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周其仁《城乡中国》:一本让我害怕的书丨读中国计划(十三)

林一五 林一五议时 2022-08-11





北大周其仁教授的《城乡中国》是其杂志随笔集的合集,是一本兼顾学理的通俗读物。我是在读完刘守英教授的《土地制度与中国发展》(《告别以地谋发展丨读中国计划(十二)》)后读的《城乡中国》,明显感到周教授文笔的平易近人。

说是读,其实更确切的说法可能是听。我主要在接孩子放学的路上听朗读版《城乡中国》,然后回家再重新翻看那些印象深刻的段落。周其仁教授广阔的知识面、丰富的实践调研经验、娓娓道来的行文风格和环环相扣的谋篇布局让人印象深刻。写字的人才知道用简单的话把复杂的事说清楚实际上有多难,不仅要说清楚,还要写得有趣,更是对智力的挑战。从这方面来说,不能不佩服周其仁教授。


但佩服归佩服,这篇读书报告不准备说多少好话,因为我读《城乡中国》到现在的主要感受是害怕(我目前读完了第一部分“城市的功用”和第二部分“自由乃城市之基”——差不多全书17-18%)。周教授在这本书里要阐述的观点并不难理解,但却有一点问题,始终让我困惑。

我描述一下为什么害怕,当作关于《城乡中国》这本近600页书籍的第一篇读书笔记。

《城乡中国》第一部分和第二部分加起来19篇文章,组成了一条环环相扣的链条。我先来描述一下这条链条。

周教授的出发点是中国“工业化超前、城市化滞后”,然后由此推出“城市化的小车拉不动工业化的大马”,换句话说,内需消费不振无法消化生产出的工业产品,也无法培植出我们自己的世界性交易中心,而非得跑到纽约、伦敦、新加坡等地去用人家的交易系统,把服务费交给人家,甚至还要交学费。城市城市,城乃依市而建,要有市场,就要有人,就要有迁徙自由,所以宪法要赶紧强调迁徙自由。

单看这个逻辑链条,应该说没有什么问题。可是周教授的论证却充满了让我疑惑的地方。


我们一点一点说。

比如“工业化朝前、城市化滞后”这个点,周教授是怎么论证的呢?他横向对比中国和英美法等发达国家以及俄印巴等不那么发达的国家,用各国的城市化率除以工业化率,比较除数。

我不知道周教授是不是这里省略了什么,但这种比法在我看来太过粗暴了。比如和发达国家比,周教授书中也承认,中国的除数在变大,城市化率在提高,同时他也承认,英美等发达国家在工业化前期,除数也小,也存在后期补城市化的现象。那么,拿今天英美的除数跟中国比,有什么意义呢?先不说这两年英美自己都从国家政策层面提出过去的“去工业化”是错误的,就说英美实现工业化后,抢占了知识产权、行业标准制定以及高科技零件机器制造等高利润的产业上游,这才能以去工业化之姿支撑起高耗能的城市规模,这个条件,发展中的中国就没法复制。那么我们再问一遍,这么比,到底有什么意义呢?

跟俄印巴的比较也一样,我们今天对俄罗斯掉进资源陷阱、对印度挣扎着工业化已经有清楚的了解,人家受制于各方面的条件,工业化起不来,并且他们的内需市场,大概也不是周教授推崇的那种,那么,和他们比又有什么意义呢?

我不反对周教授扩大内需市场、建立我们自己的交易中心的建议,甚至很认同,但我总觉得结论正确,不代表论证的过程就没有问题。我的猜想是,周教授的结论可能是实践调研得来的,但找解释的时候可能出了一点问题。


不止是工业化率城市化率除数的问题,再来说说迁徙自由。周教授花了很多篇幅讨论为什么54年宪法中关于要不要写进“迁徙自由”的争论以及十年动乱中将其删去。周教授对删去是持批评意见的。

站在公平的角度,我完全赞同周教授的批判,但是我无法认同周教授的分析。在《刘守英《土地制度与中国发展》:告别以地谋发展丨读中国计划(十二)》里我们说过,新中国的发展逻辑是1945年七大上提出的把我国从落后农业国建成先进工业国,我们今天还走在这条路上。在不能搞殖民掠夺的前提下,我们选的是农民为城市牺牲、农业为工业牺牲的路径,一步一步才走到了21世纪,然后开始工业反哺农业、城市反哺农村。对迁徙自由的态度,也遵循这一逻辑。

