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存在多种问题,日海智能被责令改正

深圳商报 2023-11-29


日海智能11月27日晚间公告,公司于2023年11月27日收到深圳证监局送达的《深圳证监局关于对日海智能科技股份有限公司采取责令改正措施的决定书》(以下简称《决定书》),因在公司治理、内控等方面存在问题,公司被深圳证监局责令改正。



根据深圳证监局《决定书》,日海智能存在以下问题:


一、财务核算不规范


公司财务核算不规范,导致2018年至2022年度财务报告不准确。2022年10月31日、2023年4月17日,公司分别披露《关于前期会计差错更正及追溯调整的公告》。上述情形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证监会令第182号,下同)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二、虚构应收账款收回


2018年、2020年,公司虚构部分应收账款收回,导致相关年度财务报告数据不准确,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三条第一款的规定。


三、关联方登记管理及关联交易披露不规范


公司关联方识别、登记管理不规范,部分关联交易未及时审议并披露,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四十一条、第六十二条的规定。


四、重大诉讼未及时披露


截至2023年3月2日,公司新增累计各类诉讼、仲裁已达到重大诉讼披露标准,但公司未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违反了《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和第二款第一项的规定。


此外,公司在内幕信息知情人登记管理、三会运作及会议记录管理、募集资金管理等方面存在不规范情形。


《决定书》称,上述情形反映出日海智能在公司治理、内部控制、信息披露和财务会计核算等方面存在问题。根据《上市公司信息披露管理办法》第五十二条和《上市公司现场检查规则》(证监会公告〔2022〕21号)第二十一条的规定,深圳证监局决定对公司采取责令改正的行政监管措施。


至于上述事项对上市公司的影响及采取的措施,日海智能在公告中称,公司收到《决定书》后,高度重视《决定书》所指出的问题,将严格按照深圳证监局的要求,对存在的相关问题进行全面梳理,制定整改计划,并在规定时间内提交书面整改报告。本次行政监管措施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的经营管理活动,公司后续将严格按照相关监管要求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敬请广大投资者理性投资,注意投资风险。





值得注意的是,此前日海智能于7月13日公告称,公司于2023年7月12日收到中国证监会对公司下发的《立案告知书》,公司因涉嫌信息披露违法违规,根据《证券法》《行政处罚法》等法律法规,中国证监会决定对公司进行立案并调查相关情况。




二级市场上,日海智能27日收盘报8.71元/股,涨1.04%,最新总市值32.61亿元。



来源 读创财经综合

编辑 黎莉 责编 马强 校审 汪蓓

监制 刘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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