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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鉴定】江苏医疗损害鉴定新规实施后,南京举行首场听证会......

2017-12-23 南京司法行政在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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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自《江苏省医疗损害鉴定管理办法》实施以来,由江苏省司法鉴定机构承办的第一例医疗损害鉴定听证会于12月20日在南京医科大学司法鉴定所举行。

       首场听证会严格按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和《江苏省医疗损害鉴定管理办法》及有关司法解释进行,鉴定机构从省司法厅与省卫计委联合组建的44个专业类别8000多名专家构成的医疗损害鉴定专家库中挑选相关临床专业3名专家,由第一鉴定人主持听证会。

       听证会上,主持人介绍了鉴定人的产生方式及鉴定专家组的专业设置及专家来源,告知了鉴定人及专家回避的有关规定和听证会的程序事项。在医患双方明确无异议后,由医患双方分别陈述申请鉴定的理由和依据,鉴定人和专家对医患双方进行提问。医患双方退场后,在专家组组长主持下,专家组进行讨论合议,向鉴定所出具了咨询意见书。鉴定人和专家围绕争议焦点,对鉴定涉及的专业技术问题进行了全面而专业的提问,讨论合议时,专家根据委托鉴定材料和听证情况,充分阐述自己的观点和意见。 听证会后,鉴定人将在充分参考专家意见的基础上,独立做出鉴定意见。

       据了解,《江苏省医疗损害鉴定管理办法》建立的以专家库为支撑、“司法鉴定人+咨询专家”的听证机制,有效地解决了医疗损害鉴定中的专业互补问题,这一全国首创模式,对于保障司法鉴定的专业性、独立性,推动医患纠纷矛盾的化解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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