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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的人当官,像匪;有的人做民,却像官

徐光明律师 法之光明 2023-09-08

作者:徐光明律师(微信:xgmsgyx7363)。原创作品,转载请联系授权并注明作者和来源


辞别庙堂,本想只做个安安静静的商事律师,不愤青丑恶,不与人争斗,默默享受专业、自由的人生下半场。

可一段浙江台州椒江区委陈姓书记在拆迁动员大会上的视屏叫嚣,却击碎了我安逸处世的平和,血往上涌,填膺义愤,不禁拍案而起:官场有厮,与匪何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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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讲话”文字实录如下:

但是如果,今天你在这个问题,大是大非问题上看不清楚,我会坚决把你拿下,不管你是谁,不管你背后是什么人;

你们都行动起来,没有想不想干,刚才公检法都讲了,我们没有一家是吃素的;

大家知道,我说的话有一句话是空话吗?说拆就要拆,说干就要干;我可以在这里表个态,这件事情我拆不下来,我就引咎辞职;

如果谁在这个问题上敢跟区委区政府叫板,我告诉你,我一定让你身败名裂,家破人亡!


听了陈大书记“振聋发聩,高屋建瓦、理论和实践紧密结合,具有很强指导性、操作性”的伟大讲话,我倒想问问陈大书记:

1、你口口声声一句一个“我”怎样怎样,难道区委、区政府是你区委书记的个人山头吗?你这样一言九鼎,一言堂,党的集体领导、集体决策呢?

2、你声称“公检法没有一个是吃素的”,言外之意,公检法是“吃荤”的?吃谁的”荤”?怎样“吃荤”?是吃群众的“荤”,还是吃一般干部的“荤”?“吃荤”的依据难道就是你的会议讲话?

3、你让法院、检察院直接参加拆迁大会并作表态发言,已经严重违背了中央两办出台的《保护司法人员依法履行法定职责规定》,作为党的书记,你明知故犯,是为了宣誓你个人权威大过中央规定吗?

4、你动辄“把人拿下”、让人“身败名裂,家破人亡!”,请问,是谁赋予了你这个权利?剥夺人的财产和生命,这是法治社会刑事法律才有的权利,难道你是高高在上的“皇帝”,掌握着人的生杀予夺?亦或是黑社会暴匪,肆意将法律玩弄于股掌?


在当前依法治国深入推进,群众教育深入人心的背景下,在一个有众多各级干部参加的动员大会上,一位党的区委书记,竟然公然发表如此毫无法治意识、毫无群众观念、霸气侧漏、匪气十足的“讲话”,真是让人难以置信!

你让“人民的名义”情何以堪!

你让普通群众和普通干部的权益情何以堪!

你让全国人民依法治国,建设法治社会的梦想情何以堪!


奉劝你趁早引咎辞职吧!做这种“心中无民、心中无法”的书记,迟早会激起群奋,迟早会出现血拆、强拆恶性事件!而你,也终会沦为仇h般的阶下囚,你个人乌纱是小,抹杀党和政府的光辉形象是大!

或如《人民的名义》中的高育良,虽不贪婪钱财,可他把权利作为毕生的追求,同样因此丧失了群众根本,丧失了良知底线,最终沦为群众唾弃的政治流氓!


另一陈姓平民,名行甲,前巴东县委书记,全国十佳县委书记,心系群众,不从官场潜规,于去年裸辞为民,沉寂半年之后,昨天发表《你好,我的下半场》一文,再次发声,袒露辞职后,对于人生下半场的安排。


如其所言:

人生下半场专职从事公益是深思熟虑之后的决定。心之所向,素履以往。我过去曾在大会上讲过,面对老百姓,我们要有一颗温热的心,一双湿润的眼。

当我们赞美财富创造者的时候,我们也需要看到那些需要帮助的人们。需要更多的人站出来编织一面承上启下的社会救助之网,为他们做点事情。

脚下虽有万水千山,但行者必至。从精神上,我们每个人都是走在回家的路上啊。终其一生,我们都需要找回那个最本真的自我。

记得大学时唱过的歌“林中有两条小路都望不到头;我来到岔路口伫立了好久;一个人没法同时踏上两条征途;我选择了这一条,却说不出理由;我选择的这一条,我要一直走到天涯。”

 

读完行甲兄的文字,体会他对于人生下半场的安排,领会他对于人之精神、民之疾苦的情怀,我不禁打湿了双眼。相较于陈大书记在拆迁大会上的叫嚣,我不禁要问:

为何,这个社会,有的人当官,像匪;有的人做民,却像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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