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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贺当年的火爆论战丨读中国计划(十五)

林一五 林一五议时 2022-10-20





上一篇《读完周其仁《城乡中国》:有些章节很精彩,有些说法有问题丨读中国计划(十四)》里本来说番外篇写当年周其仁、贺雪峰和华生三位教授的论战,看了一下,篇幅不允许,所以还是只写周贺论战,正好下面一篇读书报告要写华生教授的《城市化转型和土地陷阱》,周华论战就留待那时讲。

周贺论战的相关文章我是按照澎湃新闻的《周其仁、华生、贺雪峰过招:近日农村土地制度之争脉络始末》一文找的,澎湃的梳理为:

1)2010年10月,贺雪峰出版《地权的逻辑》,批判成都土地改革;

2)2011年7月,周其仁发表《给农民更多的土地权利,真会损害农民的利益吗?——致“成都模式的批判者”》批判贺雪峰;

3)2012年3月贺雪峰发表《就地权逻辑答周其仁教授》反批判周其仁。


澎湃的梳理发表于2014年9月,其实周贺论战还有一些后续发展,我查到的有:

4)2017年的《城乡中国(修订版)》中周其仁至少有《辩“给农民权利会损害农民利益”》一文与论战相关,另有《辩“土地涨价要归公”》一文开头说要反驳贺“周的建议只会让大城市周边农村受益,广大不发达地区农民无法受益”的观点,但后面并没有,所以下文会提一下;

5)2019年的《大国之基:中国乡村振兴诸问题》中贺雪峰有“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政策的逻辑与谬误”几节与论战相关。


本文就是对上述1)-5)的梳理。


首先要强调的是,周教授和贺教授都主张要改善农村和农民状况。但不同的地方在于周教授主张跨大步,算是激进派,贺教授主张小碎步,算是保守派。

虽然起因是《地权的逻辑》,但周对贺的批判是真正的开战时刻,所以我们从2)开始说起。关于1)的内容,会分散在2)、3)等的介绍中。

两人的论战中主要涉及两个问题,一个是增减挂钩,一个是种植经济作物。


看得出来,周教授一上来火气就是很大的。他引用了贺教授的一段文字:

“我认为,对于大城市大农村的成都来说,以农村土地产权改革为核心,以扩大市场化程度为手段的城乡一体化改革,也许有成功的可能性,但对全国农村并不具有借鉴意义。成都实验应该立足成都特点,不需要考虑全国的情况。我甚至认为,成都实验明显存在乌托邦情绪,实验成功的可能性并不大。”


周教授对这段话的批判是:

“不知道其他读者怎么看,我觉得这段引文的文理不通:第一句说成都实验可能成功,但对全国意义不大;第二句说成都无须考虑全国情况;第三句又说成都改革成功的可能性不大!这样东一榔头、西一棒子,作者到底要说什么呢?不去管他吧,现在有的学术著作,也许就不是让读者能够读明白的。”


在我看来,贺教授的话意思挺清楚的:第一,成都因为“大城市大农村”,改革有成功的可能性;第二,可能性虽然有,但不大;第三,即使成功,也是立足当地“大城市大农村”的特性,对全国很多其他地区的农村不具有示范效用。

这几层意思,我以为以周教授的学识和水平,未必看不明白,唯一的解释,可能真的是气过头了。


在对贺的一段文字评头论足后,周开始批评贺的研究方法“不可容忍”。他说贺只是应邀访问了成都的三个村子,而且没写明是哪三个村子,《地权的逻辑》一书中摘引了大段新闻报道然后点评。周说这样连成都改革是什么都弄不清楚,这种做学问的方法怎么有可信度呢?

文笔、方法论都批判过后,周转入实质内容的批评。他给贺的论述起了一个名字,叫“死寂逻辑”。因为贺说,小部分土地入市,可以卖出大价钱,但如果更多土地入市,土地就不值钱了。因为成都当年的实验中还有让农民种经济作物不种粮的措施,也遭到了贺的批判,所以周顺带一起批评,说难道都种经济作物的话经济作物就不值钱了吗?凭什么认定会死寂而不让去试一试呢?