54年要重新建设城市,要工业化,城市要工人,所以农民进城。但到了六七十年代,城市的容纳能力就饱和了。

周教授在书里提到了工业化时代的伦敦,说当年的英国,城市=贫民窟,似乎周教授的意思是哪怕在中国的城市形成贫民窟也不要紧。他还说到了六七十年代农民要进城、说不会在城里吃闲饭。周教授批判“城乡壁垒高高筑起”,但他却对为什么筑起只字不提。

温铁军教授在《八次危机》里讲过一段非常直白的话,六七十年代,中国的工业化能力还不强,而新中国成立二十年了,二十年里致力于普及文化,培养了许多初中、高中毕业生,然而当年的城市连这批“高素质人才”的就业都没法解决,于是才有了动员“上山下乡”的事。


那么问题来了,我们知道城市是靠农村滋养的,当年连城市都不能完全给城市人口提供就业岗位、都养不起那么多吃闲饭的城市人口,农民再进城,会有什么后果?


有意思的是,周教授在《录以备考的迁徙自由》一文里还不知道当年失业的事,但到了下一篇《限制迁徙自由的理由》里,他说自己读到关于失业的材料了,然而他的选择是,回避掉怎么短时间内养活城市人口的问题,继续做概念梳理和语义分析,认为农民到了城里找不到工作,就会回家种地。到底会不会回去?回去之前会出现哪些问题,他并没有提。



有些朋友可能知道,我是学边沁的,边沁就是英国工业化时代最有名的社会改革家之一。边沁的论文里有许多讨论的是城市贫民、狗法、济贫院济贫法等等。周教授说当年英国城市=贫民窟,但他没提在当年的英国,如果是城里穷人,欠了债是要去坐牢的,有专门的债务人黑牢,因为欠了一点钱坐十年二十年的不在少数,债务人黑牢直到20世纪二三十年代才废除。

周教授也没提当年英国人如果在城里没工作,很可能被送进臭名昭著的济贫院做苦力,如果有孩子,这些还可能被从家长身边抢走,因为认定你养不活孩子。

周教授更没提,英国最终解决这些问题,主要不是靠内部政策的调整,很大程度是靠日不落帝国在全世界的殖民和掠夺,源源不断将财富运回英国,再分出一部分用于改造城市和提高本国公民生活水平。

所以我想问一个问题,拿当年英国做例证,有说服力吗?或者说,能不能设想一下如果我们没头没脑地学当年英国,可能衍生什么问题,该怎么解决?

忘了提一点,边沁作为法学家,对当年英国的法律持激烈的批评态度,主要的原因是条文判例再精巧、法院律师再体面,对穷人来说,他穷,连门都进不了,或者根本请不起律师只有输一条路,这种精巧体面,跟他们完全没有关系。这个可能的现实后果,不知道是不是在周教授的考虑范围之内。


周教授说:“……还不如说公民在城乡之间的迁徙自由还远没有被视为与生命一体的抽象权利。它只能服从种种不同的实际……”

从原则上讲,我是完全赞同周教授的,学法律的人不可能不认同迁徙自由。可是我也知道,理想概念虽可作为绝对正确的目标,但永远不是一蹴而就的易事,对实际的尊重才能让我们忍受不得不作出的牺牲,牺牲是为了实现最后的理想。

周教授对“抽象权利”的推崇让人尊重,可他字里行间对“实际”的某种淡化也让我觉得害怕。我以前经常写些文章批判一些知识分子群体里不学无术的表演派、本本派,主要骂他们对现实一无所知,周教授是我从未遇到过的类型,他显然对现实门清,但《城乡中国》里的说一半藏一半,以及迁徙自由问题上“概念优先于实际”的倾向,总让我有点胆战心惊。

我有朋友说,了解周其仁教授,不能看他的书,因为他是实际参与许多决策的人,很多东西不能写进书里。这我理解,可是单从《城乡中国》前两部分来看,写不了的东西可以不写,像现在这样明明心知肚明却写一半藏一半,是为什么呢?

作为读者,我感到迷惑,是源于此,我感到害怕,也是源于此。

后记:接下去会把《城乡中国》读完,所以至少还会再有一篇读书笔记。另外我也会听朋友的建议,去找找周其仁教授的讲座听听,看看能不能解惑。如果有其他对周其仁老师观点有了解的朋友,请在评论区教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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