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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这样的较真点赞:餐具收费就打包带走,已经付过钱就是我的!

番薯壳 北城远在北方 2023-10-06

餐具收费就打包带走,已经付过钱就是我的

行文前先问大家一个问题,你们去饭店吃饭的时候,有没有被收取过餐具费?

近日有篇新闻报道看得很解气:

在网红地山东淄博,安同学和几位大学生到餐厅用餐,结账时餐厅要收取餐具费,6个人6元钱。

于是他上网搜索了相关法规,结果显示餐厅收取餐具费是违法的。

在与老板交流后他们将餐具全带走了,因为他认为既然已经支付了餐具费,就相当于购买了这套餐具。

此事被曝光后,有网友说:

太解气了!太解恨了!做了自己平时不敢做的事情!

这一举动更引起了人们的思考:

消费者是否应该为餐厅的“莫名其妙”费用买单,以及这些费用是否合法?

长期以来,餐饮业就存在各种眼花缭乱的“霸王收费”项目,一直涉嫌侵害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比如包间费,餐具费、茶水费、纸巾费,甚至还有筷子费……等等。

这些所谓的“莫名其妙”费用实际上是商家的隐性收费和强制消费行为。

特别是像包间最低消费这类费用,早已经被明令禁止。

然而,一些商家仍然采用各种手段试图强制消费者支付这些费用,这显然侵犯了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包括知情权、自主选择权和公平交易权。

饭菜还没端上桌,顾客少则几元、多则几十元就已经莫名其妙地“被消费掉了”。

我倒是想问问,顾客来你饭店吃饭,你难道不应该提供杯子碗和筷子吗?你是想要顾客手抓吗?简直是岂有此理!


事实上,只要商家不主动告知,而在结账的时候强行收费,就涉嫌侵犯消费者的合法权益。

扬子晚报曾报道过,在今年3月13日一扬州市场监督局接到一起举报,一餐厅在没有提前告知的前提下,收取餐位费。

执法人员在调查中发现,对于餐具收费的问题,店家没有做到提前告知和提示,甚至手机扫码点餐的页面,也没有任何餐具收费的提示。

之后,市监局认为商家侵犯了消费者的公平交易权,对这家餐厅作出罚款6000元的处罚。


事实上,《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了消费者有自主选择、公平交易、充分知情等各项权利。

我国很多地方的相关法规也都明确规定,餐厅在提供收费餐具的同时,也要提供符合卫生标准的免费消毒餐具,这也就意味着顾客有权选择免费且卫生的餐具。

千万不要以为这是小事情,关系到消费者权益的都是大事,一旦有顾客较真,一般不会收这些费用,只是因为这些隐形费用的金额不多,或请客方碍于面子不好意思较真而已。

说实话,我觉得还是需要较真的,我们生活里就缺少这种“较真”的人,就像上面提到的几位大学生。

我们每个人都要积极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如果作为消费者的我们一直不去坚持旗帜鲜明地反对,说不准明天我们去饭店吃饭,就要被收取进门费,桌椅板凳费了。。。

有些商家会得寸进尺的,所以,这一次,我要给那6位大学生点赞!

当然更希望这个事件能够成为一个警示,希望未来,消费者和餐厅之间的关系会更加公平和透明,监管部门也监管到位,让每次用餐都成为一次愉快的体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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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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