贺对现行土地制度是给与一定程度的正面评价的,周说贺认为现行土地制度“无比正确”,然后说就是土地制度引发了“无数社会冲突、权力腐败和资源错配”。

贺批评成都土地交易所的构想,也被周用“死寂逻辑”顶回去。然后周开始介绍,自己的团队四年中收集了很多成都地区——主要是都江堰地区的资料,证明农民让渡土地价格不低、收获颇丰。

周教授说“不要以为,把土地的转让权还给农民,就是推动农民马上卖地、卖光土地,这是荒诞的误解”,周教授说,农民是可以拒绝转让、拒绝成交的,重要的是他们有选择权了。而且他相信农民会是谨慎的。

到了文章结尾,周重点批判了贺的这一观点:“给农民更多的土地权利,其结果可能恰恰会损害农民的利益。”周将之斥为“经典的奇谈怪论”,说过去土改、家庭联产承包制等诸多改革都否定了贺的判断。

可以说,周教授不仅批判了贺教授的观点,连带贺教授整个人的学风学识都一起骂了。这里面可能有提倡“直白文风”的贺教授在《地权的逻辑》里很多批判的对象,背后的推动者和提倡者都是周教授的缘故。


隔了半年,贺教授写了一篇比周教授8000字批判更长的反批判。

周骂贺是从学风骂到论点,贺回骂周,顺序正好相反,从论点说到学风。

贺先回应的是“死寂逻辑”。他说周无非想说,只要有自由市场,就会激励有创新精神的企业家出现,然后就可以创造高水平经济均衡,就可以国富民强。贺说即使这是对的,这也是一个长期的动态平衡过程,而自己想强调的,是这个过程可能会制造的短期危害。

贺举成都政府介入、推动土地流转种经济作物的例子,讲了一个我们之前在冯军旗的《中县干部》、吴毅的《小镇喧嚣》等书中都读到过的故事:“地方政府号召种什么,我们就不能种什么”。不了解的朋友可以想想《山海情》里推广蘑菇种植为什么那么难,因为一要技术,二要销路,三农民天生会带有怀疑,四很多地方之前都有过类似案例,县政府是好心推广经济作物,但真实世界里会遇到这个那个问题,农民种地是按年、按季度耕种的,农民也穷,一次收成、一次销售受影响,一年生活就受影响,所以很多时候农民不喜欢上面让他们改种经济作物的点子。


贺教授说,以为改种经济作物,农民就都会赚大钱,这是一种乌托邦情绪。同样的,当地干部说短期内将400万农民转化为市民,置换出100万亩非农用地,这么多的地,怎么可能都拍出100-200万元/每亩的高价?用常识想也知道不可能。这难道不也是一种乌托邦情绪?

进一步的,贺教授说,不管是经济作物赚大钱还是100万亩非农用地拍高价,都是《中国新闻周刊》等媒体报道中当地干部的原话,我为什么不能引用媒体报道进行评论?

“笔者书中全无(周教授)以上所讲意思。允许更多耕种经济作物,这还用探索吗?难道今天中国政府的政策不允许农民种更多经济作物?成都市的问题不在于允许不允许更多耕地种经济作物,而在于政府官员以为耕地只要一确权、一流转、一规模经营、一贷款投入资本、一种上经济作物,农民就可以致富,并以此判断为基础,来下大力气推动以农地确权到种高风险经济作物的行政运作,这个判断是错误的……种不种经济作物,种经济作物赚不赚钱,农民自己知道,他们才是市场经济的主体。”

如果说周对贺是追着“给农民更多的土地权利,其结果可能恰恰会损害农民的利益”这句话打的话,那贺对周就是追着“农民建设用地一旦经由市场定价,可能表现为惊人数目的货币财富”这句话打。

贺教授还是说成都。首先他说成都的农地拍出那么高的价,是像周教授说的那样,因为市场吗?不是,因为建设用地审批,因为行政主导的供不应求,所以地价才能拍那么高。反过来想,如果都放开了,还是卖方市场吗?还可能拍出那么高的价吗?

