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党的十八大以来,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大力倡导“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近10年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学习、研究、培育、弘扬、践行热潮迭起。全国各地的机场、码头、车站、社区、街道、军营、企业、学校等各类场所随处可见“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公职人员、企业员工、技术人员、教师、学生等各类人群对“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熟能成颂。理论界主动担当作为,推出大量论著、主办各类会议,创造形式多样的高质量研究成果,为更好培育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挥了引领作用。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作为帮助当代大学生树立正确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的主渠道,已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作为必修内容,彰显了中国共产党精神谱系的时代魅力。


可以说,新时代以来,从中央到地方、从机关到学校、从企业到农村,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弘扬、践行方面已经做了相当大的努力,取得了相当大的成绩,收获了相当大的效果。这一点从近几年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特别是在抗击新冠肺炎疫情这场人民战争、总体战、阻击战的重大战略成果中便可略见一斑。但毋庸讳言,真正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转化为每个人的理论自觉和行动自觉,真正实现从文化大国向文化强国的转变,从而真正走向中华民族的伟大复兴,恐怕还有相当长的路要走。我们究竟该如何科学评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和践行的状况? 究竟该如何在新的历史起点上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进一步培育和弘扬? 究竟该如何在世界百年未有之大变局中预期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未来发展态势? 这些都是摆在我们面前的突出问题。而要回答和解决这些问题,可能就涉及一个理论前提,这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存在形态问题,即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在现实生产生活中以什么样的方式存在? 这无疑是当前我们应当追问的一个很重要的哲学问题。


2021年是中国共产党成立100周年。一部中国共产党的百年历史,可以说既是中国共产党不懈奋斗的百年史、与时俱进推进理论创新的百年史、党的自我建设的百年史,在某种程度上也可以说是我们党的精神谱系的生产、传播和不断大众化的百年史。所以,联系我们党的百年历史,结合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和践行的近10年的伟大实践,我们认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存在形态至少有四种,即理论形态、价值形态、过程形态、实践形态。


一、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形态


理论形态即事物的概念(本质)表达方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形态就是用概念、范畴标识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即通常我们所说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爱国、敬业、诚信、友善”。从认识论视角观之,这24个字作为一个完整的“概念”体系(不是词语),必然是我们认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网上纽结”(列宁语),是当下我们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认识的“阶段性”成果,标志着当下我们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什么”、培育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什么”的理论概括的质量和水平。理论形态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揭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弘扬、践行的学理基础,主要回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深层本质问题。


因此,可以肯定的是,对于这种理论形态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今天和近10年前提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或未来10年乃至于可以预见的未来,即使用同样24个字表达对于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解、把握,其内涵、本质的认知也肯定会有所差异。究其原因就在于我们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认知、理论把握、理论阐释会随着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弘扬、践行的实践的深入而不断深入,从而必然就有不同的理解、不同的感悟、不同的表达,这就表明理论形态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是一个开放的概念体系,而不是封闭的、一成不变 的词句。


二、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形态


价值形态即事物的伦理(追求)表达方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形态就是人们对当下国家、社会、“现实的个人”价值目标的一种伦理追求,深藏在人们的心灵深处。价值形态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揭示其培育、弘扬、践行的伦理基础,主要回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目标指向问题。


马克思在《1844年经济学哲学手稿》中指出:“动物只是按照它所属的那个种的尺度和需要来构造,而人却懂得按照任何一个种的尺度来进行生产,并且懂得处处都把固有的尺度运用于对象;因此,人也按照美的规律来构造。”(《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57页)我们按照美的原则来塑造自身,按照美的原则来构建这个世界,按照美的原则追求人的自由而全面发展,从而形成了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价值形态。显然,无论从国家、社会,还是从公民等多元价值向往要求来表达人们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期待,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都是指向未来的、长远的、可持续的价值旨归。它既是当代中国精神的集中体现,又是人们的一种不知疲倦的精神追求。


因此,从这个意义上说,我们很难说什么时候我们已经达到了人们内心世界中所指称的“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境界;我们很难说什么时候我们已经达到了人们内心世界中所指称的“自由、平等、公正、法治”的境界;我们很难说什么时候我们已经达到了人们内心世界中所指称的“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的境界。这就充分表明,作为价值形态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总是处于流变中,只有开放发展,永远没有止境。


三、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形态


过程形态即事物时空(延展)表达方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形态就是人们对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弘扬、践行只有进行时,没有完成时。换言之,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从概念提出到培育践行、从理论研究到生活实践、从被动接受到自觉自为,必然永远是一个“过程集合体”。过程形态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揭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弘扬、践行的演进基础,主要回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渐进性问题。马克思恩格斯在《德意志意识形态》中指出:“我们所称为共产主义的是那种消灭现存状况的现实的运动。”(《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09年版,第539页)这无疑打破了我们对共产主义是一成不变的美好幻想。正如共产主义一样,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弘扬、践行将永远处于一个不断接近真理的过程当中,这个过程就是人们不断地认识、实践、发展、完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过程,必然始终伴随着主观和客观、思维和存在、实然和应然的相互碰撞和激荡。


因此,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培育、弘扬、践行过程,必然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逐渐转变成为人们的生产方式、生活方式、思维方式、交往方式、情感方式,从而成为全国人民普遍认同的价值观“最大公约数”的过程。


四、 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形态


实践形态即事物感性(生活)表达方式。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形态,就是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事业本身。换言之,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领导全国人民进行伟大斗争、建设伟大工程、推进伟大事业、实现伟大梦想的过程就是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实践形态。实践形态的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揭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弘扬、践行的物质基础,主要回答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内在机制问题。在一定意义上说,人们积极投身全面开启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建设新征程,在向第二个百年奋斗目标进军的坐标体系中各就各位、各司其职、各展所长,就是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我们倡导培育、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就是在更高层次上推动人们不断地实现从被动向主动、从“自在”向“自为”的一种转变。正如马克思在《关于费尔巴哈的提纲》中指出:“哲学家们只是用不同的方式解释世界,问题在于改变世界。”(《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人民出版社2012年版,第136页)这就启示我们:不能只是从客体的方面来理解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而必须把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当作感性的人的活动,当作实践去理解。


因此,当务之急就是每一个现实的个人都应当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坚决拥护者、自觉践行者、积极弘扬者,使全体人民同心同德、团结奋进,朝着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中国梦同向发力。


总之,只有深刻理解和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理论形态、价值形态、过程形态、实践形态,我们才能不断提高把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培育、弘扬、践行规律的自觉性、创造性、能动性,从而坚定培育、弘扬、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决心和信心,不断推进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生活化,让每个“现实的个人”都成为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的自觉实践者。


 

(田鹏颖,东北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院长、教授)


来源:《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研究》2021年第3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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