠实、勤勉地履行职责,对公司上述行为负有责任。
鉴于前述违规事实和情节,经上交所纪律处分委员会审核通过,根据有关规定,上交所作出如下纪律处分决定:对花王生态工程股份有限公司及实际控制人暨时任董事长肖国强、时任董事会秘书李洪斌、时任董事会秘书肖杰俊予以通报批评。对于上述纪律处分,上交所将通报中国证监会,并记入上市公司诚信档案。
二级市场上,截至今天收盘,ST花王涨4.28%,报5.85元/股。
来源 读创财经
编辑 信嘉毅 责编 李耿光 校审 孙世建
监制 袁长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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