其次,正如我们在《刘守英《土地制度与中国发展》:告别以地谋发展丨读中国计划(十二)》里读到过的,土地增值与区位高度相关,按照刘守英教授的说法,这应该算是经济学界的共识。周教授对这个论点是抱有微词的,《辩“土地涨价要归公”》一文就讲了不少反对的例子。但贺教授是采用这个论点的,他反问周,为什么你的团队调查来调查去,都只能从都江堰这种风景旅游区拿到支持你观点的调查数据?你真要得出类似结论,不用跑那么远,直接在北京京郊调查就行,或者在扩张的大城市周边调查就行。只有这些地区的农地会卖出好价,你如果到那些欠发达和落后地区,还能找到这么红火的农地需求吗?

“周教授看到北京郊区农村搞小产权房开发赚钱,在成都看到具有旅游资源的都江堰开发商买地开发的例子,就很高兴地宣布,只要经由市场定价,农民只有建设用地就可以表现出惊人的货币财富,只要政府取消土地管制,农民就可以变土地资源为土地资本,一夜暴富。这话怎么听起来就不靠谱呢?”


关于为什么支持集体所有制,为什么觉得“给农民更多的土地权利,其结果可能恰恰会损害农民的利益”,贺教授作了正面回应。

“正如周教授所说,《地权的逻辑》一书的基本观点即在当前农民已经风化,农村土地用途分化的情况下,抽象讲给农民更大的土地权利可能会损害农民利益。笔者之所以要写这本书,就是为了驳斥一些学者打着给农民更大土地权利的幌子来为土地私有化鸣锣开道,来为资本掠夺农民制造舆论的用心。这些学者站在为农民要权利,为农民说话的道德高地,却不愿深入具体地考察农民到底要什么,他们的利益究竟何在。

贺教授说美国农场平均经营规模相当于中国若干个行政村数百农户的耕作规模,如果不搞集体所有制,如果几百个农户每个都有大而明确的土地权利,那么怎么可能搞得起来规模经济?他的这个说法,和我们在《农村讲法律吗?讲,也不讲。今天把吴毅《小镇喧嚣》读完丨读中国计划(十)》里读到过的故事三以及刘守英讲过的之前南海股份改革的情况是一致的。

有一句话贺教授没说,但我们可以接着推理下去,按照周教授又要土地权利又要规模化经营又不能有集体所有制的思路,那么唯一的选择只能土地兼并搞出一个大地主了。显然,这是贺教授明确反对的“鸣锣开道”行为。


贺教授文章里最扎周教授心的应该就在这里了,他搬出了周教授当年亲自主持、在《城乡中国》中浓墨重彩描绘的湄潭县“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改革。贺说,湄潭试验已经25年了,结果如何?“93%的被调查者同意按人口进行土地再分配。”贺教授说的这点我们在《刘守英《土地制度与中国发展》:告别以地谋发展丨读中国计划(十二)》里也读到过,刘教授当年是和周教授一起搞湄潭改革的,后来他发现不管是自己的调查,还是其他研究者的调查,都显示湄潭县的农民已经由支持“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变为反对了。

刘教授对此的解释是“农民根深蒂固的成员权观念”,贺教授不同意。他说没有那么复杂,就是“不公平、无效率”而已。“增人不增地、减人不减地”的不公平显而易见,无效率说的就是人人都可表反对,几十户、数百户七嘴八舌,互不相让,难以有效决策,形成了一种“反公地悲剧”。


说到田野调查,贺教授批评周教授,说周教授年轻的时候可能确实常做调研,但现在以国务院专家的身份到地方上走走,由领导作陪,真的就算有效的调研吗?贺教授说自己过去十年,驻村调研时间超过1000个工作日,自己的团队平均每年在全国驻村调研时间超过4000个工作日,相比之下,到底谁更有可能听到农民的真话?到底谁学风不行?

“以前一直以为周教授是假不懂土地问题,现在看来,也许是周教授真不懂中国农村土地问题?”

在我搜集到的资料里,对贺教授反批判的几个点,周教授没有都回应。只在《城乡中国》的《辩“给农民权利会损害农民利益”》一文中,周教授强调了土改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成功经历,并且他说“农民不是未成年孩子,也不是智力体能有缺陷”,他们有自由选择的能力,要相信他们会谨慎。城市房改的成功经历说明农村也可以取得成功。

而之后贺教授在《大国之基:中国乡村振兴诸问题》中则对自己当年的“成都改革即使成功也不足以作为全国示范”有一个补充说明,他梳理了政策源头,认为增减挂钩开始只是为了保护耕地、节约用地而出台的规则,但却被一些地方理解成了增加土地财政的方式。在他看来,增减挂钩作为将部分城市财富转移给农村,是可取的,但是如果误以为增减挂钩可以凭空创造财富,以为这种财富可以惠及所有农民,甚至做一些更激进的推论,则会导致严重后果。


不管是从内容还是从言辞都异常火爆的周贺之争,介绍到这里就告一段落了。最后说说我自己的看法,就我读到的材料而言,我更倾向于贺雪峰教授。

一是他的观点材料,跟我之前从别的学者那里读来的可以相互佐证,这些文中已经提过了。而周教授一些观点,和我读过的别的学者有冲突,例如他“现行土地制度导致腐败”的观点和Yuen Yuen Ang对比美国镀金时代和当下中国土地腐败的研究有分歧,他私有化有利于城市化工业化和毛克疾关于印度地主宁可土地荒芜也要漫天要价推高工业化城市化成本的研究有分歧。

二是如果说二十年前高喊“权利”还能让人热血沸腾的话,现在贺教授对“为农民说话,替资本干事”现象的提醒更符合我们的现实经验。当年苏联解体,鼓吹均分国有资产的人不也是为了事后好收割吗?通过运作物价等等,一夜之间就从人民手中把股权又都收了回去,形成了俄罗斯至今尾大不掉的寡头垄断问题。肥的是一群人,苦的是一国人。“鸣锣开道”问题不得不防。

三又要扯到我自己的学习和工作经验身上。周教授认为农民都是成年人,这点我同意,但他认为农民不会不理性,这点我就保持怀疑了。我不是怀疑农民,我是怀疑人性。我学的是边沁,周教授现在用的“理性人”论述逻辑,其实边沁在他的《为高利贷辩护》里用得更多、更极端,边沁就说,人怎么会不知道那是高利贷呢?怎么会害自己呢?他肯定是觉得借高利贷利大于弊,所以才会去借的,我们不要不相信人家,这是理性选择——很遗憾,现实和市场从未采纳过边沁的观点,我后来工作做的就是银行融资,贷款合同、市场规范我都熟。周教授如果从别的方面论证,或许可能有道理,但想走理性人这条路,估计不行,因为类似的南墙上已经留下过撞击的痕迹。

最后还有一个原因,可能要说到湄潭改革,我们之前在《刘守英《土地制度与中国发展》:告别以地谋发展丨读中国计划(十二)》里就讲过湄潭改革在后来被许多人反对,这点也被贺雪峰教授拿出来作为论点,和周其仁教授一起搞湄潭改革的刘守英教授也是大方承认的,但是在周教授的《城乡中国》中,却只有对湄潭方案的讴歌赞美,对农民事后的态度转变基本不着一词。这就是我之前说的,周教授有些地方讲一半留一半,因为这个缘故,我不是特别能完全采纳周教授的论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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